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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國故

李鴻章:「謗滿天下」的治世能臣與「裱糊匠」

2016-04-11 整理國故

李鴻章:「謗滿天下」的治世能臣與「裱糊匠」

商昌寶

俗話說:亂世出英雄,英雄造時世。的確,19世紀中後期,身陷內政外交危機中的大清帝國,還能夠苟延殘喘半個多世紀,端賴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袁世凱等治世之能臣的鼎力相助。尤其是李鴻章,王芸生在《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中說,李鴻章「一切實務兵政,皆出其手,而晚清數十年之外交,尤一一身當其沖,惟日孜孜,自是一代人才」。蔣中正讀完《李鴻章家書》後曾對幕僚陳布雷說過,李鴻章其人具有「安邦治國的宏才大略」,「在咸豐、同治和慈禧這幾個庸主的手下也能辦大事」。

然而歷史的無情在於,即使如李鴻章這樣的治世能臣窮盡全力,但仍然逃不出大清王朝頻遭屈辱與不可挽回的覆滅結果。因此,在大清帝國的各種是是非非中,他也一同接受著世人的非議、嘲諷和詬病。

作為晚清力挽狂瀾的重臣,李鴻章的橫空出世與「謗滿天下」是與近代中國痛苦轉型緊密相關的。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無論當年反對派們的清議與彈劾,還是後世的主流歷史敘事,早已經給李鴻章蓋棺定論:軟弱、妥協、投降主義、誤國、賣國、漢奸……甚至說李鴻章就是晚清屈辱史的主謀者,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製造者,中國淪為所謂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推動者。這些定論不但堂而皇之地寫入歷史教科書,而且已經成為幾代中國人的集體無意識。

究竟如何來看待和評價李鴻章,其實並不僅僅是對一個歷史人物進行評價和定論,而是關乎近代中國轉型的理性認知和尋求共識性價值的課題。

1、兢兢業業辦外交

總的來說,李鴻章的「謗滿天下」不是來自內政而主要體現在外交,即他自己所說的「和戎」方面,時人胡思敬在庚子事變議和中曾有詩為證:「還朝賊幾傷裴度,免胄人皆望葉公。留得中興元老在,一生功過在和戎。」

不錯,如果排除「借師助剿」太平天國、「血腥鎮壓」捻軍等階級論觀點,李鴻章所遭受的非議和詬病主要集中在對外交涉方面。這其中有這樣幾個典型案例不妨簡要梳理和置評一下:

其一,1870年接替曾國藩出任直隸總督後,主持處理了「天津教案」最後的議結,可以看作是李鴻章的外交首秀。梁啟超曾明確斷言說:「李鴻章辦外交以天津教案為首。」

天津教案的處理結果大致是知府和知縣終身被貶黑龍江、二十名兇犯被斬首(實際斬首十六人)、三十一名從犯分別被充軍十年和三年、賠償金共二十五萬兩、北洋通商大臣崇厚出使法國謝罪、在原址上重建望海樓教堂等。這些處理決定,即便是被敘述為喪權辱國,但必須要清醒的是,李鴻章並未實際參與談判,只是趕在尾聲時作為結案人之一而存在,因此不負有天津教案的責任。

其二,1870年開始對日談判並於1871年簽訂中日《修好條規》和中日《通商章程》。這一次的談判、簽約,李鴻章充分展示了外交家的氣度和能力,自如討價還價,始終握有主動權,既堅持原則又相機行事,最終在中方提出的擬稿為藍本的前提下,簽訂了利益均沾、權利對等的條約。茅海建在《天朝的崩潰》中曾評價道:「中國近代的條約史由此別開生面:雙方均向對方開放通商口岸,雙方均都擁有領事裁判權和協定關稅權,雙方軍艦均可自由駛入對方的通商口岸……」可見,在這一涉外案例中,李鴻章不但不應減分,反而應該加分。

其三,1874年對秘魯和1881年對巴西的談判以及簽約,李鴻章為大清帝國維護了主權,為大清皇家和子民爭得了利益。其中,清、秘的《會議專條》、《通商條約》特別對華工在秘魯的權益保障問題予以明確,尤其值得大書一筆[1]。這或許是大清帝國第一次真正履行了政府保障公民權益的職能和義務。至於清、巴的《和好通商條約》,茅海建將其評價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平等條約」,其中包括兩國互給最惠國待遇、取消關稅協定、兵船彼此視為最優之國互相接待等。這兩個條約完全算是正常國家間的交往,雖然談不上通商大臣的李鴻章的功勞——畢竟是本職工作,但任何指責也都是沒有道理的。

其四,1874年清政府因為「馬嘉理案」與英國特使威妥瑪談判破裂,李鴻章被授權全權大使設法「調停」、「彌縫」,在多方周旋後簽訂了中英「滇案條約」[2]。這個包含「昭雪滇案」、「優待往來各使節」、「通商事務」等「三端十六款」和一個「另議專條」的條約,於清政府這一面來說,確實利益受損,例如清政府派員到英國道歉,賠償金為二十萬兩銀,英國派員到雲南查看通商情形,增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租界免收洋貨厘金,洋貨繳納子口稅後免去各項內地稅,英國可派員由甘肅、青海或四川進入西藏然後到達印度等。

但是,據此指責李鴻章軟弱、喪權辱國也實在有些冤枉,因為:首先是總理衙門與英國特使談判崩裂、事端更加嚴重化後,李鴻章才臨危受命;其次,李鴻章接管談判並簽訂條約,很多條款是總理衙門此前與英國特使談判中已經接受的;第三,如果李鴻章不簽訂這個條約,那麼英國特使在談判破裂後以武力相威脅(1876年春,英軍藍伯已經率領四艘軍艦由印度來華)再訂條約,後果將更為嚴重,而且此前的先例是不在少數的;第四,李鴻章在艱難的談判中挽回諸多利益,如英國特使提出堅決將督撫大員岑毓英提京受審而清政府又堅決不能同意的這一項最終未被寫入條約,大幅度地向印度增稅,對外國進口物資增收新的厘金等項。

