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的野心,就是要成為我自己
「太好說話,是一種缺點嗎?」
後台有一個朋友說,她對自己的性格感到很苦惱。大體意思就是她心太軟,不懂拒絕別人,總試圖理解別人,卻往往不討好,反而讓身邊的人覺得軟弱,沒氣場。她想改,可卻又會質疑:做人何必要有強大氣場呢?
其實,在熊爺看來,氣場強勢不代表強硬,更不代表難搞。一個人的氣場,實質上是一種自尊與原則的體現。
比如:被上司要求加班卻無可奈何;被父母干涉生活卻無力反抗;面對親友的不合理要求只能委曲求全;看不慣另一半的習慣或行為也只能默默忍受;甚至於不懂得如何和不熟悉人打交道等等。
會遇到這些問題,很可能是因為我們的氣場裡透露著:「他很好說話,他會接受的,他會動搖的。
其實,很多時候這不是一種讚揚。因為,往深裡思考,很容易就變成了「其實,他很好欺負」。即使人們不自知,但潛意識裡的認知卻真實存在。
所以,今天熊爺想要分享一本書。這本書自1975年首次出版以來,全球銷量累計逾千萬冊,是蘭登書屋暢銷四十年的經典,常年佔據美國亞馬遜心理自助書第一名。
它也是世界500強公司團購率排名第一的圖書;喬布斯、柯林頓、希拉里、奧普拉等氣場強大的人都受過它的影響,並因此而改變了人生。
「如何不再過被動的人生?」 書的中文譯名叫《強勢》。作者是世界級心理學大師,曼紐爾·J·史密斯。
他是美國最權威、最負盛名的心理學家,他在加州大學擔任心理學教授,同時也是美國心理學會、精神生理學研究協會的會員。
他以本書內容為基礎專門開設的課程,在全球引起過巨大轟動,並影響至今。當時前往聆聽和學習這門課程的,除了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加州大學的學生外,還有高盛、摩根大通等世界500強企業員工和美國白宮智囊團、美國FBI以及多個國家的外交人員等。
「這本書揭示了每個人都試圖"操控"他人這一隱秘而無情的事實,並且教你學會如何在別人的"操控"下成功逆轉局面。這是一本真正能改變你一生的書。 」《紐約時報》給予了這本書巨大的讚譽。
因為在書中,史密斯教授分享了他和團隊多年臨床研究的成果。他說,只要與人打交道就一定會有矛盾,自人類誕生就如此。所以,解決矛盾的能力,是人與生俱來的本領。
而人類長期生存進化以來,留下了三種解決矛盾的能力:爭鬥、逃避、語言解決。
現代文明社會,爭鬥並不是日常生活的主角。因此,逃避和語言解決成為了常態。
或許,氣場的不同,正因為,有人選擇了逃避,而有人選擇了語言解決。而所謂語言解決,更多的時候是一種人與人的交往時的態度和原則。
從這個角度來說,「太好說話的人」,其實是選擇了逃避那些生活本應面對的矛盾。久而久之,他的身上就帶有一種弱勢的氣場,成為一種惡性循環。
「一個人需要有屬於自己的氣場,他才能做獨一無二的自己。」
所以,今天熊爺將和大家分享書中的10句「氣場法則」,又被稱作「你的十個當然的權利」,希望大家會喜歡。
你有權堅持自己
並對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作者說:「你有權做自己的最終評判者」。這句話聽上去是一個常識,然而在生活中大多數人都無法實踐。因為人們往往忽略了這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責任。
除了紀律場合之外(職場、學校等),只要後果你可以負責,大多數時候你都應該做自己。
比如:當父母要求你去穩定單位上班,你卻想寫作為生。你首先要能對後果負責,比如穩定交家用給父母,養活自己,不依賴他們;只要承擔責任,你就自然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能養活自己,不靠你們養,並準時交家用,所以我要當一個作家。」這樣的氣場,堅實而強大,沒有人可以動搖。
在熊爺看來,反之,在一些需要共同承擔結果責任的事上,我們沒有資格說一個人做主。比如:夫妻共同財產的理財選擇;工作團隊成員的意見分歧。
這個時候,結果你並無法一人承擔,那就無法你一人做主,你必須和所有責任承擔者達成共識,這是所有人的權利,你不能侵犯。
否則,你的氣場或許強硬但不強勢;因為這只是一種孩子的任性,一種幼稚妄為的氣場裡,又如何得到別人的尊重呢?
堅持你喜歡的,不必解釋
在生活當中,我們常常會碰到試圖讓我們解釋的人。可是有些情況本不需要解釋,因為它是個人的喜好而已。
作者分享了一個特別日常卻又耐人尋味的例子。
當你買到不滿意的商品,權利註明是可以無理由退貨,於是你想退貨;但當你要退貨時,售貨員會問你:「為什麼你不喜歡這雙鞋子呢?」
「這時候,我們其實無需向別人解釋。」因為解釋得越多,其實就是給對方越多的機會來反駁,而最終會把問題從「我不喜歡這雙鞋子,我要退貨」,引向「這個鞋子到底好不好」的爭議漩渦,而忘記了此行的目的:退貨。
結局很可能是,我們留下了那雙不喜歡的鞋子。「堅持我們要做的,不必解釋,這不是固執,而是對我們自己負責。」
其實,這點熊爺特別有感觸。後台經常有人問:有個我不喜歡的人愛我,我不知道怎麼辦?要怎麼和他解釋?
