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貳、基督徒信仰思辨

背誦經文: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意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 』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 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指挪亞時代)。 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彼後3:3-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彼前4:7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些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4:1-2)。

世界上一切的宗教都是人在尋求上帝,如果真是人尋找上帝的話,說明是上帝失喪了,所以,人要把上帝尋回。 然而,這顯然是背乎真理的法則,因為若是上帝失喪,需要人尋回。 上帝怎能稱「上帝」,而只能被稱為「下帝」了。 聖經明顯地告訴我們,因為人的失喪,需要救贖的恩愛。 所以,上帝親自在歷史中成為人,為要尋找失喪的靈魂(參路19:10),把救恩白白地賜給人。 由此可見,失喪的人類的確需要上帝的救贖,才能完全歸回本位。 教會的使命就是把福音真理盡都傳明,叫外邦人(世人)都聽見(參提後4:17),使世人信服,被天使看見,被接在榮耀里(參提前3:16)。 使人因此得享救恩,與上帝和好(參弗2:13)。 可是魔鬼為了混淆視聽,攪亂人心,已經千方百計地把許多的宗教糟粕——一些墮落之理性的思想,以及篡改救恩真理實質的教訓滲透教會,故意造成教會信仰的混亂使信徒不是盲目附從,就是在無可適從的迷亂中徘徊。 這是教會面臨的最嚴峻挑戰,為此。 我們應當提醒信徒認清這些異端邪說的真面目,撕破它們冒充真理的偽裝,使信徒加以識辨,以免受其迷惑。

縱析宗教,大體可分為兩大類。 一是所謂的自救宗教(Auto-Soterisrn)。 它們的教條學說錯綜複雜,繁文縟節不可勝覬,理論體系各有千秋,但基本信念只有一條。 即人要得救,必須依靠自己的求索、努力、善行、功德等來成全,總之,它們認為救恩來自人的本身。 大凡異教思想以及打著基督教幌子的旁門左道,異端邪說,都是能把人引向自救論歧途的謠言謬論,二是代贖性的宗教(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其基本信念是救恩源自上帝,是本著上帝的慈愛和恩典,公義和聖潔的本性,把救恩白白賞賜給人。 所以,任何人都能以「本乎恩,也因著信」的原則享受救恩的榮耀。 此乃基督教的純正信仰的具體表達,也是主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中所蘊含的真義:祂是救恩的本源,生命的實體,是唯一通天的道路;而除祂以外(救恩以外)的任何宗教或理論,都將與世界一同歸於滅亡。 今日有些宗教邊緣(或稱合成)科學理論體系宣稱,世界所有的宗教歸根都是殊途同歸的信仰理念。 因此,我們應當謹慎自守,把持真理的原則、救恩的要義,分清是非曲直,免得受此論調所蒙蔽,所欺騙,所迷惑,導致在信仰上陷入差之毫厘,謬之千里的坑中。

為了幫助當代基督徒能正確辨明正誤,徹底分清黑白,茲將教會中一些錯誤教訓略述淺析:

一、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

有人認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離出來的,與天主教是同一宗教的不同派系,是殊途同歸的共同信仰。 其實這種論斷純屬錯誤。 根據可考的教會歷史,我們知道教會是因基督復活升天,聖靈降臨而奠定成形的,隨著星移斗轉的歲月推移,而後人為錯誤教訓的影響,以及政治勢力的介入,逐漸由當時以帝國首府羅馬為中心的大公教會,演變為政教合一的羅馬天主教,開始了宗教的黑暗時期。 直到十六世紀,上帝為了驅散長期籠罩在教會中的黑雲暗霧,徹底揭露天主教內部所隱藏的鮮為人知的九十五條罪惡,指出他們錯誤教訓的實質和企圖,把教會重新帶回正路——回到聖經裡面。 雖然如此,但仍有些頑固分子繼續以當時羅馬為中心的教會,拒絕接受真理之道的譴責變本加厲推崇錯謬的傳統信仰理論,與改革宗教會抗衡到底。 這些墨守陳規的教徒誓守前謬,使羅馬天主教延續至今。

因此,從嚴格上講,天主教乃是根據基督教信仰,通過脫胎換骨的人為造作,而趨向錯誤信仰的一種宗教。 它以叛經離道的抉擇與基督教相抗衡。 今日的基督徒若對天主教的錯誤信仰未能清楚認識,在其魚目混珠的教唆下,絕難抵制拒絕他們的信仰滲透。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信仰有許多的共同之處。 他們雖然接受聖經里的一些基本要道,但他們在此基礎上,又加進許多人意的教訓,以致於把真道遮蓋得面目全非。 他們用所謂的會議、遺傳和人意的解釋來掩飾所有的基本真理,致使真道失去當有的效能,使信仰帶有異教的色彩。 如果我們未經仔細研究,而隨便與之附和,必會走入信仰危機的歧途。 為此,我們有必要把天主教的一些不合聖經真理的教訓公諸與眾,幫助眾教會明辨是非,以便在擁有充分的理由下,對他們加以拒絕。