或者不妨看看李鴻章的自我認識吧。

在條約簽訂後寫給山東巡撫丁寶楨的信中,李鴻章這樣寫道:「鄙意初欲認真辦案,此外通商各節,許與理處。庶抽薪止沸,不致為所挾持。無如內外膠執偏護之見,竟將決裂。迨赴煙就議,事已不可為矣。徒以廟堂憂系,時局艱危,不得不隱忍以圖息事。人第見添開口岸,滇、蜀駐員,謂通商之患將無底止。不知中土門戶早已洞開,即添數口,利害各半,總署已允,該使尚未肯結案。幸將前請覲見及王公往來、土貨准華洋商人領單免厘各節,概行抹去,於國體、餉源尚無甚窒礙。從此妥為駕馭,二十年內或不至生事耳!」

過往的史家習慣將李鴻章的這一舉動看成是他的自我辯解和表功,其實,如果認真研讀這一段歷史並本著一顆平常心可以發現,除了最後一句略帶自我感覺良好的暢想外,其它內容大體屬實。曾作為赫德秘書與李鴻章有過交往的《泰晤士報》記者布蘭德在《李鴻章大傳》中稱:這一條約的簽訂是「李鴻章作為欽差大臣所進行外交活動的一大勝利」。

其五,是中法因越南起衝突後談判以及簽訂中法《越南條款》(又稱「中法新約」、「李巴條約」)。客觀來說,這一仍帶有城下之盟性質的條約,於清政府本土並無多大利益損失,如中越邊境通商、設領事館,法商運送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的「通商稅則稍減」等都是正常通商約定,算不得喪權辱國。但於清政府在越南藩屬權益有所損害——如法國對越南境內「擾害百姓之匪黨及無業流氓」有權「自行彌亂安撫」[3],法國此後可以自行與越南自訂條約,[4]中國及北圻陸路交界允許法商運貨進出等。

即便是從清政府利益受損這一面來說,李鴻章要對這種損害負多大的責任呢?

首先,中法條約的談判,是由受命於赫德的金登干與法國外交部政務司副司長戈可當在巴黎進行的,李鴻章雖被任命為全權大臣,但卻只能與法國政府任命的全權代表巴德諾「督同中外翻譯官,詳確考究,講解文義」[5];其次,李鴻章雖始終參與中法談判,但「李福協定」後,基本上被排斥於局外,直到《中法停戰條件》簽訂後才被任命為全權大臣;再次,經歷過中法正式宣戰後簽訂的《越南條款》,與戰前李鴻章和法國代表福祿諾商議的《中法會議簡明條款》(《李福協定》)[6]、李鴻章與法國駐華公使寶海商議的「李寶協議」(也稱「寶海三條」)[7],都沒有明顯的差別,而代價卻除了人員傷亡外還有福建水師和福州船廠被炮轟、台灣被佔領等重大損失。

對此,布蘭德在《李鴻章大傳》中寫道:「事實證明,最後雙方都不得不承認,其和平主義是有遠見的。如果他的政策沒有被那愚蠢的總理衙門所妨礙,那麼早在1884年5月就已與海軍上校福祿諾簽訂了條約,這樣中國便可以節省一億兩白銀,而法國就會省下一場未能為其軍隊帶來許多榮耀的戰爭。」可見,中法之戰及簽訂所謂屈辱條約,李鴻章不應負太大責任

正是因為李鴻章在中法談判中的「優異」表現,簽約凱旋迴京後受到醇親王的拜訪,慈禧太后也先後幾次「親切」召見。這種行為表明,作為國家主人的清皇室雖然沒有特別嘉獎李鴻章,但也絕沒有任何追究責任責的傾向。如果能明白這一點,也就不難理解布蘭德在《李鴻章大傳》中說:「中國既未支付賠款,亦未進一步地割讓領土,而且還能將其誇耀為一次具有決定性勝利的戰爭,挽回了所有相關顯貴的面子。」

2、甲午海戰背黑鍋

接下來就是重頭戲甲午中日海戰。

客觀地說,甲午中日之戰,清政府斥巨資打造的現代化國防力量——北洋海軍竟然不堪一擊、全軍覆沒,李鴻章無論作為海軍衙門會辦還是作為戰時的總指揮,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連備受李鴻章器重的嚴復也在給陳寶琛的信中說,戰事失敗李鴻章「不得辭其責」。所以,平壤戰敗後,李鴻章因「事事落後,不得謂非貽誤」(翁同龢)和「日久無功」被「拔去三眼花翎,褫去黃馬褂」;遼東戰敗後,又因「調度無方,救援不力,實堪痛恨」,被「革職留任,並摘去頂戴」,都是「罪有應得」的。為此,梁啟超在《李鴻章傳》中慨嘆說:「中日之役是彼一生命運之轉潮也。……積年之勞績聲名,掃地幾盡。」

李鴻章確實應該被問責,但是像張謇等人在彈劾的奏摺中以及後世的主流歷史教科書中將全部責任都歸咎於他一個人,也是極不公平的。

首先,北洋海軍的最高統帥海軍總理大臣先後是皇族醇親王奕譞[8]、慶親王奕劻,北洋海軍的最高決策權當然也就不在李鴻章這個會辦手裡。這其中的一個表現是,李鴻章想要購買英國產的當時世界上航速最快的4000噸級的巡洋艦,但是因為要給慈禧太后祝壽修建頤和園,政敵翁同龢掌控下的戶部於1892年就已正式宣布海軍停購軍艦兩年,結果這艘巡洋艦被日本買去,並以「吉野號」冠名在甲午海戰中橫掃速度上處於劣勢的北洋艦隊。

另一個表現是政令夕改。赫德在寫給金登乾的信中曾指出,清政府「頭一天諭旨批准僱用2500名外國軍官建立一支10萬人的軍隊,第二天卻明令收回成命提出賠款議和」,「自以為重要和被以為重要」(劉仲敬:《自以為和被以為重要的李鴻章》)的李鴻章在這樣的問題上卻無能為力。可以想見,李鴻章儘管權重一時,但其看家護院的總管身份無法改變,院牆再危急,只要主子不發號施令,一個總管,在一家一姓的皇權專制帝國中,再有政治智慧和治國能力又能怎樣呢?梁啟超說,甲午之戰李鴻章是「以一人而敵一國」,所以慘敗也是意料之中的。

