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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只看到「女作家被性侵多年後自殺」

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有一部台灣小說刷屏了社交網路,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刷屏的原因是這本書的作者,26歲的台灣女作家林奕含,在4月27日自殺了。

她青春貌美,才華橫溢,父親是台南著名的醫生林炳煌,哥哥也是醫生,家庭優渥,而她自己曾拿了台南女中唯一一個滿級分,成功考上台北醫學院牙醫系,但開學兩周就休學,之後又考上政大中文系,第三年又因病休學。

她的書出版到現在不到半年,已經加印5次,去年剛剛結婚。但多年前噩夢般的經歷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她還是選擇了自殺。

在林奕含父母面向社會發出的聲明裡表明,她自殺的原因不是抑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也是林奕含在年輕時被一名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的真實記錄。

而在她自殺前八天的一次訪談中,她深切剖白:「這個故事它折磨、摧毀了我的一生。」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可以簡單概括為一個老師利用職權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的故事。

而特別的是,這不是一本受害者的控訴書,而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

但這種「愛」當然不是美好正常的愛,而是畸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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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的房思琪生於環境優渥的中產之家,美貌聰慧,從小成績優異,卻因偶然被語文老師「李國華」誘姦,從13歲直至成年,最後房思琪精神崩潰。

小說的情節簡介里這樣概括這個殘忍的故事:

有一天李老師說,你的程度這麼好,不如每個禮拜交一篇作文給我吧,不收你周點費。思琪聽話地下樓了。老師在家裡等她,桌上沒有紙筆。

思琪的初戀是李老師。因為李老師把她翻面,把他的東西塞進去。那年的教師節思琪才十三歲,這個世界和她原本認識的不一樣。

思琪第一次被老師性侵的時候,他美其名曰「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而思琪遭受打擊時自我慰藉的方式是「我要愛上他」。

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摘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整個故事充斥著大量觸目驚心的細節,甚至還描繪了另一名被家暴到流產的女性角色,讓人不忍卒讀。

而林奕含在書的前面就寫了「改編自真人真事」,說想要讀者與思琪感同身受,理解她的痛楚,而不是把書一合說「還好只是小說」。

而林奕含長年與這慘痛的經歷鬥爭,16歲就開始看心理醫生,還進過精神病院。而在寫書之前的半年,也是她精神病發作很嚴重的時候,有半年時間沒法識字,父母無法理解,自己失去健康親情愛情友情,一無所有,「反覆自殺很多次」。

她的精神病醫生開始跟她說,「你是經歷過越戰的人」,後來變成「你是經歷過集中營的人」,最後變成「你是經歷過核爆的人」。

經歷過集中營的作家普利莫萊維說過集中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但林奕含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說完這句話她停了好一會兒,平復激動的心情。

而當初性侵她的老師摧毀的不止是正常的生活,還有她對於文學和美的質疑。她難以相信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能夠巧言令色,做出背叛傳統的事,並自圓其說。

故事發展到後來,「覺得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以相信的」。

被性侵之後,林奕含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甚至還在維持「品學兼優」的形象,在考試失利後苦讀,但一周只能有兩天時間正常學習,其他時候都因為情緒波動,自己把自己關在房間哭。

我也常常想起學測落榜後,準備指考的時光。我總去國立大學K館念書。早上五點起床背古文觀止;爸爸載我的路上背單字;七點到K館旁的星巴克喝一杯中杯拿鐵配單字;七點十分進K館;念到十二點去星巴克吃一個可頌,配單字;再一直念到晚上十點K館打烊;回家車上再背單字;回家背古文觀止到晚上十二點正;入睡。這樣怎麼可能不上第一志願呢?因為這個作息一個禮拜只會維持兩天,其餘五天,我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衣櫥里哭。

這是個極其聰明的女孩,地獄般的生活里,林奕含還有超優秀的學習成績。高中時作為唯一的學測滿級分學生接受媒體採訪。

但她也非常敏感,性侵造成的精神不穩定則把這種敏感放大了百倍。

高中時作為優等生接受採訪、考試戰績被不斷傳頌,都令她不適,說報道誇張了她的實際情況,「社會需要超級小孩」,而對她的褒獎導致很多人說她閑話,閑話讓她「快速老去」。

生活中還有大大小小的讓她難以釋懷的細節,直到成年後很久還困擾著她。

她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讀書時期在圖書館看到有男生對著自己自慰,其實已經到了性騷擾程度。

