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新偉:「她」字的來源與女性主體性——評《「她」字的文化史》

☆作者:畢新偉,安徽阜陽師範學院文學院教授。

☆來源:《二十一世紀》2013年4月號,總第一三六期。

☆「文化史」欄目編輯:覃延佳,雲南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海外中國現代文學學者劉禾曾認為「她」字是五四時期「所發明的最迷人的新詞語之一」1。對這個字有相同興趣的歷史學者黃興濤,從2003年開始著手研究,歷時長達七年,到2009年出版了《「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詞的發明與認同研究》。

▲《「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詞的發明與認同研究》

此書運用考據學和文化研究的方法進行歷史的敘述和評論,書中引述資料之豐富,足以稱得上是對「她」字的知識考古,迄今未見出其右者。黃先生在〈後記〉中引用兩位史家之言為自己的研究作肯定,一是胡適所言:「發明一個字的古義,與發現一顆恆星,都是一大功績。」二是陳寅恪所言:「凡解釋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這說明為一個字寫一部文化史殊非易事。此書考鏡源流、辨章學術的功力紮實,堪稱新史學的典範之作。顯而易見,只要讀過此書者,幾乎無不點頭稱許2,筆者亦嘆服之。

不過,也許是「她」這個字在其語義的演變過程中附著了太多的意義,既有橫向移植,又有縱向演變,累加一起又交叉碰撞,致使意義含混而難以把捉,梳理起來相當棘手,黃先生自然難以面面俱到,在某些方面力有不逮亦可理解。筆者僅就與「她」字有關的來源、認同與女性主體性確立三個方面談一些看法,敬請黃先生和讀者批評指正。

一、關於「她」字的來源

黃先生在書中的引論及正文數次提到劉禾《跨語際實踐——文學,民族文化與被譯介的現代性(中國,1900-1937)》(Translingual Practice: Literature, NationalCulture, and Translated Modernity—China, 1900-1937)中關於「她」字的論述。劉禾的基本觀點是:「她」這個漢語第三人稱陰性代詞,是晚清至民國期間為了對譯西方語言中的第三人稱陰性代詞而被發明出來的,而這顯示出不同語言間的不平等,以及中國知識分子的言語表達焦慮3。黃先生並不全然認同這個觀點,他說:「她」字在漢語中的合法化,本質上並不是因為它來源於霸道的西方,不是因為西方語言中有,漢語中也就必須有,而是因為它在根本上與漢語在新時代被激發出的現代性訴求,或者說現代化需要發生了關聯,從而為漢語所接納。在這裡,「她」字的西方性與現代性只是偶然發生了重合而已。這說明黃先生充分重視「她」字誕生的本土因素,是現代性訴求催生了「她」字新義的出現。這是極有見地且符合歷史發展事實的。

不過,黃先生多少還是被劉禾的論說帶進去了,因為他的研究起點正與劉禾相同——起於晚清止於民國,也是從語言的翻譯做起,把視點放在了漢語與西語的對應上,而後在這個基點上開始他的文化史的清理。這樣做的結果是忽略了「她」(及「他」)在漢語中自身的變化情況,致使其來源被處理得有些殘缺不全,面目不大清晰。其實,黃先生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他說:「誠然,在南朝梁代的《玉篇》等古文獻中,都曾有過『她』這樣一個文字元號。但其字或謂乃古文『姐』的異體,或謂乃『母也』字的異體。就認同較多的前者而言,它也不是『姐妹』之『姐』,而是『母親』的稱謂字,且不是代詞,而是名詞。兩者之間所同者不過僅為字形而已,字音、字義、詞性均風馬牛不相及。」此論大體不錯,只是省略或忽略了一些比較重要的內容。

首先,「她」在顧野王的《玉篇》中指的是「姐」字,說指稱母親乃地方性稱謂。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蜀地謂母曰姐,淮南則謂之「社」,從女且聲。亦作「她」,或作「媎」,如元代戴侗所著《六書故》云:姐古文或從也聲作她,或從者聲作媎。「姐」,《廣韻》為「茲野切」;「她」,《集韻》為「子野切」;「姐」和「她」均讀作jieˇ。