其次,儘管北洋艦隊當時擁有大小兵船25艘,其中包括定遠、鎮遠這樣的鐵甲艦[9],位居世界海軍第八位,排名僅次於英、美、俄、德、法、西、意七強,遠超日本的第十六位[10],西方各國也都認為大清帝國會贏得勝利,日本對打贏戰爭完全沒有信心。但是,海軍規制「以船之新舊、炮之大小遲速分強弱,不以人數多寡為較量」。況且,正如李鴻章在密奏中所說:「近年部議停購船械。自光緒十四年後,我軍未增一船」,「今日海軍力量,以攻人則不足;以之自守尚有餘」。(《李鴻章年(日)譜》)

最終的結果證明,李鴻章的陳情並非長他人威風滅自己的銳氣,那種沾沾自喜于軍事GDP表面數字的行徑,不過是坐井觀天、外強中乾的再次自我意淫罷了。

或者再退一步說,即便是黃海之戰和威海衛之戰的罪責都算到李鴻章頭上,但是陸地上葉志超指揮的平壤之戰、劉坤一指揮的遼東之戰,均以全線潰敗而告終,又該作何解釋呢?總不能大清帝國的全部敗仗和恥辱都由李鴻章一個人承擔吧。[11]

1875年9月19日,《紐約時報》曾刊載過《大清帝國軍事資源透析》一文,其中這樣寫道:「如果清國人自鳴得意地沉醉於他們想像中的軍力強盛的話,那麼,與其說是似乎,不如說是顯而易見,他們就將會越來越驕傲自大,越來越不把外國人放在眼中,進而也就不再理會是否還遵守他們已經簽訂的條約。這樣的話,他們就只有再次遭受外國槍炮的教訓。他們將會看到,新裝備的這堆玩意兒在英國或法國軍艦面前不過是一堆廢銅爛鐵,而他們那些號稱為『勇士』的烏合之眾的軍人們,其爭強好勝的本領只有在逃跑中才能獲得證明。」

事實都在那裡明擺著,謙虛上進之人會選擇亡羊補牢,自以為是之人當然會選擇掩耳盜鈴,這種永遠無法取得共識的變態現象,不但在大清當年肆虐,而且綿延到今天,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真是可悲之極。

第三,戰爭的勝負與器械、軍事實力等因素相關,但中國自古也有天時地利人和、人心向背等說法。

不妨舉例說。甲午海戰前的1889年,為籌辦光緒帝婚禮花去了500萬兩。1894年,大清帝國舉國忙著為慈禧太后花甲生日,包括籌建頤和園、三海等費用需要一億兩銀子,這筆錢可以組建10隻北洋艦隊。

有人算過一筆賬,慈禧太后每天的花銷要四萬兩銀子,一個月就要用掉一艘巡洋艦的錢。康有為在一項調查中指出,清廷皇宮的一切費用都是三七開,三成是實際費用,七層被經手人剋扣分贓。

唐德剛對此也曾舉例說,頤和園搭一個涼棚花掉了三十萬兩,如果三七開就是實際花銷9萬兩,但是如果換到平民百姓家,恐怕幾百兩也用不了。

赫德在給金登乾的信中就寫道:「他們還須把眼睛睜大些,認識到廉潔也是朝廷本身所應遵守的原則,例如,最近十年來,每年都給海軍衙門撥去一筆巨款,現在還應當剩下三千六百萬兩,可是你瞧!他們說連一個制錢也沒有了,都拿給慈禧太后任意支用去滿足她的那些無謂的靡費了!」

當然,皇家奢靡無度,很可以理解,因為大清帝國的天下是愛新覺羅家人用「槍杆子」打下的,自家人享受、揮霍和濫用權力,是理所應當,旁人豈可說三道四呢。千百年前,漢高祖攜眾臣子為太上皇祝壽就曾大言不慚地宣稱以天下為產業,眾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可見一姓一氏的家天下腐敗傳統由來已久,說是國粹亦未嘗不可。

世間很多事在縱向對比之外,還應有一個橫向比較。也就是說,若相比同一時期的日本,那就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了。

為了購買「吉野號」,日本天皇節衣縮食,皇后把僅有的幾件首飾全部捐了出去。戰事緊張之際,明治皇后親上前線,變賣金銀首飾犒賞軍士、為傷兵洗滌和包紮傷口。而反觀大清皇室,當遼東半島失陷之時,首善之地的皇城,正歌舞昇平、張燈結綵地舉國歡度慈禧太后的六十花甲慶典。

對照這一點,就可以理解葉志超率領全軍六天狂退500多里、鴨綠江防禦戰中清軍各部聽聞虎山失陷後馬上不戰而逃、清軍靜觀日軍在旅順花園口登陸歷時12天卻未加阻攔、旅順的三位守將和士兵將城池丟給日軍後潛逃、民眾紛紛為日軍通風報信、主動送雞和豬犒賞日軍等行徑,都實屬正常態勢了。

這樣的案例,在此前得1840年時存在過,在此後也是很常見。例如,1900年8月八國聯軍攻打北京城時,守城的清兵和義和團,在人數佔優,甚至武器也不落後的情形下,卻紛紛落荒而逃,而那些穿布衣長衫的老百姓,不但沒有閉戶鎖門躲避戰亂反而競相幫助聯軍登梯入城,引導聯軍從城外的下水道攻入城內。更富有挑戰意味的是,聯軍攻打天津時,還出現了1940年代淮海戰役或徐蚌會戰中被大肆宣傳的獨輪車、運輸船為聯軍運送物資的「軍民魚水情」的一幕。

可見,這些平日拿著大清帝國的俸祿高叫著忠於愛新覺羅皇帝的臣民,其實都不過是做戲的虛無黨,大難來時各自飛,才是他們真正的現實選擇。

然而,這又能怪誰呢?國家的主人——大清帝國的皇室都不以國家、民族為己任了,附庸於主子的奴才們哪裡會甘灑熱血報春秋呢?至於被武力征服和平日受壓制的民眾,指望他們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豈不是白日做夢。左右不過是做奴隸,國家存亡,跟他們有什麼關係呢。

伊藤博文曾說:「支那乃專制之地,無論天才、地才,一遇專制俱成奴才!」嗚呼!

