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官判案有苦難言 案件太多導致偏見心理日生

移民法官判案不公、某些法官否決率偏高的現象已經引起廣泛關注,司法部長岡薩雷斯在輿論壓力下承諾,將建立對移民法官的表現每年進行評估的制度。而《哈佛法律評鑒》也發起運動,呼籲把五名表現最遭的法官變成「傳媒無賴」,藉以推動改革。

  《紐約時報》報道,以紐約曼哈頓下城的移民法庭為例,該法庭是全國53間移民法庭中處理案件最多的法庭之一,每位法官平均每天審理30至70宗案件,其中有很多涉及中國移民請求政治庇護,法官每周要對超過15宗案件作出裁決。在此種環境下作出攸關申訴人命運的決定,對法官和申訴人均不公平,因為有些法官因此對某類申訴人產生偏見,輕易否決申請。

理由重複:華婦求庇遭拒

  中國婦女劉美姿(譯音:Meizi Liu)2003年某天向移民法官哭訴她在中國大陸懷第二胎時被迫絕育,於是在2000年棄下子女隻身逃到美國,希望日後能在美國與子女們重聚。主審法官柴斯在1995年當上法官之前曾獲得人權獎,但手頭有一千宗類似案件要審理的他,聽到太多中國人以被迫絕育作為申請政庇的理由,因此他認為劉美姿撒謊,並譏笑她編製故事,並拒絕了她的政庇申請。

  劉美姿及其它申訴人2006年向聯訴巡迴上訴法庭上訴,法官斥責柴斯法官對這些中國移民抱有偏見、敵視和常出言侮辱,例如他曾暗示中國移民以強迫絕育申請政庇是「不可信」的理由。聯邦法庭已判處劉美姿的上訴得直,發還移民法庭複審。

  有很多申請政庇的移民也像劉美姿一樣,當申請遭到移民法庭否決之後便向聯邦法庭上訴,以致聯邦法庭審理的上訴案急增了53%。據悉,聯邦法庭審理政庇上訴案對20%判決得直,把案件發還移民法庭複審。不過,劉美姿擔心移民法庭仍不批准她的政庇申請。

工作超荷:法官日漸無情

  一位女移民法官說,她們的工作超荷,但沒有助手幫助,「移民法庭好比整個移民系統的私生子,他們使法官變成無賴,我不否認確有一些無賴法官,但這個系統本身就有問題。」

  很多法官贊同這位女法官的意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的霍克法官說:「在如此惡劣情況下,我們怎能期望移民法官作出準確裁決?」他在2006年4月間向聯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請求把移民法官數目加倍。

  為儘快處理手中的積案,不少法官採取速戰速決的辦法。荷姆法官手頭只有345宗待審理案,這是因為他很快就能將案件結束,統計顯示他駁回移民政治庇護申請的比例高達91% 。但因為審案時間太短,荷姆常常自己弄錯申請人的數據,上訴庭在很多時候駁回他的裁決。

  《紐約時報》說,柴斯法官從一位原本同情非法移民的律師變成敵視非法移民的法官,或許是工作壓力造成。他年輕時當移民律師,曾代表申請政庇的中國移民參加集會,並且錄製了有關政庇申請的錄像帶供其它移民律師參考。

  柴斯法官的太太也是移民,來自伊朗,而他本人在1995年曾對《新聞日報》的記者說:「有些法官在走進法庭之前已因為申訴者的來源地而私底下作出了裁決。法官必須對每件案都摒除先見從頭審理,聆聽申訴人及律師的講話,而不是擺出質疑對方撒謊『浪費我的時間』的嘴臉。」

誠實與否: 心中早有偏見

  柴斯法官在1999年9月審理另一名中國移民申請政庇的案件時卻自打嘴巴,做了他認為法官不該做的事情。當時名為黃國利(Guo-Le Huang ,音譯)的男子聲稱她的妻子在產前一個月被強迫墮胎,柴斯法官卻譏諷他因為第一胎生了女兒而把她送了給別人領養,斥責他性別歧視及不人道。他說黃國利的政庇申請是「我所聽過最不可信的事情,我不會讓我的審案時間浪費在此案件上。」

  「不可信」這個形容詞不久便成為了柴斯法官審理中國移民政庇申請的常用口頭禪。一些律師說,其實柴斯法官對那些承認說謊的申訴人異常慷慨,會批准政庇申請,但對那些堅持自己說真話的,他卻予以拒絕。他審理劉美姿的案件時便對她說:「你一直撒謊,如果你承認撒謊,我會批准你的申請。」劉女說:「我很憤怒,因為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話。」

  根據統計,柴斯法官從當任移民法官直至2004年底共審理了2729宗政庇案,他判准了42%的案子,943名中國移民中有250名獲得批准。有律師認為,柴斯法官是個很有愛心的人,不過他審理太多的政庇案,在超荷壓力下,他產生了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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