其次,古語「她」雖為名詞,但不是和今天的代詞「她」毫無瓜葛。古語「她」字在其出現的時候已經有了性別的意義,原初就是一個表示女性稱謂的詞。這即便不是劉半農用「她」作第三人稱陰性代詞的一個原因,也是這個字最後在與其他指代第三人稱女性的詞相較量而勝出的社會心理原因。也就是說,作為本來就與女性稱呼有關的詞,其由名詞演變為代詞不正是現代性訴求的結果嗎?最後,「他」與「她」字在漢語發展演變中均發生了較大的詞義變化。

在古漢語中,「他」原指某件事情,不是指人也不是指某件物品,後來指代人是漢語史上出現的一種語義轉化現象。「他」字指代人在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並沒有引起對該字的性別糾紛,因為中國本土的女性思想未能在禮教全面控制的時代與父權思想形成尖銳對抗,「他」作為「人也」的象形字就順理成章地用來指代男性或泛指人了。一直到清末西方女權思想、要求兩性平等的思想傳播進來,人們對這類字眼才有了性別方面的困惑。可見,是社會性別意識的覺醒引發了人稱代詞的性別區分,這也是世界性的婦女解放思潮重組漢語詞性和語義的一個明顯結果。這兩個人稱代詞以新的面目出現以後,積極影響了性別文化和社會觀念的塑造,這確實是黃先生所說的「文化史事件」。

二、關於「她」字的性別認同

從性別上看,男性和女性能否在語言中得到清晰確認以及如何去進行確認,是人類在使用語言時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在成熟的語言系統中,兩性應分別擁有能夠表達自身身份和思想的語言系統。

在性別問題上,由於歷史上女性被父權所拘囿,既沒有自己的語言符號,也因長久失語而喪失了表達的權利,那麼,在顛覆父權壓制的時代,為女性進行言語的賦權就是順應歷史發展潮流的事情。就第三人稱代詞來說,亞洲語言的性別區分是較晚形成的事情。日語的「彼女」、韓語的geunyeo以及漢語的「她」的普遍使用和獲得廣泛認同,都是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的事情,這與亞洲國家的現代化均屬於後發被動型有極大關係。十九世紀後期以來,在西語(主要是英語)的影響下,亞洲語言主體才開始萌發對第三人稱女性代詞的探求,其中,漢語的情況最為複雜。

十九世紀來華的傳教士較早對人稱代詞進行了性別區分。在從事語言翻譯工作時,由於漢語當時尚沒有出現對應英語「she」的詞語,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在《英華字典》(1822)中就把曾經提到的婦女「woman」譯作「該婦」。在另一本書《英國文語凡例傳》(1823)中,馬禮遜把「she」稱作「他女」,把「her」稱作「他女的」;在翻譯語句的時候,把「Isawher」譯為「我見他(婦人)」,把「Thatishers」譯作「那個是他(婦人)的」。這種翻譯在漢語的語境a明顯是帶有性別歧視的,屬於男權主義式的譯法,但對於一個外國人來說,可能也是沒有其他辦法的事情。

五十多年後,一個叫郭贊生的中國人出了本《文法初階》(1878),用「伊」來翻譯英語的「she」。「伊」本來無性別區分,男女皆可指認,如曹驤的《英字入門》(1874)便把「he, she, it」統譯為「伊」。在郭贊生的書中,「she, her」分別譯為「伊、伊的」,例句如:「He is in the garden, but she is in school.」翻譯為漢語是:「他在園內,但伊在書館。」這種譯法對人稱代詞的性別區分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推進。「他」指男性,「伊」指女性,這樣區分也未嘗不可,只是從字形上「伊」還顯示不出女性的性別色彩。儘管有不足,「伊」作為語言對譯的一個過渡卻也顯示了晚清女權主義在語言改造上的實績。

