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很重要」到「你很重要」的生命隨想

從「我很重要」到「你很重要」的生命隨想

  ――「生命教育與公民教育談」之一

  許錫良

  最近有兩篇小文章(見我的博客《教育中的文學與文學中的教育》)引起了我的密切關注。著名女作家畢淑敏寫有一篇優美的哲理散文詩:《我很重要》,留美學者林達先生的很耐人尋味的科普說明文:《你很重要》,兩篇文章都被著名的《讀者》雜誌先後轉載。有趣的是,這兩篇小文章的作者背景、風格各異,但是它們都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表達方式說明了同一個主題:生命主體的覺醒和愛惜生命的重要性。

一                                             

  先說說畢淑敏的《我很重要》吧。她用一個醫生、士兵、學者及詩人的特殊組合以及幾乎與共和國同齡的特殊經歷,寫出了對生命的獨特體驗,用她那女性特有的細膩筆觸與對生命情懷的獨特感悟,向我們娓娓道出了一種生命的詩意。她在《我很重要》里一開篇就說:「當我說出『我很重要』這句話的時候,頸項後面掠過一陣戰慄。我知道這是把自己的額頭祼露在弓箭之下了,心靈極容易被別人的批判詞洞傷。許多年來,沒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示自己『很重要』。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都是______『我不重要』」,讀到這裡時我的心已經開始顫抖了。這正是作者獨特的人生經歷及在獨特的年代裡的普遍感受。我相信她的同齡人,甚至現在的孩子都還會有類似的感受,從而從內心深處引起共鳴。而回想起來自己的成長經歷,不也是受著這種「我不重要」的教育嗎?相比而言,我仍然比畢淑敏要幸運些。我比她要小十幾歲,許多人生的苦難都在我出生前或者出生時就過去了,或者發生在我的生命意識還沒有來得及覺醒的時候。但是即使如此,每每在回憶自己的人生經歷的時候,畢淑敏呼喊出的第一句:「我很重要」還是在我內心深處引發了強烈的共鳴。讀到這篇文章已經是在好幾年前了,但是每每在工作勞累之餘,或者在生活的重壓這下,或者看到許多人的生命在無辜中死去的時候,「我很重要」這句話就會在我腦海里回蕩。

 二

 「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這是我在小學的時候就被告知的一個道理。如果按邏輯去推理,接下來應該是生命很重要、很珍貴了。但是,奇怪的是,現實往往並不按照邏輯的思路去發展。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卻被無情地要求去為一種人之外的目標去做一種奮鬥,而且只有這樣才會在死的時候不後悔。在一種崇高的情懷下,人的生命不重要了,因此「我不重要」了。我從小學啟蒙時開始就是被告知,我必須隨時準備去死,就像劉胡蘭、劉文學那樣,很長的時間裡我因為受了這種教育,而對自己生不逢時而懊悔。為什麼這樣的英雄事迹我就遇不到呢?我來到這個人間的目的,似乎就是要尋找一個轟轟烈烈的死的機會。但是幸運之神並沒有光顧我,所以我就這樣平平淡淡活到了現在。我們幾十年來的德育,被人調侃為「讓人去死」的德育。王小波在其《關於崇高》里曾經說到一件事,七十年代發生的。河裡發大水,沖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杆。有知青下水去追,電線杆沒有撈上來,人卻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王小波當時的困惑就是:我們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且不說生命無價,就是有價而言僅吃掉的糧食也肯定比這棵木頭值錢。但是,人們受到的思想教育說因為是國家的與集體的財產,「不要說是木頭,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我相信畢淑敏肯定經歷過太多太多類似的事件,所以,她在才會在內心裡深情呼喊出:「我很重要」,她是個詩人,也是一個醫生。生命肯定是重要的啊,在西方生命的重要性是不需要說出什麼理由的。如果要說出來,也只有一個「天賦神聖」可言。人生來就有許多生命里永遠不可讓渡的權利。一切都是為了生命,沒有任何崇高的理由可以用來剝奪人的生命。生命是神聖的,因為人就是目的。生命是快樂的,但也是沉重的。

