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誤區面面觀
文/王以撒
引言
使徒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從這節經文我們可以知道,基督徒蒙恩得救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為了傳揚福音——神在基督里的拯救作為。很多弟兄姐妹實際也在非常忠心地擔當福音使命,但也許由於缺乏自覺的總結和反思而陷入到各樣的誤區之中,進而使得傳福音的果效大打折扣。為此,本文將基於聖經並結合佈道實踐,針對傳福音的種種誤區進行簡單的梳理和說明:
(1)誤解歸信福音的本質,從而導致錯誤的傳福音方式,並在很大程度上妨礙主的工。
(2)不恰當地講述信主見證,反而不利於之後的福音宣講。
(3)佈道者本身對福音的理解模糊不清甚至有誤,以致傳講不正確的內容。
(4)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陷入了某些誤區,使得正確的內容沒有被合宜地傳遞,因此影響佈道的果效。
一、歸信福音的本質
在馬可福音16章15至20節,主耶穌復活以後吩咐門徒:「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並且經文說,在傳福音的時候,「主和他們同工」。這表明傳福音者並不是獨立的事工主體,而是參與到主的工之中。因此,就需要明白主是如何在人心中作工並引導他們歸信的。這樣才不至於做很多無用功,甚至攔阻主的工。所以我們首先需要確認的是,一個人能夠歸信福音的本質是什麼。
1、外在呼召與內在呼召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
人能夠信主是因為神向人發出的有效呼召。這有效的呼召包括外在呼召和內在呼召。外在呼召最重要的是道的宣講,內在呼召是伴隨著道的宣講,聖靈內在地感化、啟示和光照,直至他做出歸信的決斷。
正如使徒行傳16章13至15節所說,保羅在河邊禱告的地方,向聚會的眾婦女講道,其中的呂底亞能認真地聽,是因為「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所以,呂底亞能夠信主並不是出於她自己,而是有外在的道的宣講的同時,聖靈也在她裡面工作。
2、外在呼召的特徵
外在呼召最重要的是道的宣講,並且訴諸於人類的理性、情感、意志,既涉及一般的見識也涉及宗教性的見識。這意味著在佈道過程中,要考慮並且合理藉助這些因素,至少不要故意違背這些因素。比如:以可感知可體驗的方式來傳講福音、清晰地表達、有理有據地論證、良好的聚會氛圍、佈道者的優良品格等等。
雖然外在呼召具有上述的一般特徵,但其本質卻是超自然的。
奉差遣
聖經說:「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10:14-15)所以一個人得以傳講福音,是主差派他和使用他。這是超自然的。
道就是靈
道雖然以命題的方式呈現,但卻不是死的命題或句子,而是大有能力的。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因此這個好象以命題的形式呈現的「道」,有超越於一般話語的能力。
外顯的神跡
有時外在的呼召會伴隨超自然的神跡作為特別的記號。正如聖經所說:「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3、內在呼召的特徵
內在的呼召是伴隨著道的宣講,聖靈內在的感化、啟示和光照,使人做出歸信的決斷。但通常人們不容易意識到聖靈內在的工作,因為聖靈的工作在人的體驗中,常常被認為是自己的反應。但內在呼召的本質仍是超自然的,只是具體的表現會是通過自然來強化某些因素或抑制某些因素。
聖靈有時會使一個人不按照原來慣常的方式行動,比如:某個人平時玩世不恭,對什麼事情都得過且過而不去深究,但有一天福音向他宣告時,他卻被吸引並且認真聽,這和他平時的行事為人是完全不同的。很多時候聖靈只是抑制他的某些方面,強化另外一些方面,有時只是順勢的引導,因此聖靈內在的感化,在人的體驗中,常常會被誤以為是出於自己的反應。但是,如果不是神的靈感動,人會作正好相反的反應。
