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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大師 董仲舒(6)

四、上繼往聖起絕學 下為萬世開太平

相傳孔子將死,遺下讖書說:「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 之床,巔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又說:「董仲舒亂(治)我書。」(見王充 《論衡·實知》引)所謂孔子遍讖,明顯出自漢儒偽造,不過此話正好反映了秦漢 之間儒學的兩大轉折。是秦始皇焚書造成儒學式微,又是董仲舒治經振起了往聖的 絕學。王充曰:「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文王既沒,是孔子發明其 文章墜緒於亂世;孔子既沒,是董仲舒宏揚其學術於微絕。劉歆更具體地說:「仲 舒遭秦滅學之後,六經離析,下帷發奮,潛心大業,令後學者,有所統壹,為群儒 首。」可見儒學至董仲舒實一大轉折。范文瀾先生論這種轉折作用說:「儒學經董 仲舒的加工,因此擺脫了原始階段,成為陰陽五行化的、完全適合地主統治的西漢 今文經學。某些漢儒把董仲舒當成孔子的繼承者,因為他創造了今文經學。」( 《中國通史》第二冊,151頁)這是完全合符實際的。劉歆說他「令後學者有所統壹」, 就是統一在董仲舒所創立的陰陽五行化了的新儒學體系之下,他是西漢今文經學的 創始人,是西漢第一儒學大師,即所謂「群儒首」、「儒者宗」。

董仲舒一生著述甚富,《漢書》本傳說:「仲舒所著皆推明經術之意,及上疏 條教,幾百二十三篇。」這部分著作多為雜著,包括說解經義的論文、上書、文告 之類。《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儒家類,著錄有《董仲舒》百二十三篇,當即這些 文章的彙編,除了一些殘篇外,大部已經失傳。本傳又說:「而說《春秋》事得失, 《聞舉》、《王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十餘萬言,皆傳於後 世。」今《春秋繁露》一書,凡八十三篇,內中《玉杯》、《竹林》篇,當即「說 《春秋》事得失」類著作。《漢書·藝文志》又有《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 《後漢書·應動傳》作《春秋斷獄》,為張湯等人向仲舒請教斷獄的案例彙編,晉 以後失傳,清王謨、馬國翰有輯本。《春秋繁露》始見於《隋書·經籍志》,因不 見於漢志,曾一度受人懷疑,其實就今本《繁露》與《漢書》本傳所載《天人三策》 對照,許多觀點實為後者的引申,《春秋繁露》一書,縱然有後人摻入的內容,其 主要篇章還當出自仲舒本人,與《天人三策》一樣是研究董仲舒學術思想的主要資 料。此外,《漢書·食貨志》、《匈奴傳》、《五行志》也有他的言論;《史記· 太史公自敘》也對董仲舒的學說有所稱引。現都比較集中地保存於嚴可均輯《全漢 文》之中。在這些著作中,董仲舒貫通天人,縱論古今,博採百家,為原始儒學向 經學的過渡,做出了重要貢獻。

1.兼容百氏,獨尊儒術

如前所述,是董仲舒在對策中「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直接促成了漢武帝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政策的實行,從而實現了儒學從諸子向經學的飛躍。不過, 「抑黜百家」是從研究百家,吸收百家開始的;「推明孔氏」也是從改造孔氏,構 建新儒學體系開始的。對諸子百家的認識不始於董仲舒,《莊子》的《天下篇》, 《荀子》的《非十二子》,《韓非子》的《顯學》,《淮南子》的《要略》,司馬 談的《論六家要旨》皆是,但都是此非彼,排斥異己。董仲舒也對諸子百家進行了 鑽研,但並不簡單地否定,而是在推尊儒學的同時,暗中吸取諸子學說,特別是陰 陽五行學說,組建適合西漢社會大一統局面的新儒學體系。

范文瀾先生說:「《易經》的陰陽與戰國以來盛行的陰陽五行學,融合成為董 仲舒的《春秋公羊》學。」首先實現了儒家與陰陽五行家的統一。《易傳·繫辭》 說:「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董仲舒弓呻 說:「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天之任德不任 刑」。將儒家重德輕刑說與黃老刑名、陰陽家結合起來了。

