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語言基本常識

第一章 語言基本常識

來自專欄英語語法邏輯

語言是信息傳遞的工具,一個完整的交流過程其實是說話者將信息按一定的規則表達成語言,然後聽話者又根據同樣的規則將語言翻譯成信息的過程,其中表達與翻譯所依據的規則往往是在語言的發展過程中約定成俗逐步積累而成的,且這些規則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合乎人的邏輯的。

在一特定語境下,語言是通過某種形式對應表達某種含義來傳遞信息的,這裡說的某種形式不僅僅包括一句話中所有的辭彙,還包括辭彙的順序、語句的語氣語調、停頓、肢體動作以及當時的語境。

1.1 語言的基本原則

1、表意完整明確原則

語言是信息傳遞的工具,表意完整明確是言語的基本要求。語句表意完整明確原則體現為:一方面,語句應能完整明確的表達出說話者想要傳遞的信息;另一方面,聽話者根據聽到的語句必須能夠完整明確的翻譯成說話者所傳遞的信息。

2、表達簡化原則

表達簡化原則是指一門語言經過長期發展會在滿足表達需求的前提下趨向採用簡單的方式進行表達。

語言的簡化是語言進化的必然結果。秦統一文字、20世紀早期的白話文運動以及民國時期和解放初期的漢字簡化都是語言簡化原則的體現;英文中的省略現象、簡訊中經常用到的縮寫,如BTW(by the way)、ASAP(as soon as possible)、GRWM(get ready with me)等類似的表達都是簡化原則作用的結果。筆者猜想,如若沒有計算機的普及,在如此大量的書寫任務壓力下,漢字可能還會進一步簡化。(事實是確實計劃再進行一次簡化,後來因第一版簡體字已經已相當成功,下一版簡體字未再推廣)

然而,表意完整明確原則與語言簡化原則往往是互相衝突的,說話者為了更加清晰明了地表達自己的所思所想,往往需要運用更多的辭彙或語句,而更多的辭彙和語句卻又使語言顯得啰嗦拖沓,所以語言在進化過程中必然要在表意完整明確原則和簡化原則之間取得平衡,而這種平衡之美將在非謂語動詞一節中得到充分體現。

1.2 中英文語言差異

以某一形式表達某種含義是包括英語和漢語在內所有語言的最基本邏輯,不同的只是各語言各自採用了不同的形式來進行表達且不同語言的表達習慣有所不同而已。以下我們來探究漢語與英語之間表達習慣的不同之處。

1、漢語的意合與英語的形合

例1:She is beautiful. 她很漂亮。

上例中,漢語省略了表示判斷的系動詞「是」,而英語卻表達成「A is B」這種嚴格的判斷句式,可見,與漢語相比,英語的形式顯得更加嚴謹。

例2:我在曬太陽。

按正常的邏輯,「我」應該是被太陽曬,但漢語並不講究形式上的嚴格邏輯,表達均以「聽得懂」為標準。漢語因追求意義聯貫而不太注重語句形式而被稱為意合語言;英語在形式上更加嚴謹,追求嚴密的邏輯關係,故被稱為形合語言

中英文的不同特點,從許多古詩詞的英文譯文對照中有所體現:比如馬致遠《天凈沙 秋思》的詩句「枯藤老樹昏鴉」只由三個意象名詞構成,句中沒有修飾成份也沒有謂語,但中國人仍能根據這三個名詞構想像出作者想表達的意境,而其的譯文:「Over old trees wreathed with rotten vines fly evening crows.」1則不得不採用邏輯嚴密的主謂賓結構。

漢語的這種追求意義連貫而不太注重形式嚴謹的主要原因在於,古時漢字筆畫太多且竹簡書寫困難,尤其是在上朝之時,臣子們要在短時間內記錄皇帝的旨意,書寫者們不得不進行大量省略,簡明扼要的進行記錄,閱讀這些的記錄時又要通過某些默認的規則對其含義進行還原,久而久之,形成了漢語多省略但形散意不散的特點。

2、漢語多重複,英語喜變換

漢語多重複,英語喜變換是兩種語言的另一個不同之處。

例: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採,足以長才。

上例中,三個分句的句式相同,且「足以」重複出現三次。漢語在句式和用詞上有較多重複,並以這種重複和句式對仗為美。

例: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

例: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

除非有意強調或出於修辭的需要,英語總傾向於避免重複,以英語為母語者對隨意重複相同的詞語或句式往往感到極其厭煩,對於語句中重複的部分,英語往往用代替、省略或主被動替換進行處理。

例:The weather in Hangzhou is hotter than that in Beijing .

夏天,杭州的天氣比北京的天氣熱。(that代替the weather)

例: This phone works well,but that one doesn』t.

這個尋呼機工作正常,但那個就不行。(doesn』t後省略works well)

3、漢語先次要,英語先主要

與漢語相同,主謂賓依次排列是英語語句的基本語序,但主謂賓的修飾部分的位置卻有所不同。

國人受自身文化影響,性格較於內斂含蓄,在論述時總是先論證後陳述觀點,單個語句也總是先說修飾部分後說核心部分。相反,英語國家比較開放直接,反映在言語表達中總是開門見山,先陳述觀點再加以論證,句子中也是先出現中心詞後出現修飾部分。簡而言之,漢語一般是先說次要部分後說主要部分,英語則習慣於先說主要部分後說次要部分。(如本段中作者先作論證,段尾才表達結論。)

例1:The book on the desk is mine.

桌子上的書是我的。

如上例,漢語中修飾部分「桌子上的」在先,被修飾的中心詞「書」在後,而英語中中心詞「book」在先,修飾部分「on the desk」在後。

例2:那個男孩是誰? Who is that boy?

在上例的漢語問句中說話人最急切想知道的「誰」放在後面,然而英語習慣於把說話人最關心的「who」放在前面。

雖然中英文之間存在著各種不同之處,但在表達策略上它們之間也有相當多的共同點,因為它們均是人類智慧的產物,都符合人類共有的思維邏輯,而這些共同點將在往後的文章中進行詳細講解。

1 許淵沖先生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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