那麼,一個人從不信到信的本質是什麼?是重生。是原本屬肉體的人被重生為有聖靈內住的人。所以一個人的歸信,是生命本質的變化,而不只是心態、理念、價值觀、行為模式的改變。
當人們誤以為一個人從不信到信就是後者的改變的時候,就會試圖通過在這些方面的努力來改變對方:例如,給他提供資料來改變他的想法;以愛和善行來感化他;給他行為準則約束並糾正他。當看到對方接受了基督教的教義體系,開始離棄一些罪,並且也讀經、禱告、參加聚會時,就誤以為對方真的信主了。
然而,聖經中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屬肉體的生命的一切,涉及心態性情、行為模式等,無論怎麼改變和提高都無法變成屬靈的生命。所以要點不是把對方變成更好的「屬肉體」的人,而是道和聖靈的工作使他重生為有聖靈內住的人,他可能仍然有原本屬肉體的性情、想法、行為,但是重生的人已經是基督里新造的人,有聖靈在他裡面掌管他,使他產生出屬聖靈的性情、想法與行為。
以上是對於歸信福音的本質的簡單說明。只有明白了歸信的本質,佈道者才能更好地與主同工。例如:避免傳錯誤的福音,排除妨礙道和聖靈的工作的因素,合理地藉助外在呼召的一般特徵使得道的宣講更加清晰有力等等。
二、如何講述信主見證
在實際的佈道過程中,尤其是面對不信的陌生人,一開始未必適宜直接佈道,可以先從分享自己的信主見證開始,這會使對方產生認同感,從而有利於對方聽道。接下來筆者會說明該如何向不信的人講述自己的信主見證。
不信的人通常對福音有很多的誤解和偏見,講述信主見證的目標是排除對方的誤解和偏見,為對方聽信福音創造有利條件。但據筆者的觀察,相當多基督徒的見證分享,反倒起了相反的效果,或者因為沒有與不信的人產生認同,或者是錯誤地理解了自己的信主過程。下面從四個方面講如何有效地作信主見證。
1、與不信的人產生認同
這裡的要點是,強調與對方相似的部分,尤其是不信時的狀態和理由。有的基督徒在作見證的時候,願意講自己跟不信的人的不同的想法,例如:從小就想「有沒有神」的問題;覺得自己真有罪;經常思考人生的意義、人死後去那裡等等。這樣講,給不信的人的感受是:「難怪他會信主」。其實基督徒這樣講的時候也未必真的合乎事實,也許從前他並沒有朝思暮想地思考這些問題,只是信主之後才發現這些問題重要,於是回憶起自己曾經零星地想過這些問題。如果他沒信主,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在乎自己是否曾經想過這些問題。
有時也可能會強調和不信的人不同的生活經歷。比如:五歲的時候爸媽就離婚了,從小就渴望能有一個不離不棄的爸爸。這也會讓對方覺得「難怪他會信主」。當然,如果對方也曾飽受傷害,強調這方面的背景也許是合適的。
總之,要點是與對方產生認同。保羅為要多得人,於是「向什麼人就做什麼人」。面對猶太人就強調自己也是猶太人,向外邦人就會說自己是羅馬人。
當然,我們不可以為了與對方產生認同而不誠實。但可以不講或弱化和對方不同之處,而強調與對方相同的地方。尤其是自己不信時的狀態、不信時對於基督教的(負面)看法、不信的理由等等,這些最能和對方產生認同。
2、要正確強調轉折點
保羅作見證時,說自己原本是熱心的猶太法利賽精英,兇殘地逼迫基督徒,但是基督向他顯現,完全扭轉了他的人生軌跡,使他從不信到信。他很清楚地認識到,如果基督不向他顯明自己,他只會繼續做一個熱心逼迫基督徒的法利賽人。保羅講述自己的見證是符合客觀事實的,是對自己信主過程的正確理解,同時又因為與猶太人產生了認同,所以對猶太人而言是非常強有力的見證。
然而,很多基督徒卻錯誤理解了自己信主的過程,他們可能把自己講成了一直是很尋求神的人,只是曾經找到的是偶像,現在找到了真神。但聖經卻說:「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1-12)所以這裡的要點是,強調基督是如何通過傳道人和聖經,向我顯明他自己的。也就是通過讀經、參加教會的活動和學習以及與基督徒的交流等,基督使我認識到他是怎樣的。
3、現在對基督的認識
這一部分可以簡要的說明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他作為客觀存在的歷史人物,他的身份,他生平的事迹,尤其是作為救贖核心事件的十字架受難和死里復活,以及他和我的關係等等。