至於北洋海軍軍紀廢弛,統帥外行,指揮失當,軍火(炮彈)供應不足[12]——定遠艦的十寸大炮的炮彈只有一枚、鎮遠艦隻有二枚,軍餉被貪污,官僚習氣嚴重,不懂現代戰爭規則[13]等諸多原因在此不一一分析了。

關於甲午中日之戰以及對李鴻章的問責問題,不妨再聽聽一些非主流聲音:

日本擊沉「高陞號」後清帝國掀起一片宣戰之聲時,赫德就在寫給金登乾的信中指出:「如今在一千個中國人中有九百九十九人肯定大中國可以打垮小日本,只有千分之一的人想法相反。」「我雖然一直認為中國本身肯定會以健康的方式通過革命的過程,儘管步伐緩慢,在較遠的將來是會走出一條路來的。但我相信若是它被日本打敗,倒可以把進步的車輪從古舊的泥淖中拔出來,讓中國擺脫束縛,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另一方面中國如果取勝就會把進步拖後幾個世紀!日本人在近三十年里所做的事值得高度讚揚,他們在朝鮮所推行的改革也引起我們極大的同情和得到我們的祝願……可悲的是,當一個人正在儘力支持中國時,他卻不得不贊同日本人的目標和方法!」真是難為大清帝國的海關稅務司了。

《李鴻章大傳》的作者布蘭德說:「直到日本戰爭這片黑雲壓倒之時,才暴露了這條紙龍板泥結構內部是多麼的虛弱。」「嘗中夜起而大哭」的嚴復在《與陳寶琛書》中說:「以此亡國,誰曰不宜?」恭親王奕率領全體軍機入奏皇帝說:「中國之敗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鴻章之故。」

史家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中說:「大清帝國之亡國,並非亡於『辛亥革命』,而是亡於『甲午戰爭』。甲午之敗把我國現代化運動的第一階段,歷時50年,尤其是其後期的25年(所謂『同治中興』) 的『科技現代化』的總成績,給冤枉地報廢了。甲午之敗也拆穿了大清帝國五十年科技建設的紙老虎,……也使那個有見識有權力,集中興名臣於一朝的官僚集團,膽戰心寒而全部自動或被迫地靠邊站,對變法圖強喪失了信心。」「只搞科技現代化,而我們的社會結構、政治組織、生活習慣、價值觀念等等,基本上還停滯在『中世紀』的落後狀態,要科技先生獨挑大樑來救國救民,是救不起來的。……我們不把中世紀落後的遺傳從身上甩掉,現代化的衣履是穿不上去的。老實說,日本人之勝於我者,便是他們善於模仿,把中世紀的東方習俗徹底丟掉。」

3、六月飛霜簽馬關

當然,李鴻章被舉國斥之為秦檜、賣國賊、漢奸[14],所謂「半生名節,被後生輩描畫都盡」(《庚子西狩叢談》),更大程度上在於《馬關條約》的簽訂。然而這更是一個「六月飛霜」的冤案。

首先,在清廷做出與日本和談決策時,並未選擇已被革職的李鴻章,而是派出張蔭恆、邵友濂等作為全權大使,結果日方以「全權不足」為由拒絕他們,同時提出「須另派十足全權、曾辦大事、名位最尊、素有聲望者方能開講」(《翁同龢日記》)的條件。清政府在不便派出皇族恭親王奕時,只得重新起用李鴻章。

不得不領命的李鴻章自然知道此次議和談判非比尋常,於是在進京與皇帝和群臣議事時,對日本提出的賠款、「朝鮮由其自主」、「商讓地土」等條件進行充分討論。在涉及割地問題一項時,李鴻章曾「語甚堅決」地表示:「割地不可行,議不成則歸耳」,但是,清廷擔心議和不成日軍進攻北京,所以原則上也予以應允。

為此,歷史學家楊國強這樣評述道:「炮口勒逼之下的委曲求和既是難事,又是污名。但面對『日人方圖遠略,舉傾國之師,逼我和款,所索即奢,且不願遽和』的局面,卻沒有一個人願為天下作計,分擔難事和污名。『諸人相對默默』正寫出了當初一腔義憤與如今一腔和心的對比。若以這些人作為反襯的景觀,李鴻章白髮遠行的伶仃身影確乎顯出了挺拔和剛毅。」

是的,中日這一輪談判不同以往,作為已基本淪為戰敗國的一方,對等談判顯然是不可能的,這一點大清君臣都看得清楚。作為深諳中外交涉的李鴻章自然更加明白其中的苦衷,所以在出行前上奏說:「此次日本乘屢勝之勢,逞無厭之求,若竟不與通融,勢難解紛紓急……(談判中)當相機迎拒,但能爭回一分,即少一分之害。伏念此行,本系萬不得已之舉。……臣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苟有利於國家,何暇更避怨謗。惟是事機之迫,關係之重,轉圜之難,均在朝廷洞鑒之中。臣自應竭心力以圖之,倘彼要挾過甚,固不能曲為遷就,以貽後日之憂;亦不敢稍有游移,以速目前之禍。」(《預籌赴東議約情形折》)這不僅是李鴻章對北京的表態,也事實上成為他談判的指導思想。

其次,作為戰勝國的日方為停戰——而非議和——而提出的過分條款[15],就已經令李鴻章和清政府難於接受,若不是關鍵時刻日人小山豐太郎的刺殺行為促使日本政府愧疚地主動讓步,[16]先行簽訂無條件停戰的協定[17],恐怕李鴻章真的或是難於完成議和使命,或是議和接受更為苛刻的條件而遭受更慘烈的國罵。

在議和條款的問題上,李鴻章憑藉受傷之軀和極盡個人受辱的外交手段,將日方和約底稿中提出的三億兩賠款降至兩億兩、賠款由五次繳清改為八次、數額也由初次一億兩改為五千萬兩;通商口岸由底稿的順天府(北京)、荊州府沙市、長沙府湘潭縣、重慶府、梧州府、蘇州府、杭州府等7處縮減為荊州府沙市、重慶府、蘇州府、杭州府等4處;日本輪船行使許可權由底稿的宜昌——重慶、長江——洞庭湖——湘江——湘潭縣、廣東——西江——梧州府、上海——吳淞江——運河——蘇州府——杭州府等四條線路縮減為宜昌——長江——重慶、上海——吳淞江——運河——蘇州——杭州兩條線路;底稿第六款第五條:「日本國臣民在中國輸納稅鈔及規費,可用庫平銀核算外,亦得以日本國官鑄銀圓照公定之價輸納」,被刪掉了;為確保條約實行,底稿中提出日軍暫時佔領的奉天府、威海衛兩處縮減為威海衛一處。其它細微之處在此不一一開列,好事者可參見王芸生編著的《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

