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任以撒 (4)第一章 神的性格
加爾文說,人的全部知識,可以分為兩部分,即認識神和認識自己; 而這兩部分知識乃是互相連繫的。人若觀察自己,熟思自省,就必會看出,他一切的才幹智慧,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自創造萬物的神。
另一方面,人若默思神,面對他的榮光,必會發覺自己的渺小無用,卑鄙不潔,就不再會以聖潔高貴自豪。這兩方面的知識雖是不能分開,但按次序而言,神學的論說應以論神為先,然後論人。(1: 1: 1,2)。
神學的主題和中心內容乃是論到神。基督教神學的主題和中心內容乃是論到聖經中所啟示的,自有永有,有著完善自覺,並具有位格的神。神學其它部門的研究,乃是以神為出發點,並它們對神的知識之關係而定。
「神」似乎是一個空洞和虛幻的名詞。我們在直覺上認為,神是高高在天,與人有著無限的距離,摸不著,看不見,與世界並無關係。從一方面來看,世人的確無法認識神。「你考察,就能測透神么?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么?」(伯十一: 7)。
神是無量無際的神,豈是有限之世人所能研究測度的呢?我們能論到神的性格和作為,完全是因他的自我啟示。所以,我們對認識神的知識,也是限於他所啟示的範圍之內; 凡神沒有啟示的,人當然無法知道了。
此外,神的生命和人的生命,在品質上也有著基本的不同。神是自有永有,生命在於他自己; 而人則是神所造的受造之物,他的智慧和知識,都是與受造之物的品格相稱,有範圍,有限制,與神的智慧和知識,截然不同。
如經上所言: 「耶和華說: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 8- 9)。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 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 33)。
我們對神的性格和他作為之知識,在今日完全是根據聖經中的描述。我們的信仰,完全是建於聖靈在內心作的見證, 而我們在生活的經驗中,也陪證聖經中的見證。
神的屬性是論到神各方面的品性。 然而神的屬性是完滿的,而不是分部組合而成的。 但是人的思想並他的理解力和分析力都是有限的,他無法避免利用有限的言語,表達無限之神的屬性。並且,由於人的本性是有限的 ,他只能按著次序分析解釋神的屬性,雖然這些屬性在本質上並不是可以分類的。
一、 自有永有天地萬物都有起源,但神是自有永有,永遠存在的。「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亘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 2)。當神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前,摩西叩問他的稱呼。神回答他說,他的名字是「自有永有的」一位(出三: 14) 。
他的生命並不依賴外在的因素和力量, 而是自發的(約五:26)。
神也是自給自足的,他並不缺乏甚麼,也不需要其它的陪襯和供養。如保羅對雅典人所說: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 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徒十七: 24- 25)。
神雖是永遠存在,超乎時間的限制,但「永遠」 並非是一種抽象的靜止不動的狀態。 人因為生存在時間之下,沒有經歷過「永遠」的情況,但可從神與人間的關係上看出,他雖超乎時間之上,但也在時間之下與人交往,拯救並照顧世人(詩廿三篇)。所以,在人的知覺上,神的作為是有著先後因果的。
神既是自給自足的,他的行動也必然是完全獨立,不受外界之影響的(詩卅三: 9)另一方面,其他一切生命和物質,卻都是依靠他而存在,因為一切都是他所造的(約一,3; 徒十七: 24- 26)。
二、 靈性神是靈; 他沒有外表的形體,而具有靈性的品格,如自覺,知識,意志等(羅十一: 33-34; 弗一: 5)。神曾一再曉諭摩西,禁止以色列民用畫像、塑雕,或任何形體的方式來代表他,免得他們觸犯敬拜偶像之罪。
摩西對百姓說: 「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辰,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作的偶像」(申四: 15,19,23 )。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也曾對撒瑪利亞婦人談話時指出:「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 24)。
