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的達爾文:對進化論傳播歷史的一點反思
達爾文進化論是科學史上最重要的科學理論之一,但人類歷史上,恐怕很少有哪種科學理論像進化論這樣傳得變了形。實際上,很多時候,達爾文是被有意無意「劫持」了,在達爾文的旗號下,流傳的未必都是達爾文的觀點。實際上,生物進化論看起來簡單,這些理論基本上是用普通文字敘述的,極少用到數學公式。法國科學家、諾貝爾獎得主雅克莫諾(Jacques Monod)曾深刻地指出:「進化論遇到的一個麻煩在於,每個人都自以為理解它。」(A curious aspect of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is that everybody thinks he understands it,1974)進化不等於進步人們初次接觸進化論,容易望文生義,歷史上一些智力超群的大人物也不例外。而有的人,即使正確地理解了達爾文的意思,也由於其他方面的考慮,而故意打著達爾文的旗號傳播非達爾文的觀念。比如,進化不等於進步,這是理解達爾文進化論時非常重要的一點,但是歷史上人們恰恰願意把進化當做進步來理解。科學史家鮑勒説,在整個19世紀的後半葉,也就是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859年發表後50多年裏,生物學家基本上認可了達爾文的進化論,但是把「進化」它當做「進步的、有目標的」演化來理解。鮑勒還指出,《物種起源》中核心的思想很大程度上被忽視了,時間長達60年,直到20世紀30年代才在科學共同體中變得流行起來。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那種誤解符合那個時代的主流意識形態。(《紐約時報》,2009.02.10)所以,即使在達爾文的老家,19世紀後半後葉傳播的進化論,基本上是前達爾文意義上的進化論,也許還要加上社會達爾文主義,而不是達爾文自己的意思。第二個例子是赫胥黎對達爾文進化論的傳播。他並不相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説,而這個學説是達爾文理念的核心。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兩個人捆綁在一起,站在一起共同對付他們的所謂敵人:宗教和保守分子。外界普通人以為他們的想法是一樣的。赫胥黎為什麼這樣做呢,而達爾文為什麼會默許他這樣做呢?這就不好説了。可以猜想,他們需要力量,統一戰線有助於戰勝共同的敵人,而科學觀念的分歧是內部矛盾。威廉斯(GeorgeC.Williams)在《適應與自然選擇》(中譯本: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年版)中分析了進化與進步之間的關係,從五個方面一一否定了進化即進步的直觀誤解。中國人先接觸的不是達爾文的理論鮑勒的分析也大致適用於進化論在中國的傳播。中國人接觸達爾文進化論,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不是通過達爾文,而是通過赫胥黎!嚴復翻譯的《天演論》(1898)根據的不是達爾文的著作而是赫胥黎的《進化與倫理學及其他論文》(1894)。嚴復的翻譯並不是一句一句直譯,而是加上了自己的解釋。這樣,我們就有足夠的理由認為,在20世紀初中國人了解的進化論是「赫胥黎版+嚴復解讀」,這個組合有「前達爾文進化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味道。這個特殊組合距離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859)和《人類的由來》(1871)的原始思想差別是很大的。達爾文1859年的名著,馬君武用文言體譯出,中文名為《物種原始》,出版於1918年;周建人於1940年代在香港三聯書店出過一個譯本,但他本人不滿意;周建人、葉篤莊、方宗熙合譯的本子《物種起源》1954年由三聯出版,後轉商務於1963年重印一次,1981年後又多次重印。中國許多著名人物,如孫中山、章太炎、蔡元培、李大釗、陳獨秀、錢穆等,並不喜歡「(達爾文)進化論」,主要是因為它暗示了競爭、鬥爭的天然合理性。而差不多在同時期,靠後10年,克魯泡特金(P.A.Kropotkin,1842-1921)與赫胥黎PK的著作《互助論:進化的一個要素》被引進。李石曾譯的《互助論》1908年初開始在《新世紀》上連載。孫中山、錢穆等可能沒有讀過達爾文的著作,以為《天演論》完全代表了達爾文的思想。於是他們將《天演論》與《互助論》進行了中國式的奇特對比。這六位大人物都非自然科學家,對生物進化論掌握的材料很有限,但他們不缺少人文關懷,特別是深受中國儒學傳統的熏陶,這樣一來,兩者好壞立判。錢穆説:中國人「畢竟看不起強力,看不起鬥爭」,「在中國人傳統思想方面説,和平與仁慈還是正面,強力與鬥爭只像是反面」。他們在情感上認為《互助論》更可取、更科學。