之後,李鴻章又通過俄、德、法等國的干涉,以三千萬兩銀子的代價收回遼東半島。

從這些條款和利益維護方面來看,儘管力度不是特別大,但已然能夠看出李鴻章積極斡旋和殫精竭慮的成效了。須知,這一次大清帝國面對的不是英法美等完成現代轉型的國家——他們與清政府作戰多次卻從沒有領土要求,[18]而是一個亞洲後發的正處於轉型期的近代帝國[19]。須知,文明進化的程度也決定了戰爭的目的、意義和結果。

在這一前提下,李鴻章作為戰敗國的全權乞和代表,能為大清帝國在咄咄逼人的日本政府那裡將損失儘可能降至最低,很有一種虎口奪食之感。可以說,環顧當年的大清帝國,可能除了恭親王奕,再無任何大員能夠擔此重任了。對此,布蘭德在《李鴻章大傳》的評價是:「在其參與的眾多談判中,沒有哪一次,能比這次簽訂《馬關條約》更令人欽佩,無論是敵人還是朋友都對他欽佩至極。」

還要清楚一點,《馬關條約》的簽訂與此前的條約不同,這一次雖然遠離大清本土,但談判期間卻是使用了現代化的通訊工具——電報。這一現代化的手段運用,使得李鴻章在整個談判過程中,能夠隨時與北京最高當局保持密切聯繫,包括條約的最終定稿,都是經過太后、皇帝與總理衙門的首肯後李鴻章才落筆的。也就是說,條約中任何有損大清帝國利益的條款,李鴻章都不再負有直接責任,他不過是奉命行事,履行「簽字畫押」的形式責任。所以,即使是試圖阻止條約簽訂的「俗不拉唧」[20]的張之洞也不過託詞和約「恐系大學士李傷重昏迷之際,李經方等冒昧應許」(王芸生編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讎隙之深的太傅翁同龢這一次也一改過往「口水愛國」的習氣和敵對態度,與那些不明就裡的腦殘憤青們劃清界限。

《馬關條約》簽訂後,美國前國務卿福斯特在寫給李鴻章的信中這樣寫道:「您一定要記住,毫無疑問,您也肯定明白,據我所知,在世界歷史上,還從未簽訂過一份讓雙方都滿意的和平條約,甚至是僅有一方完全滿意的都沒有。一方或者另一方(更多時候是雙方)都肯定說是對方在談判中得勝了。全權議和代表的任務根本就是吃力不討好的活,就算是當你代表的是戰勝國的時候也是那樣,更別說代表弱國了。」

可見,李鴻章之與《馬關條約》的談判雖談不上有功,但也絕對無過。至於那個平庸愚昧的光緒皇帝義正言辭地責怪李鴻章「身為重臣,兩萬萬之款從何籌措;台灣一省送予外人,失民心,傷國體」,顯然是在推卸責任,不值一哂。

特別是談判過程中,李鴻章遇刺,左下眼窩被子彈擊中,如果這時他聰明地選擇打道回府,即如陸奧宗光所擔心的「中途歸國」,憑情論之,朝野上下應該都不會有更大的異議,千古罵名更是可以藉機規避,但李鴻章還是出於大清帝國的利益和愛新覺羅皇室的重託,謝絕醫生馬上施行外科手術的建議,不惜生命,忍辱負重,其「慷慨忠憤之氣,君子敬之」。

李鴻章當時曾說:「國步艱難,和局之成,刻不容緩,予焉能延宕以誤國乎?死生有命,我寧死無割。」面對這樣拳拳的愛國衷腸,再簡單粗暴地斥責其為賣國賊,實在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如果缺乏這種歷史之同情,就不會理解梁啟超何以在《結論》中說「天下唯庸人無咎無譽」,並將那些「罵李鴻章為秦檜者」斥之為「虛嬌囂張之徒」的「狂吠而已」。

茅海建在《由琦善賣國而想到的》中曾寫道:「那些沒有辦法找到中國失敗真正原因的史料作者和著作家們,正是讓『奸臣們』承擔了本應由中國舊體制承擔的責任,從而就像保全皇帝的名譽那樣,保全了中國的性理名教、文物制度的地位。在這裡,琦善不僅做了道光帝的替罪羊,[21]而且還做了中國舊有道統的替罪羊。」其實,琦善如此,李鴻章又何嘗不如此呢?!

當然,賣國賊的帽子戴在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的頭上,也不合適。因為,若論愛國,還有誰能比這兩位國家的真正主人更愛大清國呢?所謂大清國,並不是經過選舉由民眾授權而成的契約國家,而是愛新覺羅家族的先輩們拿腦袋拼殺得來的,整個國家都是他們家的私有財產,他們能不愛之深切嗎?又怎麼會像後世那些空口喊愛國的國家蛀蟲們去主動出賣呢?

還要知曉,經歷過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精英引領維新後的日本政府,也並非是十足的流氓邏輯和霸權法則,否則,還用什麼談判,還憑什麼對李鴻章以禮相待,並容忍他的倚老賣老以及各種生活劣習(如當眾吐痰等),直接迫使清政府全盤接受條約豈不更省事。或者憑藉武力直搗黃龍,擒了那鳥皇帝,變整個大清帝國為「同文同種」的日本的藩屬國、殖民地乃至像蒙古、滿清異族那樣的改朝換代,又有何不可呢?

倘如此,後世的文化愛國主義者們可以自豪地宣稱中華文明不但同化了蒙古、滿族,[22]也包括大和民族;流行歌曲就可以這樣改唱:五十七個星座,五十七枝花,五十七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4、忍辱負重保大清

至於李鴻章外交生涯備受非議的最後一筆,自然是因「義和團」而引起的庚子事變。

庚子事變,是近代中國以來最大的一次排外事件之一,而且是大清帝國的中央政府直接與底層無知愚昧的烏合之眾首次傾情聯手,公然向11國同時宣戰,「致罹窮凶極惡之罪,實為史冊所未見,事殊悖萬國公法,並與仁義教化之道均相抵牾」(《議和大綱》)。

歷史在慈禧太后攜光緒皇帝遠逃西安、八國聯軍佔據皇城北京後停滯了。這僵局誰來破解呢?

