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分析哲學簡史
當代分析哲學流行在英美語系國家,故「分析哲學」往往被視為「英美哲學」的同義語。分析哲學不是一個學派,而是一種運動,分析哲學家們共享相近的方法──語言和邏輯分析,以切入各種哲學議題──傳統的、新興的、緣於分析方法所產生的新問題。
分析哲學一般公認源自弗列格(G.Frege),弗列格本來是個數學家,他的研究工作主要在於數理邏輯,他被尊為「現代邏輯之父」和「現代語言哲學之父」、;「現代分析哲學的奠基人」等等。在弗列格時代,心理主義盛行,主張邏輯法則不過是人的心理法則,因此邏輯法則也應該由對心理學的經驗科學研究來考察,但弗列格反對心理主義,主張邏輯是一形式化的學科,不能由經驗科學來揭露,邏輯法則一點也不是心理法則,哲學應該建立在邏輯分析之上。於是開始引發哲學和科學的定位問題。
最初羅素(Brussels)主張哲學仍是一種知識,它是對科學和常識的精練,所精練是指用形式化的邏輯語言而把已知的科學知識重新表述。什麼是形式化的語言?就是符號邏輯語言,在羅素所著的「數理原論」中,他便是把數學的基礎建立在全然符號化的邏輯語言上。除此之外,羅素也主張哲學應該援用科學方法而成為「科學化的哲學」。維根斯坦拒絕羅素的觀點,他的主張可由「邏輯哲學論說(Tractatus ogico-Philosophicus)」的下列命題所明白宣示:
4.111哲學不是自然科學其中之一
4.112哲學的目標是思想的邏輯。
哲學不是一個學說體系,而是一活動所謂哲學不是一個「學說體系」即是拒絕哲學本身乃是一知識,而是知識的澄清活動。也就是把一般的科學知識、科學命題、科學的表達,透過嚴謹的邏輯語言重新表述出來,並且澄清諸命題間的邏輯關係。在維根斯坦看來,哲學家不探討知識,探討知識是科學家的任務,哲學家負責「澄清思想」。
維也納學圈是二、三十年代在德國的一群物理學家、數學家、哲學家們所組成的思想團體,他們厭惡德國哲學界的黑格爾傳統,於是提出「科學的世界觀宣言」,主張應用科學嚴謹來改革哲學。弗列格、羅素和維根斯坦都被他們視為「先知」。他們接受羅素、維根斯坦的部分看法,雄心勃勃地推動統一科學計劃,試圖透過符號邏輯來建構一個理想的形式語言,以作為各種學科的基礎,最明顯例子是卡納普(R.Carnap)的「世界之邏輯結構」,這本書的主要目標是「在指稱直接所與(immediately given)的概念之基礎上」理地重建「一切知識領域的概念」(這種建立在「直接所與」概念的立場後來被稱作「現象論(phenomenalism)」)。維也納學圈反對形上學的思辨,他們認為形上學不具備知識的知資格,只是像詩歌、文學一樣是想像的產物,當然這並不是在說形上學沒有價值,而只是認為形上學不是一種如科學一般的知識。
對比於維也納學圈之企盼建立一完美的形式語言之趨向,英國長久以來存在的常識哲學傳統也自謨爾(G.E.Moore)開出「分析版本」,標舉日常語言的價值,認為傳統哲學、形上學(如唯心論、心物問題等等)的爭論來自於日常語言的誤用,因此應該以日常語言的用法為判准來解決傳統上的哲學問題。此一觀點為牛津學派(Oxford School)所繼承,主要的哲學家有奧斯丁(J.L.Austin)、萊爾(G.Ryle)、史陶生(P.F.Strawson)等人,在劍的維根斯坦也約莫在此時(四、五十年代)發展出他的後期哲學,同樣鼓吹回到日常語言。他以光滑的冰面來比擬他自己早期的所構思的完美和理想的語言,而以粗糙的地面來比擬晚期的思想和日常語言,他說:「我們走在沒有摩擦的光滑冰上──在一定意義上的條件是理想的,但正因如此,我們不能行走。我們想走路的話,需要摩擦。回到粗糙的地面吧!」然而,不管是由弗列格、羅素、早期維根斯坦和卡納普所一脈相承的完美語言之邏輯結構分析進路;或者謨爾、牛津學派和晚期維根斯坦所信奉的日常語言用法之分析傾向,他們均共同主張語言分析方法以及語言意義之澄清乃是哲學探討的起點。
邏輯實證論發展到後來,由於不滿於「實證論」的立場,開始擴大為邏輯經驗論,他們為意義□清提出了一個核心的區分:分析且先驗/綜合且經驗。這個區分最早為康德所提出的,但康德相信數學是「先驗綜合命題」則不為邏輯經驗論所接受,他們只堅持先驗的一定是分析的,經驗的就一定是綜合的,這個區分也平行於「演繹/歸納」。分析命題是包括「天下雨或天不下雨」、「1+1=
正因為有無意義的判準是由可檢證性而來,檢證雖是科學的工作,但一個概念或語詞是否具有「可檢證性」卻可由哲學來討論,科學理論由命題或語句所構成,因此檢查這些科學語句是否具有可檢證性和一個科學理論是否可以檢證(驗證)(由分析其邏輯結構),便可據以判定一個理論是不是夠資格稱為「科學」──這就是形成了早期的科學哲學。
對邏輯經驗者來說,分析命題和經驗命題兩者間存在一條嚴格的界限,分別是哲學/科學的任務。哲學專門分析「分析命題」和它的邏輯結構;科學則專門檢證經驗命題,並且以歸納法來檢證。五十年代起,開始有人質疑檢證原則本身是分析命題或綜合命題?奎因(W.V.Quine)在「經驗論的兩個教條」一文中開始攻擊「分析/綜合」這個區分;在科學哲學方面,邏輯經驗論的歸納檢證主張也受到波柏(K.Popper)的否證論(falsification-ism)的挑戰,六十年代更受到科學哲學中的歷史學派──庫恩、費耶若本(P.Feyerabend)的批評,在歷史學派從科學史的研究中大量證據顯示科學實況全然不是邏輯經驗論所設想的那樣,形上學也不是阻礙科學進步的腳絆石,於是形上學的地位漸漸復興。 如果邏輯經驗論的「分析意義/經驗意義」之區分不能成立,那麼意義的判准為何?
又意義本身又是什麼?或者是有「意義」這種東西嗎?需注意的是我們以「意義」來譯「meaning 」指的是「語言的內容」,而「意義」這個中文詞本身還有「價值」的意思,但分析哲學所討論的「意義理論」並沒有價值意味。換言之,當意義判准受到矚目時,意義理論也順理成彰地躍居哲學的舞台上,語言的意義是什麼?各種語言單元如專有名稱的意義又是什麼?有意含(sense)和指涉(reference)的二分嗎?意義和語句的真值條件之關係又為何?從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間,英美重要的哲學期刊大抵為語言哲學所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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