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和平的大君
來自專欄知史而思
常見有人以基督教因為異教徒屠城為黑點,說基督教不是個和平的宗教的。但是關於屠城,聖經從來就沒有記載說是因為異教徒就該死。上帝從來都是說,祂與全地的人立約,凡願意信靠祂的都是祂的兒女。
申命記29章14節【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列王紀8章,聖殿建成後所羅門為眾人禱告,他可不是僅僅為以色列人禱告,他說——
【論到不屬你的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 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新約中,彼得在使徒行傳中宣告【我真看出耶和華神絕不偏待人;各國中行義的人都為祂所悅納。】
關於迦南各族為什麼被神除滅,在利未記18章更是寫得清清楚楚的,有人不願意去看聖經,又偏要到處宣揚自己的偏見,自己見證自己的狹隘,其實真沒什麼話說了。基督教是不是個和平宗教這裡我不想說什麼,我只想讓大家看看聖經原文,自己去判斷基督信仰有沒有宣揚異教徒就該死,上帝是不是動不動就屠城——【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你的姐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女人行經不潔凈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它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利未記18章上帝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前用了18個「不可」讓以色列人清楚看清自己所要進去之地的邪惡,為使他們警醒。
重點強調經文: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從聖經啟示,我們可以看到那時迦南人已經墮入十分淫亂的境況里,且淫祀流行,甚至燒童男童女獻為燔祭。而這些聖經反覆聲明都是淫邪為耶和華所憎惡的。在創世紀耶和華指示亞伯拉罕獻祭,又阻止亞伯拉罕燒死以撒,就是為了讓亞伯拉罕親身經歷這位獨一的忌邪的神,從而信靠祂。
申命記9章【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聖經從來都是說,人因為自己的惡被剪除,包括以色列人。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以色列人後來因為自己的偏行偏惡真的被上帝驅出耶路撒冷,遭受滅國之災,被拋在萬民中,受盡磨難,正應了上帝在聖經里所說的誓言。早在摩西死時,摩西就當著眾人的面宣告說【我知道我死後,你們必全然敗壞,偏離我所吩咐你們的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自己手所做的惹他發怒;日後必有禍患臨到你們。」】(申命記 31:29 和合本)摩西死前,耶和華清楚地啟示摩西寫歌又以律法書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現在你要寫一篇歌,教導以色列人,傳給他們,使這歌見證他們的不是;(申命記 31:19 和合本)】【「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 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申命記 31:26 和合本)
而迦南人的惡行惡狀神也不是沒給他們時間悔改,早在以色列民族還沒有形成,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神就在容留他們,並借著亞伯拉罕寄居迦南地給他們做出榜樣,給他們悔改的機會。而早在只有亞伯拉罕的時候,神就告訴亞伯拉罕,四百年後,神要借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審判迦南各族人的惡行惡狀【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但是,如果人真的細心去讀聖經,我們會發現似乎上帝真的偏待某些人,例如以掃後代,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再例如摩押人,【申2: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耶和華吩咐我說: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從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記載,我們可以得知神並不是命令以色列人除滅所有迦南人,而是除盡某些民族,也就是除盡那些罪孽滿盈,報應臨到的民族。也許有人可能會說,哈哈,那不過是因為以色列人欺軟怕硬,打不過某些民族吧!還真不是!在聖經各先知書中,我們會一直看到神對列國的審判和判詞,足以說明上帝掌管一切。申命記第一章記載了以色列人到了亞摩利人的山地,上帝吩咐他們上去除滅亞摩利人,但以色列人卻不肯上去。為什麼不肯呢?因為從人的眼光看,亞摩利人實在太強大,不可戰勝。聖經記載說以色列人見了亞摩利人,心中十分恐懼,覺得自己在亞摩利人面前就像蚱蜢一樣(民數記13:33),根本不願意和亞摩利人爭戰【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是因為恨我們吧,所以才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 我們上哪裡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的人。』】即使摩西鼓勵他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 在你們前面行的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但以色列人卻依然不信,甚至策劃著重新回到埃及繼續作埃及人的奴隸(民數記14:4)。因為以色列人不信神的大能,悖逆神,耶和華就任由他們在曠野繞行了四十年的時間。人的眼光何其有限,豈能看透一切嗎?但神的眼目遍察全地,知曉人暗中的隱情,無人能在祂面前隱藏。聖經確實記載了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吩咐下殺盡迦南地有些民族,但和其他民族的屠城有一點不同,就是聖經里神讓以色列人殺盡迦南地各族,卻告誡以色列人不得貪圖劫掠異族的牛羊,然而貪婪的以色列人還是把牛羊當戰利品拿回來,甚至亞干看到上好的絲綢就私藏起來,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離開他們,使他們在戰爭中敗亡(約書亞記7:1——12)同樣的原則也顯明在對以色列初代王掃羅的記載中(撒母耳記上15章)。起初看到這些記載我不理解神到底想幹什麼,殺人難道不是比搶牛羊更大的罪過嗎?細想下才發現除了聖經記載的這些屠城,人類的太多征戰的本質就是掠奪,沒有戰利品的戰爭沒幾個人肯打。大家試思考海灣地區的戰爭難道真的是為了什麼所謂公義正直,不是因為石油嗎?歷史上的歷次戰爭真的是為了正義嗎,不是因為人的驕傲和所謂的千古功勛嗎?其實真實緣由大家心知肚明。而神讓以色列人殺,以色列人只殺,那是神罰,而以色列人一旦搶了牛羊就是掠奪,就使神的審判摻進了人的私慾,把神的審判之工變成了和其他屠城行為一樣,為了私利了。神絕不允許!
我再加一個聖經記載為佐證。列王紀下六章記載亞蘭王與以色列人爭戰,亞蘭軍圍困先知以利沙所在的城,以利沙就向耶和華禱告【求禰使這些人的眼目昏迷】上帝照著他的祈禱使亞蘭人眼目昏迷,迷路進了以色列人的都城撒瑪利亞,相當於進入了敵方的大本營和埋伏圈。我相信在人類戰爭歷史上,敵軍自投羅網,進入了對方的圍城,人定是大喜過望聚而殲之。估計以色列王也是這麼想的。他高興地問神人以利沙【我可以擊殺他們嗎?】但以利沙在上帝的啟示里回答說【:「不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也不可擊殺,豈可擊殺這些人呢?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然後放他們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 】於是【王就為他們預備了許多食物。他們吃喝完了,打發他們回到他們主人那裡。從此,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看到了嗎?那些任意造謠說上帝暴戾虐殺的人可以閉嘴了。那些動不動就以「不要以現在的戰爭原則去評判古人的屠城行為」為掠奪屠殺洗地的人可以閉嘴了。老是有人以為戰爭中不殺俘虜是到了近代才確立的戰爭原則,這裡的經文顯明,上帝早早就在聖經中向人宣告了這個原則。聖經讓人看到,不管什麼時候,在人的私慾里視人的生命為草芥的行為,在神眼中都是罪惡的。上帝不允許以色列人由著自己的私慾和殘暴任意擊殺人的性命,而是願意借著每次人在私慾里挑起的戰爭讓人經歷神的恩賜,讓人甘心樂意放下武器,實實在在做到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正是【來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誰能作祂的策士呢?】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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