已風燭殘年並被貶任兩廣總督的李鴻章,再次成為清王朝統治者唯一指望的禦敵、和談工具。

想一想,大清帝國也真是可憐:享用皇糧國稅的皇親國戚、文武百官何其多,口口聲聲以國家和民族為己任的仁人志士何其多,但在關鍵時期,卻找不出第二個能肩負起帝國救亡使命的人來,難怪朝廷和各省官員一遍一遍發電催促李鴻章出來「主持局面」。李鴻章北上因病滯留上海期間,清廷接連電諭「不特安危系之,抑且存亡系之。旋轉乾坤,匪異人任」;兩江總督劉坤一在急電中說:「追及大清存亡,惟公是賴!」

當然,更為可憐的是,李鴻章明知道此行困難重重,但在所謂「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儒家仕文化的熏陶下,依然難改「修齊治平」的盡忠報國之心。對此青年史學家劉仲敬評說:「庚子談判是李鴻章的迴光返照,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性格。他好強不肯認輸,屬於那種『把蠟燭兩頭點燃』的角色。」

然而李鴻章終究不是神,面對這樣一個爛攤子,力挽狂瀾是無論如何不可能了,能夠正常收拾殘局就算萬幸,因為在其到京之前,各國就已經對先行回京的慶親王奕劻宣稱:「不見端王(載漪)、庄親王(載勛)、輔國公載瀾和剛毅、徐桐等官員的人頭,不開始談判。」(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當然,更緊要的是,聯軍將慈禧太后也列為需要嚴加懲辦的罪魁禍首,這已超乎李鴻章來京前的預想。

參與庚子條約談判的順天府尹陳夔龍在回憶各國議定約稿後通報清方開談的情況時這樣說道:「各使遣員來告,並出示草案,謂向各軍官苦口商酌,竭力爭執,始允如此定議。明知條款之酷虐,但中國鑄此大錯,亦實無可如何。現有一言奉告,將來條款送到,中國政府萬不可一字駁復,須知我等公使責任在重修舊好,各軍官則窮兵黷武,意在直搗西安。」

事實也確實艱難。李鴻章和奕劻在議和期間曾表達過:「此次辦理議和,極艱窘」;「洋情叵測,棘手萬分」;「詞意決絕,不容辯論」;「稍一置詞,即將決裂。存亡之機,間不容髮」。(《寄江督劉鄂督張》、《寄西安行在軍機處》)

深知內情的榮祿當年就說:「可憐慶、李,名為全權,與各國開議,其實彼族均自行商定,是日交給條款照會而已,無所謂會議也。」(《榮祿存札》)

就連置身於議和局內的海關總稅務司赫德在1901年3月致同僚金登乾的通報中也說:「談判進展緩慢——不知何時我們才能談出結果。」(《中國海關密檔》)

議和談判儘管如此艱難,甚至李鴻章初到北京時除俄國公使外其它各國公使均避而不見,但在治世能臣李鴻章的運籌斡旋下,大清帝國終於「能以並不十分慘酷的代價簽訂辛丑條約,把支離破碎的中國從瓜分豆剖的邊緣中挽救過來」(庄練:《李鴻章傳》)。

當然,李鴻章也因為這個眾所周知的喪權辱國的條約,再次被置於輿論聲討的風口浪尖上。

如何來客觀評判主導和議談判和簽訂《辛丑條約》的李鴻章?恐怕不是幾篇小文章能解決的,尤其是在學者和國民的價值觀普遍背離常識、理性的前提下。還是再來聽聽中外那些非主流的聲音吧:

條約簽訂後,赫德在致金登乾的函中說:「李鴻章很消瘦——但他已盡其職,並作得不錯,可憐的老傢伙!」(《中國海關密檔》)《芝加哥每日論壇報》載文評價說:「最近在北京舉行的談判中,李鴻章為中國做了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服務,他最終維護了這個帝國的領土完整。」

齊如山在回憶錄中寫道:「庚子事變八國聯軍進駐北京,朝廷宣布由李鴻章全權擔任議和大使並從廣州趕赴北京時,整個北京城都在盼望著李鴻章的到來。的確也是這樣,當整個清國陷入最大的災難,京城淪陷,清國的官員們死的死、亡的亡[23],或者袖手訥言、各求自保、麻木不仁時,只有李鴻章,算是挺身而出,走著一條與眾不同的路,那就是,以個人的屈辱和犧牲換取最大限度的時局緩和。李鴻章當然知道這樣的行為本身極容易被釘在民族和國家的恥辱柱上,極容易在歷史被簡單化以及別有用心中充當犧牲品,但他無法躲避,也無法逃脫,只好走上前台。也可能李鴻章唯一能自我安慰的就是,這樣的舉動,避免了進一步的生靈塗炭,而他一輩子服侍的清國朝廷,也終於可以回到京城了。」

在慈禧太后和光緒帝迴鑾途中,78歲的李鴻章病逝,隨駕的吳永在《庚子西狩叢談》中寫道:「得此噩耗,兀如片石壓入心坎中,覺得眼前百卉,立時皆成慘色。聞兩宮並震悼失次;隨扈人員,乃至宮監衛士,無不相顧錯愕,如梁傾棟折,驟失倚恃者。至此等關鍵,乃始知大臣元老為國家安危之分量。想此時中外朝野,必同報此種感想;即平時極力詆毀之人,至此亦不能不為之扼腕;公道所在,殆不可以人力為也。」

5、蓋棺定論裱糊匠

中國的文化傳統是蓋棺定論,但是,關於李鴻章這樣一個毀譽參半的歷史人物,不但當年,就是如今也還是相當艱難的。還是來看看各位方家的評價吧:

布蘭德在《李鴻章大傳》中寫道:從1870年李鴻章擔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到1901年辭世,「其在國外的聲望遠遠超過在國內的聲望,這種在世界範圍內享有的聲望,無疑是緣於其在外交領域的卓越成就,而非其在行政或軍事上的成就。30年來,其地位舉世無雙,無人可替代。他是一名優秀的語言戰士;用外交手腕守護著北京;他是中國苦難的代言人;他是緩和清廷周期性戰敗所帶來的痛苦與賠款的調和劑。」「對他而言,不幸的是,在他那個時代絕不會向群眾的世俗智慧發出雄辯的號召,或者要求其擺脫政治上的無知。……在天朝體制中沒有構建政黨機器的基礎——沒有投票箱,甚至沒有那種讓選民在兩個同樣不受歡迎的候選人中進行選擇的象徵」。

與李鴻章打過交道的宓吉在《英國人在中國》一書中寫道:「李鴻章被看作是扭曲、邪惡、狡詐等的代表,但從事實的角度來看,若我們從廣義的角度來看其官場生涯,其心中目標似乎已是非常簡單了。他是一名領航員,其任務就是保證輪船不撞礁。為達到這個目標,他必須照顧好船長,安撫好船員,且避免與其他船隻相撞。這使他要扮演一個十分謙卑的角色,且時時面臨著屈辱。機會主義,對潮汐、風向和水流的研究,對其他不遵守交通規則船隻的動向的研究,這些都是安全航行的必要條件。為保證這些因素,時不時的犧牲是必需的,必須要丟棄一些貨物,調整航向,以避免撞礁。有時,虛張聲勢能挽回局面,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安全是通過讓步得來的,無論這些讓步得體與否。」

《華盛頓郵報》上的《中國的巨大損失》一文中寫道:「李鴻章對於中國的意義,就如同格萊斯頓之於英國,俾斯麥之於德國,迪亞斯之於墨西哥,麥金萊之於美國。從孔夫子的年代直到如今,這是一場漫長的哭泣,而在世紀之交的當下,人們依然充滿疑惑:中國及其4億人民,果然誕生了如此一個偉大的人物了嗎?這個人——李鴻章,孤獨地站立著,與別的中國政治領導人的差距是如此遙遠……對李鴻章公務生涯的回顧,將得出一個令人悲傷的結論:他無數次地將中國人從無知而導致的麻煩中拯救出來,卻每次都被指責受賄及不忠。」

是的,世界真奇妙。治世能臣李鴻章,在中國百年歷史上「謗滿天下」,但在中國之外,卻獲得了幾乎一致的如此之高、之好的評價。

究竟是外國人更客觀、更全面,還是中國人太主觀、臉譜化,這本不應該是個問題。

《庚子西狩叢談》中記載,李鴻章生前曾有過一番「自論終身政績」:「我辦了一輩子的事,練兵也,海軍也,都是紙糊的老虎,何嘗能實在放手辦理?不過勉強塗飾,虛有其表,不揭破猶可敷衍一時。如一間破屋,由裱糊匠東補西貼,居然成一凈室,雖明知為紙片糊裱,然究竟決不定裡面是何等材料,即有小小風雨,打成幾個窟籠[窿],隨時補葺,亦可支吾對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預備何種修葺材料,何種改造方式,自然真相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術能負其責?」

嗚呼哀哉,這個對「英人每有要事,必先祈禱,以如此科學進步之人,何以每事必祈求於不可捉摸之空氣,頗為不解」的老中國人,能夠看懂自己的身份、位置和作用,卻又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真也是難為他了。

不錯,如果這間「破屋」確實已經風雨飄搖、幾近頹敗,其統治體系完全喪失糾錯功能,而那些自命為英明偉大的佔有者又一意孤行、頑固到底地堅信房屋的壽命千秋百代,那麼,僅僅作為一個愚忠的「裱糊匠」,任你如何努力拚刷和「補台」,又怎麼能挽救這個事實上已經是破敗不堪、千瘡百孔的「破屋」呢?

[1]

中秘條約簽訂後,李鴻章還派容閎親赴秘魯調查了解華工的情形。1875年秘魯大臣到天津換約時,李鴻章出示了容閎的詳細報告予以詰問。在秘魯特使承諾「實力保護」華工「不容稍受委屈情事」後,雙方才正常換約。

[2]

又稱為「中英會議條款」,英文本稱為「英中兩國政府全權大臣的協定」,通常簡稱為《煙台條約》。

[3]

條約中同時規定,不管何事均不得越過北圻與中國邊境。

[4]

條約中同時規定,中越今後往來,「必不致有礙中國威望體面」。

[5]

《中法戰爭》第4冊中載《李中堂來電》:「款議始終由內(指慈禧太后——本文注)主持,專倚二赤(指赫德、金登干——本文注),雖予全權,不過奉文畫諾。」《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中記錄的赫德言論可為佐證。赫德說:「在這次談判中,每一項提議都是事先經過太后親自主持考慮和批准。」

[6]

大意:中國同意法國與越南之間「所有已定與未定各條約」一概不加過問;法國約明「應保全助護」中國與越南毗連的邊界,中國約明「將所駐北圻各防營即行調回邊界」;中國同意中越邊界開放通商,並約明將來與法國議定有關商約稅則時,應使之「於法國商務極為有利」;法國不索賠款;本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雙方派代表會議詳細條款。

[7]

大意:一、如中國將在越南北部的軍隊撤至境內或境邊,寶海照會總署,聲明法國毫無侵佔越南土地、貶削越南國王治權之意;二、辟保勝為商埠,設口岸收稅,保障貨物運輸通暢,驅除盜賊,撤去已有關卡;三、中法兩國在滇、桂界外和紅江中間之地劃分界線,北歸中國巡查保護,南歸法國巡查保護。中法互約申明,立約永保此局,保全北圻全境,防止外來侵犯。

[8]

道光皇帝的七子、咸豐皇帝的胞弟、同治皇帝的胞叔、光緒皇帝的生父、宣統皇帝的祖父,也是慈禧太后的妹夫。

[9]

兩艘戰艦綜合了英國「英偉勒息白」號和德國的「薩克森」號鐵甲艦的長處,排水量達7335噸,裝甲厚度14英寸,各裝12英寸大炮四門,被日方稱為「東洋巨擎」。黃海大戰中,兩艦身中數百彈,包括日本的松島軍艦上的13英寸大炮擊中數次,但沒有一彈穿透鐵甲,艦上的人員損失也很小。

[10]