1. 他們認為聖經不是讓人明白真理而得救,故此加上了有關信仰和道德的遺傳。

天主教教皇庇烏四世曾公開宣稱:「若容許聖經公開讓人閱讀其惡劣後果將比益處多」。 因此,他們蓄意禁止普通信徒直接閱讀聖經。 今日,某些區域里的天主教雖容許人讀聖經,卻嚴禁人思想和領受聖經的亮光和啟示,而要受教於神職人員的定奪。 他們認為聖經的權威是教會所定的,所以,所有的真理和信仰都應服在教會的權柄——教皇體制的權柄之下。 如此獨裁體制扼殺了信徒靈性的功能教訓,難道不是出於人狂傲的意志嗎? 上帝在聖經以賽亞書第三十四章十六節,和耶利米書第十五章十六節,三令五申地命令人查考宣讀聖經;而啟示錄第二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和馬太福音第十五章三至六節,也嚴誡人除了聖經以外,不得加上任何的遺傳和人論。 天主教卻無視此訓誡,公然與之抵觸難道不是別有用心嗎? 難道不是要廢掉上帝的話,設立人的權威嗎?

2. 他們認為惟有羅馬天主教才是普天下唯一的真教會,所以,教會的元首代表非教皇莫屬,因此,凡是教皇擬定頒布的一切有關信仰,道德的諭令,都是絕對正確的。

他們如此高舉教皇權威的目的,乃是要告訴信徒:順服教皇是得救不可少的條件之一,這些無稽之談絕非出自聖經的教訓。 因此聖經的明訓是: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林前3:11);除了耶穌以外,別無救主(徒4:12);信徒應當絕對順服上帝而不應體貼人情,順從權勢(徒5:29)。 由此可見,相信教皇無誤實屬干犯上帝,偷竊了上帝的榮耀,是將人抬高至上帝的地位。 這是墮落的寫真(參賽14:12-20;結28:11-19),而非信仰的真實。

3. 他們認為信徒都不配直接接近父神和耶穌基督,必須通過那有功有德的先聖(如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或其他的聖徒),間接救助,才能達到上帝面前。

因此,他們敬拜馬利亞,尊她為天上聖母。 不但如此,他們還向眾多的天使和已故的眾聖徒禱告。 在他們的觀念信仰里,增添了上帝與人之間的好多中保。 其實諸如此類的錯誤教訓,只要我們對聖經有所了解,就能識破其錯謬。 因為聖經嚴厲地禁止我們拜偶像,就是天使本身也曾拒絕人的崇拜(參出20:4;啟22:8-9),我們怎能擅自向天使或已故的聖徒祈求呢? 並且清楚闡明:「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 (提前2:5),我們根本無須依靠別人得救,而只要仰賴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到上帝面前(來4:16)。

註:天主教故意刪掉十條誡命中的第二誡,卻把第十誡一分為二其邪惡動機豈不是顯而易見嗎?

4. 天主教認為罪應分為兩種,一種是該死的罪——下地獄的罪;另一種是可恕的罪,凡犯此類罪的人不必受永刑。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而「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 顯而易見,人所犯的一切罪,無論大小都足以導致滅亡,承受永刑。 「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羅6:23)因此,人只要在聖靈的感動下,肯認罪悔改,一切罪都能得到饒恕。 若是負隅反抗,不思悔改,一切的罪都該受永遠的刑罰。 因為他們藐視了上帝的救恩。 所以「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1:9)。 由此可見,天主教的罪觀是違背聖經的杜撰之詞。

5. 天主教自私發明了功德與功德庫的新名詞。

他們認為人得救只靠信心是不夠的,必須依賴善行和功德方可,因為功德可以抵消個人的罪過。 功德大的人若所積的功德超過本身的需要,應把剩餘的功德交付給教會的寶藏——功德庫加以保存,由「基督的代表人」——教皇全權處理運用,所以他們有賣「贖罪券」的記錄。 他們聲稱人的捐獻和作彌撒可按功德庫中功德分配的多寡,來縮短或免去煉獄之苦。

如此荒唐的無稽只談,不但毫無聖經根據、而且完全出自唯利是圖的宗教騙術,我們理當加以杜絕。 聖經明訓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弗2:8-9),「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壹2:1-2)。

6. 天主教認為多數人雖是信了耶穌,死後末必直接上天堂,必須先經過煉獄的煎熬。

為此,那些死者必須藉著仍活在世上的人,為他們作彌撒、禱告和買贖罪券等,去支取功德庫中的剩餘功德,以減輕縮短死者在煉獄受苦的時間,而早日上天堂。 這些關於煉獄的謬淪,在聖經根本找不出任何佐證,他們卻死守到底,悲哉! 愚昧者的信口雌黃。

聖經豈不是已經非常清楚地啟示我們,信耶穌的人其罪在耶穌的寶血里得到塗抹,死後必然立即與主耶穌同在樂園(參路23:42;林後5:8;西3:3-4;啟14:13:約14:1-3)。 我們為什麼不回到聖經,而要盲目附從,以致迷失呢?!

