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貨幣總閘門
根據統計2014年地方政府債總規模是15.4萬億,2015年14.75萬億,2016年是15.32萬億左右。當然政府借錢不能任性,需要一定的財力作為支撐,比如稅收、賣地收入等分別作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發行的保障。這些年城市建設的鐵路、公路、機場,很大一部分資金就是來源於發債,但過度發債政府財力跟不上,往往也會出現巨大的風險,弄不好地方財政會破產。經濟學上常常用負債率來衡量負債的合理程度,也就是債務餘額/GDP,國際通行的標準率是60%左右,而我國負債率大約是42.1%左右,但也有個別地區超過警戒線,比如貴州。由於現收稅收制度下,地方政府花錢多,收入少,從而使舉債成為地方發展的最快捷、最有效途徑。怎麼給快速增長的地方債務踩剎車一直是擺在面前的問題,對於地方債務,近日財政部發出狠話: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這段話的意思是,地方政府之所以敢於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大肆舉債原因在於他們認為當發生兌付危機時,中央政府會救助和兜底,現在說得很明白了,如果你借了錢還不上,那麼該破產的就要破產,要對舉債後果負責。當然財政部也沒有把這個口子堵死,繼續說「將開好地方政府規範舉債融資的「前門」,適度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也就是告訴我們,發行地方債的時候要規範透明,比如通過地方融資平台的舉債行為,名義上是企業借錢,但背後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在兜底,其結果就是地方債規模被低估,這是不允許的。但如果是合規、透明的舉債就可以適度增加。可見,2018年通過發行地方債維持政府支出,促進經濟增長仍然是重要手段,不過這種方式應該是過渡性的。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這句話給我們兩個啟發:1、2018年中央和地方稅收結構可能會有調整,也就是給予地方更多收入分成,緩解地方財政壓力;2、為房地產稅的推出做好輿論鋪墊,我認為這兩年房地產稅出台的概率基本不大,但未來徵收房地產稅是必然的事。目前房地產進入存量房時代,新增住房供應有限,依靠土地出讓金支撐的財政收入已經不可持續,通過開徵房地稅,將買房繳稅從交易環節轉變為持有環節,從而使地方政府獲得新收入來源,是肯定要走的路。最後說一句:不要指望依靠房地產稅來降房價,房地產稅出台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降房價,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因為房地產稅的出台而出現房價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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