這些事慢慢摧毀著她,但她面對的是所有不理解的質疑和「你太敏感了」的居高臨下的評價。

她去年剛剛舉行了婚禮,其實也是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因為她在婚禮前後已經開始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掏空自己回憶那段往事,對她說是很痛苦的。

深夜裡她在流淚寫書,媽媽以為她在睡美容覺。

真正開始寫,卻是因為林奕含要結婚了。舉辦盛大的婚禮有違她的意願,一方面為了轉移注意力,一方面是下筆的感覺已經降臨,該是密集籌備婚禮的時刻,她反而密集寫作,每天寫上8小時甚至更多。「訂婚宴和婚宴的前一天晚上,我媽媽都以為我在睡美容覺。實際上我關著房間的燈,一個人悶在廁所里用iPad,一指一指地流著眼淚寫著這個小說。」

(台灣博客來網站專訪)

甚至在婚禮上,她向賓客分享的不是結婚的喜悅,而是自己與精神病鬥爭的過程。

雖然婚禮致辭的全文已經被刪掉了,但還是有報道中提到,她在婚禮上這麼說:「如果今天婚禮我可以成為一個『新人』,我想要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我想要成為一個對他人痛苦有更多想像力的人,我想要成為可以實質上幫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人。」

她後來在臉書上分享自己的感受,強調的也都是自己對於身份的看法和女性社會地位的看法,說自己願意「成為他的老婆,但不是他『的』老婆。」意即不想做任何人的附屬。

可以從她的日常狀態看出,被她稱為B的老公是她很依賴的人。

她曾說過自己最親密的朋友大概兩三個,最常講話的就是老公。但也會流露出不自信和擔心,覺得生病的自己是在折磨他。

而她自殺後媒體曝出,倆人已經在一個月前就分居了。

26歲林姓女作家與27日在台北住處上吊身亡,消息曝光之後震驚社會,事發當天上午,除了林女的李姓閨蜜到處尋人之外,她的老公也是慌忙報警,尋求警消破門幫助。據了解,林女與丈夫數月前早已為了生活瑣事協議分居,但是警方指出,其老公事後相當難過,甚至在做筆錄時還崩潰大哭。

她經常在臉書上表露心跡,稱自己已經堅持不下去了。

讀者說小說太苦了讀不下去,她說好羨慕這些覺得小說痛苦的人:「我還有人生,人人要我活下去啊。」

「感受到歡樂與我無關」,時常撐不住想要自殺。

要努力與過去抗爭,與已經發生的事抗爭,同時還要面對別人的不理解和妄加指責。她也只能絕望地這麼寫:

不要跟我講你要看遠一點,你要放下,你要站高一點看。我是很苟且的人,從長遠歷史來看,也許可以被改變,但我所知的就是,已經瘋了的人,不會變成不瘋,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我所知的就是這樣,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氣,已經吃進去的葯不會被洗出來。

最終,她還是決定放棄了。

儘管出版社編輯和父母都再三強調,不要把書里的內容和真實情況百分百對號入座,但從細枝末節可以看出,這本書寫得她這麼痛苦,正因為其中有太多真實。

比如她形容在醫院裡的思琪的狀態,就和她自己在精神病院觀察到的病友的狀態一樣:

【書】伊紋和怡婷看到思琪整個人瘦得像骷髏鑲了眼睛。鑲得太突出,明星的婚戒,六爪抓著大鑽。

【博客】有個病友厭食症,森森整個人像骷髏鑲了眼睛。鑲得太突出,明星的婚戒,六爪抓著大鑽。

還有在書中寫思琪公寓樓下的管理員盯著她看,這個細節也來源於她外公家附近的公寓管理員對她的注視。

【書】大樓公寓前面的管理員老盯著她看。總不能叫他停,顯得自以為是。管理員不超過三十歲,每次回家,一踏進街口,他都把眼球投擲到她身上,她一路沾黏著那雙眼球。

【博客】外公家前面的公寓管理員老看我。他不超過三十歲,每踏進巷子,就感覺到他把眼球軟搭搭投擲到我臉上,我一路沾黏著那雙眼球。不能叫他停,顯得自以為是。

甚至之後她一度想要從陽台跳下去輕生,卻發現管理員注視著她而放棄的細節,也是一模一樣的。她曾說這「幾乎可以肯定是我人生中最羞恥的一幕。」

她把所有痛苦、悲傷以及接受外界負面影響的瞬間都記錄下來,把每一個情緒都放到最大,敏感嗎,當然。但真實嗎,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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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世之後,父母連發三篇聲明,第二篇說林奕含曾經告訴他們,還有另外3位女學生也被同一位老師侵害,還有人被強拍裸照。但是她堅持沒有說出三個人的名字。

