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轉型時代系列談之四:高度融合下的改革攻堅
遲福林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5篇文章面對社會利益主體與社會利益訴求多元化的總體趨勢,以行政管理為主的社會管理方式不僅難以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還容易導致更多的社會矛盾。
我們一再強調,未來5-10年增長、轉型、改革高度融合,就是說要立足現實,突出全面改革在推動經濟轉型、社會轉型、治理轉型中的決定性作用。首先,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僅牽動經濟體制改革,也將倒逼全面改革。一、理順經濟活動中的政府與市場關係。「市場決定」的適用範圍不僅包括微觀經濟運行層面,還包括宏觀層面。這就要求新階段的市場化改革,在微觀層面完善市場機制的同時,著力解決好宏觀層面市場機制的建設。這不僅需要改變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還需要明確劃分宏觀調控、市場監管中的政府與市場邊界。政府的宏觀調控也好,市場監管也好,不僅不應當取代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妨礙市場機制的運行,相反,這些經濟管理職能的設置,需要充分尊重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一般規律,並建立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前提下。二、重在激發市場活力、社會資本活力。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形成市場決定的新格局,重要標誌是能在多大程度上激活社會資本。未來幾年,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重在以市場決定的體制機制全面激活社會資本。未來幾年,要在這幾個方面取得突破:第一,允許社會資本進入國有企業,甚至在部分國有行業占控股地位。第二,在打破行政壟斷、資源壟斷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壟斷行業的改革將成為未來幾年改革的重點。第三,以利率市場化為重點,加快要素價格改革。三、關鍵是以放權為重點的政府改革。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關鍵在於深化以簡政放權為重點的政府改革,實質性改變政府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第一,加大審批體制改革。以放權為重點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從中央層面,本屆政府將要砍掉1/3到1/2的審批權。比如工商登記的改革,新增註冊企業比以往明顯增多。第二,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管理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徵,打造有為政府,關鍵在於改變這種錯位管理格局。以負面清單管理倒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企業明確市場預期創造環境。其次,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面對社會利益主體與社會利益訴求多元化的總體趨勢,以行政管理為主的社會管理方式不僅難以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還容易導致更多的社會矛盾。一、加快以中等收入群體為重點的利益結構調整。首先,要落實農民土地財產權。中央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明確提出,「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當前,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先行試點,並且儘快出台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和建設城鄉統一用地市場的具體實施方案。二、加快發展公益性社會組織。近兩年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勵支持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總的來看,公益性社會組織在經濟社會生活的多方面嚴重缺失,其發展明顯滯後於社會的公共需求。為此,建議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積極發展公益性社會組織,同時加快公益法人的相關立法,由此作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任務。三、加快社會治理方式的轉型。重點是向社會放權,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發展。例如:第一,推進官辦社會組織轉型,逐步推進「去行政化」。第二,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公共事務,提高社會自治程度,把政府從繁雜的社會事務中解放出來。第三,社會利益協商化。對於社會生活中大量的利益矛盾,可以通過建立社會對話協商機制來解決,在社會協商對話中尋求妥協的辦法,以避免政府陷入具體利益的紛爭中。第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並把它作為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對近30年來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一、以著力解決體制性機制性腐敗為重點的國家治理。當前,反腐敗風暴深得黨心、民心,這是國家治理的重頭戲。把反腐敗與遏制形形色色的特權問題相結合,關鍵是以權力公開透明為重點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實現權力運行規範化、公開化,走出一條權力約束權力與社會監督權力的有機結合,以有效抑制體制機制性腐敗。二、財稅結構的調整。財稅體制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財稅體制改革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也是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中央與地方關係,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前提,更是理順各方面利益關係、化解地方GDP增長主義帶來的系統性風險的重要條件。當前,財稅改革有利於調整重大利益結構,有利於中產階層的發展,有利於建立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以公共財政的陽光化奠定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礎。三、加快法治中國建設。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關鍵是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建設一個法治國家。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有序擴大民主,有序地擴大公民自由權利。建設法治中國:第一,建設法治政府。改變過去行政監管為主,逐步實現市場監管職能法定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加快司法體制改革。這將成為近期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亮點。加快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一是去行政化,二是去地方化,三是加強專業化。法官有專門的序列,根據不同的專業級別享受職務待遇,實行所判案子終身負責制。第三,建設法治市場經濟。(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新華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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