而這並不符合當時國際生物學界的主流看法。現在克魯泡特金在科學界又得到重視,而那時他在科學界沒有地位,幾乎沒有人認真對待他對赫胥黎的批評。顯然,在內憂外患的時局下,上述六人的理解顯得太天真、太書生氣,不符合潮流。應當説毛澤東把握了時代脈搏,他沒有書生氣地高估克魯泡特金的《互助論》。後來我們宣傳的「槍桿子裡面出政權」,「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等等,自然是深得《天演論》的要義。著名地質學家許靖華曾自信地批評過達爾文進化論:「作為科學家,我相信科學理論需要依據科學的資料及方法判斷,我判斷的結果發現天擇説絕非科學,只不過是一種社會偏見,而且是非常邪惡的偏見。它已經嚴重地干擾了人類清醒地領悟生命歷史的能力,也影響了人們耐心相處的能力。」(許靖華,1997)實際上,自然選擇學説是標準的科學。也許,許先生當年最初接觸達爾文進化論時學到的是《天演論》及社會達爾文主義,不是達爾文的科學本身。如果他的批評針對社會達爾文主義及進步論的進化論,那麼完全正確。針對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説,就顯得外行了。對於普通人,似乎只有一種進化論,而它是鐵板一塊,並且在達爾文之後就已經基本結束了發展。這不符合事實。《物種起源》發表150年來,進化論已有很多補充或修正,吸收了綜合進化論、間斷平衡理論、中性突變學説、連續內共生等諸多新進展。達爾文理論的不足我們事後諸葛亮,也能找出《物種起源》中的許多不足。如延用了拉馬克的「獲得性遺傳」的錯誤思想。達爾文做的是博物學層面的工作,當時並不清楚遺傳、進化的分子機制,那時候沒有基因的概念,更不用説遺傳密碼了。書中並沒有細緻討論物種如何起源。自然選擇的單位也不清楚,群體、個體、基因?受地質學家萊伊爾的影響,他過分重視漸進的進化。現在我們知道,「連續微小變異的積累」僅僅是一個方面。後來德弗裏斯提出突變論,埃爾德里奇和古爾德提出「間斷平衡理論」。另外,達爾文似乎過分強調了種內鬥爭的殘酷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種內的各種協作(舒德幹語)。達爾文非常聰明,他沒有犯太大的錯誤,基本上準確猜測到了進化的過程,只是不夠深入。在達爾文之後,「共生起源」的研究取得了重要進展,俄國的三位植物學家做了很好的工作,但傳播得並不好。因而在生物學界,競爭與共生兩分法的共生一面仍然不被重視。直到馬古利斯提出連續內共生學説(SET),並與教條的達爾文主義進行了艱苦的鬥爭,情況才有所好轉。1970年她出版了《真核細胞的起源》一書。馬古利斯甚至激烈批評過生物界看好的新達爾文主義:「為什麼新達爾文主義社會團體的成員主導著美國和其他説英語國家學術機構中的生物學科學活動呢?也許有許多原因,但根據弗萊克的觀點,原因是新達爾文主義的機械論的、非自創生的世界觀與我們主流文明的主要神話是完全一致的。」(馬古利斯,薩根,1999)我們的文明的神話是什麼?相信還原論、市場經濟、自由競爭、物質主義以及人類是最優秀的。「我們生而自私」嗎?話説到這,人們不禁要問,現在要好多了吧?的確。但是也不能太樂觀。第一代「達爾文鬥犬」(bull dog)赫胥黎曾誤傳了達爾文的思想。他早已過世,新一代達爾文鬥犬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正紅火得很,他撰寫的暢銷書《自私的基因》聲稱代表著正宗的達爾文思路。而且由於時代的「進步」,道金斯還多出了一個頭銜:「牛津大學公眾理解科學教授」。但是,這本書的名字在新的時代産生了更大的誤導,它似乎在暗示:當代進化論自然科學告訴大家,自私是有道理的。人們冤枉了道金斯嗎?也不全是,他確確實實説過:「wearebornselfish」!(見《自私的基因》)即「我們生而自私」。我不好説他是不是在誣衊人類,但拿這個句型與《獨立宣言》中的句子「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我們認為這是自明的真理:所有人生而平等)對比,我們會發現,境界是多麼的不同啊。難怪分子生物學家朗格利(C.H.Langley)批評他,《自私的基因》「是膚淺的,對於進化生物學這門科學的闡述是不真實的。對於有學養的讀者它是一種傷害,對於外行則是一種誤導」。「《自私的基因》開頭有這樣一句『您差不多可以將本書作為一部科學幻想小説來閱讀』。這是此書中最有用的資訊,並且恰當地被放在了最開頭。」(BioScience,1977,27(10):692)我贊成這個判斷。如果對進化論作教條式的理解,甚至以科學的名義,用進化論來論證自私的合理性,鼓吹不擇手段的競爭,無視生命世界的複雜性,看不到進化史上協作、共生的一面,削弱了人們和諧共處的能力,那將是一個悲劇。——當然,達爾文不該為此負責。 (劉華傑)文章來源: 中華讀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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