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打警察均獲輕判 「貴二代」惹全港公憤(南方都市報 2010-8-5)
南都製圖李勇
醉酒駕駛,違章釀車禍,兩度毆打警察,該怎麼判?一名香港女子犯下總共4項罪名,法官的主要判罰卻只是一年感化令、罰款8000港元,外加停牌一個月。被毆警察及香港市民紛紛抱怨判罰太輕,並追查出該女的深厚背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是她叔父。
該女9年間三度毆打警察卻一次次逃過牢獄之災,憤怒的不止市民,香港警隊更是咽不下這口氣,要求複查此案。慶幸的是,關鍵時刻香港監督機制發揮作用,香港律政司昨日作出決定,對該案提出司法複核,原因是有關判刑,明顯不足對應其原則上的錯誤。
猛女九年間三次襲警
跟自己的一長串名字一樣,猛女「BokharyAminaMariam」身後也帶有一長串家族光環:父母是證券界甚具名望的人物;叔父包致金和嬸嬸包鍾倩薇分別坐鎮終審法院和高院;舅父夏佳理更是現任香港聯交所主席和行政會議成員。
但這位系出名門的34歲女子,卻將整個家族拖進了是非漩渦。今年1月27日凌晨,這位女子在駕車上斜坡時,突然將車開進了對面逆向車道,並與一輛相向行駛的汽車迎頭相撞。警察趕到現場後,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當即要求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但女被告不僅拒絕測試,反而試圖離開事故現場。
該起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有香港電視台記者到場採訪,但就在攝像機追拍之下,這名女子做出了更為驚人的舉動,她高高抬起右手,給了試圖阻攔她去路的警察一記耳光。從當時的視頻片段可以看到,被毆警察當時懵了大約1秒鐘,隨後才捂著臉蹲下身去。
見有同事被毆,現場警察當即將被告銬住帶往附近警署,本周一法院審理該案時披露的信息顯示,這名女子當晚被帶往警署後,又曾揮拳毆打一名女警察。
有關數據顯示,這名猛女似乎與警察有仇。2008年,她搭乘的士時,要求司機接受信用卡結賬,司機以計程車不設刷卡服務為由拒絕,她隨即將卡擲向司機並下車,司機追截但被她踢中右腳。當女警到場查問,女被告不僅手推女警,更是一腳踢向女警下腹,當時法官曾判處她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而在更早的2001年,她還因當街打警察及毀壞一個燈泡,遭判罰款6000港元。
法官輕判引眾怒
香港警方以不小心駕駛、拒絕酒精呼氣測試和襲警三項罪名,第三次將猛女「BokharyAminaMariam」送上了法庭。本周一,該案在香港法院作出判決。
當庭的裁判法官阮偉明在判刑時指出,被告明知自己有酗酒問題,卻依然醉酒後駕駛,最終引致交通意外,事後更拒絕接受測試和襲擊警察。阮偉明法官稱被告在已有襲警定罪記錄的情況下依然犯下相同控罪,性質相當嚴重,如不判以監禁,可能會給社會傳遞錯誤信息。
但就在旁聽者以為襲警者這次要進監獄之時,阮偉明法官卻話鋒一轉說,被告有良好的背景,接受良好的教育,又以一級榮譽大學畢業,只是後來患上躁狂抑鬱症,引發她的暴力行為,加上辯方又指,被告將到美國接受住宿式戒酒療程,於是下令被告接受感化令,罰款8000港元,其後應控方要求,法官又追加她必須接受3個月駕駛改進課程的處罰。
本案判決結果一出,當即引得香港社會一片嘩然,在「facebook」網站,抨擊法官輕判的群組在短短兩天時間即聚集了兩萬多網友,網友們質疑法官包致金的侄女涉及三度襲警,竟仍獲得輕判,法理何在?
有網友質疑法官判決說,被告良好的背景,良好的教育,都可以成為脫罪理由,實在可笑。針對法官「被告應該接受治療而非判監」的觀點,有網友認為應「判她進青山(精神病醫院)」。還有網友調侃說,「8000元就可以打警察耳光哦,我給10萬打10個耳光行不行?」
除了網上鼎沸的抗議聲外,香港警隊內部也充滿了不平聲音,有資深警務人員坦言感到被侮辱,還有警察致電電台節目,狠批法官判案不公,如果這樣判的話以後都不用執法了。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判刑過輕可能影響士氣,擔心對公眾傳遞錯誤訊息。
律政司批准司法複核
面對鼎沸民情,香港律政司昨日發出聲明稱,已正式將該案提起司法複核,理由是有關判刑,明顯不足對應其原則上的錯誤。
在昨日下午的例行記者會上,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長鄧甘滿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宜闡述詳細的複核理據,不過,律政司指判刑明顯不足對應其原則上的錯誤,已總括了複核理據。
雖然鄧甘滿以「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做評論,但他同時表示,毆打警員是嚴重罪行,法庭一般會判處被告監禁,2009年發生的324宗襲警案件中,超過一半被法官即時判處監禁。
而在昨日的記者會上,有記者還詢問女被告在警署毆打女警,警方為何沒有提起上訴。對此,鄧甘滿回應說,被告辯護律師曾跟警方提出建議,如果警方取消毆打女警的控訴,被告願意承認「醉酒駕駛、拒做測試和第一次襲警」三項罪名。
「我們考慮,三項控罪已可反映被告違法的性質,而如果撤銷一項控訴會令案件快速處理,法院就會有時間處理其他案件,因此同意了辯方的建議。」鄧甘滿解釋說,在一般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涉及多個罪名時,辯方律師都會向控方提出建議,以取消某條控罪來換取被告承認其他控罪。
鄧甘滿強調,有關撤銷某項控訴是常規做法,而且也是公開進行,並非暗箱作業。鄧甘滿說,該事件不會影響前線警員的執法熱情,他還呼籲市民配合警員合法執法,而執法警員應受法律保護。
三宗罪
12001年6月24日,在中區卑利街打警員及刑事毀壞一燈泡。
22008年7月13日,乘搭計程車與司機發生糾紛,她不僅手推女警,更是一腳踢向女警下腹。
32010年1月27日凌晨,酒後駕車出事故,拒絕酒精測試,警察阻攔被打耳光。
知多點
司法複核
又譯上訴審查,是上級法院對管轄權內的下級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的複核,見於英美法系通行的地區。傳統上,英式法院透過司法複核審核政府或公共機構決定的合法性。
南都記者付可發自香港 http://gcontent.oeeee.com/b/59/b59c67bf196a4758/Blog/34e/ef6be0.html推薦閱讀:
※胡忠英私藏的茶葉蛋配方,到底有多牛?·都市周報
※時光幾許煙雨情 整本TXT閱讀
※北京「陽台菜園」亮出都市農業新景觀(圖)
※蔡麗怡:TVB劇集30年,問你看膩未?(南方都市報 2009-11-14).
※華西都市報「當代書評」:截句成風 他們在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