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個稅起征點不會縮小貧富差距

提升個稅起征點不會縮小貧富差距

2015年03月06日 11:22

每到兩會,總有代表主張要繼續提升個稅起征點。宗慶後代表曾表示要連續五年提案建議提高起征點到5000元。今年,董明珠代表更是建議要將起征點提升到10000元。這些代表言之鑿鑿,說提高起征點可以減輕工薪階層的負擔,縮小貧富差距。不同來源的統計數據也都表明,反映貧富差距的基尼係數在中國已經超過0.45,長期高於國際警戒線。

但是,通過提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真的能夠縮小貧富差距嗎?會不會是好心辦壞事呢?

月入五千,個稅僅十元

根據目前的稅收和社保規定,如果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居民稅前月收入為5000元,那麼他在扣除「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之後的稅後收入為3875.39元。但在這繳納的1124.61元稅費和社保費中,個人所得稅僅佔11.61元,差不多只有1%,社保費則佔到了99%。

我國的社保費種類繁多,大致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稱為「五險一金」。北京市規定個人需繳納稅前收入的8%作為養老保險費,2%為醫療保險費,12%為住房公積金,0.2%為失業保險金。這林林總總加在一起就超過1000元了。

假設個稅起征點從目前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那麼這位居民每個月可以節省的稅收僅僅11.61元,還不夠從國貿坐到天通苑北的兩次地鐵錢。

提升起征點,富人節稅多

我們再來看看高收入人群。如果一位北京居民的稅前月收入為10萬元的話,他在扣除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之後的稅後收入則為68165.17元。稅費和社保費加在一起佔31834.83元。這之中28353.32元是他的個人所得稅,佔大約90%。社保費則只佔大約10%,即3481.52元。

剛才不是說個人需要繳納稅前收入的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保險費嗎?為什麼高收入人群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那麼少呢?原因在於北京市還規定,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不能超過北京市月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也就是說,即便收入再高,高收入者所需要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有「封頂線」。

假設個稅起征點從目前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那麼這位高收入居民每個月可以節省的稅收達675元。雖然這個數字對高收入者所繳納的個稅總額來說不算什麼,但卻也已經是月收入5000元居民所節稅額度的六十多倍了。

由這些計算可知,工薪階層的負擔主要在於社會保險費,提升個稅起征點對於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減輕而言幾乎無關痛癢。如果個稅起征點繼續提升,低收入者增加的稅後收入要少於高收入者,貧富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增加了。

據媒體報道,董明珠代表呼籲「應該讓有錢人多交稅,縮小貧富差距」,「年收入100萬者就該交50萬,而5萬元收入的就不該交稅」,但計算卻表明,僅僅提升個稅起征點並不能達成她的願望,貧富差距沒有縮小反而增加,可謂是好心辦了壞事。

怎樣才能真正縮小貧富差距呢?

一是要降低薪金所得適用稅率,增加財產性收入(如房租收入)適用稅率,因為富人總收入中財產性收入的比重遠高於其他人。中等收入階層,如只有自住房則無需交稅。根據北京市目前的規定,房屋租金所得稅率和營業稅率加起來僅有5%。即便通過出租大面積住房,租金月入超過10萬,也僅需繳納5%的稅收。相比而言,薪金所得超過5000元的部分,適用的所得稅率就已經是10%了。

二是要開徵房地產(持有)稅,特別是對持有多套大面積住房的富人徵稅。紅得發紫的《21世紀的資本論》中建議的「全球資本稅」也包含按照房地產市價計征的累進稅。

三是要真正發揮社會保險調節貧富的功能,審慎考慮封頂線的設置。

作者:李偉長江商學院經濟學教授 鳳凰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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