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品與人品—書法標準的儷家倫理要求
書品與人品—書法標準的儷家倫理要求
儒家對書法是極為重視的,視之為「六藝」中一項重要的技能。書法的形成和內容是統一的。濡家不僅注重「如何寫」,而且重視「寫什麼」,前者為書,後者為道,書以載道,而不能背道。唐代張懷難在《書斷》中指出:「文章之為內,必假乎書,書之為征,期合乎道.故能發揮文者,莫近乎書。」明代項穆在《書法雅言》中也有過類似的闡述:「然書之作也.帝王之經論,聖賢之學術,至於玄文內典.百氏九流,詩歌之勸懲,碑銘之訓戒,不由斯字,何以紀辭?故書之為功,同流天地,冀衛教經者也。」可見,濡家認為書法的「載道」功能,可以「同流天地,冀衛教經」,具有重大的社會作用。而優美的書法藝術又有利於儒家經典文獻的傳播、流布。所以朱長文在《續書斷》中說書法是「文章之急務」,「若夫尺犢敘情,碑板述事,惟其筆妙則可以珍藏,可以垂後,與文俱傳.或其繆惡,則旋即棄擲,漫不顧省,與文俱廢」。 由書法的載道功能,儒家便賦予書法以教化的重任,從而形成悠遠深厚的書教傳統。《周禮·地官·保氏》稱:「保氏掌請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日五禮,二曰六藝,三日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日九數。」作為古代士子學習的主要科目「六藝」是禮、樂、射、馭、書、數,書居其一。來源書法屋,書法屋是一個書法學習基地。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說:「法書仙手,致中極和,可以發天地之玄微,宜道義之蘊奧,繼住聖之絕學,開後覺之良心。功將禮樂同休,各與日月並暇。」儒家書教影響深遠,歷代都十分重視。漢代就出現了專門教授書法的機構和人員,王國維在《漢魏博士考》中說:「漢時教初學之所名曰『書館』,其師名曰『書師』,其書用《蒼頡》、《凡將》、《急就》、《元尚》諸篇,其旨在使學生識字、習字。」王充描述了自己負籃求學時所受的書法教育情況,他在《論衡·自紀篇》中日:「建武三年,充生。……六歲教書……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度百人以上,皆以過失祖滴,或以書丑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失,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經明德就,謝師而專門。」 儒家重視書法教化作用的原因在於書法的性質與禮樂相仿,可以淳厚人心,移風易俗,而且書法往往與禮樂之教互相結合,從而使書法打上了儒家倫理主義烙印,構成儒家修養論的重要實踐環節,使書品成為人品的反映,而人之品德也就決定了書法作品的高下優劣。書法以筆里點線的運動節奏去抒發書家的情志,反過來又可以陶冶書家的情操。近現代書家大都認為書法與音樂具有極大的相似性與溝通性。1940年丁文雋先生在其《書法精記》的《再版自序》中認為,書法近於樂。書之有褚墨各具,猶樂之有琴瑟諸器也.書之點畫八法,猶樂之宮商五音也.書之有動靜剛柔,猶樂之有曲折抗墜也。書之結構間架,猶樂之文采節奏也.書體之有篆隸真草,猶樂歌之有風雅頌也.書家之有鍾、王、歐、褚、顏、柳、蘇、黃,猶樂章之有雲門。來源書法屋,書法屋是一個書法學習基地。咸池,夏商韶武也,深於書者亦然,氣和而平,心正而定,思精而不出其位,慮深而不背其理,言詞雅訓,舉止庄靜,雖未必盡人皆然,而翰墨文藝之林,必少暴良悠唯之氣,惡念自消,善念自長,人心以正,眾志以和,其有裨益於世運者。丁先生揭示了書法自身所蘊含的長善消惡,正人心,和眾志的濡家倫理要求,指出了書品與人品的聯繫及其補益濟助的作用。書法「皆與人心息息相通,誠於中,發於外,不能有所假借,故臻精純之境者,陶情冶性.其功亦足以正人心,輔政刑,而匡禮樂之所不逮焉」。 在儒家的文化視野中,書法被認為可以反映人心、人性。漢代揚雄在《法言·問神》中說:「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聲畫者,君子小人所以動情乎!」書法與人的精神世界相聯繫,從書法中可以看到書法家的君子之風,人格之美。清代劉熙載在《藝概》中有很多相關的論述:
揚子以書為心畫,故書也者,心學也。心不若人而欲書之過人,其勤而無所也宜矣。 寫字者,寫志也。故張長史授顏香公曰:「昨志士高人,拒可與言要妙?」 筆,"妾情,皆以其人之性情為本。是則理性情者,書之首務也。 右軍(蘭辛序》言:「因寄所託」,「取諸懷抱」,似亦陳窩書旨。 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知其人而己。
書法藝術必須表現人的情志、懷抱、才性、寄託,並以此為書旨。古代書家所謂書如其學、其才,主要指如其儒學之深淺高下,他們以君子風範為理想人格範型,以仁義道德為核心價值觀念,以文質彬彬、美善統一為最高目標。所以對書法的品鑒往往成為對書家本人品德的倫理甄別和道德評判。黃庭堅評蘇軾書時認為:「東坡簡札,字形溫潤,無一點俗氣。」已達到溫潤雅逸,文質彬彬的儒家君子境界。明代豐坊在《書訣》中以儒家的人格特徵來說明書法的沉著痛快:「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弘則曠達,毅則嚴重。嚴重則處事沉著,可以托六尺之孤。來源書法屋,書法屋是一個書法學習基地。曠達則風度閑雅,可以寄百里之命.兼之而後為全德,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姜白石雲:『一須人品高』。此其本軟?」朱和羹《臨池心解》說:「學書不過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關頭。品高者,一點一畫,自有清剛雅正之氣,品下者,雖激昂頓挫,儼然可觀,而縱橫剛暴,未免流落褚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風節著者,代不乏人.論世者,慕其人,益重其書,書人遂並不朽於千古。」書品高貴在人品高,而高潔的人品正是貫注儒家理想的君子、聖賢形象。這種書以人貴,書以人傳的現象正如十九世紀法國美學教授巴希在《康德美學批判》中所說:「當我們對一件藝術作品起美感時,在我們身上發生的有一種雙重同情活動。一方面我們同情於所描繪的人物,他們的外貌以及他們的溫柔的或強烈的內心活動.另一方面我們的同情還由作品轉到藝術家,是他才把我們從日常狠瑣事務生活中解放出來,我們對他的敬慕使我們有一種傾向,要從他的天才所放射出的人物中去尋找他自己的靈魂中的一丘一壑。」明代項穆在《書法雅言》中提出書法的品鑒有一要訣,「評鑒書跡,要訣何存?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要。宣尼德性,氣質渾然中和之象也。執此以觀人,味此以自學,善書善鑒,具得之矣。」不管是書家還是品書家,都要以氣質渾然的中和氣象作為內在的道德依據。 項穆還從柳公權的「心正則筆正」、「學術經論,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動悉邪」出發,結合儒家「三綱」「八目」之相關內容和陸王心學,描述出自正人心至於筆正、臻於高妙造境的「心學」歷程:「故欲正其書者,先正其筆,欲正其筆者。先正其心。若所謂誠意者,即以此心端己澄神,勿虛勿喊也。來源書法屋,書法屋是一個書法學習基地。致知者,即以此心審其得失,明乎取捨也。格物者,即以此心,博習精察,不自專用也。正心之外,豈更有說哉。由此篤行,至於深造,自然秉筆思生,臨池志逸,新中更新,妙之益妙,非惟不奇而自奇,抑亦己正而物正矣。夫經卦皆心畫也,書法乃傳心也。」「正心」又包含著「誠意」,「致知」,「格物」,然後通過「篤行」,達到「深造」,從此便可以出新意、妙意、奇意。這個邏輯進程完全是儒家道德踐屐工夫的翻版,鮮明體現了儒家倫理對書法教育的滲透與影響。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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