4、信主後的生命改變
描述一下自己信主後生命狀態發生的改變。比如:以前不認為自己是得罪神的罪人,現在認識到了自己真是得罪神的人;曾經追逐今生的成功,但現在知道自己不是只有今生,而是有了永生;曾經四處尋找別人來愛自己,但現在知道自己是蒙基督所愛的;曾經忙碌地追逐世界的利益,現在雖然也認真工作,但卻是有使命的等等。
三、傳合乎聖經的福音
既然「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那麼首先要保證的是,我們是在講聖經所啟示的福音。而通常不能正確清楚地傳講福音是因為傳福音的人自己對福音的認識不夠清晰。接下來,筆者將對於傳福音中在信息上的誤區簡單加以梳理:
1、講今生禍福而忽略天堂地獄、永生永死
有時基督徒在傳福音時講的重點是信耶穌所帶來的今生的益處,比如:信耶穌以後家庭和睦了,心態變好了,神聽了我的禱告幫我渡過難關等等。
當人們這樣傳福音時,雖然這些「好處」可能是他親身經歷的,但如果問他:「你信耶穌以來得到的最大的好處是什麼?你最感謝神的是什麼?」他們可能說不出「我本來是該下地獄的罪人,但神使耶穌替我的罪受刑罰,使我藉著信耶穌,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以神為樂」。這就表明傳福音者自己對於聖經里所啟示的福音很不清晰。
不講天堂地獄、永生永死,也可能是因為以福音為恥,覺得講這些太冒犯人,而且別人也不會信。但按照聖經,信與不信耶穌最大的差別,顯然是天堂地獄、永生永死的結局。離開了永生永死的關注,就偏離了福音的核心。用今生的好處去吸引人,他們一旦信了,之後再想糾正會非常困難,甚至很有可能成為那種自以為信了,但實際沒有重生得救,一生在教會之中最後卻下地獄的人。或者他們沒有經歷給他們傳「福音」的人所應許的今生的好處,反倒遭遇很多的不幸,於是「信心」落空,徹底不信了,之後想給這樣的人重新傳真正的福音也會格外地艱難。所以,一開始就應當使對方來面對「我當如何才能脫離神的定罪與永遠的刑罰?我當如何才能被神稱義,得永生?」通常,這個問題不信的人自己不會提出來,只有通過佈道者引導他來面對才可以。
2、講人生的虛空不幸而忽略人的罪和神的忿怒
很多基督徒在比較多地講罪給人帶來的毀壞、空虛和不幸的時候,容易忽略強調罪招致聖潔公義之神的忿怒、定罪和刑罰;或者講罪的時候,以為罪只是違背了標準,而沒有準確地講明罪是得罪了永生神;也沒有講明為什麼對方是得罪神的人,為什麼得罪神就是最大的邪惡,以致應當得到地獄的刑罰。
同樣,這些問題往往也都不是不信的人的關注點。他們對於自己得罪神沒有實在感,也不認為罪人當得地獄的刑罰。所以需要佈道者帶著自覺的關注,引導對方面對,並且做到清楚地講解。
3、講神的存在與屬性而忽略中保的十架代贖
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一2:23)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聖經的核心是基督,他是神和人之間約的中保,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之功。但不少基督徒傳福音的時候,往往只試圖說明:神是真實存在的,他創造並且掌管一切,他很愛你,你應該投靠他,並按照他的心意來生活。但是事實上,對於有神的信念是僅憑人的宗教性就可以生髮出來的。所以在傳講福音的時候,不能僅僅停留在神的存在與屬性,也不應該告訴人直接去認識神、投靠神。而應當講明為什麼神與人之間需要一位中保,為什麼耶穌必須死,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究竟發生了什麼,耶穌的死的功效是什麼,如何知道基督的死是有效的,基督的死和你的關係是什麼。總之,需要講明中保基督的位格和工作。
4、忽略傳講這福音是「真的」
基督徒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沒有意識到要跟不信的人說清楚「這福音是真的」是多麼的重要。其實不信的人往往誤以為基督徒頭腦簡單、沒有什麼根據就相信,或是認為基督教和科學水火不容。在這樣的情況下,基督徒如果一味地告訴他們「神不是你能夠想清楚的,你別管那麼多,只管信,你信就明白了」、「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等等,這些話並非沒有道理,但往往更會加重他們的誤解。
