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觀念在現代社會的變化及影響

宗族觀念在現代社會的變化及影響

在中國傳統社會,宗族是一個以個體家庭為單位,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組成的社會群體。他具有鄉里行政組織的職能,對族人具有極大的支配權,是一個介於政治機構和個體家庭之間的社會組織。而宗族觀念更多的是指對宗族內部關係、結構,宗族進行活動的思想上和行動上的認同。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城鄉互動的增多,宗族觀念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下,在不同的年齡層次中,這些變化又各有不同。本文試對宗族觀念的這些變化做一下淺析,在論述這些變化的同時,進一步探討這些變化給現代社會帶來的影響。

一、

要探尋宗族觀念在現代社會的變化,應先了解一下解放以來宗族歷史的變遷,掌握歷史才可以更好的理解現在。

早在20世紀20年代,中國革命的領導人毛澤東就對中國的傳統社會結構有深刻的認識,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他把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長的家族系統(即宗族)看作傳統農村社會存在的三種權利支配系統之一。

解放以後,中國共產黨掌握政權,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代表廣大工人、農民的利益。其在農村進行的土改運動,打倒地主階級,把土地分給廣大農民。這些土改運動的進行,給傳統的宗族勢力帶來嚴重影響。因為傳統社會裡,宗族的基礎除了血緣外,還主要依靠財富來維持,有些地主或富農直接擔任著族長的職務,有些雖然不擔任族長,但宗族的組織和活動又不能沒有這些財富的所有者來參與,因此財富的佔有在農村社會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是身份、地位的象徵,也是權威的象徵。而土改的進行,使農村土地所有者或者稱為財富所有者成為被打擊、被摧毀的對象,舊的權威就逐漸消失。一些貧民以個體為單位獲得土地以後,感到了新政權的給自己帶來的好處,認為「以前是地主的天下,現在是我們的世界」。

農村中財富權威的喪失後,給新政治體制以切入的契機。一般認為,自秦統一中國設置郡縣制以來,直到清朝,正式國家組織僅達於縣。雖然歷代統治者都重視對縣以下基層社區的管理,並設置了各種類型的組織,但這些組織只是協助徵收賦稅、徭役和維護地方治安。農村中真正發揮作用的是宗族組織的發達及其勢力的廣泛存在。宗族不僅是一個以血緣為紐帶組成的家族組織,也是農村中的行政組織,農村很多事物和家庭之間的糾紛都是在宗族中依據族規或祖訓來解決處理。土改以後,農村中財富的權威已經喪失,國家頒布法令,實行措施,逐步把國家權力滲入農村。1950年12月政務院通過《鄉(行政村)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和《鄉(行政村)人民政府組織通則》,規定了鄉(行政村)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政府的組織形式,依據通則,各地普遍建立了鄉(行政村)。同時,在農村中還成立了農民協會、互助組、合作社等組織。國家行政權力向農村的滲透,以完全掌握了農村基層政權,以村長、村委書記為代表的村一級的領導人員,與過去農村的宗族勢力來說已經有了本質的區別,農民的思想也發生了改變,認識到了自己當家作主,不再受地主等封建勢力的剝削。

隨後人民公社化運動在農村的廣泛展開,以及文革當中「清四舊」等運動的進行,宗族不僅僅在觀念上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在一些地區宗族的祠堂、廟宇被搗毀,宗族的權威、勢力已遠沒有封建社會那樣強大,宗族的影響已經相對淡化。

必須指出,經過社會的發展、農村的變遷,現代意義上的宗族觀念已經與以往宗族觀念有很大的不同,雖然宗族之間還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相互聯繫著,但宗族觀念中族長的權威已大大下降,僅僅體現在同族之間輩分的高低,相互尊重,共同的祭祖活動或者婚喪嫁娶中的相互幫助。生活在一定共同的地域(村莊)中,宗族觀念更多的是同宗同族同血緣(即俗語稱的同「根」),已沒有其他的更多的含義。

