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品德、品行。
來新神一年多了,直到今天才有機會聽到院牧的講道,說實在的,之前一點都沒感覺到有什麼遺憾,因為覺得還有三年時間,反正總會有機會聽到的,再說每周都有機會聽到不同類型牧者的分享,因此根本不在意會不會聽到他的分享。不過,當今天聽了陳牧師的分享後,我立馬有了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毫不誇張地說,這一堂的信息我是「滴水不漏」地領受了。
引起我關注的是陳牧師今天以一種深睿的視角分享了一個非常普遍的話題,這個話題便是什麼是品格。說實話,之前我對於周遭一些人對品格的看法是不太贊同的,令我感到失望的不是大家不注重品格的操練,而是對品格的認識只停留在非常膚淺的認知上,甚至還產生對品格認識的嚴重扭曲。在我看來,一個人有品格的缺陷是一種不幸,不過,更不幸的乃是對品格的一種錯誤的認知。究竟有些人是如何錯誤地認識品格呢?很多人只把品格的操練停留在外在的表現和外表的舉止方面。比如有人認為好的品格應該表現在有好的人緣、有溫文爾雅的舉止、有良好的生活秩序以及有和和氣氣的氣氛,毫無疑問,這一系列舉措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每個人應該要追求的。不過,筆者認為,這一切不是品格的本質,而只是「有可能是品格的一種表現」,換句話說,沒有內在良好品格的人也可能會有這種外在的修養。談到這裡時,我便想起了華理克牧師曾說過的一段話:品格絕不等於形象,形象是關乎別人怎麼看你,而品格則是你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那真正的品格究竟是什麼呢?今天陳牧師一上來便拋出了兩句極其精鍊的話語,第一句是:品格是無人在場時的真我。第二句是:品格是與人互動時經常顯露的特殊素質。接著,陳牧師便以五個辭彙描述了品格的本質和內涵,即誠實、正直、可靠、勇氣、光明。在深入分享這幾個方面時,陳牧師所舉的幾個例子真的讓我深受感動,他認為一個誠實和正直的人在行事為人方面應該要光明磊落、光明正大,如果對周圍人有不滿的時候就要憑著愛心直言相勸,如果怕別人承受不起,那就保持沉默,千萬不要做暗箭傷人之類的事。他的一段話尤其讓我深刻,他認為某些牧者由於事奉日子久了,掌握了一套熟練的交際技巧,便時常以「老道的經驗」來與人相處,在碰到意見不同時,時常不是直言相勸或開門見山,而是繞道而行、拐彎抹角。結果,不僅事與願違,還幫了倒忙,使彼此間的關係越來越複雜。
談到這裡時,筆者也順便談談自己對於品格話題的幾個面向。筆者認為談論品格話題時,必須要顧及到三個問題,第一是品格的動力,第二是品格的內涵,第三是品格的實踐。所謂品格的動力,即什麼是我們品格的能量和推動力,換句話說,我們是靠什麼來提煉品格的。對於這一點,筆者認為至少有四方面,其一便是源於神話語的感動和催促(提後三16),其二是基督之愛的激勵和聖靈的感動(羅五5),其三是源於苦難環境的磨鍊和造就(羅五3/5),其四便是榜樣的教育和影響(提後二22)。
第二是品格的內涵,所謂的內涵即本質和特質,筆者認為品格與品德及品行是有一些區別的,品格講的是一種內在的特質和原生性的品質,而品德則是指一種有道德理想的理念,而品行則是一種外在的行為規範。如果用一棵樹來舉例,這三者之間,品格是樹根,品德是樹枝,而品行則是果子。為了更清楚這幾者之間的關係,筆者舉一些現實中的例子,當我們看到一個人拿錢去周濟窮人時,我們可以說這個人品行很好,當然我們也可以說他品格很好,不過,用品行來描述更為合理,因為品格這詞更多用在人的內在品質方面,而不是行為方面,如果以人外顯的行為來斷定人的品格有時難免會有誤差,因為人的行為很複雜,基本上不太可能完整地把自己的品格流露出來,也許一個有愛心施捨的人會在心態上有「水分」,同時或許一個渾身髒兮兮並時常隨地吐痰的老農夫卻有一顆催人淚下的愛心。至於品德方面,我們也可以舉一些例子,之所以說品德是一種有道德理想的信念,這是因為品德在不同的國度和民族是受不同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影響的,比如說在中國,忠於共產黨、忠於政府就是一種良好的思想品德,但如果放在西方,那這就是一種愚昧品德。如果我們把範圍局限在信仰範疇里,我們可以這麼來理解一個人的信仰品德和信仰品格的區別,比如在不同的宗派背景里,一個人非常順服自己的宗派規條和宗派領袖,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斷定這個人品德很好,但還不能說他品格很好,因為任何的宗派規條和宗派領袖都有自己宗派的倫理體系和價值觀念,儘管信仰體系同出於一本聖經,但信仰的理解和倫理價值的詮釋或多或少會存在差異。因此一個非常順服教會、神學院的信徒或牧者,我們用「品德好」來稱讚他最合適,不要急的用「品格好」來斷言。當然一個品德好的人很可能品格也好,但這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換句話說,品格好的人未必品德好,品德好的人未必品格好。
一個人的品格乃是一種超越時間、超越文化、超越地理的品質,比如說一個人的誠實、正直、公義、信用等品格它是放到任何背景里都是良好的。一個品格良好的人,儘管他會有不太合理的舉動和言行,不過他的生命本質和人格特質卻永遠是令人信服的。當然,最好的情況是,一個有良好品格的人,也能在合理的道德理念和價值體系里,實踐出令人激動的品行來。
最後,是有關品格的實踐,對於品格的實踐,前面筆者已提到,我們絕不可膚淺地把品格外延化為一種行動和舉止,因為這是非常誤導人的,如果我們人為地把一種品格的外延方式看做是一種品格的實質,那很多扭曲的現象就會隨之出現,比如「假冒偽善」、「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等。因此在我們注重品格時,首先要留意我們對品格的認識和認定,尤其是我們對他人的斷言和評價。比如當我們看到一位舉止彬彬有禮、言論談吐得體的人,我們不能急的說他是一個品格很好的人(也許他真的是),同時,當我們看到一位形態土裡土氣、言談粗獷魯莽的人,我們也不能急著就認為他是一位沒有良好品格的人。總之,一個人的外在行為與內在品格是很難完全相應的。
當然,一個基督徒的外在行動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一個人或基督徒活在世界上,我們是有群體背景和團體處境的,因此我們的品格必須要藉助於某種處境表現出來,儘管有時人的品格會因著外在的浮華和虛浮變了質,不過,一種有價值的品格,一種有影響力的品格應該是放在群體里互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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