雖然,從根本上講,人不信不是因為缺少證據、或是有理性上的障礙,而是因為他是屬肉體的、抵擋福音的人,因此把「福音是真實的」講解的再明白,也不足以導致對方信主。但是講明這一點,能夠在相當大程度上除去對方信主的攔阻。
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往往是因為有些基督徒信主的時候,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掙扎過,他可能因為某種原因繞過了這個問題,並且通過聽道、讀經、禱告、委身教會等等產生了真信心。但即使之前沒有掙扎過這個問題,為了更好地得人靈魂,也應該在這方面有充分的預備,例如,多讀一些護教類的書籍。
一般而言,說明福音是真實的,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聖經是神的話;耶穌的死和復活是客觀的歷史事實;基督徒在向著基督的人格性投靠之中,能真實經歷與基督的聯合與相交。
5、對於信心有誤解
認為「信心」僅僅是停留於知識層面的信,而沒有意識到真信心意味著向基督的委身,也就是悔改、歸信、以基督為主。即使一個人知道福音的內容,也知道耶穌的死和復活是真實的,卻並不意味著他就是有真信心的人。魔鬼也相信神只有一位,卻是戰驚(雅2:19)。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對方已經充分了解福音的內容,也理解說明福音真實性的依據之後,仍然覺得福音不是真的,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需要確認他是否有不肯放棄的罪,引導或挑戰他去悔改並投靠主耶穌,而不是繼續停留在證實福音的真實性的層面。
四、傳福音過程中可能會有的誤區
當我們明白人歸信福音的本質,也能正確地作信主見證並且傳純正的福音,就足夠了嗎?並非如此。因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我們也可能會陷入到一些誤區當中。
1、缺少禱告
直到今日神仍然通過基督在施行拯救,也就是通過教會宣講的福音之道和聖靈的工作,使蒙揀選的人重生、悔改、歸信、以基督為主,使他們「出死入生」。而禱告是參與到這一拯救行動之中的重要途徑。
其實一旦進入佈道現場,即使平時禱告少的人,按理也該為靈魂的緣故熱心禱告。但傳福音者卻可能因為存著「不信的心」而缺乏禱告,甚至不去禱告,這意味著他不期待神超然地介入傳福音的過程。與缺少禱告相伴的是缺少得人靈魂的熱忱和對失喪靈魂的憐憫。這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佈道的果效。然而使徒保羅卻常常禱告,也懇求別人為他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帖後3:1)。
傳福音時應當為自己禱告,為一起配搭的弟兄姐妹禱告,更要為要搶救的靈魂禱告。在傳福音之前禱告,在傳講的時候心裡默默禱告,在傳講完之後還要為對方禱告,甚至可以邀請他一起禱告(不必須是決志禱告)。
在代禱的過程中,同性之間可以有肢體接觸,這樣有利於拉近彼此的關係。在代禱的時候,也要以對方可理解的方式來禱告,而不是說屬靈「黑話」,而且不當只為對方求屬靈的益處,也要設身處地為他具體的需要代禱。在這樣的代禱中,神往往會把我們帶入到和對方有深度的相交之中。也可以適時鼓勵不信的人向神禱告,或是帶著他禱告(佈道者說一句,讓對方重複一句),這樣的禱告很有可能成為他與神交往的開始。
2、沒有在信心中傳講
有時佈道見不到果效、甚至失敗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佈道者自己的不信。這樣的不信表現為三個方面:
不信福音,以福音為恥
筆者自己在佈道現場也有這樣的時候。有一次在校園裡,看見學生們好像都有正事在忙,而自己卻像一個不務正業的不速之客,要來攪擾他們的正常生活。聖經告訴我,在我面前的是將亡的所多瑪,然而我眼前看到的卻是充滿朝氣和活力的校園。那時我意識到不是學生們抵擋福音,而是我在抵擋福音,以福音為恥。