關於天主教的謬論真是罄竹難書,他們這些不是出自聖經的錯誤教訓,是對聖經的曲解和上帝啟示的藐視,我們務要竭力拒絕。 諸如他們所注重的洗禮就是重生得救;他們所持守的念禱文、念珠、燒香、臨終抹油等有很濃厚的異教味道,直接混亂了基督教真理的絕對性和純潔性。

近來有福音派的天主教徒,雖然重恩典、論救贖,談信心,但未能徹底地從傳統的枷鎖中解脫出來。 面對這種天主教徒,我們不應該拒之門外,而要存愛心幫助他們從歧途中迴轉,引導他們進入真理的本源——上帝的啟示。

二、安息日會(Seventh Day Adventist)

安息日會本名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該會由浸信會會友William Miller創始。 因為他在研究聖經的預言時,錯解了預言的本意,隨便斷言基督要於1843年10月10日再來,等到那日子過去後,基督仍未降臨。 為要自圓其說,遂把日子改為1844年10月22日,結果其說純屬於虛烏有。 後來不得不承認錯誤,甚覺無臉見人,在個人的遺憾中退隱匿跡。 但他的隨從——懷特夫婦(Mr. and Mrs. Ellen G. White)卻不甘示弱,提出一些新的理論(其實,後來連Miller先生也反對懷特夫婦的教訓)。 懷特夫人四方遊說,宣稱自己見了異像,不遺餘力地證實基督確於該年日(1844年10月22日)降臨,不過並非來到地上的聖所,而是進了天上的聖所,還親自進入,看見裡面有約櫃,約櫃里放著兩個法版,上面寫著十誡惟有第四誡滿了特有的光圈。 因此,堅稱只有第七日(星期六)才是上帝的印記,而第一日(星期日)純屬獸的印記。 從此以後,懷特夫人便成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運動的女先知。

該會常會自我宣稱與歷史的福音派基督教會,在一些基本教理上保持一致就是他們的著作,也常抄襲引述基督教純正信仰的名人言論(即便這些言論與他們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其實,只要仔細考察,不難發現該會的信仰自創立至今,多有更改,直接說明了他們的信仰體系是不完全的錯謬之說。 而他們那儘可能隱藏自己的身份,以及含糊地承認一些基本要道的作風,叫我們確定其信仰本質必是藏頭露尾、似是而非的邪說無疑。 茲將其錯謬道理羅列如—下:

(一)關於耶穌再來

他們牽強附會地引用多處經文,狂妄地斷定基督再來的時日,這是完全違背上帝的旨意(參太24:36)的行為。 因為上帝既然將基督再來的時日隱藏不啟,我們就不能強加論定,而他們卻背道而馳,偏偏窮盡心思去校閱算計。 而上帝一而再、再而三地讓他們發現自己的錯誤,他們不但不肯悔改認錯,反而強解聖經,自圓其說。 此等悖逆到底的反叛,我們豈肯與之苟同?!

(二)關於守安息日

懷特夫人宣稱:第七日(星期六)才是上帝的印記,堅守此日有助得救,而第一日(星期日)原為獸的印記,如此,嚴重扼殺真理的錯謬教訓,難道不是強詞奪理之詞嗎? (因為啟14:9-11說明了凡有獸印記的人要在硫磺火湖中受痛苦直到永遠)。 他們卻利用這令人恐怖的景象,蓄意威脅並猛烈地攻擊正統教會的目的何在呢?! 只要我們稍加分析,便見其堅守安息日的理由,不過是一些斷章取義的片面真理而已。 現將他們所謂「引經據典」地守安息日根據歸納如下:

1、四福音記載基督在世時常在安息日進會堂,使徒保羅也常利用安息日進會堂講道,由此可證,基督和使徒都是守安息日的。 所以,新約的信徒應當效法其榜樣。

2、上帝用六日創造天地萬物,第七日便安息了,並把此日定為聖日,應許賜福此日。 就是在十誡中也明文規定要人守安息日,基督也曾宣稱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所以。 安息日是普天下的眾人都當遵守的,何況聖徒?!

3、主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5:17-18),這裡的律法顯然是指十誡? 為此,十誡中的第四誡守安息日不但不可廢除而要被成全。 所以,信徒守安息日是依照基督的教訓而行的。

4、他們認為安息日是上帝所設立的,而第一日(星期日)乃是羅馬天主教的教皇所擬定的。 因為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問答里說「因為吾主耶穌復活和聖靈降臨都在主日,所以聖教會決定了主日停工,為紀念吾主耶穌的救贖恩典」,所以,他們指駁教皇既為但以理書所說的「小角」,故利用「改時易法」的本領,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第一日)。 由此而論,凡守第一日(星期日)的都是隨從「小角」的敵基督者。

除了以上四點,他們還有許多不足以憑的理由。 乍聽初看,他們所持的觀點似乎全都出於聖經的教訓。 然而,我們知道保羅曾勸告說:「祂叫我們能承擔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因為那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 (林後3:6)。