你不需要和他解釋。原因就是你不喜歡。否則,你們將會陷入奇怪的情感漩渦,而你也會為自己營造出爛人的氣場。
你無需對任何人都負責
作者說,雖然人無惡意,但人都傾向自己的利益,所以有時候,有些人常常會無意識的試圖操控我們,讓我們負一些奇怪的責任,這些責任會對我們的自身利益造成損害,甚至會因為對方的誤導,讓我們產生內疚心理,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錯了什麼。
他同樣舉了一個買東西的例子。
當我們想要就某件事向店員投訴時,有些店員會說:「您擋住其他顧客了,其他人也要買東西啊。」但其實,擋住顧客、讓顧客等待的並不是我們,而是「店員沒能及時解決我們的投訴」這件事,責任在店員,不是我們。
可是生活中,我們卻常常因此真的懷疑是不是自己沒公德心,反而變成了做錯事的那一個。
「確實,我擋住了其他顧客。不過,我認為你們會很快處理好我的投訴,讓我滿意,否則他們就得等更久了。」
作者的原意並不是讓人們事事計較,而是舉例讓我們分清自己應該負的責任。因為,在熊爺看來,虛偽的人最寬容,攬上所有責任的人,不過是一種沉溺自我道德優人一等的自私。
因為,如果你投訴的這件事,事關你的愛人或孩子,那才是你真正的責任。爛好人,其實是一種不明事理的墮落,這樣的氣場,其實別人並不尊重
你有權改變想法
「你當初可不是這麼說的。」 「你不是說你很喜歡做這件事嗎?」 「你變了。」
比如在職場上,當我們想要辭職的時候,老闆常常會以用這句話來「脅迫」我們,讓我們心裡打退堂鼓,以「不然再試試看吧」、「過一段時間就好了」來掩蓋內心真正的想法。
然而,一個人有權改變自己的想法,這既是合理的、也是正常的。
作為人類,沒有人是一成不變、僵硬死板的。我們會改變想法,會選擇更好的辦法做事,自己想要做的也會變來變去。而我們的興趣,也會隨著情況不同和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我之前很喜歡,但我的想法改變了,現在我不喜歡了,所以您能讓我辭職嗎?」
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不破壞契約和君子協定,你就應該尊重自己的想法;當然,如果有這些條件的枷鎖,你也應該付出自己應該付出的代價。
所以,讓熊爺把問題引申到愛情上。一個人是有權利不再愛一個人的,但要說得明白,斷得清楚。而作為另外一方,我們也必須明白,這個世界沒有什麼是不變的,若要天長地久,就必須跟上變化,兩個人都不斷成長,時時刻刻認真經營這段感情。
一句承諾,不是愛情的所有,只不過是愛情的開始。
當他要離開時,請反省自己是否真的做的足夠;若你真的已經做得很好,那請釋然,因為作為愛人他是王八蛋,但作為人,他有愛別人的權利。
人生堅定與灑脫的兩種氣場,都包含在這個故事裡了。
你害怕的不是犯錯,而是承擔結果
人都會犯錯,但犯錯並不可怕;相反,犯錯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當我們犯了錯,只需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就事論事,並承擔所犯錯誤的後果即可,而無需為此感到過度的內疚或焦慮。
作者以夫妻關係為例:當妻子在指責丈夫某件事沒做好的時候,丈夫只需回答:「是我的錯,下次一定多注意」。話雖簡單,但不會引發更多的後續問題,而且表達出了很多意思:我的確犯了錯,這一過錯給你帶來了麻煩,我並不害怕承認這一點。跟其他人一樣,我也是會犯錯的。
相反地,當你為一件事感到內疚,反而會讓問題複雜化,會把一件小事上升到「你是不是對我有什麼意見?」、「我們是不是三觀不同?」、「我們是不是不合適?」等問題上來,這也是夫妻之間為什麼會常常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激烈爭吵的原因。
犯錯不可怕,關鍵我們往往逃避承擔結果,因為承擔結果只有一點:去做,去改變,去行動。
「是我的錯,我明天就改。」這樣的男人,氣場十足。當然,要真的改。
你有權說:「我不知道」
作者說,對於人們提出的問題,你有權說「我不知道」。很多情況下,你根本不必知道答案,因為沒人能夠知曉一切。
父母因為想要自己的兒子早點生孩子,便對孩子說:「什麼樣的兒子,會做出讓自己的父母抱不到孫子的事來呢?」 ;丈夫因為想要控制自己的妻子,便對妻子說:「要是大家都我行我素,你覺得這個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這時候,其實只需回答:「不知道啊,什麼樣的呢?」、「不知道啊,是什麼樣子的呢」?