不相信福音的能力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但佈道者卻有可能不相信福音自身的能力,而最終想要倚靠自己的口才、魅力、學識、善行等來使對方相信並得救。
不相信對方會信
佈道者可能在傳福音之前就已經在想像對方會怎樣百般刁難自己,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也在心裡想對方如此頑固,肯定不會信的,結果到了最後對方果然不信,所以事情就照著佈道者的「信心」成就了。
傳福音失敗的重要原因是佈道者自身沒有信心,這必然會在他佈道的態度中表現出來——沒有熱忱、充滿怯懦、輕易放棄。
3、缺少彼此配搭
有時基督徒在傳福音上可能過於「單打獨鬥」,但事實上,福音使命是主耶穌託付給教會的,是整個教會一起來擔當福音使命。所以,在傳福音上也應該弟兄姐妹彼此配搭。而且,彼此配搭也有諸多的益處,比如:
一個人傳福音時很容易軟弱退縮,但是當他看到身邊的「戰友」仍然在勇猛的奮戰,會受到激勵,再次剛強起來。同伴間的配搭能夠彌補彼此在傳福音上的不足,交流傳福音的難處,以實現更有效地傳講。多個人組成一個共同體來跟進慕道友,慕道友不容易流失。這個過程也能促進弟兄姐妹形成彼此相愛的關係。
4、沒有在關係中傳講
有時傳福音時太過急於求成,忽略了與不信的人建立關係,巴不得他們此刻聽見福音立刻就信。雖然不信的人天天都有滅亡的危險,雖然這次可能就是這個人最後的面對福音的機會,雖然我們理當帶著得人靈魂的迫切,但我們卻不能忽視與不信的人建立關係,並在關係中將福音傳給他們。因為在關係中,對方才能夠對我們有信任,我們才能對對方有更實際的了解和關切,才能更有效地清除對方聽道的攔阻,從而更有效地佈道。
為了和對方建立關係,可以請他吃飯、陪他參加感興趣的展覽、講座等等,最好能把他帶入到和其他基督徒們的交往之中。在這過程中,可以給他看基督徒的信主見證,護教類的書籍,邀請他參加慕道友的學習小組。
其實對於剛剛開始接觸福音的人,我們首要的目標不應當是他們立刻決定接受福音,而是他們被吸引而肯面對,願意更深入地了解。在這過程中,期待神重生他,經歷確切的得救。
5、不了解不信之人一般的誤解和偏見
所有不信的人,他基本的判斷是「決定不信」。也就是說,他已有的理解使他感到應該選擇不信,或者至少不必須信,甚至對基督教的「好印象」也可能會使他不信。
剛開始接觸福音的人,有很多誤解和偏見,當這些被解除時對方會覺得很新鮮,並且感到被吸引。因此佈道者應當積極總結不信的人怎麼看待基督教,明白他們的典型誤解和偏見,也預備好如何應對。以下的表格是人們對基督教常見的正面看法和負面看法:
序號
負面看法
正面看法
1
基督教禁錮人的思想
與伊斯蘭教和佛教相比,基督教體系最嚴密
2
基督教是統治階級利用的工具
基督教影響了西方文明
3
基督教是西方文化的主流,中國人不應當接受
基督教國家多是發達國家,民主、法制體系健全
4
基督教的歷史充滿罪惡(十字軍、侵略中國等)
中國社會的問題就是缺乏信仰
5
基督教像傳銷組織,基督徒都是被洗過腦的,瘋狂拉人入教
基督教勸人向善
6
基督教是反科學的,在歷史中常迫害科學家
基督教教人積極向上、博愛
7
基督教太武斷,不包容其他宗教
基督教給人生提供方向
8
基督教是一種精神寄託,心靈脆弱的人才會需要,滿足人的內心空虛
教會的氣氛溫暖、很有愛
9
聖經是循環論證,其真實性無法考證
教會的讚美詩很好聽
10
聖經里的神很殘暴,殺了許多的人
有個信仰挺好的
11
聖經里的神斤斤計較,不信他就要把人滅在地獄裡
基督徒的心態比較好,積極樂觀
12
耶穌即使真是歷史人物,但也不可能從死里復活
信教可以洗滌心靈,使人不俗氣
13
有的基督徒的行事為人與不信的人一樣
基督徒一般道德水平比較高
14
基督徒的對話方式咄咄逼人,總糾纏人
基督徒有愛心、樂於助人
6、沒有以可感知可體驗的方式傳講清楚
有時我們會抱怨:不是我不傳福音,是對方不願意聽。然而,按筆者向陌生人傳福音的經驗,大概10個人中至少有1-2個會願意聽的。那麼當有人肯聽的時候,我們是否能夠清楚講明福音呢?筆者在佈道中的觀察是,有時我們講了不少,也自以為講清楚了,但對方聽到的仍然是在勸他「入教」。實際上,大多數不信的人仍不知道福音的內容,以及「福音是真實的」的依據。