根據《世界軍事年鑒》的統計排名。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中認為:「甲午戰前,我海軍實力通常被估計,約在第六與第八位之間。日海軍則在第十一與第十六位之間。」關於日本的軍力,1892年日本已經建立了一直擁有63000名常備軍、23萬陸軍預備兵、72000噸位的海軍。在排水量上,日本艦隊中的「八重山」號為1584噸、「千代田」號為2439噸、「秋津洲」號為3172噸、「吉野」號為4160噸。

[11]

陸奧宗光有言:「北京政府竟徒呈黨爭,對李竟加以如此兒戲般的譴責,清政府也可說是自殺的政策……李鴻章在這樣的艱苦環境之下,終能支撐中日交戰的局面,日夜孜孜從事於外交和軍事上的活動,其處心亦甚可憫了。」

[12]

甲午海戰時,北洋艦隊上一大半是彈藥不足的演習彈、實心彈(就是炮彈裡面摻沙子)。「致遠」號就是因為彈藥不足後,無奈沖向敵艦,結果被擊沉。「定遠」號發射的徹甲彈擊中日軍的「松島」號,洋灰多而炸藥少的炮彈穿過水雷室、糧食庫、機油庫,最後停在了露炮塔,卻沒有爆炸。北洋海軍顧問泰樂爾在自傳說:「彼與余同時加入艦隊,出大沽口,向旅順進發。在旅順查看軍械清單,始得知一可悲之事實,戰艦中十吋口炮之大彈,只有三枚,其練慣用之小彈亦奇絀,惟其他諸艦,彈儲尚足。」赫德的機要秘書濮蘭德(也譯作布蘭德)也說:「如果這些大炮有適量的彈藥及時供應,鴨綠江之役很可能中國方面獲勝。」

[13]

中日發生戰事後,李鴻章急忙向英、德購買炮彈,但是各國根據國際法均以平守中立之故,拒絕出售戰略物資。

[14]

時著名的崑劇丑角劉趕三去世,有人藉機擬就對聯痛斥李鴻章:趕三已死無蘇丑;李二先生是漢奸。傳統士人和市井小民傳揚李鴻章在談判中收受了日本人的賄賂。一幅漫畫把李鴻章畫成一隻沒有脊樑的癩皮狗。還有很多人宣稱不惜代價暗殺李鴻章。

[15]

日軍國軍隊應占守大沽、天津、山海關,並所有城池堡壘,清國軍隊之駐上開各處者,應將一切軍器軍需交與日本國軍隊暫管;天津山海關鐵路當由日本國軍務官管理;停戰限期之內軍需軍費應由清國支補。

[16]

李鴻章遇刺後,日本外相陸奧宗光在給天皇的奏摺中說:「我觀察內外人心所向,認為如不稱此時機採取善後措施,即有發生不測之危機,亦難預料。內外形勢,已至不許繼續交戰的時機。若李鴻章以負傷為借口,中途歸國,對日本國民的行為痛加非難,巧誘歐美各國,要求它們再度居中周旋,至少不難博得歐洲二、三強國的同情。而在此時,如一度引出歐洲列強的干涉,我國對於中國的要求亦將陷於不得不大為讓步的地步。」馬士在《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中寫道:「事實上,這次謀刺給與中國的好處,比戰場上的一次勝利還要來得多。」

[17]

中日雙方簽訂的停戰條款共六款:第一款 大清帝國、大日本帝國政府,現允中日兩國所有在奉天、直隸、山東地方水路各軍,均照以下停戰條款一律辦理。第二款 兩國軍隊應遵該約暫行停戰者,各自須駐守現在屯紮地方、停戰期內,不得互為前進。第三款 中日兩國現約在停戰期內,所有兩國前敵兵隊,無論或攻或守,各不加增前進,並不添派援兵及加一切戰鬥之力,惟兩國如有分派布置新兵,非遣往前敵助戰者,不在此款之內。第四款 海上轉運兵勇軍需,所有戰時禁物,仍按戰時公例,隨時由敵船查捕。第五款 兩國政府於此約簽訂之後,限二十一日期內,確照此項停戰條約辦理,惟兩國軍隊駐紮處所有電線不通之處,各自設法從速知照,兩國前敵各將領於得信後,亦可彼此互相知照,立即停戰。第六款 此項停戰條款,約明於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四月二十日,中午十二點鐘屆滿,彼此無須知會。如期內和議決裂,此項停戰之約亦即中止。

[18]

1861年恭親王奕訢在《請設總理衙門等事酌擬章程六條折》中奏稱:「換約以後,洋人退回天津,紛紛南駛,而所請尚執條約為據,是洋人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似與前代之事稍異。」

[19]

馬關談判中,李鴻章對伊藤博文說:「泰西各國交兵,未有將佔據之所盡行割讓的先例」,伊藤博文回應說:「西方的慣例對日本無效」。

[20]

合肥方言,指沒有實力卻愛表現。

[21]

蔣廷黻在1931年「九·一八」後即在《清華學報》上發表《琦善與鴉片戰爭》,大力稱讚琦善的妥協外交,貶斥林則徐的盲動。

[22]

梁啟超1923年在《五十年中國進化概論》中就曾寫道:「原來東胡民族,和我們搗亂搗了一千七八百年,五胡南北朝時代的鮮卑,甚麼慕容燕、拓拔魏、宇文周,唐宋以後,契丹跑進來叫做遼,女真跑進來叫做金,滿洲跑進來叫做清,這些都是東胡族。我們吃他們的虧真算吃夠了,卻是跑進來過後,一代一代的都被我們同化。最後來的這幫滿洲人,盤據是盤據得最久,同化也同化得最透。滿洲算得東胡民族的大總匯,也算是東胡民族的大結束。近五十年來,滿人的漢化,以全速率進行,到了革命後,個個滿人頭上都戴上一個漢姓,從此世界上可真不會有滿洲人了。這便是把二千年來的東胡民族全數容納進來,變了中華民族的成分,這是中華民族擴大的一大段落。」

[23]

據有關史料的不完全統計,1900年京城淪陷後,皇親國戚全家集體自殺的達30多戶,王公貴族之家自殺總人數近2000人。大學士徐桐家上至八十多歲的老母,下至幾歲的女童,共18位婦女集體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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