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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沉醉「性騷擾」

偶然在計程車里聽電台。一個廣東口音的男子正在大放厥詞。"性騷擾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六七十年代那會兒,我們連飯都吃不飽,那來的什麼性騷擾?我認為被性騷擾是女性的一種幸福,沒有才可悲!"一個女嘉賓慷慨陳詞,這是男人對女性的歧視,將女人置於被觀賞的地位......。我在計程車里哈哈大笑起來,司機也笑了,唉,世風日下啊!  這是一個洋溢著"性騷擾"的時代,如果從傳統意義上來判斷。一群群的狗男女隔三岔五聚在一起講黃段子,明目張胆地打情罵俏,昏暗的燈光下曖昧的眼神與有意無意搭在某個小蠻腰上的黑手。我們總是慢半拍,據說中國首例性騷擾案近日在西安開審,一童姓女子終於在隱忍七年之後將她的上司告上法庭。可在人家美利堅,在1964年就把性騷擾寫入了《人權法案》。可惜我還沒想完這個問題,車就到了我的酒吧,一個正在發生或隨時可能發生性騷擾的地方。  我一眼瞧見了坐在角落裡的常客老登。這傢伙經常借著酒意"耍流氓",搭搭香肩、摸摸小手、親親粉臉之類,老登以前總喝啤酒,自從有一天見識了龍舌蘭之後便深深地愛上了它。並不是這傢伙具有欣賞烈酒、細鹽、檸檬汁在舌尖跳舞的品味,他主要惡俗地迷上了喝龍舌蘭的儀式感。在女孩子的虎口上或更創造性的地方灑鹽,再輕輕地吮一口,啊!復復何求!女孩子們最多也就略作躲閃,多數還有些享受的樣子。其實那些女子並非輕薄之輩,同樣的動作換了別的男人後果不堪設想。可那些夜晚,按老登的話說都化作了春風沉醉的美好記憶。有一次老登在五星級酒店要了杯龍舌蘭,講明了要鹽要檸檬,正美滋滋地琢磨在MM的哪兒灑鹽呢?服務生以五星級的禮儀送上了那杯酒。老登摩拳擦掌,正欲上陣,可定睛一看差點沒背過氣去。鹽均勻地掛在杯口,檸檬飄在酒里。莫大嘲弄啊!  由此,我想到一個嚴肅的問題,調情與性騷擾其實可能只是五十步與一百步的問題。但這五十步很關鍵。境界與手段高的,相互娛樂甚至娛樂大眾的叫調情,如賈寶玉般憐惜理解女人,縱然四處蹭胭脂膏吃那叫風流。萎瑣、想佔人便宜則叫騷擾。李敖有副對聯"清者閱之以成聖,濁者見之以為淫"是謂境界之不同也。  過去人們談騷擾,總囿於強勢對弱勢,可這年頭,女人也翻身做主人了。我們有一網友,最推崇台灣藝人吳宗憲,卻慘被評價為"人家吳宗憲是把肉麻的東西搞得有趣,而你是把有趣的東西搞得肉麻。"經常聚會時,他做到了比讓女人傾慕還難做的事,受眾女人的調戲。  不過老登也有失手的時候,一次,他趁著酒意進行例牌動作時,一名小女子先是淺笑著,突然之間"騰"地站起來,一跺腳,操起一個啤酒瓶恨恨地扔了過去。但是各位看官,請注意,那個啤酒瓶的飛行方向明白無誤地直指對面的一群男看客,而不是身邊的老登。事後,看客們得出一個陰毒的結論,說那小女子不是惱怒於老登的性騷擾,而是不滿於他的光說不練,不告你性騷擾,告你無作為!  對了,那天在車上聽到的最後一段,又一個男人打電話進來,"最近老有個男人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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