安息日會所以如此注重安息日,其目的是想藉此動搖信徒的信仰基礎——放棄純正的信仰去接受安息日會的全部信仰(當然包括他們的錯誤教訓)。 使徒保羅一再強調,不可為著日子彼此論斷,只是各人的意志要堅定(參羅14:5)。 而他們如此高舉守安息日的所謂真理,我們若不加以駁斥,怎能做一個為一次交付我們的真道竭力爭辯的真理衛士呢?! 茲根據聖經戳穿他們以上四點謬論的偽裝騙局。

1、我們的主耶穌因為是生在律法之下的,(參加4:4)。 所以要按律法的規定守安息日(參路4:16),受割禮(參路2:21),到聖殿行「歸聖禮」——獻給上帝分別為聖(參路2:22-23),守逾越節,住棚節(參路2:41-42;約7:2-10)等,祂如此行乃要成全律法。 而我們這群蒙救贖的兒女,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當然無須盡守律法的責任和義務(而且我們不能守,關於這些請通讀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便一目了然)。 至於保羅在安息日進會堂,根本不是守安息日,乃是藉安息日(安息日是猶太人聚集之日)向猶太人傳揚基督的福音,讓他們有機會在福音里重生而脫離律法的咒詛,回到上帝救贖的恩典之中,過上赦罪、平安的屬上帝的生活,怎能與安息日混為一談呢?

2、安息日是紀念上帝的創造工作——因為上帝在第七日(安息日)息了工,其重點意義在於安息不在乎日子。 其實,上帝在賜下十誡時已經闡明安息的意義所在,並且我們可以從出埃及記3:12-18的經文可見,安息日是屬於猶太人的過渡時間,因為律法的總歸就是基督。 至於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所設立的,觀其說話背景不更顯明了主耶穌這樣說的意思,乃是告訴猶太人不要為日子,而要為安息,因為勞苦愁煩,背負重擔的人類需要安息,而這安息只有在基督耶穌的復活里,才能得到真正的享受(參太11:28;羅4:25)。

3、安息日會把律法分為兩大部分,一是儀文;二是律法。 他們表示儀文被毀而律法永存,因為二誡純屬律法,所以不能消毀。 於是他們便利用「耶穌來了,為要成全律法」這句話作為守安息日的憑據。 其實,這句話的真正意思,乃是表明基督耶穌降世為人的目的,是要讓猶太人明白上帝律法的真正功用是要叫人知罪,而非讓人引之誇口;讓他們透過律法看見自己的可憐和絕望,以至於仰望耶穌基督而得救,站在上帝的恩典,歡歡喜喜地盼望上帝的榮耀。 所以,凡是把「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誤解為人應當遵行律法而得救的理論,都是使人步人歧途末路的劊子手。 況且把律法一分為二,是肢解律法的人意之舉,是完全背乎真理的行為,我們絕對不能敷衍贊同,任其泛濫、導人失迷,而要據理力爭。 因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林前9:22)。 若要詳加辨識,請你參看歌羅西書二章二十至二十三節。

4、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問答並不能顯示是完全出於教皇的杜撰(因他們有些條文還是從聖經引論出來的),況且,羅馬天主教既不能代表聖經本身, 也不能代表基督的教會,怎能視若同出一轍呢? 我們若能悉心查考聖經和教會歷史,必然知道自教會成立以來,就以七日的第一日為基督徒的聚會聖日,以紀念見證基督復活的事實(參徒20:7)。 並且我們在保羅的書信中也可以清楚看見,初期教會已將一個特別的日子分別出來,但這日子絕非安息日,而必然是七日的第一日。 因為新約聖經所傳揚的信息都是指向基督的復活,由於基督的復活,才能肯定基督受死的意義和價值;才能有升天和再來的必然和榮耀。 所以,我們能絕對肯定地說,教會從開始就沒有守安息日,而是守第一日(星期日)。 此外我們還可以從初期教會的記錄和第二世紀初的「使徒遺訓」(The Didache)中看到:在主自己的日子你們要聚集一起掰餅和感謝(參啟1:10)。 由此可證,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乃是主耶穌基督親自分別出來,為信徒的生命安息而指定的,我們無人有權加以篡改。 一些有名的古教父也堅定地一再申明:

依拿修氏(Lgnatius,主後67-116年)說:「基督徒不再守安息日,乃是照主的日子活著而拒守舊例。 因得著新希望的人不守安息日(舊例),只守主日。」

游斯丁馬特(Justin Martyr,主後110-115年)見證說:「在那稱為星期日(Sunday)就聚合在一個地方讀眾使徒的言行錄和眾先知的著作(指新約和舊約聖經)」。

愛任紐(Irenaeus,主後178年)說:「復活的奧秘只在主日舉行慶祝。」

革利免(Clements,主後194年)說「舊的安息日已成為一個普通的工作日。」

由此可見,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或主日)是源遠流長的教會既定之日。 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以下的聖經真義中,明白守主日和棄絕守安息日的原因。