黃老刑名之學實際是先秦道家與法家理論的混合體,既講虛靜無為,又講積威 使術。董仲舒也作《保位權》專申其義:「為人君者,居無為之位,行不言之教; 寂而無聲,靜而無形,執一無端,為國源泉。」君主應該無為、不言、無聲、無形, 神迷莫測,然後才能成為大臣畏懼,天下離不開的根本。又說:「國之為國者德也, 君之為君者威也。故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則失恩,威分則失權;失權則君賤, 失恩則民散」。「是故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執其權以正其臣。」將儒之德 教與法術勢結合起來了。

五行學說本於儒家經典《尚書·洪範》,戰國鄒衍用五行生剋原理來解釋王朝 更替,形成「五德終始之運」說,認為具有木火水金土五德的王朝相為代替,周而 復始。董仲舒一方面承認王朝更替,有道伐無道的合理性:「天之生民,非為君也, 天之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詩》 云:『天命靡常』,言天無常予,無常奪也。」「故夏無道而殷伐之,殷無道而周 伐之,周無道而秦伐之,秦無道而漢伐之。有道伐無道,此天理也。」(《堯舜不 擅移湯武不專殺》)另一方面又以五行相代理論,認為新王朝誕生後,必須改正朔, 易眼色,以示稟承新王之命(《三代改制質文》)。於是遂將儒家湯武革命、天命 靡常說與五德終始說融為一體了。

墨家主張兼愛利民,董仲舒則藉以修正儒家重義輕利的義利觀。說:「天之生 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身,義以養其心也。心不得義不能樂,身不得利不 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所養也。體莫貴於心,故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人 大於利也。」(《身之養重於義》)在儒學重義輕利的思想中加入了墨學重利利人 的內容。

董仲舒還吸收先秦名家「循名責實」說充實儒家「正名」的思想。他認為「治 國之端在正名」(《玉英》)。「名則聖人所發天意」,名號是聖人體察天意制定 出來的,任何一種稱謂都包含著一定的職份和義務,譬如天子、諸侯、大夫、士、 民,其命名都各有深意:

受命之君天命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 侯者,宜謹視所侯(恭侯),奉天子也;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 其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教化)之也;士者,事(務服於人)也;民者,瞑 (蒙蒙無知)也。(《深察名號》)人君號稱天子,是天的兒子,應對天盡孝道; 諸侯意即敬侯王命,應事奉天子;大夫即大於匹夫,在道德上比匹夫要高,應盡教 化之職;士就是供事之人,為知己者死;民就是昧於禮義,故需要教育。這五種稱 號都各有意義,欲考察其稱不稱職,誰是誰非,只需看看實跡與名號相不相符: 「欲審曲直莫若引繩,欲審是非莫若引名。」(同前)故他亦強調「摯名責實,不 得虛言」(《考功名》)。於是將儒與名家結合起來了。

孟子王張性善,荀子主張性惡,董仲舒調和之。認為性分三品,有「聖人之性」, 純善;有「斗宵(小人)之性」,純惡。這二者都不是人性的代表。又有「中民之 性」,這才是人性的代表,才是普遍的人性(《實性》)。他說,普遍的人性有善 有惡,也可善可惡。天有陰陽,人性稟天,故亦有善惡(「天兩有陰陽之施,人亦 兩有仁貪之性。」(《深察名號》)人稟陽而為性,是善質;又稟陰而為情,是惡 質(王充《論衡·本性》引)。人性的善惡,全在後天的教化。他形象地比喻說: 「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 善也。善與米,人之所以繼天而成於外,非在天所為之內也。」人性待教育而為善, 猶禾穀待澆灌而出米也。他又比喻說:「卵待覆(孵)而為雛,繭待繅而為絲。」 (《深察名號》)都強調後天人為的作用。於是結束了人性善惡之爭,將儒學內部 分歧統一起來了。