五四時期的女權運動從晚清關注女性的憲政權和人身權發展為關注女性的人格獨立和兩性在文化與思想上的平等,一併匯入到社會性的個性解放思潮之中。轉向後的女權思潮為作為第三人稱表述的「她」字的出現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礎。

1918年,周作人在一部小說的譯序中談到他和劉半農對第三人稱性別問題的看法4:中國第三人稱代名詞沒有性的分別,狠覺不便。半農想造一個「她」,和「他」字並用,這原是極好;??現在只怕「女」旁一個「也」字,印刷所a沒有,新鑄許多也為難,所以不能決心用他;姑且用杜撰的法子,在「他」字下注一個「女」字來代。用「他女」作指稱,顯然是周作人的權宜之計,只是「他女」在字音和字形上均很彆扭:字音上仍讀「他」音,無法從語音上區分出來(這個問題一直延續至今);而字形上看,又不是一個完整的漢字。儘管前有周作人的提倡,後有葉紹鈞的響應,但這個奇形怪狀的字還是難以普及開來,未能得到大眾的認同和使用。

雖說「他女」使用起來相當困難,但這個字顯示的信息卻是鮮明的。個性解放思潮與女權運動聯姻後,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女性的個性和人格獨立,促使其從傳統的家族禮教中脫離出來,成為一個有性別意識的獨立個體。葉紹鈞1919年發表在《新潮》上的小說《這也是一個人?》和論文〈女子人格問題〉,即有爭取女性獨立的意思,用的就是「他女」字。

中國女權運動的一個基本特色是男性提倡在先,女性響應在後,從晚清到五四都是如此。而男性在講述女性、確認女性屈從地位的時候,要給女性一個合適的新稱謂才能去進行性別上的啟蒙和呼籲,上述各種嘗試顯示出男性表達、講述女性時面對言語上的困難,自然也就難以取得女性的心理認同,沒有取得實質性的效果。這即是說,如果找不到兩性都認可的女性第三人稱代詞,那麼,女性啟蒙以及個性解放在觀念上就不能很好地擴散開來,龐大的女性群體將繼續困守在黑蒙蒙的「鐵屋子」里,難以獲得關於自身性別的歷史和現實知識,更談不上去主動爭取人身權利和人格獨立了。

可以說,言語表達的焦慮推動了探索的腳步。1919年《新青年》第六卷第二號發表錢玄同和周作人的討論對話〈英文「SHE」字譯法之商榷〉,說明這已經是一個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了。文中共列出四個待選字:「他女」、「」、「她」、「伊」加以討論5,這是「她」字又一次露面。雖然錢、周二人因為印刷局可能不方便鑄字等原因而選用「伊」字,並影響了一部分人跟V使用「伊」來指稱女性,但這並不妨礙「她」字此後進入人們的視野,在書寫實踐中逐漸取代了「伊」這個在字形上難以辨認性別身份的漢字。

其實,據黃先生考證,最早用「她」指稱女性進行書寫實踐的是康白情。1919年5月20日,他在《晨報》發表的〈北京學生界男女交際的先聲〉一文中使用了兩次「她」字,用以標示一個在公共場所發言並顯示了性別色彩的女性(頁32)。北京的新潮社和少年中國學會的一些成員在新文化運動時期比較集中地進行了「她」字的書寫實踐,很快引發關於這個漢字的廣泛爭論。

我們應當重視這個論爭,因為它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最初是在1920年4月的《新人》、《時事新報.學燈》上展開拉鋸戰,隨後《民國日報》、《晨報副鐫》、《新青年》等報刊參與,陣勢逐漸擴大。寒冰的文章〈這是劉半農的錯〉主張廢棄「她」字,並指出「她」字古文中就有,並非劉半農自造(頁57-58)。劉半農〈「她」字問題〉對此事卻未多作辯解,而是就應用上分析「她」字使用的必要性:「我們因為事實上的需要,又因為這一個符號,形式和『他』字極像,容易辨認,而又有顯然的區別,不至於誤認,所以盡可以用得。」還說「她」的讀音當改變,不能再讀「姐」的音,不妨把「他」的另一個音「túo」派給「她」6(這個讀音後來被廢,形成「他」、「她」、「它」讀音的均一化)。至此,古語「她」字完成了從讀音到意義的轉變,成為第三人稱女性代詞。

