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用藥的四大原則
對於降壓藥物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四個基本原則。
作者:徐赫男
來源:糖尿病天地
高血壓和糖尿病有著很多的相似之處—同為難纏的慢性病,都與不良生活方式關係密切,治療都以生活方式干預為基石……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心血管病死亡人數350萬,其中70%的腦卒中和50%的心肌梗死與高血壓有關。對於中國人群來說,高血壓非常普遍,而且多數患者需要依靠兩種或更多種藥物來控制血壓。選擇藥物雖然是醫生的事兒,但用藥的一些基本原則患者需要了解,更何況有不少患者是自己去藥店買葯吃的。
對於降壓藥物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四個基本原則。
R1:從小劑量開始
絕大多數患者須長期甚至終身服用降壓藥。小劑量開始有助於觀察治療效果和減少不良反應。若效果欠佳,可逐步增加劑量。達到血壓目標水平後儘可能用相對小而有效的維持量以減少副作用。臨床上在治療高血壓時,不能一味強調達標,還要盡量避免血壓下降速度太快及降得過低,以免引起心、腦、腎等重要臟器灌注不足而導致缺血事件發生。一般患者應經過4~12周的治療來使血壓達標,老年患者、病程長、冠狀動脈或雙側頸動脈嚴重狹窄及耐受性差的患者,血壓達標時間應適當延長。
R2:優選長效製劑
盡量使用1天1次服用而具有24小時平穩降壓作用的長效製劑,以有效控制全天血壓與晨峰血壓,更有效地預防猝死、卒中和心肌梗死等心血管事件。可一天一次使用的藥物舉例,ACEI類(賴諾普利、雷米普利、西拉普利、培哚普利)、所有ARB類、鈣拮抗劑(氨氯地平、硝苯地平控釋片、非洛地平、拉西地平)、所有噻嗪類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比索洛爾、美托洛爾緩釋片)。
R3:合理聯合用藥
只有30%~40%的高血壓患者服用一種降壓藥就能降壓達標,約有 70%的患者需聯合應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作用機制不同的降壓藥才能降壓達標。降壓藥物小劑量聯合能夠通過降壓機制互補而獲得降壓療效的疊加,而且互相抵消或減輕了不良反應。聯合用藥,既可以服用多種降壓藥,也可服用單片復方製劑。對於糖尿病患者而言,ACEI和ARB為首選藥物,可聯合使用鈣拮抗劑、吲達帕胺類、小劑量噻嗪類利尿劑或小劑量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
R4:堅持個體治療
醫生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如年齡、血壓升高類型和幅度、有無併發症或並存的疾病等)制定降壓方案。高血壓患者治療的獲益主要來自於降低血壓水平本身。一般患者在能耐受的情況下,逐步將血壓控制到國際公認的140/90mmHg 以下(即降壓達標),是保證降壓獲益的根本。老年患者尤其是血壓較高、病程較長者,降壓目標應先定為<150/90mmHg,若能耐受則可進一步降低。嚴重冠狀動脈狹窄或高齡老年患者更應根據個人耐受性謹慎地逐步降壓,舒張壓一般不宜低於60~7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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