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婚俗文化-麻城信息港

2010-04-20 08:51

婚俗文化是中國古老文化傳統中的犖犖大者。古老的婚俗文化的發育與形成,是人類跨進文明門坎的重要標誌。而千年悠悠,上下五千年,加之文獻不足,我們很難對虞夏殷周之婚禮敘述其詳。因婚俗是民俗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眾多的民俗中,是否有相沿不變而又保存得十分古樸的遠古婚俗遺風呢? 遠古遺風,麻城人黑夜娶親。麻城娶親,雷打不動是深夜,這就是區別其他地方在白日這一特徵。且黃昏開始準備,人們對大紅蠟燭非常重視,顏色非紅不可,富裕人家還在燭身上繪出龍鳳等彩飾,謂之「紅燭」、「花燭」或「喜燭」,轎子或車也是紅色的。新郎親迎,還要執燭於轎子面前,這大概就是古禮「從車二乘,執燭前馬」之遺迹.....而女方家長也同樣張燈結綵,大紅披掛,新娘未上轎子之前,邊哭邊在娘家舉行拜別儀式,不知不覺,「三星」偏向了屋隅,這時,新娘裹著頭巾,接過「上頭娘」用紅布束的一小捆劈柴上轎了. 處女花燭之夜。新郎執燭於轎子前,新娘頭也不回地跟著新郎回到洞房。洞房裡是什麼樣?北周庚信《庚子山集》卷三《和詠舞》詩:「洞房花燭明,燕餘雙舞輕。」南朝何遜《何遜室集》中《看伏郎新婚》詩:「何如花燭夜,輕扇掩紅妝」。到了明代,婚禮場面又是怎樣呢?據民國十二年邑東沈葵《梅氏族譜》記載:「西陵三老」(麻城在晉代為西陵縣)梅之煥在萬曆年間曾兩次邀請好友馮夢龍赴麻城講授《春秋》。馮在遊歷麻城時,對這裡的婚俗很感興趣,於是創作了《情史》等一系列小說。 交杯酒。實為合巹酒。馮夢龍描述的「二人對飲合巹在明燭下」是什麼意思?何為「合巹」?-「巹」是瓢。瓢-就是把一個瓠瓜從正中間勻稱地剖開,不管哪一個都叫瓢,新郎新娘各拿一隻,裡面盛滿酒,挽起手來,對飲於明燭之中,何其古樸浪漫!對飲合巹,演變到了現在,實是交杯酒。喝了交杯酒後,青年男女在「燭」下成雙成對永結同心,這時的婚禮進入了神聖的階段。 「一小捆劈柴」就是《詩經》里反覆歌詠的「束薪」。麻城人黑夜娶親,自然離不開照明工具。要弄清「一小捆劈柴」所隱含的意義,要從古人婚禮上的照明工具談起。 《詩經》中歌詠新婚的情詩有許多,其中《唐風.綢繆》第一章寫道:「綢繆束薪,三星在天」。從詩意看,婚禮是夜間舉行,古人用細小的柴薪,捆束在一起,類似於後世的火把,難道「火把」就是古人婚禮中的照明工具嗎?《禮記.內則》也同樣記載過夜晚舉行的婚禮,「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從迎親到各種儀式的婚禮過程中,燭有著特殊的作用,《禮記.曾子問》中有「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的描寫。從中可以看出,女方家不但要燃燭,男家更要燃燭以示莊嚴、隆重。難道古人所用的「燭」就是現代的蠟燭?非也。章太炎就此事在《檢論.訂禮俗》中說:「漢初主燭,不過麻蒸,後漢之季,始有蠟燭。」這種說法使人信服。但對於漢代之前的一切照明工具,後代文人在記述之時統統稱「燭」,但並非現代的「燭」,也並非是有「蠟」製成的,從「綢繆束薪」詩句來看,是以薪草為材料,細密纏束而成,可大可小。我們可以斷定,所謂「束薪」就是指上古婚俗親迎儀式中所用的照明工具。由於婚禮是在夜晚舉行,所以它成為人們格外重視的心備品。 麻城-夏文化遺存中心。從「黑夜娶親」、「處女夜」到「回門」、「拜別」這些眾多的習俗溶在一起,組成了一套嚴整完密的婚俗內容。以麻城為中心的夏文化婚俗,已引起了中外學者的關注,它纏綿五千多年的生命力,在原有的傳統習俗的基礎上加以繼承,是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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