論爭未起之前,在書寫中使用「她」字的都是男性(如康白情文章〈北京學生界男女交際的先聲〉、王統照小說《她為甚麼死》),而經過這次論爭,冰心、廬隱等第一代新文學女性作家浮出歷史地表,開始了書寫上的響應,創造現代意義上的女性文學(如冰心、廬隱在1921年改版後的《小說月報》上發表的作品,馮沅君在《創造季刊》上發表的作品)。這說明「她」字在獲得男性認同之後,又逐漸取得了女性的認同,儘管還只是局部的認同。

綜上所述,「她」字後來的勝出,還是因為在古漢語中本有性別的含義,而從字形上又極容易辨認其性別色彩,適合進行現代性的改造,這樣,一個現代意義上的翻譯問題終於被解決了,「她」字開始面向大眾接受檢驗。

三、「她」字與女性主體性

因為「她」字的出現與女性解放思潮密切相關,人們對這個字的認識很快就超越了翻譯層面,而在人與性別的意義上加以考量了。據黃先生的考證,「她」字的社會化過程充滿了曲折與坎坷,反對的聲音此起彼伏,先是男性、後是女性。為何會有反對的聲音呢?先看幾條黃先生使用的材料:

一、1920年4月壯甫發表在《民國日報.覺悟》上的〈「她」字的疑問〉,其中說到:現在一般提倡新文化的人,對於婦女解放問題,??無非是想將男女的階級拆掉他,界限打破他,叫世界上的男女,除開生理的關係外,沒有區別,一同走到「人」的地位去。??在這個竭力消滅男女行?的時候,標出這樣一個新式樣的「她」字,把男女界限,分得這樣清清楚楚,未免太不覺悟了。二、1924年,中華教育改進社開會討論「採用他、她、牠」的提案,朱自清事後描述:一位教師說,「據我的『經驗』,女學生總不喜歡『她』字——男人的『他』,只標一個『人』字旁,女子的『她』,卻特別標一個『女』字旁,表明是個女人,這是她們所不平的!」三、1934年《婦女共鳴》的「啟事」:啟者:中國自胡適之、劉半農等提倡白話文以來,將第三身的代名詞「他」字分為三個字。「他」、「她」、「牠」是,而以之代「男」、「女」、「物」。本刊同人,以人字旁代男子、女字旁代女子,牛旁代物件,含有侮辱女子非人之意,所以拒絕用「她」字,而以「伊」字代之。務請投稿諸君注意為荷!

第二年,《婦女共鳴》以〈本刊拒用「她」字啟事〉為題把上述意思重新發布了一次。這些觀點其實有一個相同的認識基礎,那就是要在抽象的「人」的意義上理解男女平等。而對此「平等」的內在含義細加品味,可見反對者是要使女性提升到和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也就是向男性看齊,這可看作晚清「男女平權」的餘響。

《民國日報》主筆邵力子針對這種理解還有所辯解:「第三身單數代名詞,女性和男性不同,不過為文字上容易辨認,和男女不分界限的主張沒有妨礙。」7當然,邵力子在那時不會想到強調兩性要在差異中謀求平等,我們知道這是由於男性和女性之間存在的生物性差異而決定的。這麼說,在晚清至民國這一個歷史時段,男女平等的說法恰恰是以被遮蔽的不平等而得到闡釋的,甚至影響了新中國成立後一個較長的歷史時期。