「猶太人想靠自己的好行為建立人的義,而基督告訴我們要靠他的寶血洗凈我們一切的罪」,這是很好的教導,但是對於第一次聽福音的人來說,或者他會誤解,或者這些在他聽來像是毫無意義的咒語。所以我們應該以可感知、可體驗的,以及對方能夠理解的方式來傳講福音。主耶穌的講論就是如此,他經常使用人們日常經驗中的事物來說明屬靈的道理:牧人與羊,葡萄樹與枝子,浪子的比喻等等。
舉例而言,當我們講新天新地之中「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21:4)的時候,可以問對方:「上次有人擦你的眼淚是什麼時候?」並且引導對方回憶小時候父母給他擦眼淚的經歷。這樣的好處是通過喚醒對方的日常經驗,進而理解神擦去他的眼淚的含義。
7、「超越的」卻也是「臨在的」
有時基督徒只講「超越」的福音,卻忽略了這福音同時也是「臨在」的。我們傳福音是傳看不見的事,「神是用肉眼看不見的,天堂地獄是用肉眼看不見的」等等。但不僅僅是如此,在聖經的真理裡面,包含著在當下處境中「可經驗的部分」以及與這「可經驗的部分」相關聯的「不可經驗的部分」,而通過佈道,原本「不可經驗的部分」在佈道的過程中是能夠藉「可經驗的部分」多少感受得到的。有時基督徒在佈道中只講超越的信息,卻沒有臨在的關切,這樣的佈道就顯得非常「不接地氣」。
例如,聖經不僅僅在講人人都因為有罪而要被上帝審判下入地獄,永遠滅亡。聖經也在講罪人遠離神而使整個生命處於空虛、毀壞和不幸的狀態中。這不單單表現在他失敗的時候,更是表現在他彷彿得著了他所有想要的,但他仍然不滿足。在這樣的有臨在關切的宣講之後,可以考慮回顧伊甸園中人被造的福份與本份,這樣就能凸顯他目前生命的邪惡和悲慘;也可以考慮由此切入到為什麼目前他的生命是這樣的狀態,也就是他之前從未留意和關心過的超越的終極性的問題:罪與死、神的忿怒、永死、地獄等等。
8、傳講信息時碎片化、或沒有核心
有時基督徒向人傳講福音過於碎片化,比如:今天跟對方講了真有神,三周以後跟他講人的罪和死等等。這樣傳遞的時候,由於缺乏連貫性以及要點之間的關聯,會大大削弱宣講的說服力,影響傳福音的果效。如果和對方建立了一定的關係,最好是能夠跟對方約一個相對不受打擾的時間段,一次性完整地傳講。
有時傳福音的問題是沒有圍繞核心來講,講了很多基督徒生活是怎樣的,信主後的改變,不信的人生活的虛空和不幸,但福音的核心信息卻講得很少。
9、沒能引導不信的人進入正確的問題
佈道者對於哪些內容是必須要講清楚的,哪些是不必須講的,哪些是不信的人雖然很關心,但應當使對方不那麼關心,以免對佈道造成干擾的,這些都應該常作準備和整理。
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味地照著不信的人的問題來回答對方,因為不信的人往往不會正確地提問。一般而言,有答案的人,才能夠正確地提問。所以面對不信的人應當趁著他們問問題時,把正確的問題引導出來,然後把他們引向正確的答案,這樣才可能幫助他們信。而一味地就著他們的問題來直接回答,可能會使對方更難信主。
例如,在佈道中已經跟他充分講了為什麼說神是存在的,之後對方仍然說你講了這麼多我還是不覺得有神。這個時候,可能不應當繼續跟他糾纏這個問題,也未必需要提供更多的說明神真實存在的根據,而是引導他進入正確的問題:「其實並非是神不存在,而是你因為某種原因,沒有能與他進入到真實有效的交往之中,而我們基督徒卻不一樣。這就好比在我和我妻子認識之前,我並不認為有這樣一個女子存在,因為那時我所能有的一切的經驗之中,都沒有與她發生交往的經驗。但當我和她認識之後,雖然對於她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女子還不夠了解,但再也不會去想她存不存在這個問題。而其他不認識我妻子的人,仍舊不會覺得有這麼一個女子存在,因為他們沒有過與她認識的經驗。與之相似的,其實並不是神存不存在的問題,而是攔阻你和神進入真實有效的交往的障礙到底是什麼?」這樣就從神存在與否的辯論,進入到了對於罪的說明。
10、不會傾聽