三立新聞的一位主播表示他與林奕含父親通話的過程中,對方痛苦不已:

廖筱君說,當她和林奕含父親通話過程中,印象非常深刻,「他說筱君妳知道嗎?我幾乎要崩潰,可是我不能夠崩潰,他講的,我相信他的淚水,是不斷的流的,而且是流不止的。他說我不能崩潰,因為我還要保護活著的人。你看到我女兒已經輕生了,我都受到這麼大的壓力,可以想見,這個事情爆發當時,她的壓力有多大?」

但到目前為止,林奕含父母都沒有說出加害者的真實姓名,台灣當地的檢察官認為他們應該儘快向檢方說明案情,但林奕含父母表示心情崩潰,暫時無法面對外界。

而各方網友和其他社會人士都在鎖定嫌犯,台南議員直接揭露了涉嫌性侵的老師的名字,疑似台南的老師陳星(原名陳國星)

網友群情激憤,台灣當地媒體也聞風而動,已經在他家外圍追堵截好幾天,本人並未現身,據說已經搬離了住所

鄰居也表示,他們似乎有提到過說事情有出入,不是大家想的那樣他是加害者。

但和網民的「人肉搜索」相對應的是,這件事在司法上的難度仍然非常大。

就連林奕含剛剛自殺的時候,媒體報道都是提「女作家」而不是直接寫姓名,直到之後相關部門認定可以揭露被害者個人資料,媒體上才開始直接用林奕含這個本名。

因為台灣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第一項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道或記載有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身份之資訊。」除非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同,認為適度揭露已經查證的事實能讓潛在受害者獲得保護。

而對於疑似加害者,刑事局表示性侵屬於公訴罪,在當事人已經身亡、無人報案的情況下,小說的內容到底是單純創作還是可以視為證據,都是需要討論的,目前轄區警方已經主動了解,但當年發生的第一時間沒有報案、沒有驗傷,證據不足。就算父母主動舉報,也需要有力證據。

法務部表示「有方向就會辦」,潛台詞也是說,這個案子沒有當事人報案,沒有有力證據,就算大家都痛恨「狼師」,也在程序上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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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奕含的悲劇中,罪魁禍首是那個性侵女學生的禽獸老師,但她的父母和學校有沒有責任呢?

林奕含說,自己因為精神病複發無法繼續學業的時候,被老師羞辱。

她跟老師提交精神診斷書,老師說「診斷書不清不楚」,暗示她在騙人。

她失學後待在家中,非常痛苦,但父母無法理解,她說自己「失去健康親情愛情友情」。

精神病真的是,很荒蕪。生病的期間做了很多荒唐事,父母對我不能理解,失去健康親情愛情友情,一無所有,很痛苦很痛苦,反覆自殺很多次.....

最最最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在小說里,女主角的家庭沒有給過她性教育。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有兩次房思琪想要與父母討論性侵和自己的遭遇,但兩次還沒有提出就已經被父母所打斷。

討論到「性教育」,父母完全不覺得有必要。

剛剛在飯桌上,思琪用麵包塗奶油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還沒開學。

(摘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再提到有學生跟老師「在一起「,父母的反應是「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

思琪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種天真的口吻對媽媽說:「聽說學校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誰?」「不認識。」「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思琪不說話了。她一瞬間決定從此一輩子不說話了。

(摘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小說中另一位被性侵的少女曉奇,在被補習老師李國華拋棄後與父母坦白,卻遭遇父母的謾罵,甚至被趕出家門。之後少女的父母還與李國華和和氣氣坐下來談條件,完全沒有想到女兒是被侵犯的那個。曉奇在網路上發帖揭露李國華,留言卻不堪入目,問她」拿了多少錢「,罵「第三者去死」。

林奕含這樣寫:

原來,人對他者的痛苦是毫無想像力的,一個惡俗的語境——有錢有勢的男人,年輕貌美的小三,淚漣漣的老婆——把一切看成一個愚鈍語境,一出八點檔,因為人不願意承認世界上確實存在非人的痛苦,人在隱約明白的當下就會加以否認,否則人小小的和平就顯得壞心了。在這個人人爭著稱自己為輸家的年代,沒有人要承認世界上有一群女孩才是真正的輸家。