             三

 在西方也出現過生命不重要的時代。那就是經歷了近千年的中世紀的黑暗。但是在古希臘時期,人們是熱愛生命的,人們甚至熱愛人的生命所帶來的一切,特別是人的理性與智慧。蘇格拉底甚至把人的智慧叫做德性。古希臘神廟的神語就是:「認識你自己」。在我國也有過類似的時代,那就是孔子開創的時代。但是,在中國自古以來,人的生命其實都是不重要的。在對待生命這一點上,孔子重生,並極力迴避死的問題。他在回答學生提出的關於死亡的問題時,說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答案,並且加上一段禁忌:「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是追求快樂的。有吃的快樂,「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割不正不食」,有學習的快樂:「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有交友的快樂,「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也追求財富的快樂:「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追求財富第一,如果能夠發財,連當個趕馬車的馬夫也不計較,否則才要去找自己愛好的事做。所以學習的快樂、飲食的快樂與交友的快樂都要讓位給發財的快樂了。這可能對於孔子自己來說如此,但是對於百姓如何?他在談到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兵」、「食」、「信」三者的重要性時,孔子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去兵」,這當然是對的,但是隨後選擇了「去食」,理由卻是:「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在「民以食為天」的情況下,「食」在這裡其實意味著生命是死與活的選擇。連生命都沒有了,信的基礎又在哪裡呢?也就是生命在所謂的「信」與「道」面前已經毫不足道了,這就是後來「以理殺人」的根源。我甚至懷疑在馬廄失火的時候,孔子在先問傷人否,後問傷馬否,是不是出於當時一個奴隸的價格高於一匹馬的價格才有這樣的問話順序。人與馬相比的是價格,而不是人本身的尊貴與馬有本質的不同。

沒有這樣的思想意識形態,就不會有鼓勵一個20歲的青春生命為一根集體的木頭去死的思想教育。很顯然,這根本微不足道的木頭,因為打上了「集體」二字而有了「信」與「道」的神聖名義,就有了公開剝奪人生命的權力。人的生命本身是無比尊貴的,人一旦淪為物化了的工具,無論這個工具得到什麼樣的關愛,也難免淪為奴隸。倒是孟子說了一句很好的話:「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可惜,孟子只開出了「天爵」與「人爵」的觀念,卻沒有開出「天賦人權」的觀念。這我們當然不能去怪聖人,但是作為聖人的子孫們呢?誰來負責?

中國人實在活得太實在了。所以中國的聖人都快樂地活著,而西方的哲人卻痛苦地死了。有著快樂活著的聖人的民族卻一直是苦難的。痛苦地死了的西方哲人的民族,他們的後代卻能夠快樂地活著。但恰恰是死去的西方哲人才給這個民族與文化以生命的覺醒意識和對生命的尊重。在中國,聖人的命是尊貴的,大人的命是尊貴的,唯獨人的命是卑賤的。中國有的只有「蟻民」與「草民」,從來沒有過人。所以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孔子一生求官,深知做官不易,所以新官上任不足三月就要殺一個無辜的少正卯。我們現在無從了解聖人當時的真實情況,但是我們可以順延著聖人的足跡一直追到現在都可以發現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我不重要」。在金錢面前,「我不重要」,在物質面前,「我不重要」,在名譽面前,「我不重要」,在權力面前,「我不重要」,在一個名詞或者一個主義面前,「我不重要」,在偉人與聖人面前,「我不重要」,在國家、民族、集體面前,「我不重要」等等。在中國有著太多的理由,讓「我不重要」。我們曾經甚至恨不得把自己的每一滴血都用在一個偉人的巨大心臟里,我們這個民族只要有一顆這樣的心臟的活力就夠了,然後有這樣一個頭腦,這樣一個頭腦里產生的思想就夠了。生命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裡變得「亂離人不及太平犬」了。四