然而為了適應人的了解能力,聖經有時也用形體來描述神的作為。例如論到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奇蹟時,摩西對眾百姓說: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我們出了埃及」(申廿六: 8; 參耶廿一: 5)。猶大王希西家因亞述王的威嚇,就求告神說: 「耶和華阿,求你側耳而聽; 耶和華阿,求你睜眼而看」(賽卅七: 17)。詩篇中充滿著用耳目來形容神看顧並垂聽信徒之言詞(詩十七: 6-8; 卅四: 15; 一三九: 16)。
神有時也在異象中用形體顯露於人,如古時但以理在作夢時,從異象中見到神坐在寶座上,「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凈的羊毛」(但七: 9)。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見到神「坐在高高的寶座上; 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賽六: 1)。此外,神有時也以人的形態向世人顯露(創十八章)。
但這些暫時和特殊的顯現,只是為了適應人的思想,而神本性則是一位沒有任何形體的靈。
三、 無限性神既是超乎萬有,並且創造時間和空間,他本身必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而是無所不在的。大衛承認,他無論走到天涯海角,無論白日黑夜,也無法躲避神的面(詩一三九: 7-12)。
不但信徒時刻在他看顧之下,即是全世界的人都無法逃避他的鑒察。「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么?人岩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么?」( 耶廿三: 23-24)。
使徒們的祝福,也表明神是無所不在的。他們與受信人雖不在同一地方,但卻能堅信,那位「賜平安的神,必與你們同在」(腓四: 9; 太廿八: 20)。
信徒的祈禱,是個非常恰當的實例,說明神的無限性。人無論在何處,都可以求告神。如先知約拿在大魚的腹中(拿二: 1,9),使徒保羅在監獄中(腓一: 4,9); 或在病榻前,或面對敵人時(雅五: 14-16; 王上十七: 17-24。王二上十八: 36-38)。凡求告耶和華的,必蒙垂聽(詩,四五: 18-19)。
四、 不變性神的屬性是完全無瑕,故不需要改良,因為改良表示以前有不完善之處。他也不會退化,因為退化後就必失去完善的品格。「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詩一0二: 26-27; 來一: 11-12引證)。雅各論到神對信徒之恩賜說,他是一位「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的神(雅一: 17)。
神的不變性並非意指他是如泰山之屹立不動,無聲無息。反之,他永遠活動。猶太人因耶穌在安息日治癒一個病人,批評他犯安息之律。耶穌回答他們說: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 17)。
神的屬性不但不會有內在的變化改動,也沒有任何外來的力量能改變它(伯卅五: 6-7)。
五、 全智性人只要對宇宙結構之奇妙,稍有一些了解,就不得不承認造物主的智慧。正如詩人所說: 「耶和華阿,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詩一0四:24)。神乃是智慧的源頭(雅一: 5)。它有百般的智慧(但二: 20; 弗三: 10)。他是全智的,毫無欠缺之處(羅十六: 27)。他的一切決定和作為,都是最聰明併合宜的。論到十字架的道理,保羅指出,這是神智慧的安排(林前一: 24-25)。
神的智慧也包括他的知識。他曉得一切的事,不但是必會發生的事,也包括一切的可能性,因此他能選擇最佳美的方法,以實行他的旨意和計劃。所以保羅能說: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 28)。
神的知識包羅萬象,無一例外。先知以賽亞說: 「誰曾作他的謀土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教呢?」(賽四○: 13-14)。就是世人的一切心思意念,也無法在他面前隱藏(代上廿八: 9; 來四: 13)。
神的知識是內在的,因為他是永存之神,而在永遠之中並無其它任何事物的存在。它對世界上會發生的事,早在創世之前已經知道; 在他永遠的計劃中,已經為一切將要發生之事預作準備。例如關於救恩的計劃和實施,保羅明言: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已經)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用諸般智慧聰明……都是按他旨意的奧秘」(參弗一: 4,8-9)。故此,我們可以說,神對一切事物的知識,都是在同時全部曉得的; 而不如人一般,須要逐漸獲致的。
