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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錢就能發,帶版面費的論文分文不值

據媒體報道,日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健權等9人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至4年不等。經查,王健權在北京註冊公司後,僱用多名親戚,冒用多家期刊出版單位的名義出版雜誌,以幫助發表論文為名,收取作者版面費1200餘萬元。

有償論文發表並不鮮見,但這起案件揭示出的瘋狂亂象還是讓人感到震驚。法院判決書顯示,2014年1月至10月,王健權等人共收到版面費1200餘萬元,每篇論文的價格180元到350元不等。若以350元一篇計算,至少有3400人次代發論文。

他們的客戶是誰?自然是有論文發表需求的學者或學生。據報道,9名被告多為「90後」,最小的是「95後」,都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他們行騙成功,恐怕不是因為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因為有償論文發表已形成了灰色產業鏈,收版面費發論文已成某種「行規」。個別正規學術期刊在嘗到有償論文發表的甜頭後,確實存在通過縮短學術期刊出版周期、新加種種「增刊」等方式創收的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王健權聲稱,他們與多家正規雜誌社達成了書面或者口頭協議,拿到了授權,還向一家雜誌社交了40多萬元的「管理費」並拿到了收據。他們覺得拿到了雜誌社授權,自己做的事情是合法的,而且身邊也有很多人做這行。如果情況屬實,就更容易理解為什麼那麼多高學歷、高智商的人會上當受騙了。

實際上,論文發表亂象不止於此。早前有媒體報道,一個叫董鵬的公司職員在5年時間內,以物流專家、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首席戰略研究員的身份在一些行業報刊和學報學刊發表了800多篇論文,被稱為「論文大神」。

有需求才有市場,個別研究者缺乏學術自律、缺乏嚴謹的學術作風,為了發表論文喪失學術操守,是論文發表亂象產生的直接原因。2016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明確科技工作者不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因此,思考論文發表的種種亂象,不能迴避高校、科研院所「唯論文論」的職稱評定和科研考核方式。學位授予、職稱評聘、業務考核等都需要論文發表,但對論文水平高低沒有嚴格評審,能發表就行,自然就容易滋生有償論文。

改變「唯論文論」,需要建立起科學、多元的學術評價機制。有償論文發表的需求降下來,「論文經濟」自然會消失,學術領域才會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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