二、

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共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我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建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政治上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吸收社會上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經濟迅速發展,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不斷增加,人民過上了富裕的生活;文化教育也逐步發展以滿足各方面的需求,特別是教育的普及,使農村裡的孩子也有機會上大學,接受高等教育,為家庭、為國家、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現實的社會環境與封建時期的舊社會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與建國以來的社會環境相比,也更加優越,更加美好。而隨著城市的迅速發展,城鄉之間交流的增多,農村人民思想觀念必然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對城市美好生活的嚮往,使廣大的農村人民,走出鄉村,來到城市。在這一過程中,農村宗族觀念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

首先來分析一下農村人口的外流。從年齡階段來劃分,外流的農村人口主要為中青年勞動力和在外就學的學生,他們的年齡相對來說比較年輕,大多數為中年以下;沒有外流的則主要是老人、婦女(外流青年的妻子)或者兒童(未上學),他們主要是在家務農或看守家業;就外出人口從事職務來說,一般中青年勞力大都在城市打工,還有很多農村孩子在外面讀書上學;經過一段時間在城市的生活、學習或者打工,最終外出人口的歸屬情況則是十分複雜的,在外的打工者有的可能發了財,把妻子和孩子都帶到了城市,有的積攢了一定資金又回到農村,在外就學的學生大多則希望能從城市裡找到舒適的工作,從思想上不願再回到農村。另外,僅僅依靠農村耕種土地的收入是沒辦法在現代社會中維持家庭生活的,到城市打工也是賺取錢財養家糊口的一種方式。可見,農村人口的外流現象還是普遍存在著。

農村人口的外流,一定程度上使很多的農村人口脫離了原先生活的地域,來到了一個新的陌生的環境,他們接觸到了新鮮的事物,並且在從事新的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形成新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與以前僅僅接觸到鄰里之間的、宗族內的關係有很大的差距。這種關係,以業緣為基礎,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從而取得共同利益。這樣環境下,農村打工者之間血緣關係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相互協調配合,能否滿足自己的利益,農村那種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宗族觀念肯定要受到削弱。

以80年代在北京生活得溫州人為例,溫州人剛到北京從事小商品貿易的時候,往往是三五親屬搭夥而行,在艱苦創業的階段他們往往會相互幫助,互惠互利,這種血緣關係,使他們緊緊地聯繫在一起,並不斷發展壯大,不斷介紹家鄉的人來到北京,一塊兒從事貿易,從而在北京聚集成村,形成了聞名京城的「浙江村」。但是,隨著業務的擴展,貿易的擴大,那些原來是親屬關係的溫州人,往往會調整關係,逐漸形成自己的關係網,以更好的實現自己的利益,相比之下,以前親屬之間形成的關係就有所淡化。

當然,外出打工者因家鄉血緣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之間的親屬或者同鄉的關係還是保留著,只不過在城市這一大的環境下,在「一切向錢看」的追逐物質利益的條件下,相對來說已經淡化。

相比之下,在農村中宗族觀念一定程度上還保留著,如宗祠的修建、宗譜的編修等等。在某些地區,雖經過了土地改革、文革等頻繁的政治運動,但農村中的宗族傳統一直就沒有真正中斷過。也許正是因為一系列政治運動的破壞,才更需要對宗族進行重建,只不過是對宗族的祠堂、宗譜和宗族的活動進行重建罷了。

一般說來,農村中的老人們,是宗族重建積極的響應者,他們隨著年齡的增大,對自己「根」的感情會變得更加濃厚,通過宗族的重建活動,老人們證明了自己的存在價值,同時也為年輕一代人接續和培植了自己固有的「根」。而在外打工或上學的年輕人對老人們的行為,雖時有疑義,但並不反對,這可以從對重建捐助的資費上得到證明。

