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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評論(六)十表(下)

(薛歐)以舍人從起豐,至霸上,為郎中,入漢,以將軍擊項羽、鍾離眛功,侯,四千五百戶。

(丁義)以卒從起留,以騎將入漢,定三秦,破籍軍滎陽,為郎騎將,破鍾離眜軍固陵,侯,六百七十戶。

(靳彊)以郎中騎千人前二年從起陽夏,擊項羽,以中尉破鍾離眜,功侯。

(靈常)以荊令尹漢王五年初從,擊鐘離眜及陳公利幾,破之,徙為漢大夫,從至陳,取韓信,還為中尉,從擊布,功侯,二千戶。

居士曰:《史記》對於鍾離眜的記載十分有限,按照時間順序,第一件是滎陽之戰中鍾離眜被包圍,項羽到達滎陽後,戰局扭轉,陳平用反間計離間鍾離眜等人與項羽的關係,並稱讚鍾離眜是項羽的「骨鯁之臣」。第二件是固陵—陳下戰役中,鍾離眜被薛歐、丁義等擊敗。第三件是韓信逼迫鍾離眜自殺。如果按照劉邦對鍾離眜的忌憚程度——不管是向韓信索要鍾離眜,還是封給擊潰鍾離眜的薛歐封了四千五百戶食邑,都證明劉邦十分看重這個對手——鍾離眜應該是一位一流將才。但單純從鍾離眜的戰績來看,他的履歷並不光彩——除了被包圍,就是被打敗,實在拿不出像樣的戰功。造成矛盾的原因可能是這樣:按照《孫子兵法》的說法「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除非兵力遠勝於對手,否則包圍將落於失敗。按照這種看法,在敵人勢力遠勝於自己的時候,對方只能包圍而不能戰勝,鍾離眜滎陽之戰打得也算漂亮。而在固陵—陳下戰役中鍾離眜的失敗則主要源於被出賣。靈常在公元前202年初才跟隨劉邦,年末就擊敗鍾離眜,實在讓人感到蹊蹺。首先,劉邦手下名將濟濟,不太可能將擊敗鍾離眜這樣的功勞交由一個初來乍到的降將。靈常在楚國身居宰相高位,備受項羽恩情,對於漢國則是初來乍到,忠誠度難以確保,如果其與鍾離眜裡應外合將會為戰爭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其次,靈常作為宰相,長期的工作是在行政中樞統籌,而非臨陣作戰,毫無軍事經驗可言,貿然使用這樣的人物,很有可能為戰爭增加不必要的損失。所以靈常不可能直接參与到前線作戰中,而很有可能是在擊敗鍾離眜的戰役中提供了楚軍重要的軍事情報,扭轉了戰局。而鍾離眜也並非潰敗在軍事上,而是潰敗於昔日戰友的出賣。

以客從起豐,以廄將別定東郡、南陽,從至霸上。入漢,守豐。上東,因從戰不利,奉孝惠、魯元出睢水中,及堅守豐,封雍侯,五千戶。

居士曰:「以客從起豐」和「入漢」兩個字矛盾,前者說王陵從起兵之時就追隨劉邦,後者則表明王陵在起兵之後至少有一段時間是獨立在漢政權之外的。所用的字是「入漢」而非「歸漢」,證明王陵在起兵之時就已然獨立,直到某個時間點上才歸順劉邦。《陳丞相世家》對後面一點提供佐證,當中的記載是王陵跟劉邦是舊友,劉邦像對待兄長那樣侍奉王陵。但是王陵一直不肯追隨劉邦,直到劉邦回軍進攻項籍時,王陵才率兵歸順。有人根據王陵參與東郡、南陽實際上是與劉邦分兵的事實,判斷王陵可能是呂澤的部下,我個人認同這種觀點。本段落中「奉」就是「捧」,即王陵曾經把漢惠帝和魯元公主從水裡救出來。曾經是呂氏的嫡系,後來又救了呂雉的一雙兒女,難怪呂雉對他青睞有加——劉邦在世時對王陵不肯服從自己的歷史有所不滿,所以最後給他封侯。但是在曹參去世之後,呂雉卻跳過如此多的功臣宿將,直接將劉邦所打壓過的王陵封成右丞相。因此呂雉拋出封呂氏為王而遭到王陵的反對之後,呂雉的失望之情溢於言表。而陳平對他所說:「於面折廷爭,臣不如君;全社稷,定劉氏後,君亦不如臣。」這裡的「不如」指的是「不如……合適」,王陵以呂氏嫡系的身份反對呂氏,更有說服力;但是在號召軍隊聽命劉氏的方面,則還是追隨劉邦多年的陳平和周勃更為適合。基於這層意思,王陵才會無言以對。如果是空口說白話的許諾,讓王陵這種功臣和重臣服氣,又怎麼可能?