1、安息日只是上帝和以色列立約的憑據,與普世教會的信徒沒有直接的關係。

2、舊約中的十條誡命里,除了第四條外,其它的九條曾多次被新約聖經所引用。 由此可見,第四條誡命「要守安息日」,並非如安息日會所認為的那樣的重要,以及不守而導致的那樣嚴重的後果。

3、新約第一次在耶路撒冷召開的教會會議,除了討論外邦信徒應當如何盡本分——不吃偶像之物、不吃勒死的牲畜、不吃血和不姦淫外,議案中絲毫沒有提及守安息日的問題(參徒15:28-29)。

4、保羅明說安息日對外邦信徒是不必要的。 他在歌羅西書特別指出:「有塗抹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參加4:10)。

5、守安息等於是把我們重置於律法之下,其結果不是得救。 乃是把守安息日的人置於咒詛之下(參民15:32-36;加3:10)。

6、教會謹守主日,一同聚會敬拜主,並不是用第一日(星期日)代替第七日(安息日),乃是讓信徒在第一日里真實地紀念耶穌基督的救贖和奇妙的復活,並因此甘心樂意地同心敬拜而榮耀主的聖名,以表達見證真正生命安息的奧秘和真理。

因此,安息日會的人無須誠惶誠恐地加以抨擊,我們也不要與他們一般見識,為日子的事多費唇舌,乃要實實在在地活在基督里照著祂生命的大能和使命,把福音真理如實地宣揚出去。

(三)關於律法——他們以為守律法是得救的條件之一

雖然安息日會也談信心和恩典等要道,但他們更注重遵守和實行律法。 其實,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全守律法,而聖經規定人一旦犯上一條律法,就是犯了眾條(仔細參讀羅2-7章;加2:16至加5:12等經文)。 保羅直截了當地指示加拉太的信徒,既是靠聖靈入門,就不要靠肉體(指行律法)來成全。 因為律法是把人置於死地是叫人死的,為要使人在死的絕望中迴轉,信仰耶穌基督而脫離律法的咒詛(參加2:19-20;加3:21;羅3:20-31;羅7:4等)。

(四)關於得救——他們認為人接受救主耶穌仍然沒有得救的把握

因為他們不能確認自己得救的事實——與基督同死同活的真理憑據,所以產生:「我們必須接受試煉,來衡量我們是否配得永生」和「得救與否必要等到耶穌再來時方能確知」等一套完全不符合聖經的連篇鬼話。 無形中,把那些隨從他們教訓的人,領到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終日的恐懼,好讓他們完全轄制和誤導。 要識別此論的錯誤,請參約5:24;約20:31;約壹5:12-19;約壹3:2,14,24等經文。

他們認為:「悔改的人雖然能藉著主耶穌的血,其罪得到赦免,然而他們的罪惡個案仍在聖所的案卷里,所以,耶穌便於1844年降臨而進入聖所去洗罪除名。」 如此荒渺無憑、信口雌黃的自圓其說,我們怎能信以為真呢?! 聖經豈不是已經告知,耶穌基督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參來9:26)。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要拯救他們。」 (參來9:28;來10:12-14)。

(五)關於人的結局

他們認為,當耶穌再來時,才會把不死的特性賜給那些稱義的人。 並胡說八道:「人死後是無意識的,到復活時,從墳墓出來才恢復意識。」 ,「至終不肯悔改的,連撒但在內也要被化為烏有」等,這些故意搗亂聖經的謬誤,說實在的,不把人帶到知而不信、故意抗拒上帝的地步才怪呢! 如果我們把他們這些謬言錯論對照聖經(傳3:11;約3:36;路16:19-31),他們還能在上帝面前有立足之地嗎! 哀哉! 一錯再錯的安息日會,恐怕在基督的國度和威嚴中,要真正「安息」——滅亡、沉淪了。

其實安息日和主日都不含有得救的因素,惟有某種象徵意義而已。 安息日會若只為持守安息日,那也無可厚非,但他們一反常態(屬靈的美好境界),除了守安息日外故意謬講聖經的真道——救恩淪、人論和末世論,增加了許多駭人聽聞的謬論,把人帶進「不安不息」的信仰狀態中,因此,我們要徹底棄絕他們。

三、耶和華見證會(Jehovah』s Witnesses)

近代異端教派中發展最快、最有進取心的首推耶和華見證人,又名「守望台」。

該會的創辦人羅索爾(Charles Taze Rusell,美國人)由於對任何宗教都非常不滿,遂起意創辦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宗教,自命「牧師」。 其實,有關他不道德的醜聞風靡全城,如此敗壞淫蕩的生活行為怎配稱基督徒呢? 可他那自命不凡的野心促使他故弄玄虛,以預言家的身份自居。 曾多次預言教會、學校、政府將被滅亡,而這些危言聳聽的預言都不曾實現(他第一次宣稱教會、學校和政府將在1914年10月被毀,後又改為1925年,結果都成謊言騙局)。 他在安息日會錯謬影響下,製造出比安息日會更荒謬的理論。 為要避免他人的戳穿和攻擊,為了迎合人們的心理,他絞盡腦汁地改變教訓和存在形式,以致於一錯再錯。 羅索爾死後,該會由羅德福(Rutherford)接過衣缽,於1931年正式以「耶和華見證人」的名號造謠惑眾。 為方便信徒加以識別,茲將其錯謬教訓列舉如下:

1. 關於上帝

他們否認三位一體的真理,並把三位一體論說成是出於撒但的捏造,並說上帝是永遠隱藏的不可知者。 (欲要駁斥此錯謬,請參看聖經:賽6:1-8;太3:16-17;約1:1;約10:30;羅1:20;約14:9;約1:8;西1:15等就能識破其詭計。 )

2. 關於耶穌

他們強詞奪理地宣稱:耶穌不過是被造的天使長米加勒的再現,直接否定了耶穌的神性。 不但如此,他們又說耶穌是神的一位,根本不是全能的,而是大能的神而已。 雖然他們承認耶穌的復活,但只承認是純靈性的復活。 (駁斥依據,請參看本書「論耶穌基督」。 )

3. 關於聖靈

他們只相信聖靈是上帝的一種能力,而完全否認聖靈的生命位格。 (駁斥依據,請參看本書「論聖靈」。 )

4. 關於人

他們把人說成是只有身體而沒有靈魂的,直接否定了人的靈性。 (駁斥依據,請看本書「論人」。 )

5. 關於救贖

他們否認了基督的救贖工作。 認為基督的救贖並不能保證使人得永生,只是給人有第二次的機會而已,(駁斥依據請見本書的「論救恩」,同時參看聖經:羅3:21-26;羅5:1-11等經文,必能曉得其論點的錯謬。 )

6. 關於救恩

他們與安息日會同語,人要靠行為得救。 是道地的「自救性」宗教的翻版(駁斥依據,請見本書的「論救恩」。 )

7. 關於耶穌的再來

羅索爾因預言主耶穌將在1844年再來,而結果未實現,於是便自圓其說:「主實在於1844年再來」,又預言所有的聖徒將於1914年復活,結果仍屬謠言惑從。 為了矇騙信徒,他們竟大言不慚地解釋說:「主耶穌再來時是在靈性的狀態里,人的肉眼根本無法看見。再說,耶穌在那日子降臨後,瞬間又馬上回到天上的聖所等言詞來掩飾其謬論。」 (駁斥依據,請見本書之拾「論基督徒——聖徒」中「基督徒的盼望」;另見聖經:太24:25-31;徒1:11;帖前4:16;啟1:7等。 )

8. 關於罪惡與刑罰

他們認為:罪的結局就是死而死卻把生命徹底消滅了,使生命不復存在,從而否定了地獄的存在。 他們還認為:就是千禧年時,人的復活無非是享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而已。 (駁斥依據請見本書之叄「論罪」;另見太25:46;可9:44-46;路16:23-24;啟20:5-10等經文。 )

9. 關於教會和政府

他們說教會是敵基督的魔鬼組織,而政府卻是魔鬼的差役。 (駁斥依據,請見本書之捌「論教會」)。 耶和華見證會的會友,會經常主動地拜訪信徒家庭,以查經為借口,以用聖經原文為幌子,在口口聲聲引用聖經的背後,隱藏誘人離開真理的邪惡動機。 他們所謂的根據聖經,完全是以曉得一些皮毛的原文來迷惑信徒。 我們若能擁有聖經的真理知識,就會很容易地識破他們的引經據典純屬斷章取義,胡亂引用。 並且他們是以略懂原文為本錢達到論斷聖經,歪曲聖經的目的。 因此我們基督徒應當絕然拒絕他們的訪問,不閱讀他們的書籍,才能做到完全杜絕他們的誘惑和侵蝕。

四、摩門教(Mormonism)

摩門教原名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the Latter-day Saints),由美國紐約美以美會的教牧史密斯約瑟(Joseph Smith)發起。 由於其時美國社會的破裂家庭,受虐待的婦孺及被遺棄的幼童不斷增加,史氏對此感觸頗深,遂組織專門機構施行救助。 隨著歲月的推移,接受救助的孤寡婦女,兒童人多勢眾,史氏突生自立教派之想,苦於沒有相應的教義支持。 苦思冥想時,得一錦囊妙計,遂向外公開宣稱自己常在異象中與天使接觸頻繁,具有先知的職份。 1823年史氏又告示自己掘出《摩門經》,遑稱此經原系先知摩門族長(Mormon)所有預言和預知的未來之事的記錄,以及他作為先知在主前600年,帶領猶太人自耶路撒冷遷往美洲,與美洲土人作殊死搏鬥的史實,全部銘文於金版之上。 當摩門在戰鬥中身受重傷不治,臨死之際,將金版傳交其子。 此後,全族在美洲覆滅,由其子埋於土中的金版便鮮為人知。

而今得天使特別啟示,由史氏獨掘得此版,譯為英文Mormonism摩門經(並造作了一些人證具備的證實)。 於是,史氏在1830年正式宣布創立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 為了避免他人責詢,史氏創會後不久便聲明:所得摩門經因被天使收回,現已不存於世。

