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下崗」,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麻煩多!

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房產證,改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下崗」,不動產權證書正式登場!所以,以後各位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就成為歷史了。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有哪些不同呢?

那麼,手裡拿著房產證的人需要換新嗎?

小管家告訴你,不用!

因為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現階段,你可以換或者不換,以後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者買賣房屋時,也能換成新的不動產登記證。

【房產證上有名沒名不重要,關鍵看不動產登記簿】

房產證不存在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也就不重要了。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有法律效力。

原來的房產證跟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了有證據能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所以,大家也不用糾結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無妨,只要房產登記簿上有就行。還有一些人為了爭房產證的署名而鬧分手,其實完全沒必要,因為:

【「娃娃房」風險太多】

現在還有一類購房者,為了規避稅費、避免家庭破產風險或者提前給孩子準備婚前財產等,將房產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實,這樣的「娃娃房」帶來的問題不少:

另外,如果夫妻離婚,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歸屬往往會引起法律糾紛。還有就是子女成年後如果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這時想收回房屋,會有很大的法律障礙。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

【堅持登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可以這麼做】

實在很想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又希望能規避上述風險,該怎麼做呢?

還有一個粗暴的辦法,就是直接從房產證上去名。但是,房產證上除去子女的名字,即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

也就是說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得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1%--3%不等。產證上所有的共有人帶好身份證件,去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即可。

還有就是父母通過贈與的方式去名,但一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

所以,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前,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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