因為,真的沒有人知道這個答案。或許,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沒有價值。
然後,提問的人也要明白,如果你要表達觀點,就直接。不要以這種天下大事的口氣,來表達一件僅僅是你們之間的事。
一個人氣場的強大,在於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的想法。藉著大道理來增強氣場,很多時候只會讓對方更加輕視你。
「爸想抱孫子,你知道不?」
「知道。」
「那你為什麼不生個孫子?」
「因為我不想生,這無法讓我快樂。但能讓你快樂,所以我糾結。」
「好吧,你再考慮下。」
要與人交往,但不要刻意討好
作者說,不管你我如何做,總會有人不喜歡我們所做的,有人甚至還會因此受到感情的傷害。
因此,你的行為,並不是非得讓他人喜歡或讚賞不可,你也無須因為自己「不被喜歡」而焦慮。
比如許多人在別人提出要求、發出邀請時,似乎很難簡單說一聲「不」。我們都想當然地認為,對方被拒絕會感到不高興,雙方關係不容易維持下去。
但其實,靠著一味迎合的而存在的關係,向來很脆弱。
更重要的是,熊爺看來,與人交往大體無非兩種,情或利。
因為說「不」而無法維繫的,算不上情;而因為你的價值而存在的,才能算的上是互利關係,如果你的價值只有一味說「是」,那和出賣自己的交換本質上其實並沒差別。
順從得來的關係,也就根本不用談什麼氣場了。
不要忘了自己的「因為」「所以」
在生活中,當你想要做出某個決定的時候,有些人往往會用「因為」「所以」的邏輯推理來試圖主導你,勸你改變主意。
比如在大學裡,指導教師會利用邏輯來操控學生選課,比如「選學這些課能夠提早修滿學分畢業」,而不去選擇那些他們真正感興趣的課。
「我因為想學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才考慮選修課的,所以我選自己想要。」這時候,學生只需明確自己想要的「因為」、「所以」,就能做出屬於自己的判斷。
是選感興趣的課程,還是想提早畢業,明確自己的「因為」、「所以」,你能做出屬於自己的判斷,而在別人看來,你身上自然就環繞著屬於你個人的氣場。
熊爺自己的生活經驗裡,那些身上帶有優柔寡斷氣場的人,往往是只做一件事,卻有著多個「因為」、「所以」,他們忘了自己真正所要,過於貪心,被各種因素操控著,所以他們的生活也常常一團如麻。
明白什麼是你真正想做的
「了解自己要什麼,你才會有產生適合自己的氣場。」為此,作者在書中提出了一個簡易法則:將自己的所有行為歸入「我想做的」、「我必須做的」或「我應當做的」 這3類當中去。
前兩者是我們自願的,後者則可以歸入別人或社會試圖主導我們的那部分。
比如,「每個月想要旅行一次」,這是「我想做的」;為此必須付出的努力是「要努力工作,以便支撐每個月去旅行一次的花費」,這是「我必須做的」。「我想做的」匹配「我必須做的」,你的生活在你的掌控之中,你能獲得自由和快樂。
相反,如果你的想法只是「要努力工作,因為大家都在努力工作,我不努力工作豈不是遊手好閒?」、「一個月旅行一次太奢侈了,我因為把這筆錢用在更加合理的地方,畢竟大家都是這麼幹的」,這便是是你強加給自己的,目的是為了應對自己在「能或不能做什麼」這一點上的不安全感。
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動機來源於「我應該做的」,他不僅不會快樂,而且即使得到了一些也無法滿足,因為他並不明白他真正未被滿足的需求是什麼。
你有權說「我不理解」
「只要神才能真正的理解萬物。」熊爺對此深信不疑。
正如作者說,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我們並非總能理解他人的意思或需求。我們並不是神,很難做到總是善解人意,總能一眼看穿別人在想什麼。
然而在日常人際關係中,卻有許多人覺得我們應當這樣做。當有人把自己當神,有人希望別人是神的時候,痛苦當然產生。
持有這種觀念的家人、同事、朋友,對彼此的傷害是可怕的。其實,即使如此親近,因為不同的生活背景、經歷背景,人與人都無法真正意義上去理解對方。
所以,不要試圖讓別人真正理解你,我們必須自我表達;也不要自以為是的以為你能徹底理解別人,我們必須更多的去關心和了解。
我們有權利說「我不理解」,我們也有義務「用一生去理解」那些我們真正關心的人。
一個氣場強大而溫柔的人,可能就是這個樣子吧。
文章很長,但也很值得每個人一讀。畢竟這10個原則在過去四十年,改變了無數人的生活。(因為中文譯本和心理學教材的緣故,熊爺編寫得也很吃力)
氣場的強大,並不是攻擊性;而是讓每一個獨一無二都綻放。
熊爺很喜歡作家馮驥才的一句話:「大風可以吹起一張白紙,卻無法吹走一隻蝴蝶,因為生命的力量在於不順從。」
不順從卻飛在風中
雖渺小卻絢麗多彩
或許這就是每一個生命
最美好的野心
晚安,各位
文者.谷聲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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