董仲舒的學說,就是以儒學為主體,以儒學為外殼,融合和容納了諸子百家思 想於一爐的新儒學體系。他在哲學原理上多得陰陽五行之助,在政治思想上則主要 是儒學與黃老刑名之合,也就是所謂霸道(刑名)與王道(仁義)之合。漢宣帝對 太子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耐何獨任德教,用周政乎?」(《漢 書·元帝紀》)所謂制度,即指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董仲舒改造過的儒術。可見 漢家的治國方略,是從董仲舒建立新儒學體系,並使之獲得獨尊之後形成的。其意 義是非常深遠的。董仲舒「抑黜百家」,不是簡單地否定百家,而是充分地吸收和 挖取對方的精華,使百家失去存在的價值;董仲舒「推明孔氏」,是取百家之長以 完善儒學,使儒學達到善兼美具的境地。於是,百家不禁自熄,儒學不尊獨盛。儒 學經他這一番改造,形成了必興必盛的必然趨勢。

2.精通五經,善說《春秋》

董仲舒深明五經,在著述之中,博引詩書,深諳易理,廣論禮樂,尤長於《春 秋》。

董仲舒治經,主大義微言,從宏觀上揭示和發揮六經奧旨。在董仲舒眼裡,六 經再也不是上古舊史,歷史陳跡,而是具有豐富思想內容,也具有完美表達形式的 經典了。他說:君子知道在位者不能用強權和暴力來壓服民心,因此用「六藝」來 教養他們。「詩書序(順也,馴化)其志,禮樂純(凈化)其美,易春秋明(開發) 其知(智)」(《玉杯》)。即用《詩》《書》來馴化人們的心志,這屬於德育的 領域;用《禮》《樂》來美化人們的行為,這屬於美育的領域;用《易》《春秋》 來開發人們的智力,這屬於智育的領域,六藝共同完成對一個人德育。智育、美育 諸方面的教育和塑造功能,在造就人才上,不可或缺,故他說:「六學皆大而各有 長」,各自從不同方面,不同層次,共同完成人材的塑造工作。董仲舒進而歸納六 經特點說:

詩道志,故長於質(樸實);禮制節(儀節),故長於文(文采);樂詠德, 故長於諷(諷諭);書著(記)功,故長於事(敘事);易本天地,故長於數(變 化規律);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人。(《玉杯》)

司馬遷曾從董仲舒問學,於《太史公自敘》中轉述這段話說:「《易》著天地、 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規範)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 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 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和暢);《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 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辭句互有出入,但意 思相近。在董仲舒看來,《易經》講天地變化,陰陽轉化,四時交替,五行運行, 故以變化之理為主;《禮經》講人倫綱紀,禮儀節度,故以行為準則為主;《書經》 記先王成功經驗,故以政事為主;《詩經》詠山川溪谷,禽獸草木,和男女情愛, 故長於風情和借喻;《樂經》歌唱美德之完成,故以和暢為主;《春秋》辨明是非 名份,故以治人之道為主。六經的文字不過古史陳跡,但六經的大義卻具有經天地、 緯人倫的功用,是聖人之心所寓,是聖人之靈所寄。如果說對六經特點的概括和揭 示並不始於董仲舒,如《莊子·天下篇》即有「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 樂以發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荀子·儒效篇》亦有「詩言是其志, 書言是其事,禮言是其行,樂言是其和,春秋言是其微」等等,但將六經的社會功 能提高到人倫、教化、政治之本的地位,卻始自董仲舒。