  我們的文化中有許多讓人死的理由,卻沒有一條理由是讓人活的。特別是有人的尊嚴的活的理由。即使讓人活「也是好死不如賴活」。人的活也僅僅是為活著而活著。人有時被要求活著,也僅僅是要充當一種工具,完成一個「神聖」的任務。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被當成了這樣或者那樣的犧牲品,被要求去為這樣或者那樣的理由去犧牲。多少年來,我們就被教育著:「我為XX獻青春,獻完青春獻子孫」,「我是XX的一塊磚,哪裡需要就哪裡搬」。「做永不生鏽的螺絲釘」等等。都是直接告訴我們不是去做一個人,做一個有人的價值和尊嚴的人,而是去做一個物,做一個被人使用的工具。甚至我們的文章里也只有「我們」而沒有「我」。「我」字一出口,多麼引人注目啊。我們從來只有魯迅先生所說的「合群的自大」,而沒有獨立的個人的自大。中國的「我」在古代就是殺人的武器,而英語里的我是一個大寫的「I」,給人的感覺就是頂天立地的一個人,不彎腰,不變形。在我們的社會裡,「我」字一出口,多麼令人心驚膽顫啊,這無疑成了「槍打的出頭之鳥」和「出頭的先爛的椽子」、「流必湍之的堆出於岸的沙」、「風必摧之的秀於林的木」,我們最喜歡使用的名詞是:「人民」,但是往往是在「人民」叫得最響的時候,也是個人的生命最受踐踏的時候。人民曾經被放縱去生育,因為不能使「磚頭」短缺,也不能使「螺絲釘」生鏽。如果我們付出了血與生命的代價,這都已經成為歷史,那麼我們仍然會為此感到欣慰。因為,再苦再難,這已經過去了。但是,其實沒有。種種跡象告訴我們:這不是歷史。

            五

  發生在1999年7月9日的大慶建設銀行的「姚麗事件」,就是因為姚麗她們幾個20歲的弱女子是用智慧而不肯用自己的生命來保護國家的財產,而被開除。領導的責問的話就是:「有機會當烈士的時候,你為什麼不選擇當烈士?」聽起來,我感覺我們這個民族其實還沒有走出古時的「貞婦烈女」的時代。當我在一個小學課堂上看到一個優秀的小學語文教師在課堂上頗為自鳴得意地啟發小學生們:「我們的祖國就是像一隻大公雞,我們每個人都是供他吃的米粒」時,還迎來了滿堂的喝彩。此時,我感覺孩子們及老師們的生命再也不重要了。我坐在下面聽課,也感覺到了自己的不重要。我並不想責怪這位年輕而且頗有才氣的、聰明的小學女教師,她也是無辜的受害者。因為她就是受著這樣的教育成長的,這種生命「不重要」的思想,早已經深入到她的血液及骨髓。她與我一樣也是「我不重要」教育的犧牲品。我擔心的是,現在這樣的犧牲品還有多少?一個社會普遍流行著「我不重要」的教育是非常危險的,因為當一個人不把自己當作一個人來愛惜與尊重的時候,他也不會把別人當作一個人來尊重與關愛。在這種教育里只能產生「主子」和「奴才」,人與人的區別只會是「主子」與「奴才」的區別。而且每個人都是「主子」又都是「奴才」。所以英國思想家穆勒說:「一個中國官員和最卑微的農夫一樣,都是專制主義的工具和奴隸。」中國人是相信「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在這些等級中,人與人都不是有獨立尊嚴的,而是一級臣一級,一級奴役一級的,人自然都成了工具。魯迅先生說做奴隸並不可恥,因為在「我不重要的」的社會裡,做奴隸往往是迫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做奴才就很可惡,而從做奴才里尋找出美來讚歎,那就更是萬劫不復了。

