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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諸法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和涅槃寂靜

四法印:諸法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和涅槃寂靜:1、一切有為法皆無常。「有為法」指的是因緣合成之物,有為法指的是具體事物的運動變化。事物的變化是永不間斷的,即生即滅,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一般人認為,人一生幾十年最後生命結束才算「無常」,其實不然,人體細胞和思想意識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進行著生滅交替的運動。無論是物質或者精神,無論宏觀世界或者微觀世界,都逃不脫無常這條規律。2、一切有漏皆苦。「漏」指貪慾、仇恨、愚昧偏見等各種煩惱心情。這種煩惱能改變人性,使人喪失理智,故佛法稱「毒」、稱「障」、稱「漏」。輪迴中的眾生像在苦海中漂泊的帆船,煩惱就像船上的漏水洞,船一漏水,註定要沉入海底,很少有脫險的希望。金錢物慾使人變成動物,權力欲使人變成惡魔,色慾使人變得瘋狂之類,就是煩惱導致人的精神品質下降的例子。「苦」指人精神上的壓抑與負擔、煩躁不安、痛苦失望、飢餓、疾病之類的種種身心不愉快的感覺。佛法認為輪迴人生的本質是苦,生活中充滿了苦,離不開苦。苦的根源是我執、法執、愚昧偏見、貪婪慾望、憎惡仇恨等種種煩惱,所以說「有漏皆苦」。世間智慧都帶有自私偏見、愛恨等情緒成分,所以稱作「有漏智」;世間的幸福都有不穩定性、欺騙性、增加煩惱性等,故稱「有漏樂」;世俗心為主導的善行善事都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所以稱為「有漏善行」等等。諸法無我,諸法的「法」代表人和一切事物。「我」指被稱作「人」和「事物」的具體的「獨立自性」或「物質性」。不研究,不分析,籠統地稱作「人」,但仔細研究分析,人是由物質的身軀和思想、感覺、行為、主體意識等五種成分(五蘊)組成的,其中每一種單獨成分都不是「人」。如果軀體是「人」的話,「人」就不會死,因為人的軀體可以長期保存;思想、感覺等精神成分也不能單獨看作是「人」。那麼被稱作「人」的「獨立自性」或者「物質性」究竟在哪裡呢?比如機器是由各種零件組裝成的,既然是「組裝」,機器哪有「獨立自性」可言?佛法深刻揭示自我和客觀事物的無自性本質,目的是為了消除虛妄的我執和貪心。好比一個人看透自己曾愛得發瘋的戀人是個零件組裝的智能機器人時,就會放棄執著追求的念頭一樣。涅槃寂靜。「涅槃」是脫離諸種煩惱的意思。脫離煩惱就是超脫六道輪迴之意。佛法認為在輪迴中的生命無寂靜、安寧、快樂可言,只有根除煩惱,脫離苦海,才會得到愛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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