有時基督徒喜歡把自己知道的福音知識,一股腦兒地灌輸給對方,卻沒有在交流和互動中來傳遞,這樣做的結果是不能產生有效對話。對方可能既聽不懂我們講了什麼,或者即使聽懂了也成了耳邊風,覺得我們所講的與他無關。所以在傳福音的時候,傳福音者應當避免一味地說,而應當多引導對方說,了解對方的處境、關切與感受,了解對方不信的原因或前設,確認對方有沒有聽懂。
其實,人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是很會聽的,能通過對方的一句話聽到非常多的東西,即使是一個平常很遲鈍的人,在戀愛的時候也會變得極其敏銳。而我們面對靈魂卻缺乏這樣的敏銳,很可能是因為我們缺乏對失喪靈魂的愛。
11、陷入到辯論之中
基督徒在傳福音的時候,容易有的另一個錯誤就是在內心中覺得真理在握,因此自高自大。而當對方反駁的時候,覺得自己被冒犯了,內心便生出恨意,於是與對方陷入到辯論之中。但使徒彼得教導說:「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其實人不會因為道理上被說服了就一定會信。即使辯論贏了,但對方內心中可能會覺得屈辱、憤恨,這反而不利於他信主,也會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但是,當對方侮辱神,口吐褻瀆言語的時候,我們卻應當立即責備和警告他。
12、缺少總結和反思
當傳福音沒有果效的時候,我們需要總結和反思,而不是採取這樣的不負責任的態度:反正我已經傳了,剩下的就是神的事和對方信不信的事,總之已經不關我的事了。事實上,對方能夠信主肯定是神做成的,但在傳的過程中,我們有當盡的責任。其實,神可以不使用人來傳福音而自己直接行動,而且神直接行動肯定會更有果效,但他卻抬舉我們參與到他的拯救行動之中,因此我們應當感恩,也應該竭力盡上我們的本分。
再者,很難設想一個從來沒有見過別人從不信到信(尤其是通過自己的傳講和服事)的人能夠滿有活力地成長、大有信心和果效地服事。而在教會裡我們能夠觀察到的是,同樣是基督徒,有的人一年就領了五個人信主,而有的人十年也沒有領一個人信主。為什麼神使用那個人,卻不使用我呢?這其中一定有值得總結和反思的問題。列出如下可反思的問題,供參考:
我所傳的福音合乎聖經嗎?傳清楚了嗎?有沒有和對方進行有效的對話?為什麼?是不是自己有不信的心?或是得罪主的事?是否缺乏舍己付代價的心志和行動?與人的交往方式是否有問題?是否性情中的某些弱點影響了傳福音?還是裝備上有所不足?有哪些干擾因素(如:嘈雜的環境、對方沒心思聽)?
當然,可以總結和反思的遠遠不止這些,在教會中弟兄姐妹們也可以多多地交流如何更有效地傳福音。既然人們為了把世上的工作做好,都會殫精竭慮,而我們要投入其中的卻是搶救失喪靈魂的工作,為此我們理當更加盡心竭力。
結語
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
既然我們蒙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所灑,既然我們所盼望的主耶穌就快再來,既然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就當繼續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持守並傳揚這救人靈魂的福音。為此,更殷勤地讀經、禱告,更熱切地委身教會,更積極地和弟兄姐妹一起彼此配搭去傳福音,甘心舍己付代價,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總結、反思、交流與禱告,相信主會借著我們這樣的努力,使我們逐漸學會避免陷入各種各樣的傳福音的誤區,也使我們學會如何更有效地參與到他偉大的拯救行動之中。願我們在窄如手掌的年日中被主使用,使更多失喪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主耶穌,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參徒26:18)。
《教會》2017年11月號(總第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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