   六

  思想才能夠承全人的偉大。每個人的一生相對於人類的歷史來說都是極其短暫的,但卻是在茫茫宇宙中的不可複製的孤品。我們能夠視大熊貓為珍希之國寶,卻能夠安之若素地漠視的人的生命被踐踏。大熊貓的寶貴是因為他的肉體,已經成了物種演變的活化石,並且瀕臨滅絕。而人的生命的珍貴完全在於獨特的思想靈魂。就目前知道的情況而言,茫茫宇宙中只有人是有思想與靈魂的動物。我們對於人只容易關照到對肉體的殘暴是殘暴,卻沒有想到對人的思想與精神的殘暴是更大的殘暴。所以,俄羅斯思想家別爾嘉耶夫在說到對生命的殘暴時,說對生命殘暴的「狂熱」,表現在人的內在的靈魂之中。「存在這樣的意志衝動和能量,它們對靈魂施行暴力,甚至在人的肉體還活著的時候,殺害人的靈魂」,並且說:「殺害靈魂的狂熱者比殺害肉體的狂熱者更可怕」。(別爾嘉耶夫著,張百春譯,《論人的使命》第230頁,學林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為了追求生命的尊嚴,我們就必需「要追求生命的完滿」,而完滿的生命里不能沒有思想與靈魂,完滿的生命必然是靈與肉的天然組合,二者不可分離。

  法國思想家帕斯卡爾說:「人顯然是為了思想而生的;這就是他全部的尊嚴和他全部的優異;並且他全部的義務就是要像他所應該地那樣去思想」,並且說:「思想形成人的偉大」,「人不過是一根葦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東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葦草。用不著整個宇宙都拿起武器來才能毀滅他;一口氣,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縱使宇宙毀滅了他,人卻仍然要比致他死命的東西更高貴得多;因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對他所具有的優勢,而宇宙對此卻是一無所知。因而,我們全部的尊嚴就在於思想。」(何兆武著《西方哲學精神》第278頁,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我很重要」很顯然不僅僅在於每個人都有一個「沉重的肉身」,也不僅在於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美輪美奐」的軀體,而且更在於每個人都可以有一個神聖的思想的權利。沒有了思想的肉體就不是沉重的,而是任人宰割的肉身,與供人食用的動物的肉身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人的生命的尊嚴因此也就失去了保障。畢淑敏說得好:「人類的精神之火,是連綿不斷的鏈條,作為精緻的一環,我們否認了自身的重要,就是推卸了一種神聖的承諾」。人若放棄了思想,就等於放棄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因為人的良知也是來源於此的。所以愛因斯坦向全世界的科學家呼籲,人內在的良知要高於道德規則,甚至要高於國家法律。每個人無論用什麼神聖與崇高的理由都沒有權利去剝奪一個無辜的生命。七

  人類歷盡了多少艱難險阻,人自己才開始意識到人的生命的重要和神聖。人們曾經編造出了無數個理由來扼殺人寶貴的生命。在西方歷經了千年的中世紀的黑暗,那時人們可以用神的名義來殺人,並且人就是這樣一直匍匐在神的腳下。有幸的是,在西方,文藝復興之後終於走進了一個新的天地,特別是當尼采大聲宣布上帝已經死的時候,人性終於壓倒了神性。理性、科學、民主等這些啟蒙性話語,把人從神的威壓之下解放了出來。德國納粹可以用民族、國家等的名義來殺人,法國曾經用自由、革命來剝奪人的生命。於是羅蘭夫人喊出了:自由、自由、自由,多少人間的罪惡假爾名以行。我們現在還有多少人間的罪惡在假名以行?中國歷史上出現的以理殺人,以集體的名義殺人,以XX的名義的殺人。或許也還在進行?有人說中國有幸的是沒有出現過西方的中世紀的黑暗,或許吧。中國的確沒有出現過西方宗教統治的黑暗,但中國在沒有宗教的世界裡製造出來的殘酷與黑暗卻寫滿了幾千年的歷史。魯迅先生所說的到處都寫滿了的「吃人吃人」的社會,是怎樣產生的?我們找到了問題的答案嗎?

