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迷失的婚姻另一半
一個很「低級」的問題:什麼是婚姻?它的答案其實可以很複雜,複雜得你根本無法真正地悟透,但也可以非常的簡單。男人和女人,加或不加孩子,這就是婚姻,婚姻就是男女一起過日子。
我想這沒有多少人會表示反對,唯一的分歧可能在孩子。有的人固執地認為婚姻一定得有孩子,沒有孩子的婚姻就是不完整的婚姻,這當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並不符合客觀的事實。沒有孩子最多只能算是婚姻的一種遺憾,因為有很多沒有孩子的婚姻照樣非常幸福,更何況有越來越多的夫妻主動選擇不要孩子,這僅僅是觀念上的差別而已,完全不必強加於人,更不必帶著異樣的眼光去看他們,否則只會暴露自已思想的陳腐和俗氣。
怎樣才算是完整的婚姻?與其糾纏於是否有孩子上,不如把眼光放在婚姻本身上,因為婚姻幸福與否跟孩子有一定的關係,但沒有必然的聯繫。有孩子,婚姻可能並不幸福,沒有孩子,婚姻照樣可以很幸福。婚姻是否幸福本質上仍取決於婚姻本身,也就是取決於婚姻是否真的完整。
完整的婚姻除了男人和女人這兩個基本要素缺一不可,更重要的它是否在內涵上完整。丈夫,妻子,或者再加上孩子,這在形式上算是一個完整的婚姻,但很多的婚姻仍然無法真正幸福,即使表面上看起來很幸福,其內心仍然可能很苦澀很無奈,表面的完整掩蓋不了內在的殘缺不全。
一個最普遍的表現是很多婚姻只有白天,沒有晚上。這個說法似乎很奇怪,婚姻怎會只有白天沒有晚上?細想一下,你就會發現其實並不奇怪,也許你的婚姻正是這樣,只不過渾然不知罷了。
白天,夫妻都在為婚姻做著各自的貢獻,夫妻都有工作,或某一方在家全職做著各樣的家務,不管怎樣都在為婚姻做著自己應該做的事,這是對婚姻的付出,也是對婚姻的責任,同時夫妻雙方也相互忠於對方,忠於婚姻,擊退一次又一次的婚外誘惑。為婚姻付出汗水,創造婚姻的物質條件,擔負起婚姻的責任,並忠於婚姻,這樣的婚姻似乎無懈可擊,但其實仍然是不完整的。婚姻並不僅僅意味著奉獻、責任與忠誠,這些只不過都是婚姻白天的內容,只是一半的內容。
婚姻還應該有另一半的內容,也就是晚上的內容。夫妻為婚姻奔波忙碌了一整個白天,承擔起婚姻的責任,也忠於婚姻,然後呢?婚姻真的不過就如此嗎?真這樣的話,婚姻豈不太乏味太無趣?婚姻還應該有交流、情趣以及享受,這正是婚姻晚上的內容。
婚姻的白天和晚上應該是一半一半的,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白天和晚上的比例在婚姻的不同階段在不知不覺間慢慢地發生著變化。婚姻的最初,婚姻的晚上占的比例很大,夫妻交流很多,情趣很多,懂得充分享受婚姻生活,靈與肉合而為一;隨著婚姻的發展,晚上的內容越來越少,白天的內容卻越來越多,強調責任與忠誠,卻忽視了情趣與享受,直至最後婚姻只剩下白天沒有晚上,靈肉分離,婚姻靠責任與忠誠維繫著,但變得死氣沉沉索然無味。
夫妻是否吃完晚飯就各自做著自已的事,一如白天?夫妻有多久沒有在晚飯後攜手漫步?有多久沒有同床擁吻而睡?有多久沒有同時上床休息?有多久沒有一起私語著同一個話題?是否同床不同枕或者乾脆分床而睡?是否早已忘了什麼是靈肉合一和情調?夫妻難道只是義務而沒有享受?這些是否已慢慢變成婚姻的習慣?很多的婚姻不是死在白天,而是死在晚上。白天是做給世人看的,是責任,唯有晚上才是做給自已的,是享受。
物質貢獻、承擔責任、彼此忠誠,這是婚姻能夠存在的基本要素,有的夫妻連這些都做不到,婚姻的破裂是遲早的事,至少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可光有責任與忠誠還遠不夠,只能維繫一段婚姻,卻不能讓婚姻充滿活力,一旦外力來侵,婚姻的免疫力是極其低下的,可能瞬間崩塌。
在日復一日的習慣性麻木中,婚姻只剩下了一半,我們是否該去找回那不經意間迷失的婚姻另一半?有白天也有晚上,有責任也有享受,這才是完整的婚姻,也才能獲得真正完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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