當「她」字的使用被理解為依舊是重男輕女、不平等、不公平,對女性有歧視的時候,那些反對者所要求的向男性看齊的平等,反而助長了新的不平等。在生物學的意義上,兩性之間確實存在V差異性,這是考量兩性社會行為的基礎。這個問題是很值得思索的。從性別的意義上說,女性由於長期被壓抑,性別意識遭到扭曲,正需要張揚女性的性別特徵以期獲得女性人身、人格的獨立,體現女性的主體性,以此批判父權和男權的謬誤。「她」字意義的確立,正是女性性別意識的一個具體體現,有利於女性主體性的建構。在這樣的闡釋語境中,黃先生的判斷顯得相當中肯,在考察了女性作家使用「她」、「她們」這些新代詞的情況後,他認為:「通過這些新代詞符號的熟練書寫,這些女性作家藉以自由抒發女性特有的思想情感、社會關懷,張揚V新時代勃發的女性主體意識。」女性書寫者通過語上艱難的性別確認,找到進入歷史和現實的途徑,書寫被男性遮蔽的自我,創造自身性別發展的傳統,詢喚同性姐妹回歸自己的家園。德國詩人荷爾德林(Friedrich H?lderlin)與哲學家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均認為語言是心靈的棲居之地,通過豐富語言來豐富心靈,正是現代女性對抗男權異化的最佳方式。

從語言的基本特徵來說,漢語是特殊的以字為中心的語言,其原因在於漢字的特色:一是一音多字,從讀音上難以區分;二是從造字上說,多是象形字,其意義直接顯示出來。「她」字之被發掘,主要是書寫的困惑造成的,而書寫正是表達自我、發出自我真聲音的一個重要方法。如果不加以區分,仍然用一個籠統的「他」來指代女性,那麼在書寫上,女性這個群體就仍舊被包裹在男性群體之中,正如女性漫長的歷史被男性之筆、之語所遮蔽一樣,自我尚且難以辨認,又何來人的意義上的平等對待呢?

從「她」字的誕生史看,這個女性人稱代詞的形成,從觀念上結束了幾千年明確宣揚男尊女卑、男主女從,以及從各方面限制和壓制女性的傳統父權制時代,為女性反抗現代男權、追求兩性和諧發展的現代文明打下第一個堅實的基礎。如作者所言:

它顯然參與了揭示婦女被壓迫的遭際、呼喚女性權益的婦女解放運動,同時也從語法改造和女性解放主題等多個方面,參與了白話文運動和新文藝運動。由於當初「她」字的設計和實踐,主要是新文化陣營的人們所為,故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它實際也構成了五四新文化運動史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五四新文化運動有三個重要的發現:人的發現、女性的發現和兒童的發現,這三者的關係,就如中間一個女性挑著擔子,前面是人,後面是兒童,從而構成了女性豐富的現代人生。這確實是一個意義豐盈的「文化史事件」。

注釋:

1.劉禾著,宋偉傑等譯:《跨語際實踐——文學,民族文化與被譯介的現代性(中國,1900-1937)》(北京:三聯書店,2002),頁49;49-56。

2.參見賈永梅:〈《「她」字的文化史》讀後——兼論中國女性史研究的困境與出路〉,《山西師大學報》,2010年第5期,頁156-58;倪雪君:〈「她」字文化是怎樣層累的〉,《博覽群書》,2010年第1期,頁50-52;方維規:〈「叫我如何不想她」〉,《讀書》,2010年第1期,頁146-51。該文是方維規從他為黃興濤《「她」字的文化史》所寫的序言中抽取出來的。

4.August Strindberg著,周作人譯:〈改革〉,《新青年》,第五卷第二號,1918年8月15日,頁113。

5.〈英文「SHE」字譯法之商榷〉,《新青年》,第六卷第二號,1919年2月15日,頁237-39。

6.劉半農:〈「她」字問題〉,《時事新報.學燈》,1920年8月9日。

7.憶萱、力子:〈第三身女性代名詞底討論〉,《民國日報.覺悟》,1920年6月27日。

排版:@lu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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