  人類在西方最為驚天動地的事就是人的生命意識的覺醒。人開始意識到了自己作為一個不可複製的生命的無比尊貴性。在西方,哲人曾經喊出了:「拯救一個人等於拯救全世界」這樣對人的生命終極關懷的呼聲。人的生命的意義註定在於不斷地追求。沒有追求的生命不過是行屍走肉而已。人們完全有理由去追求超越自己的東西,比如崇高,比如偉大,比如純潔。人是有理想的動物,但人的任何理想都沒有理由把人的生命作為賭注,特別是沒有理由把別人的生命用來作為賭注。人不能因為追求崇高而把「飲食男女」這樣的物質基礎給消滅了。連孔子都老實地一再承認,「食色性也」,「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也曾經經不住美色的誘惑,所以才有「子見南子」那一段動人的趣聞。人的任何崇高理想都必須是建立在這些低俗的物質上。因為人的肉身必須生存,人的精神追求才有所附著,人作為一個種族需要傳承,人類社會才會綿延不斷地存在下去。「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存天理,滅人慾」,「狠斗私字一閃念」到頭來不過是引來了一個偽君子王國的誕生。

    八

  所以完滿的生命必定是崇高與低俗的合二為一。人們追求崇高,但不能把崇高當成唯一,人們可以追求自由,但是人不可為自由的觀念所控制,人們應該做觀念的主人而不是觀念的奴才。追求完滿的生命,就意味著「人應該追求自由,但永遠也不能忘記真理、愛和正義,否則自由就是空洞的、毫無內容的和虛假的觀念。」但也「要追求真理、愛和正義,但不要忘記自由。要追求善,追求完善,但千萬不能忘記自由,不能用暴力來實現善和完善。」因為「不能允許感覺脫離完滿的生命,在完滿的生命里包括思維、理性生活和意志、道德生活和對待上帝的態度,宗教生活。」(別爾嘉耶夫著,張百春譯,《論人的使命》,學林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230頁)。人們對待生命的態度,最需要的是首先要學會尊重常識,要尊重科學的判斷力。社會要有把感覺與常識說出來的自由。一部「皇帝的新裝」的戲演出了多少人間悲喜劇?皇帝的新裝或者還在?也許情況已經變得新裝下連皇帝也沒有了,我們卻還要被迫不斷地讚美。在中國「指鹿為馬」是比「皇帝的新裝」更為惡偽的踐踏人生命的暴力。

  對付這樣的暴力,最好的辦法就是人人都意識到自己的重要。讓每個人都有公開的機會說出:「我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自由開放社會的基礎與前提。如果一個民族的人民有這樣的意識,那麼許多滅絕人性的大屠殺的狂熱就可以避免。我們在社會中的「服從」就不會變成「盲從」,我們人與人之間必須的「相信」就不會變成「迷信」。人的生命中,比動物的生命多了一點的是人的理智與思想及精神。狂熱是在人的理智被剝奪之後,只剩下的熱情衝動的結果。誰敢否認當年的納粹士兵和宣傳家的熱情衝動?誰敢說「文革」時「紅衛兵」、「造反派」們是沒有生命活力的?他們不缺這個,但是他們缺乏的是人的良知和作為人的道德底線,他們缺乏的是首先是「我很重要」的意識,然後還有「你很重要」的制度。