(摘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林奕含的痛苦裡,有很大一部分是「恥感」。

被性侵讓她覺得羞恥,講出來讓她覺得羞恥;什麼都沒做也會被性騷擾。她看似平淡地記錄下細節,但裡面透出來的都是無法抹去的痛苦和屈辱。

精神狀況不穩定,需要治療,學校的老師不理解她;自己已經非常脆弱的情況下還要讀書考試,強迫自己看上去正常,但又厭惡社會說她「優秀」,覺得那些「優秀女孩」的談資都令自己衰老。

林奕含得病痛苦之餘,她還要感覺「羞愧」,因為從小「家教」讓她覺得,沒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就不體面。

生病帶給我很大的羞恥感,可能是從小家教的關係,讓我覺得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身體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

這是林奕含的痛苦裡最讓人絕望的部分。

性侵事件因為「恥感」而成為林奕含不能說出口的秘密,「讓自己看上去正常」是懸在她頭上的刀子,從身體記憶到生活里的細節,每個部分都是不正常卻要偽裝正常的。

相信大家都記得年初的「性教育課本事件」。

新聞媒體和段子手斷章取義說課本里出現了這種情節

但實際上整張圖片是這樣,是教育孩子安全常識,讓他們遠離猥褻犯的。

這本性教育教材引發的爭議,相信大家都記憶猶新。

但我想復盤一下的是,最早是蕭山一位媽媽拍下了教材照片發到網上,當地媒體跟進之後只是轉述媽媽話稱:孩子嘴裡居然念叨著性器官的名詞,讓媽媽覺得很不對勁,質疑教材尺度太大。

這個媽媽還處在「身體即羞恥」「孩子不可以知道任何性名詞」的思想中,而負責報道的都市報對此也毫無意識,既不去核實教材為何如此設置,也不認真討論性教育應該如何開展、是否可以直接跟孩子談論性器官。

後來我們都知道,這套教材叫《珍愛生命》。

性教育專家認為,在孩子很小的時候講清楚「性」,反而比到了青春期家長和孩子都有顧忌時再講效果更好。

這套書不光大大方方地告訴孩子男女身體如何構造、性行為到底是什麼;還傳播了非常好的性別意識,說女孩子也能開飛機當警察,男孩子也能當護士當幼師;還讓孩子們尊重不同性取向的選擇。

而今年3月份,《人物》雜誌有一個報道寫了這本教材在教學中的反饋,報道標題叫《人之初,「性」本善》。有一點讓我很受震動的是,東方人習慣性地會把私密的身體記憶加上「恥感」的標籤,月經叫「倒霉」,青春期長了毛是「噁心」,房事不可說。但能直面自己身體的孩子,就會很坦然地接受這些,真的做到愛自己、尊重別人。

(△《人物》雜誌報道截圖)

林奕含的新聞則讓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在女人身上施加「身體恥感」的可怕。

在小說里,家長們不僅從未想過要教育女兒保護好自己的身體,甚至當性侵發生時,都無法為女兒做心理疏導,和社會一起變成了侮辱女性的幫凶。

有很多人都說,這個事例很像2014年的台灣電影《不能說的夏天》,裡面郭采潔飾演的女學生,也被戴立忍飾演的老師性侵多次。

而得到法律幫助的少女依舊沒能順利的制裁老師,老師在社會地位上全面佔優勢,沒有第一時間留存證據的少女處於弱勢,就算是通過法律,也很難獲得正義。

絕望的女主角多次自殺,但事情在網路上以另一種方式被解讀,她還要遭受網路暴力。

雖然最終影片以另一種方式呈現了遲到的正義,但這畢竟不是在每個案例中都會發生的事。受害者往往需要扒開自己,千瘡百孔,用所有的力氣才能把罪犯繩之以法。

林奕含太苦了,人間怎麼會有這麼苦的事情發生?

但這撕心裂肺的痛苦不是個例,很多女生小時候都有被性騷擾、被言語輕薄的經歷,這些是不同程度的暴力,但都是暴力。施暴者理直氣壯毫無愧疚,整個社會的輿論還時不時繼續向女性施加「恥感」的壓力。

懇請各位家長,認真重視「性教育」這個話題。

但身體沒有什麼錯,也不羞恥,每個人的身體都應該被尊重。人類需要學會自尊、自愛地對待自己身體的方式。到這個基礎上,再來談性。

如果被性侵的女孩接受過大大方方的性教育,會在被性侵的那一刻就逃走,會立刻向社會揭發老師。

她的敏感,本來應該用來在合適的時候,體會情愛的美好。

然而現實中,這一切都往相反的方向發生,最終讓她無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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