對於宗族的重建,一些地方當局也存在著兩難的局面。一方面,宗祠等建築的修建和宗族活動的進行,有著深刻的文化價值和潛在的經濟效益。以山東的孔府為例,每年都舉行「孔子國際文化藝術節」,並且孔府的家譜也成功申請了吉尼斯世界紀錄,從而擴大了地方的影響;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對宗族的發展可能促使現有社會關係和秩序出現重組有所防範。但從總體上來說,宗族的重建還是在地方政府正確的領導下,發揮著其有益的作用。

三、

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來看,宗族觀念都有淡化的趨勢。農村宗族的重建活動,更多的是從思想上給以同「根」的觀念,而現實社會物質利益的追求,使人們在行為活動時更多的考慮到自身利益的得失,自己個人或者「家」的觀念在不斷加重天平一邊的砝碼。

宗族觀念的紐帶雖在淡化,但血緣關係是永遠不能割斷的,同宗同祖同根的關係也是不容否認的,在城市中,同鄉意識還是有一定的影響,「都市異鄉人」群體可以隨著血緣關係的紐帶不斷壯大。

在宗族觀念淡化的同時,「家」和「國」的觀念卻是在不斷增強。「家」即「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為自己的家庭而奮鬥,是每個人的不斷追求。「國」即「國家」,這是政府不斷提倡,並要達到的目標,為國家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以國家的利益為重,以中華民族為榮,我們都是「龍的傳人」。

主要參考資料:

李立志:《變遷與重建:1949—1956年的中國社會》,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錢杭、謝維揚:《傳統與轉型:江西泰和農村宗族形態》,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5年版。

項風:《跨越邊界的社區——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0年版。

鄭也夫:《城市社會學》,中國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

張樂天:《告別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東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張曉松、盧現藝:《草根絕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家族觀念,需要一代代傳承下去

來源:瓦楞草的博客

祖先的腳印錯落有致,密密麻麻地伸向遠方,一代接一代,一輩接一輩,如同遠去的流水,使人無法細數涌動的波紋和沉在水底的潛流。我試圖穿越時空沃野清出一條道路,沿著祖輩的細碎的足跡尋覓一個家族的起源,然而,當一張世襲繁雜的族譜圖被展開鋪在眼前,我有瞭望塵莫及的感嘆:一雙手,一台筆記本電腦,加上一個追根溯源的思想能揭開一個家族久遠的秘密嗎?

水有源,樹有根。中華民族是個極其重視宗族觀念、世系傳承的族群,一脈相承的血緣如同一條鮮明的烙印,深深鏤刻在每個人心中。在歷經歲月風雨後,漸漸成熟的我愈發有了強烈的家族意識,對祖先的崇拜,對家族世系的辨清使我產生了尋根問祖的慾念。這些來自思想深處的產物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自有了家庭這個社會單元或概念以來,其成員產生的血緣性結構以及孝悌的價值觀念,幾乎可以說亘古不變。早在幾千年前的古代,我國就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以宗法血緣為根基的家族制原型,那時社會制度或執政制度主要是憑藉血緣關係來決定,簡而言之,皇帝的血緣親貴就有可能獲得皇帝的「封土」成為領地的諸侯或承襲皇位,而家族之外的卻人不能得到這樣額榮耀,這一史實使人看到中國自古就是家族制氛圍十分強烈的國家,這樣的情形在西方文化里卻不常見,由此對比可以使人對家族觀念的承襲窺一斑而見全豹。

