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17supreme與LV聯名?
街頭已死?
解答者 | Ekis
SODO資深服裝設計導師
熟知時尚的朋友都知道從去年起至今,時尚圈的品牌聯名合作達到了歷年來最鼎盛的時期。各大品牌紛紛高頻率的推出合作產品,supreme也不例外,而此次supreme與LV的聯名也就僅僅是聯名而已,至於聯名的原因,並非「街頭已死」,更多的則是背後的商業利益。那麼品牌聯名除了商業利益,是否還有更多的附加價值?下面是我的一些淺見:
圖片來源:該系列產品圖片均來自 LV x Supreme2017秋冬
今年七月份開始熱度持續不減的LV x Supreme,發售日前晚在北京、巴黎、倫敦、東京、首爾、悉尼、洛杉磯及邁阿密等各地的LV限時店門口就已排起長龍,價目表也保持著LV慣常的價格水準,絲毫沒有因為是聯名系列而調整價格。那麼我們來看看這個系列的設計水準如何:
整個系列全是LV最基本款,完全沒有融入新的設計元素,只不過拿了之前已有的版型進行了填色,然後在LV的monogram圖案里擠出點兒地方印了個Supreme的logo…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系列,LV男裝設計總監Kim Jones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個系列他們籌備了一年的時間......
如果所謂的合作系列只是僵硬的在每一個單品上互相打上各自logo的話,那麼品牌圈錢的意圖會不會太過明顯?這麼沒有誠意的合作系列,部分消費者還趨之若鶩,品牌未免被慣得有些飄飄然。據官方宣布,這次聯名系列Supreme自動放棄設計權,也就是說設計全權交給了LV,從結果來看LV並沒有很好的將Supreme這個自帶叛逆屬性的酷酷的愛惡搞的品牌精神與自己的東西融合。一眼掃過產品目錄,全是各種大logo,看不到細節、結構哪怕是照片式印花……總而言之,看不到設計。
按照這種合作套路,把這個系列稱為「以我之名,冠你之姓」系列簡直不要太合適。在這個CP組合里,既看不到LV作為法國品牌的氣質與靈魂,也看不到Supreme以街頭文化當背景的不羈與洒脫,所以說這種沒有真感情,靈魂不交融的CP系列根本就是「貌合神離」。
當然品牌聯名是可以做出好設計的,我們還是拿Supreme的聯名合作系列舉例,早在2011年Supreme就開始跟一些品牌進行合作。我們看一下口碑一直不錯的Supreme x COMME des GAR?ONS SHIRT,重點討論下今年5月份發售的春夏系列。該系列靈感來自美國藝術家 Stephen J Shanabrook 的一些經典作品(比如《Paper Surgery》),結合了帶有 COMME des GAR?ONS SHIRT 與 Supreme Box Logo 「人為揉搓」的「褶皺」設計,又以黑色眼球圖案為素材,推出了多款單品。
圖片來源:該系列產品圖片均來自Supreme x COMME des GAR?ONS SHIRT 2017春夏
Stephen J Shanabrook的作品《Paper Surgery》,雖然只是人為地對圖片素材進行了較為簡單的處理,但展現的圖像卻變得猙獰、怪異、有趣甚至引人發笑,這種詼諧而意識流的表達很適合COMME des GAR?ONS的品牌格調。
下圖為COMME des GAR?ONS SHIRT用相同的手法在Supreme的box logo上做了對圖像進行揉捏摺疊處理的設計,然後用膠印印到了T恤等單品上,還是SupremeT恤胸前印box logo的經典形態,細看卻又發現不是個簡單的box logo,它有形式、細節、概念在裡面,帶有了街頭潮牌該有的一種隨性不羈和詼諧的氣質,而且手法並不複雜。我們並不是不能接受極簡的設計,但要強調的是:極簡≠沒設計。
這樣的聯名答卷不說有多麼精彩,至少算是有心,兩個品牌都沒有丟失自己,設計上有細節,款式也豐富,關鍵是還有概念。
聯名系列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早在30年前就已經有品牌聯名的商業活動,往後的這些年裡時尚圈已經出過了不計其數的聯名系列,很多合作品牌因為自身的名氣會在發售日引起瘋狂的搶購,但是能被人記住且兼具商業價值和藝術價值的聯名系列卻屈指可數。無論品牌是將聯名當作一個商業手段,還是一個藝術交流,都應該體現其合作價值,品牌聯名不只是聯「名」打logo,而應以各自品牌文化或風格為背景去做出一個有文化對撞或文化融合的聯名系列,那麼你們玩得開心,消費者買得開心,看客們也看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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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街頭已死只能說supreme越來越不街頭了吧,他與lv的合作是各方面利益的考慮吧。那真正的街頭又是什麼,堅持初心?不為利益所撼動自己的品牌理念?但這種做法對於自己的品牌到底是好是壞呢,你的品牌理念扎人心,設計有創意,工藝質量過硬,是不是就能火了,那如果不火,那怎麼賺錢養活自己,只靠那一小堆支持者是不是就夠了,那如果要火,你必定要讓大部分人接受,讓大部分接受你的品牌理念,那就又與街頭文化相悖,街頭文化的初衷本就是小眾群體的,並且以這種小眾而自豪,不想被大環境同化和屈服,所以街頭文化的初衷是不是就不能大紅大紫,只要有一幫小眾支持者就夠了,過於火的牌子,人人都在穿的東西本身就是與街頭文化背道而馳。再說點兒別的,現在創立牌子的人又幾個是因為街頭文化的感染而做自己的品牌,又有多少是被表面的富華所吸引,你看現在大部分人一做品牌就賣衣服,其實街頭文化就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群追求自我價值實現,不被大社會所同化和屈服人的生活方式啊,就像有些喜歡奢侈的生活,有些人喜歡放蕩的生活。但在生活里不僅僅只有衣服吧。所以這些創立牌子的人到底想幹嘛。目前覺得有個大紅大火的牌子thrasher,挺屌,本來是滑板雜誌的他們設立了自己衣服品牌,像很多大牌都穿他們的衣服,riri,jb,但他們的主編不但沒開心,反而對他們一頓懟,大概意思就是他們不配穿他們的衣服,只有真正有滑板精神的人才配得他們的衣服傳遞他們的精神。多他媽的cool!
街頭還沒死,只是supreme死透了。
說是街頭和藝術的結合不怕死個媽嗎
只能說lv開始著手進入潮牌圈了 之前還有一次和藤原浩聯名 lv的設計師也是一個潮牌愛好者沒什麼說不過去的 只不過這次聯名只針對土豪奢潮玩家或者明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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