六經之中,董仲舒又極其推重《春秋》。《孝經緯》記孔子曰:「吾志在《春 秋》,行在《孝經》。」《春秋》是孔子政治理想的寄託。董仲舒也如是說,一則 認為:「《春秋》,義之大者也。」一則認為:「《春秋》,禮儀之大宗也。」 (《太史公自敘》)為了從中發掘出「治國平天下」的理想藍圖,董仲舒於是對 《春秋》(特別是《公羊傳》)進行了深入的鑽研。首先,董仲舒揭示《春秋》的 宗旨是辨是非,正名分。認為孔子帶著政治目的作《春秋》,《春秋》是孔子仁義 道德和政治思想的集中體現。他說:「《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三代改制 質文》)「新王」即一個全新的符合名份的王,這是針對當時名不符實的周王而言 的。《春秋》所記上起魯隱公元年,下訖魯哀公十四年,共242年,這期間天子虛位, 諸侯專征,大夫擅權,陪臣執國命,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完全是一派衰世景 象。一句話就是名份不正,是非不分。孔子修《春秋》時,以「王道」(仁義,又 稱「王心」)為準繩,於屬辭比事之間,小心翼翼地表達出對當時違禮現象的批評 和譏諷,「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太史公自敘》), 使混淆了的是非區別開來,使顛倒了的名份糾正過來。用這一褒一貶的手法,在一 部衰世的歷史中塑造出一個嶄新的以王道治天下的太平藍圖。他說孔子在作《春秋》 時,門弟子曾對他截取最衰亂的歷史頗感困惑,孔子曰:「吾因其行事(陳跡)而 加乎王心(仁義)焉。以為見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俞序》)相同的 話還見於《太史公自序》。「因其行事加乎王心」,這與孟子引述孔子曰「其事則 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也」,是一脈相承的。孔子以布衣的身份運 用王道來「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無王者之位而行王者之權,孟子說:「 《春秋》,天子之事」;董仲舒說:「孔子立新王之道」(《王杯》);《白虎通 ·窮通》說:「仲尼制《春秋》之義,著素王之法」;王充《論衡·超奇》說: 「孔子之《春秋》,素王之業也。」皆一意也。但以董仲舒論議最透闢,分析最入 理。由於孔子於《春秋》之中「上探三王之道,下正人倫之紀」(《大史公自序》), 「人道淶而王道備」(《俞序》),是非明而名份正,凡作人的綱紀,為政的大法, 莫不悉備於其中,有了《春秋》的表率作用,就可以是正名份,重整秩序,因此他 說:「撥亂世而反諸正,莫近於《春秋》。」從前那些「殺君亡國奔走不得保社稷, 其所以然,是皆不明於道,不覽於《春秋》也。」董仲舒引述子夏的話曰:「有國 家者,不可不學《春秋》,不學《春秋》,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 柄,君之重任也。故或脅窮失國,掩殺於位,一朝至爾。荀能述《春秋》之法,致 行其道,豈徒免禍哉?乃堯舜之德也!」(《俞序》)在司馬遷《自敘》中,還有 董仲舒對這段話的闡發,他說:有國家的人不可以不知《春秋》,否則前有讒慝而 不能見,後有亂賊而弗知;為人臣者不可不知《春秋》,否則處理大事不知其義, 遇到變故不知其權(靈活性);為人君父如果不通《春秋》之義,必然蒙受首惡之 名;為人臣子如果不知《春秋》之義,就必然陷入篡權弒上的死罪之中。其原因都 是由於不知道正義原則、辦事準繩之故。《春秋》就是一部用具體實例來教育人們 該怎樣作、不該怎樣作的偉大的教科書,是行動的指南,辦事的法寶。故曰:「 《春秋》者,禮義之大宗」;「撥亂世反清正,莫善於《春秋》!」

其次,董仲舒對《春秋》義例進行了梳理。義例即著書條例,又叫「大義」。 主要有「三世」、「三統」、「六科」、「十指」等。

先談三世:《楚莊王》曰:「《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 聞。有見三世(即昭定哀),有聞四世(文宣成襄),有傳聞五世一(隱桓庄閔僖)。」 不過董氏三世說與後來何休「張三世」(據亂世、昇平世、太平世)不一樣,沒有 非常異議可怪之事,而僅僅是不同歷史時期,約當於古代史、近代史、現代史而已。 他說孔子在修《春秋》時對三世歷史的詳略取捨各不相同:「於所見微(隱微)其 辭,於所聞痛其禍,於所傳聞殺(減)其恩。」(同上)這就是「《春秋》無達辭」 的根本原因。