在我深層意識里,永恆不朽的東西只有血脈。血脈在人的生殖過程中得到較為長久的延續,因此顯得神聖無比。家族的特徵因此不會隨時間流逝而被徹底抹煞,這是人類延續族群的夢想,也是中國千年傳統文化熏陶的結果。很多人進入中年或老年後,會產生無比強烈尋根問祖思想,其表現為:海外華僑歸國尋根;外出闖蕩的遊子落葉歸鄉等等,這種心態的產生歸咎於家族觀念的存續和血脈的相親。一張族譜圖,映入眼帘的一個個名字,那些作古的先人,成為深埋地下的一捧骸骨,他們生平的事迹隨著歲月流逝模糊變淺,最終被遺忘;那些年邁的長輩,站在風蝕殘年裡走向黃土,剩餘的光陰可數,他們的曲折鋪墊了青草一般蓬勃生長的孩子腳下堅實的道路。我開始渴望做一次整合,去搜尋祖輩大量的行蹤痕迹。歲月塵土飛揚,一層又一層的黃土悄悄掩蓋著一個又一個遠去的往事。當父輩們老去,當一捧黃土掩埋了他們身體和他們的故事;當這一代人也老去,被空氣中的某些氧化分子像腐朽父輩一樣腐朽了。我們的後代,他們會知道發生在我這一代身上的,我父輩身上的,以及父輩的父輩身上的那些更替變遷的故事嗎?誰能告訴他們祖輩的名字?告訴他們關於家族的歷史?誰能將傳承了幾千年的家族觀念傳承下去?

曾經,人們在網路中刊出一份以「80後」和「90後」為主的家族狀況調查,在面對「你知道你爺爺或奶奶的姓名嗎?」這個問題時,有42.1%的調查參與者選擇了「不知道」。另外調查還顯示,有62%的參與者不知道自己姓氏的由來,有71%的參與者的家人起名不再遵循輩分。這是一種信號,這表明家族觀念已在「三位一體」的小家庭結構里逐漸淡化,親情觀念也開始逐漸淡薄,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正慢慢走向衰竭。一首歌里這樣唱道:「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永永遠遠是龍的傳人......」中國人之所以稱自己是炎黃子孫,龍的傳人,是因為祖先血脈相連,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就是一個佐證。因此,家族的觀念從小處說是家族的一種凝聚力,從大處說就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凝聚力。心中有家才有國,心中有國才有民族的力量。家族觀念不是糟粕,它是一種精神,是一個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進程中逐漸形成和培育起來的不可揚棄的觀念,中國人需要這種精神去支撐,它要在這一代傳承下去,更要在下一代傳承下去。

親屬稱謂與宗族觀念

來源:邱官補的博客

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深刻地道出中國古代社會乃是封建宗法制社會,它實行的是皇族「家天下」的統治。在這社會中,宗族至上,從「家」到「國」,都建立在宗族親屬制度基礎上。漢語中之所以有如此豐富的親屬稱謂詞,這正是中國古代宗族至上社會結構和文化的歷史產物。

國外許多學者早就注意到漢語的親屬稱謂十分複雜多樣,摩爾根是國外最早研究漢語親屬稱謂的著名學者。他在《人類家族的親屬制度》(1871年)一書中,196中列舉的條款的親屬。 美國著名人類學家克魯伯(A.L.Kroeber)也研究過漢語的親屬稱謂。這些學者在研究中都注意到漢語親屬稱謂的紛繁複雜與漢族社會的親屬制度、婚姻制度以及民族文化的的深刻聯繫。

首先,漢語親屬稱謂詞的紛繁複雜性,反映了古代中國親屬制度的內在的多分性結構,它是古代親屬制度文化的符號。

任何民族都有親屬制度,同時也都有與這種親屬制度相應的文化符號——親屬稱謂。然而,各民族的語言的親屬稱謂都隨著它們的親屬制度的不同而不同。相對濕度美國人類學家 Lowie曾經把各種不同民族的親屬的稱謂及其制度分為四種類型:

(1)世輩型(Generation type)即把旁系的親屬稱謂全部納入直系親屬稱謂之中。例如,夏威夷制,凡與「父」同輩的男性皆稱為「父」。凡與「母」同輩的女性皆稱為「母」。不分直系與旁系。

(2)二分合併型(bifurcate merging type)即把旁系的親屬稱謂一分為二:與父母同輩同性的一半納入直系的稱謂之中;和他們的朋友,擔保品的所有權不同於父母的另一半。 如,美國印弟安人的易洛魁制(Iroquois)父親的兄弟與父親同輩同性,故皆稱為「父」;母親的姐妹與母親同輩同性,故皆稱為「母」。然而,父親的姐妹,或母親的兄弟都是同輩不同性,則用另一種旁系的稱謂。

