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筆下最悲情的美女
07-09
(2016-04-11 10:58:46)標籤:金庸筆下最悲情的美女文化分類:黃蓉的味道在金庸小說的女二號中,我比較偏愛程靈素。程靈素,人如其名,聰明靈秀。「金女郎」大多國色天香,但程靈素不是,她「身材瘦小如十四五歲的幼女」,「肌膚枯黃,臉有菜色,似乎終年吃不炮飯似的」,「只有一雙眼睛精光四射」,提醒我們她「不像尋常村女。」這樣一位另類女子,論智慧比不上黃蓉趙敏聰穎明慧,論樣貌不比阿珂語嫣清麗柔媚,論可愛不及雙兒小昭天真嬌俏,既不是「三資」女人,也並非白高美,這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如果不是她的天性之善良,如果不是她的專業技術之過硬,你幾乎會忘卻她的存在。但,就是這樣伊利「塵埃」,卻在筆者心裡盪起陣陣漣漪。你能看見,她衣襟上鑲滾著的素雅的花邊;你能看見,她纖細的手指拿起小銀筷;你能看見,她動作輕柔的挾去蠟燭的芯;你能看見,她托腮想著心上人胡斐的痴傻面容……有人說,如果靈素一生未遇見胡斐,也許她的生活會很平靜。她的杯具,在於一個不恰當的時間和地點,碰上了一個不「恰當」的男人。這是對金庸飛狐的曲解,至少沒領悟到飛狐的真諦。筆者的見解是,假定靈素之前沒出現一個袁紫衣,靈素還是博不到胡斐的愛。有人譴責胡斐之寡情薄意,其實這有點冤枉他。情之所以為情,在於男女雙方的那份默契與感覺,而靈素明顯不是胡斐的那道菜。換言之,胡少對靈素沒有情人的那種感覺。請相信我,這與容貌無關,而與直覺有關。緣就一個字,來電很重要。有時候,一些人一輩子生活在一起,但就是擦不出半點火花,反之,有些人,有些時候,只須一面,即可相見恨晚,這就是——緣!面對「不是不懂,而是不願懂」的胡斐,從一開始,她就註定只能成為胡的親人,而非情人,這就決定了她一生的不幸。但,明知前路無光明,仍然無怨無悔,這就是程靈素。「我見猶憐,深得我心。」淚點低的人讀靈素,是把控不住的,秋風也是。初中的時候讀程靈素,被她從一而終的善良所擊中,哭了,那是秋風讀初中後第一次哭,為程靈素感動,而心碎。這是一種怎樣莫名的感動?當一種愛到極限,不是佔有,而是祝福,留給自己的卻是無盡的苦楚。當她心底最純真的那份情,被無情掐滅,她仍然在為心上人乃至心上人的心上人鋪路搭橋時,這種為他人作嫁衣裳的精神,分明是一種自虐。然而,她是如此的無私,無私得讓人嫉妒,讓人埋怨,讓人不解,讓人不可思議。她希望胡斐能娶袁紫衣,只因她以為這樣胡斐便可快快樂樂地過一生。甚或,因為愛他,進而希望他的心上人也平安無事,她願胡斐能娶袁紫衣,哪怕自己在後半生中苦熬相思。分隔天涯的相思,不是最殘忍的相思,咫尺之隔卻得不到的相思,才最令人心碎!像所有的狗血韓劇那樣,靈素的詞典中也有令人潸然淚下的一句,一定要幸福!這是她彼時唯一的心愿,這種愛,驚天地泣鬼神,非至情至性之人不能為也!這是一種怎樣的痴情?比之連「小賊」也喜歡的甘寶寶如何?比之十八年痴痴等待熬白一頭青絲的劉瑛姑又如何?比之……當她俯在胡斐身上連吸四十多口,眼見吸出來的血液已全呈鮮紅之色時,毒已深入肺腑,可她心中卻無一絲恐懼,代之的卻滿是喜悅。她當然知道,當她把嘴湊向胡斐的傷口時,屬於她的光陰已然無多。再過一會兒,就是一會兒,也許就是下一秒,就今生今世不能再見他了。在她與胡斐之間,她所能做的,永遠只有犧牲。為了他,犧牲了自己的才智,犧牲了自己的情感,直到最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而即便是在她死後,依然用智謀保全了胡斐的性命。當胡斐終於能夠動彈,他深情無限地望著程靈素,此刻在他心中程靈素終於能夠佔據了所有空間,雖然只有那麼短短的一瞬。從此胡斐的心中終於會有一個位置為她而留。可是,所有的得與失,她會去計較嗎?是的,世上再沒有一個醫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來救活病人。但她卻做到了,她,還會後悔嗎?她沒有後悔,因為她的心愿很簡單,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即便要「用我的命,換他的命」。在落紅成泥、蠟炬成灰的那一刻,她的形象在蒸騰,而作為局外者的我們,心在滴血。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靈素是滄桑。她的美,不在容貌,在靈魂深處。無怪乎有網友感嘆,娶妻靈素,夫復何求?在這世間有一種愛最偉大也最讓人心痛,那便是犧牲!如此靈素,不太閃亮的外表內,包裹著一顆如此善良而多情的心,這種善良,足以照見她的內在之美。如此善良的化身,如此不計成本的付出。作為局外人,筆者每每午夜夢回時,總在心裡吶喊,若是喜歡,拿去便是。但,不然,靈素童鞋沒有任何搶奪的意念,她能做的就是——祝福,犧牲自己,成全愛人,乃至愛人的愛人,網友說「素情自處」,她怕是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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