神的全智和全知,很自然地使我們聯想到他的真實。他既是滿有智慧,又知曉萬事,他的智能必然是可靠無誤的(申卅二: 4; 羅三: 4)。因此,他的啟示是可靠的,他的應許也是信實的(來六: 18; 參來十三: 8)。
六、 德性神的德性包括慈愛,聖潔和公義。
A、慈愛──「神是愛」(約一四: 8)聖經里最顯著的一個主題是關於神的愛。在永遠中,神已顯明父子之愛。耶穌在受難前的禱告中曾說: 「父啊,創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 24)。這愛在基督道成肉身後,繼續彰顯(約三: 35; 十: 17; 十五: 19)。
神的愛也特別在信徒身上顯明。他因愛的緣故,差遣基督到世上來,拯救罪人(約三: 16,弗二: 4,約壹四: l9)。在舊約時代,神充分表明對以色列選民之愛,說: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卅一: 3; 參賽六十三: 7,9; 詩一: 6。「知道」是「愛」的意思)。
基督對門徒的愛,在牧人與羊群的關係中,深刻地描寫出來。耶穌稱自己為好牧人,他為羊捨命(約十: 14-15)。又指著自己說: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 13; 參啟一: 5)。
論到基督徒應存彼此相愛之心,保羅提出耶穌作我們的榜樣。他因愛我們而道成肉身,為罪人捨身(腓: 5,8)。
神的愛也在選民以外顯露出來,一個顯著的實例是他差遣約拿向尼尼微人傳揚悔改之道(拿四: 2,10-11)。他的慈愛普及全世界(太五: 45; 詩一0四: 10,28; 一三: 7; 一四五: 9,15-16)。
聖經中充滿著神愛人的歷史記事,教訓和見證。他的救贖之愛確然只是對信他的人顯露,但我們也不應當忽視他對世人一般性的慈愛和憐憫。保守派人士往往過於強調神的公義和審判,用自以為是的態度指著別人發「義怒」。這種態度引起許多教外人士之反感,也是自由派興起的一個因素。而且,為著要反對自由派之單單講傳神的慈愛,有意無意地更加強調神的 公義。先知約拿的禱詞,我們應當記在心裡,免得我們的怒氣比神的義怒更烈。「耶和華阿……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拿四: 2)。
B、聖潔聖潔的原意是隔離。聖經清楚教訓說,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神的榮華,並聽見在旁侍立的天使口呼說: 「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賽六: 3)。他恨惡罪惡,命令選民應當追求聖潔(利十九: 2)。人若非聖潔,就不能見神之面(來十二: 14)。
神的聖潔是一切道德標準的根據。他賜下十誡,禁止選民與外教人通婚,並在舊約時代利用禮儀,教導以色列人聖潔之道。在新約時代,這些禮儀雖已因基督之功的成就而廢除,但道德標準仍無改動,因為神的聖潔之性格,並不因時代的變遷而更改。
然而聖潔的含意並不限於恨惡罪惡和遠離罪惡,因其真諦乃是正面性的。故此,十誡的文字雖是強調禁例,而十誡的總綱卻是「愛」(申六: 5; 利十九: l8; 太二十二: 37-40)。
C、公義聖潔的神必然也是公義的神,因為聖潔的對照乃是邪惡,一位聖潔的神必會賞善罰惡,也就是說,它必會施行公義。聖經一再提到,神是一位公義的神(詩八十九: 14; 賽四十五: 21,24; 啟十五: 3)。
神的公義品性和他的慈愛品性,並無衝突。因為它是公義的,他必須懲罰罪惡; 同時,因為他是慈愛的,他親自預備贖罪之法則。保羅說: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三: 22-25)。
七、 權能聖經很顯著地論到神的權能。他是宇宙的創造者(創一: 1; 諸卅三: 6-9),並且統管萬有(代上廿九: 12; 詩一○三: 19; 一○四篇; 林前十五: 24-25)。他的旨意乃是萬事實現的最終原因(羅十一: 36)。無論是國家和個人的命運(詩卅三: 10-11; 但二: 37-45; 加一: 15),基督的受難(徒二: 23)和罪人的救贖(羅九: 11-16; 雅一: l8),甚至一切微小之事,如麻雀的存歿,人的頭髮之多寡,也即在他的旨意之內(太十: 29-30)。
然而,神在創立宇宙時,也制定一些自然定律,如因果定律,地心吸力定律等。因此,世上發生之事,大多並非是突然或不可理解的。反之,許多事情之發生,都能推歸到因果的定律。
我們要重新申述,聖經中啟示的神,並不是一位抽象的神,而是與人有密切關係的神,並是在耶穌基督里顯明的神(約一: 18)。人的言語和思想有著嚴格的限制,更因受到罪之後果的影響,在許多知識上,「彷佛對著(古時)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十三: 12)。更何況是關於神的品性之了解,更是只知其一二,無法徹底看明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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