     九

  沒有「我很重要」的生命意識的覺醒,就不會有「你很重要」的制度建構;而沒有了「你很重要」的理性制度保障,「我很重要」的意識就會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會淪為一句美麗的空話,甚至在「我很重要」的名義下做出「你不重要」的罪惡來。刺蝟對於刺蝟之間不可離開太遠而互不相干,因為他們必須互相在一起在可能取暖、狩獵生存,但是也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才不會互相刺傷。但是,這是因為這是兩隻刺蝟,如果一隻是刺蝟,而另一隻是兔子,無論兔子怎樣聲明:「我很重要」,刺蝟的刺也還是要刺進兔子的肉里的。從個人來說,我們要認識到:「我很重要」,從社會制度的安排來說,這個制度必須是建立在:「你很重要」的基礎上的。我們要人,而不是人民。我們要為「你」服務,而不是為「人民」服務。任何制度安排都應當是為實實在在的人,而不是一個虛的概念。沒有「你很重要」的制度保障,那麼「我很重要」是存在著矛盾的。這隻能是弱肉強食者的極端自私的借口。從「我很重要」出發,得到的卻會是:「你很不重要」。所以一個社會的制度的設計必須基於這樣的理念:人的生命價值,是政府得以存在的理由。對生命的尊重與愛惜要高於任何生命之外的理由。政府和國家是必要的罪惡。無政府主義是恐怖的,這無疑是一個弱肉強食者的天堂。但人們對於政府這個最強者的威力卻往往放鬆了警惕,把我們本來是與生俱來的神聖不可讓渡的權利,卻輕而易舉地就讓出去了,在神聖的名義下讓出去了。當一個民族人人甘當永不生鏽的「螺絲釘」和哪裡需要就哪裡搬的「磚」的時候,這個民族的災難就註定不可避免。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始的,斯大林的大清洗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達到了滅絕人性的目的。我國的「文革」狂熱也就出現了。

  林達的一篇《你很重要》的文章很耐人尋味的道理就在這裡。從前的中國因為有皇帝,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我很不重要。「我」的另一個名詞是「草民」、「蟻民」與「臣民」,後來的中國沒有了皇帝,但是「我」也仍然變成了無數個更小更殘暴的小皇帝的「草民」、「蟻民」與「臣民」,只不過「我」在「國民」的名義下而已。「我不重要」當然是這樣社會的教育的應有內容。我們所有的教育目的就是在告訴人們:「你不重要」,因為:「我不重要」,只有一個人是真正重要的。很長時間裡一個國家有「共和」卻沒有「公民」,更不要說合格的公民了。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就像一個人說是做了丈夫,卻沒有妻子,或者做了妻子,卻沒有丈夫一樣可笑。

  「公民」是什麼?這對我們這個民族來說是既非常熟悉又非常陌生的一個詞。熟悉是因為我們幾乎每天都在說到它,陌生是因為我們既不知道它的真實內涵,也沒有一天真正踐行過一個「公民」的權利與職責。那是因為我們對於如何做一個公民,還沒有心理上的準備,也還沒有強烈的公民意識。沒有公民意識的民族是危險的。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傷害者與被傷害者。我們已經無數次地充當過這樣的的角色。

十一

  做一個「公民」的首要條件就是:「了解你自己」,因為只有「了解你自己」,你自己才可能意識到:「我很重要」。這既是區分人與動物的最好途徑,也是區分臣民與公民的分水嶺。雖然猶太人早有格言:「人一思考,上帝就發笑」,但是對不思考的人,上帝往往是發怒,發笑總比發怒好。因為發笑只不過是因為人的思考能力在上帝面前的幼稚,而發怒卻是人類的災難。人最不可放棄的權利之一便是這種思考的權利。公民是首先要學會運用自己理智和頭腦的,動物的生命就沒有這樣的功能,臣民則是不被允許這樣去做。在「臣民」社會,一切都是被動的。任何都安排妥當了,連運用大腦也不需要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勞心者,有勞力者,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人在這裡被分成了二類:有權思考的,和無權思考的。在臣民社會,真正能夠有權運用自己理智的其實只有皇帝一個人,我們一直以來相信只要用他一個人的思想來武裝我們的頭腦就可以做到戰無不勝了。所有的文人騷客的所有本事、才能也只有和自己的思想靈魂出買給皇帝這一條出路。「學得文武藝,貨於帝王家」,這是古代版的;「工農大眾是皮,知識分子是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這是現代版的。這些也是我國歷代知識分子的最高理想與人生目標。說白了知識分子的全部價值都在於把自己當成一個商品或者工具,或者一個附庸。在中國即使是最有才華的知識分子也脫逃不了這種御用的命運,獨立思考是從來沒有過的。在這樣的基礎上也就不可能產生真正的公民意識。不論古代聖人的「勞心者治人」,還是現代版的「勞力者治人」,都不是公民社會的基礎。不過,古代的「勞心者治人」相比現代版的「勞力者治人」,多少還給這個社會留下了一點道德文明的導向。雖也是愚民,倒還是愚民得乾脆實在。「勞力者治人」的「向貧下中農學習,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則無疑是號召社會向文盲與愚昧及落後學習,真是愚民「愚」到了化境。