他創教後,他們提倡兼愛,誠信及清凈生活,嚴禁暴力行為,因此信徒不斷增加。 立教不久,史氏在照應信徒生活的同時,感悟到內中的婦女們極需家庭的溫暖,遂宣稱由於三受神諭,只好奉神命納娶數妾。 並揚言,為要多產純潔之子,發揚家庭和樂,盡心服事真神,極力拯救世人,善男必以擁有多妻為妙。 於是,多妻便成為該教門的信條之一。 此舉一旦公諸於眾,甚受當時群眾的反感和憎惡,幾遭排擠彈劾。 逼於無奈,遂由俄亥俄州,經密蘇里州遷至伊利諾州。 沿途費盡口舌宣教,吸收信徒不少。 不幸的是,史氏在伊州被暴民殺死,導致教會分裂。 部分信徒由楊百翰(Brigham Young)帶領,繼續西迂至美西猶他州的鹽湖城。 其時,此城系荒漠一片,土地乾旱貧瘠,故無人開發。 後經摩門教徒聚居於此,星移斗轉,世代相傳,漸成城邦,而今,此城已成為該教的大本營。

摩門教自創立以來,惟多妻制度為社會所難容。 然因該教制定懲罰甚重的教規,對信徒生活嚴加管束,刻意規定眾信徒都要切實履行宣教義務;因此,在短短的一百五十年之內,該教擁有遍布全世界各地的信徒,號稱五百多萬。 為使信徒了解該教的錯誤信仰本質,遂將其主要謬論略加陳述:

1. 摩門教的信仰依據

摩門教認為聖經只是一本形式上的普通書卷,教會應在不斷的成長中得到上帝的新啟示,而拋棄那古老過時的舊啟示,如此演講自然發展為用人的意念代替上帝的旨意。 所以,摩門教的信仰除了使用英文欽定譯本聖經外,特別注重《摩門經》,教主言論及教會的會議決定等信息作為信仰的依據。 間接地否定了《聖經》的完整性和終極性權威,此外,《摩門經》內容怪誕無稽,捏造之詞、神話傳說充斥其書,為要挽回信徒對摩門經的閱讀情趣,他們一再搪塞摩門真經因被天使收回,僅有詞版以饗信眾,究竟詳情如何,可怕惟有史氏知道。

2. 摩門教的神論

摩門教雖自稱為基督教的一個宗派,但他們除了廢棄三位一體的真理外,還將上帝的靈性位格人性化。 他們宣稱父上帝既有身體又是多位,甚至胡說八道上帝有婚姻關係——娶妻生子,所以,所有的凡人都是上帝的兒子。 因為在天上的上帝待到地上的人出生時,便取了人身體來到世界。

3. 摩門教的人論

他們認為人都是先存的,不但在地上有家譜,在天上也有家譜。 人若能忠實信守摩門教,日後,可皆升為神。 而人的罪無非是違反道德律和不守摩門信條的結果。

4. 摩門教的基督論和救恩論

摩門教雖稱基督為上帝,卻絕對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他們認為基督不過是與我們人類一樣,本為上帝的兒子,後來才生在世上成為肉身罷了。 他們還認為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並非贖罪之恩乃是為人類賺來複活的權利。 因此,人要得救,不但要信靠耶穌而且更要靠史密斯約瑟和自己的善行,以及過清潔的生活,並自願把自己的一生分別出來傳摩門教,謹守順服摩門教規,才能得救。

5. 摩門教的教會

摩門教既稱自己為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自然要自以為自己的教門才是唯一的聖潔教會。 為此,他們要求信徒在入教時,應宣死誓,永不離教,否則,甘受「報復使者」任意處死。 因此摩門教里的那些賦有職位者,在教會中操有生殺之特權,有如密宗體系的教門。 他們嚴禁信徒,不准他們公開教內之事,造成了甚為恐怖的氣氛。

6. 摩門教的家庭生活

摩門教的家庭生活極其嚴格,但因他們錯誤地認為上帝在天上生子眾多,為要與上帝合作,讓天上的眾子有機會進入人的身體中而來到世界,他們廣泛推行縱慾繁殖生子。 近些年來,他們雖然放棄了多妻制度,但在凡是女人都應有子女的家庭基本觀念的左右下,依然難免淫亂的後遺症。 他們特別規定了女人在家族中應處在沉默、順服的被動地位,直接廢棄聖經中男女自由平等的原則。 而他們所允許的是兒女應隨父入教,同樣是剝奪人權的象徵。

總而言之,摩門教是一種把基督教義和美國印第安人的本地宗教相揉合的邪教。 因此,他們的教義混淆不清;自相矛盾之論處處可見。 此外,他們又不斷地依照教會的監督,長老,會議等決議作為立規的標準、其教規自然是日新月異、變化無定。 由此可見,他們是一種以人意為出發點,妥協時代的需要,迎合人們普通心理的異端組織。

