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大逆轉 李庄一再表示:我認罪_
二審大逆轉,李庄一再表示:「我就兩個字,認罪。」「我作偽證的目的,就是為了欺騙公檢法。」「我的所作所為玷污了律師的神聖職責。」
2010年2月2日,二審開庭。
走上被告席,李庄的表情和供述與一審判若兩人。據參加了一二審旁聽的人們描述,李庄的頭也不再像一審那樣高揚著,聲音低了很多,語氣也柔和了。他面帶愧色地說:「我認罪,一審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我對以前的上訴理由撤回。一審的上訴理由、抗辯理由,統統作廢。」
兩名辯護律師愕然,當即向他指出這樣做的後果,要其三思。但李庄堅持認罪,聲稱撤回上訴理由,但不撤回上訴。法庭徵求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決定繼續開庭審理。辯護人仍為李庄作無罪辯護。
提問階段,檢察官向李庄發問,「一審判決認定的你在會見龔剛模時,教唆其在法庭審理時,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情況,是否屬實?」
「屬實。是我教唆的,我靠近鐵窗小聲對龔剛模說:說你被吊了。」
「一審判決認定的你引誘程琪,作龔剛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詐的虛假證言,是否屬實?」
「屬實。在北京腫瘤醫院330病房,我讓她編造龔剛模多次被樊奇杭等人敲詐的事實。」
「一審判決認定的你指使重慶律師吳家友,賄買警察,編造龔剛模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情況,是否屬實?」
「屬實。在酒店一樓大廳,他送我上車時,我說不惜一切代價,找兩個警察做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偽證。」
「你作偽證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為了欺騙公檢法,為龔剛模開脫罪責。」
當檢察員發表質證意見後,李庄再次要求補充發言,在10分鐘內反覆認罪。法庭辯論中,李庄第一個發言:「我就兩個字,認罪。」第一輪辯論後,李庄作為第二輪的「首發」,又說,原不打算再發言,如果說,還是兩個字:「認罪!」
李庄還表示,1月24日,他向法院遞交了悔罪書。他說,自己的一系列行為,違背了事實,嚴重妨害了國家的司法程序。
在最後陳述時,李庄稱「自己的所作所為玷污了律師的神聖職責,缺失了一名律師應有的職業道德素質。」他還感謝媒體的關注,「我今天也表個態,將來不會接受媒體採訪,也不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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