十二

  一個有著健全「公民」的國家一定是「建立在這樣的一個理念上的,那就是每一個人都重要的。它的政治制度、經濟體系、以及人與人的關係,都是建立在這樣的一個理念之上」。林達先生在介紹美國的公民教育時說,「你作為一個人,是最重要的,在這個制度下,你就必須能『自由買賣和擁有』,你自己決定做什麼,而政府只是為你服務的機構」。並提醒人們說:「當政府是你的僕人,你是自由的;當政府成為你的主人,你就像一個奴隸那樣,不再重要了」,「一個好公民是一個善於調節自己的人」,「是一個善於思考的人」,只有這樣才應該是「一個能夠行動的人」。這樣才不會因為「你很重要」而使得別人都不重要了。可見,在這裡「我很重要」,並不是像我們長期以來所理解的那樣,是在鼓勵人自私自利,而是非常理性的自愛。美國教育就是這樣來教育那些幼小的兒童的。學會做一個合格的公民,才會有國家的安全,民族的安全,才會有自己個人的幸福。這是在西方非常普遍的一個公民觀念。

  合格的公民當然應該是愛國的,忠誠的。愛國與忠誠自己的祖國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這種責任與感情不會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固然是愛國,但如果匹夫無權,那麼想愛國也沒有機會。因為「責」從來是與「權」密切相關,不可分離的。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體驗過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與職責,那麼愛國與忠誠也只能停留在書本概念的層次,是不會真正化為自己的思想感情並且落實到行動中去的,也不會形成什麼真正的愛國思想。愛國與忠誠當然要為國家、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建設性的意見而不是毀滅性的意見。但是提供建設性的意見並不是說一個合格的公民只要一味地肯定政府做對了的事,恰恰相反,建設性的意見更難能可貴地體現在強烈地批評政府做錯了的事上。「假如政府做錯事,你嚴厲批評政府,那是希望它改善,這就是建設性。假如你明明發現國家在走向錯誤的道路,你卻還說,走得好走得好。那才是一種毀壞的態度」。想起1958年「大躍進」時,我們做了那麼多錯事,卻有那麼多人寫了那麼多讚美的詩歌與文章,這就是在毀滅國家。水利專家黃萬里先生不贊成在黃河上違背黃河流域的生態環境去修建「三門峽」水電站,更不同意蘇聯專家在遠在莫斯科為「三門峽」水電站設計的方案,在這樣有大量泥沙的河流里修建水電站居然可以不考慮泥沙的處理問題。他說,我必須說出來,不說出來就是對國家、對人民、對我們這個民族犯罪。但現實卻是他說出來了,他履行了一個合格公民的正常職責,但他犯了罪,先後被打成了「右派」和「反革命」,而沒有說出來的人卻成了國家的「功臣」。可見沒有公民的社會制度保障,沒有法律來保障人們合法地批評的社會,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的。人們只好違心地主動毀壞自己的國家,想愛國都不可能。以為愛國只在於犧牲自己,或者以為對政府與國家一味地歌功頌德,歌頌太平,以為是主動放棄思考的權利,以能夠更好地與所謂主流思想相吻合就是在做愛國的事,這可能就是我們這個社會與民族所產生的綿延不絕的多災多難的所有悲劇的全部根源。