縱觀摩門教的歷史進程,不難看出其吸引人隨從入教並非其教義的真理性。 而在於他們以人的方式為崇拜法則,憑著隨從人意入鄉隨俗的適時性。 即他們以人性本善為基本論點,讓人在靠功勞、靠積德、靠己善的作風中自我陶醉,積功自恃,使人在自傲、自足、自義、自私、自利、自閉的墮性中走向滅亡,為此,他們又別出心裁地以文化、教育、宏偉建築、家族生活等外在的事物為誘餌,從而吸引那些現象主義者甘心附從,樂意入教。

由此可見,摩門教不但是一種偏離真道的異端,而且從本質上已成為一種初具規模、叛經離道,抵擋真理的異教。 我們可以從他們不談十架救贖的言論得知,他們不過是假借基督耶穌的名迷惑信徒入教罷了,以達到引誘信徒背離純正信仰的目的,這完全是出於魔鬼的詭計和陰謀。 諸如此等明目張胆的邪教分子,我們務要謹慎提防,嚴加抵制,使他們在基督教會裡無立足之地,方免落入他們詭計多端的危言聳聽中。 但願父上帝在基督耶穌里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腓4:7),使我們能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參弗6:17),徹底戳穿他們的騙術。

五、關於其它異端和極端的錯誤教訓

(一)新派神學(或稱不信派,Modernism,Liberalism)

該派人士以人的理智為信仰的根據和權威,來衡量聖經的啟示和神跡,結果離棄了真理。 他們不但不信上帝的全權和位格,而且也不信耶穌為童貞女所生,更不信神跡與復活、聖靈與重生,天堂與地獄;並隨己意曲解聖經真理,把福音社會化。 離棄救恩,以善為首要,以社會福利為福音運動。

所以,「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 祂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里復活上帝的功用。」 (西2:8-12)。

(二)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

該會是一個借用基督教名稱而實質根本與基督教無關的,專門以治病為主要的組織。 他們認為一切病症都是無形的幻想,只要用寧靜和沉思,就能祛除病患。 如此看來,他們既拋棄了基督教的一切教義,也拋棄了科學研究的探索原則。 由此斷定,該會是一個既不屬宗教又不信科學的民間迷信組織,是純異端。

(三)極端靈恩派(Extreme Charismatic)

該派雖不能稱為異端,然而卻非常極端。 他們注重聖靈的恩賜過於追求聖靈本身,追求說方言超過追求聖經的教導,結果給魔鬼留了地步,常以神醫和說方言標榜自我的屬靈經歷。 他們把追求某些超然的經驗,當作是來自上帝的直接啟示,自然而然地便放棄了對聖經的敬愛,而轉向隨從教會領袖。 如此以感性和自我為中心的理念,促使他們逐漸形成了分裂教會,標榜異能的極端意識,結果自然要誤人以感性認知取代基督里的真正平安和喜樂的歧途。 他們對傳揚福音的熱誠雖值得提倡,但因他們那種以個人為一切活動中心的偏激,我們應在以溫和的態度與之交往的同時,更要有目的地用真理幫助他們,使他們在上帝的恩典和知識上能平衡長進。

話說回來,他們所以引以為榮的事,無非說方言和醫病。 從具體事實來說,他們所說的方言都是些人們聽不懂的,不知來自何方何地的語言,又沒有翻譯的人,根據林前14:5-6,林前14:13-18,林前14:26-33的原則,這樣的方言不但無益,也不應當在教會裡面實行。 至於以神醫治病合計起來痊癒率還不到百分之二,而普通醫生的治癒率最少也在百分之六十以上,這樣又如何能榮耀上帝呢? 其實,根據林前12:4-11,林前12:28-31;弗4:11-16的經文,對恩賜的排列看,神醫和方言是聖靈恩賜中最微不足道的,他們卻捧為至尊至榮的事。 況且在教會中,聖靈的工作完全是為了施行救恩而榮耀基督,我們又怎能以別的東西加以代替,更改其功用呢? 這顯然是不合真理的事。

總之,教會應當順服聖靈的引導,高舉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並要身體力行地傳揚救恩真理,把人帶進聖經的一切真理裡面(參約16:13),才能有效地建立基督的身體,並在愛中建立自己。 我們絕對不允許在教會裡以現象取代本質;以次要的取代重要的;以外表的取代內在的;以神跡取代上帝的本身。 請問:如果一個人信靠耶穌的只是想得世界的好處,如物質財富、名譽地位、個人享受等,其宗教動機與外教敬拜鬼神的動機豈不一樣嗎? 我們務要知道,基督徒的經歷各有不同,而聖父、聖子、聖靈卻是獨一不改變的真上帝,因此,我們不要在教會裡以經歷取代上帝本身的真理。 因為上帝叫我們能經驗祂的一切作為和大能,旨在叫我們能透過經歷,感受體驗到上帝的真實存有,好叫我們以敬畏的心更加親近祂;更加珍惜祂所啟示的一切真理;更加持定祂在主基督耶穌里所賜給我們的永生;更加曉得順服聖靈的感動和引領,在凡事上尋求明白上帝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凡事規規矩矩依照真理,按次序而行。 但願我們能抵制異端異教。 並能切實地幫助極端的信徒早日歸回真理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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