次談三統:即夏殷周三統,這是董仲舒引陰陽五行入《春秋》的產物。夏人尚 黑,以寅月(夏曆正月)為歲首;商人尚白,以丑月(夏曆十二月)為歲首;周人 尚赤,以子月(夏曆十一月)為歲首。《春秋》說「春王正月」,春是夏曆,王正 月是周曆,可見《春秋》歷兼周夏二統。不過,《春秋》貶亡國,對夏的後裔之國 杞取貶黜的態度;孔子是宋國大夫之後,對於殷人後裔之國來取參考態度;孔子以 王道正是非,故尊崇王室。「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王魯尚黑, 細夏、親周、故(參考)宋」。(《三代改制質文》)

再談六科、十指:《正貫篇》歸納有「六者之科」、「六者之旨」,《十指篇》 則規納為「十指」。六科六旨是「春秋大義之所本」,是著作的大條例;十指是 「事之所系」,是記事的小條例。「六科」大略即「援天端」、「志得失」、「論 罪源」、「定尊卑」、「載賢方」、「別幽隱」。「十指」即:記錄事變以突出重 要政務;反映出事變的起因;根據事變的起因而施以相應的措施;強幹弱枝,尊君 卑臣;辨別是非,區別同異;論賢才之宜,以明用人之方;親近徠遠,與民同心; 根據周代文化,回歸樸質;記事始於春,遵循「木生火」的五行之運;考察災異和 衰政的關係,以見天人關係。

再次,是發揮《春秋》的微言。微言即聖人沒有明說,卻透露於字裡行間的意 思。下舉三例:其一,董仲舒從《春秋》「隱公元年」紀一為無例中,發現「大始 正本」的深意,曰:「一者萬物所從始也,元者辭之大也。謂一為元者,視大始而 欲正本也。」大始即重視初始;正本即端正根本。君為天下之本,故應正君王以正 天下。其二,從「春王正月」一句中,發現王者當「上承天之所為,下以正其所為」 的深意。其三,從《公羊傳》「何謂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推行說:「《春 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道義也。」從而為國家的政治統一和思想統一 政策奠定了哲學基礎。

最後,董仲舒援陰陽五行學說以解《春秋》。通過考察其中天災人事的聯繫, 從而建立起「天人感應」學說。在《漢書·五行志》中,保留有不少董仲舒關於 《春秋》災異的解說,這些解說影響了整個漢代的天人學術。他還推陰陽運行規律, 求雨止雨。司馬遷說他「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求雨閉諸陽,縱諸 陰,其止而反是。行之一國,未嘗不得所欲」;王充說他「表《春秋》之義,稽合 於律,無乖異者」;他還據《春秋》之褒貶,定是非和名分,用以論事斷獄,後人 編為《春秋斷獄》一書,等等。董仲舒將陰陽五行加入《春秋》之中,變經學為致 用之學,使《春秋》成為實用之書。漢代有「孔子作春秋,為漢垂法」之說,即是 受董仲舒《春秋》學的影響。既把儒學與現實政治結合起來,而且把經學講活了, 擴大了《春秋》的影響,提高了儒學的地位。《史記》說:「漢興至於五世之間, 唯董仲舒名為明於《春秋》。」《漢書》說:「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 始推陰陽,為儒者宗。」都肯定了董仲舒在公羊學上的特殊貢獻。

董仲舒是漢代傳授公羊的始師之一,漢代傳公羊者都以他為祖師。仲舒傳嬴公, 嬴公傳眭弘,弘傳嚴彭祖、顏安樂,宣帝時立為博士,於是《公羊》有嚴、顏之學。 後四傳至東漢末何休,撰著《公羊解詁》,其自序雖聲稱用胡毋氏《條例》,論者 頗以其說多同於仲舒,可見董氏實漢世公羊學正源,吳檢齋曰:「《春秋》之學, 則以仲舒為不桃之宗。」實為不刊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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