  公民社會不是沒有錯誤的完美社會,相反沒有合法的批評,無疑等於放縱錯誤。如果錯誤了而又得不到批評指正,那麼犯下歷史性的大錯誤就是必然。有人說「教育改革如果輕易就成功了,可能帶來的是更大的失敗」,輕易就成功了的東西其實並沒有成功,而是用了美麗的語言掩蓋了可怕的錯誤的事實。這是無需再用一個民族的命運來證明的道理了。我們已經在過去無數次就這樣輕易地成功過。一個沒有公開表達的不同意見的改革,人們啊,你們要警惕!公民社會的必要性就在於當社會或者政府有了錯誤時允許甚至鼓勵公民們合法地批評。有公開合法的批評,社會的錯誤才會在批評聲音中降到最低。公民社會追求最少痛苦,盡量減少社會罪惡。臣民社會總是追求天國式的最大幸福,甚至總想達到天下大同,所以高調;公民社會認為追求人生幸福是人天生的本身,政府所要做的不過是減少痛苦與錯誤,以保證公正,所以是總是低調的。但是,社會總是這樣捉弄人,想高調的,卻在現實中得到的是苦難;而低調的社會,卻在現實中得到的反而是更多的幸福。

  錯誤與罪惡總是永久性地伴隨著人類的始終。惡對於人類來說是永遠也不會完全退出人類的歷史的。正因為理性地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公民社會裡要鼓勵公民思考與批評。政府也是人組成的,即使是最偉大的、最聰明、最智慧最具有良知的人組成,也難免要犯錯誤。即使主觀動機是好的也不例外地要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更何況人是有七情六慾的,權力很容易就轉變成了腐敗。「權力滋生腐敗,絕對權力絕對滋生腐敗」,19世紀英國著名思想家阿克頓爵士這樣說;「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獸;但不幸就在於想表現為天使的人卻表現為禽獸」,17世紀法國著名思想家帕斯卡爾這樣說。我們無須再用血與淚來證實這個道理了。但可悲的是人類每一個企圖進入天堂的衝動都不幸淪落到了地獄。當我們興高采烈地以為自己擠進了天堂的大門的時候,其實我們來到的卻是地獄。公民社會政府的權力是一種沉重的負擔,因為這裡面關係到無數的個人的生命。而臣民社會政府權力是一種樂趣,因為這裡每個人的生命都成了當權者的人間盛宴。所以,「人們啊,我是愛你們的,你們要警惕啊!」伏契克在《絞刑下的報告》中這樣說。以善作為人的本性的倫理大國的人們特別容易把自己的命運就輕易地託付給了一個偉人或者聖人,依靠一個救星為自己謀幸福,卻放棄了自己的人生追求。這樣的人們容易從觀念出發,從主義出發,而不是從現實出發,從人的生命的尊貴出發。有人提出一個漂亮的口號,於是把自己的思想和靈魂甚至良知都出買了。當有人對你說:「我要為你謀幸福」時,我們就要警惕了,因為這後面可能蘊藏著十分可怕的災難與人間的罪惡,因為這後面可能是蘊藏著的是一個陰謀。

十三

建設一個公民社會,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途徑。因為沒有公民教育就不可能有合格的公民。但是沒有公民的社會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教育。以臣民社會的教育土壤,卻想得到公民社會的教育效果,這可能是我們犯的一個致命的錯誤。我們可能忘記了人家的蘋果好,是因為這蘋果是長在人家的樹上,而人家的樹好,是因為人家的水土氣候好和人家的種子好。那些只想摘人家的好蘋果的人,而連蘋果樹都不想去認識的人,就是臣民社會中的那些善良的臣民。

我們面臨的教育問題很複雜,但其實也很簡單,如果我們的教育是要培養「公民」,而不是「接班人」,一切問題可能都迎刃而解了。中國的教育問題還是半個多世紀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中國的人命》中預言的那樣:「中國沒有廢掉的東西,如果有,只是人的生命。」「中國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貴於財富,人命貴於機器,人命貴於安樂,人命貴於名譽,人命貴於權位,人命貴於一切,只有等到那時,中國才站得起來。」

在這之前我們還要像魯迅先生所告誡的那樣:「我們目下當務之急,是:一是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苟有阻礙這前途者,無論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墳》《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圖,金人玉佛,祖傳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我很重要!你很重要!

真正的教育要從這裡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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