(欒說)為淮陰舍人,告淮陰侯信反,侯,二千戶。

(賁赫,)淮南王布中大夫,有納,上書告布反,侯,二千戶。布盡殺其宗族。

居士曰:所謂韓信「謀反」,是出於欒說的污衊,由於政治需要,污衊者不但沒有受到懲罰,反而被封為慎陽侯。而關於英布的謀反,《黥布列傳》記載了同樣的事情,唯獨少了一個「侯」字,但意義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賁赫上書舉報(污衊?)英布謀反,當局最理智的做法應該是表面上穩住英布,實際則暗中布置,出其不意進行消滅。然而劉邦的處置方法卻出人預料,堂而皇之讓舉報者(污衊者?)得到了侯爵。這無疑是表明了當局的一種態度,對舉報者(污衊者?)的認可,即公開確認了英布的謀反,也直接表明了要消滅英布的態度,所以英布不得不拚死一搏。他又不肯讓他人用自己的頭顱去換得爵位和利益,所以一怒之下殺光了賁赫的宗族。

紀信:十二年六月壬辰,匡侯陳倉元年。

居士曰:《索隱》解釋「紀信」說:「漢志闕」,懷疑是此城為紀念紀信而築的。本表中沒有分封紀信的子孫,可能是紀信無後,所以用築城來紀念。後來陳陽削爵的時候,順便也削掉了紀信城——自然,這也只是一種推測,我們要證明它,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張侈)以張敖、魯元太后子侯。元年,侯侈有罪,國除。

(張受)以張敖、魯元太后子侯。元年,侯受有罪,國除。

居士曰:一年之間能有什麼罪?有罪的只是他們的母親魯元太后具有呂雉的血統罷了。劉盈的兒子尚且可以污衊為是從民間找來的,而遭到屠殺,更何況是張敖和魯元太后的兒子。

二十九。元鼎五年,侯周坐為丞相知列侯酎金輕,下廷尉,自殺,國除。

居士曰:趙周是在酎金失侯行動中最大的犧牲者。酎金失侯明明是一次奪權行動,可是劉徹偏要把戲份做足,追究其每個主管的責任,趙周不幸成為犧牲。所以,民主和專制、人治和法治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人治只講政治,法治卻講原則;專制拿人頭當祭儀,民主則會反思自己的制度。一個體制已經完全潰爛,以數十計的高官違反法律,居然還不反思制度,只拿一兩個人作為犧牲品,這就是專制時代最大的笑話與悲哀。

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周苛守滎陽死。

罷太尉官。

居士曰:不太明白司馬遷為什麼要倒著寫這些字,不但他書寫起來十分麻煩,而且讀者閱讀也頗不容易。有一種可能是搞形式主義,把一些不太吉利的事情諸如臣子的去世、官位的罷免和職務的廢黜倒寫。不過從「孝景元年」以後,諸如「置司徒官」等官員的設置也是倒過來的,而「卒灌夫家,棄魏其侯市」反而是正過來寫,實在不知道是什麼道理。

太上皇崩,陳豨反代地。

居士曰:再一次強調陳豨在代國謀反。陳豨之所以能在代國謀反,是因為代國本身不夠穩定,加之有陳豨的舊部,所以更容易團結軍隊,對抗中央。淮南國也是如此,它的國王是英布,而征討英布則消耗了劉邦最後的一點元氣。呂雉在消滅劉姓諸侯王的時候,劉恆和劉長都可以躲過一劫,除了劉恆自身的政治手腕外,也與代國和淮南國需要有人鎮守有關。使用外姓臣子,會重新陷入到陳豨謀反的危機。而更換劉氏為呂氏,消滅最後的劉姓王爵,則可能引起兩地的反抗,最終使國內不安。

(元光)四(年),十二月丁亥,地動,蚡卒。

(元光)五(年)十月,卒灌夫家,棄魏其侯市。

居士曰:用年表的方式一看,一目了然,田蚡是死在竇嬰前面的。而《魏其武安侯列傳》中則說田蚡到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才死掉,是灌夫和竇嬰對他索命而亡,實際上是講因果報應而已。這或許是司馬遷的春秋筆法,當然也不排除王莽、劉歆對《史記》篡改的可能——總之《列傳》多該當小說看,了解歷史仍應以十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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