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變」
辛酉政變又稱「北京政變」,是發生在1861年的
一起重大政治事件。
1860年9月英法聯軍逼近北京,京城震動。咸豐皇帝急忙帶著他的寵妃那拉氏(就是後來的慈禧太后)和一班親信,逃亡到熱河去,由恭親王奕欣留下來向侵略者求和。奕欣對侵略者有求必應,最後簽訂了屈辱的《北京條約》,因此得到侵略者的歡心。當時清政府的實權並不掌握在奕欣手裡,而是掌握在跟隨咸豐逃往熱河的載垣、端華、肅順等一班人手裡,這些人對侵略者還有顧忌,因此被侵略者看作討厭的障礙。
1861年8月咸豐在熱河病死,由他6歲的兒子載淳即位。遺命端華、載垣、
肅順等8人為「贊襄政務王大臣」,輔佐年幼的皇太子載淳。載淳的母親那位氏,被尊為慈禧太后。慈禧是個陰險、貪權的女人。她很快就和留在北京的奕欣勾結起來,並得到了外國侵略者的支持,企圖趁兒子年幼,篡奪最高統治權。
慈禧先讓人建議,由她「垂簾聽政」,實際上是由她掌握實權。但是載垣等一班老臣,以「本朝未有皇太后垂簾」的理由加以反對,使她的陰謀未能得逞。10月,奕欣和英國侵略者密謀後,借「奔喪」的名義趕到熱河,和慈禧商議回北京去發動政變。奕欣回到北京後,籠絡駐紮在京、津一帶掌握兵權的兵部侍郎勝保,作好了政變的準備。
在從承德回北京時,慈禧讓肅順護送咸豐的梓宮走大路;她和載垣、端華由小路提前4天到北京。11月1日剛到北京,第二天一早就發動了政變,宣布解除了肅順等人的職務,當場逮捕了載垣、端華;並派人去路上逮捕肅順。不久(8日),慈禧發布
上諭,否認咸豐遺詔,下令將肅順斬首;讓載垣、端華自盡;另外五大臣則被革職或充軍。八大臣的第一個重要罪狀就是「不能盡心和議……以致失信於各國」,也等於向侵略者表示,她是「盡心和議」的賣國賊。接著(11日)宣布廢除八大臣原擬的祺祥年號,改明年(1862年)為「同治」元年,表示東、西二太后共同治理朝政。慈禧之號也是從這時開始使用的。這一年正好是辛酉年,故又稱「辛酉政變」。而發生此事的地點又在北京,故又稱「北京政變」。
從此,慈禧作為中外反動勢力勾結的產物和他們的代表,在
半殖民地的中國進行了47年的罪惡統治。她上台的第一樁罪行,就是「借師助剿」,和外國侵略者共同血腥鎮壓了著名的太平天國革命。中國歷史上許多不平等條約如中英《煙台條約》、《中法新約》、中日《馬關條約》、《中俄密約》、《辛丑條約》等都是在她統治時期與外國簽訂的。她的篡政和統治,使近代中國蒙受了無窮無盡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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