(3)二分旁系型(bifurcate Collateral type)即把旁系的親屬稱謂也劃分為二,但都與直系親屬稱謂有所不同。例如,中國的旁系男性和旁系女性的稱謂均不相同。? (4)立即(lieal型)在直接路線,抵押,標題中的每個其他,同,但旁系稱謂較簡單,不如直系複雜。例如,英美國家,父母之兄弟均稱「uncle」,父母之姐妹均稱為「aunt」,不再以年齡長幼進行細別。

德國的P.Kirchhoff也提出A、B、C、D4種類型分類法,但這基本上與上述四種類型差不多。美國C.恩伯和M.恩伯在他們合著的《文化的變異》一書中,曾提出六種親屬稱謂制,略有些不同於上述四種類型。? ⑤在中國的家庭制度度,似不可以簡單地歸入這四種類型中的任何一種。這是因為中國的親屬稱謂遠較這四種類型要複雜得多,它具有細密的多分性,而不是只有二分性。這種多分性至少包含下列八條原則:

直系與旁系的區別

血親與姻親的區別

各繫世輩的不同區別

同世輩中年齡不同的區別

兩性不同的區別

親屬存、亡之別

親屬已婚、未婚之別

近親與遠親的不同區別

從這些區別原則出發,漢語的親屬稱謂自然是名目繁多、複雜多樣。在世界各種民族語言中,漢語是,它可以是親人最豐富的類型。 如以「兄弟」為例,以上述八條原則進行區分,漢語中則有各種親屬兄弟的稱謂——親兄弟堂兄弟表兄弟姻兄弟堂姨兄弟(母之叔伯姐妹之子)

堂舅表兄弟(母之叔伯兄弟之子)

從表兄

弟(中表兄弟之子互稱)

從祖兄弟(同曾祖,不同祖父)

族兄弟(同族中同輩兄弟)

行合兄弟(異父同母兄弟)

私兄弟(妾生之子)

這些兄弟稱謂的區分,有的已超出我們上面所說的八條原則,不同的親生父母和親戚一定距離。 然而,在許多民族語言中,「兄弟」的親屬稱謂都比較簡單。這反映古代中國人親屬群體的範圍是很大的。

其次,親屬稱謂還體現宗族制度的等級不平等的文化特徵。

在古代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社會背景下,大多數農村都是同宗同族人聚居的地方,宗族或家族組織有經濟,教育,政治,甚至武力自衛的職能。家族中設族長,負責主祭祖先,並可依照族規、家法管理家族成員,具有國家賦予的一定的法律權力,它儼然像個小王國。史載,元代鄭義嗣家「其家十世同居,現在,作為一個402年的公共屋「。家庭「磷, 子弟稍有過頒白者,猶鞭之。每逢歲時,大和(鄭義嗣從弟,鄭義嗣死後主家政)坐堂上,群從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進,拜跪奉觴。上壽畢,皆肅容拱手,自右趨出,足武相銜,無敢參差者。」(《元史·孝友傳》)這種家族組織真像一個封建小朝廷。然而,在古代社會中,處處是這種宗族或家族組織,族長如同村長,族內的親屬關係充滿社會的不平等等級,長輩制約下輩,下輩服從長輩,不同親系在財產分配、繼承方面存在種種不平等。這反映了父權制古代中國文化精神的社會制度完全。

漢語的親屬稱謂隱含地體現宗族內部的等級不平等關係。親屬之間的輩稱,若以直系親屬而言,從高祖至玄孫,可分為九輩,這意味著家族內部存在九個不同的等級。其有高祖輩、曾祖輩、祖父輩、父母輩……。直系與旁系,親疏不同,旁系可分為堂叔伯、族叔伯等等。他們在家族中的財產繼承權利方面也是不平等的。顯然,不同的親屬稱謂,意味著在宗族中的地位和財產佔有關係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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