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與科學,因緣法與四聖諦——阿含經義概說(黃兆縈)
佛法與科學,因緣法與四聖諦 ——阿含經義概說 黃兆縈 《內明》 大多數宗教都相信神控制人的命運,可是佛教與科學家卻相信宇宙是因緣法的世界。
一件事的出現、生成、存在、以至毀滅,如果由眾多的因素和條件所決定的,這件事物便稱為因緣法。因是最重要的因素,緣是附帶條件,法是事物。例如一瓶汽水的產生是有因有緣的:老闆的投資、化學師的配方、工程師所設計的機器、廠房、原料、工人、消費者等同時配合,汽水才能產生出來,缺一不可。這瓶汽水的保存是有因有緣的:不要放在日晒雨淋的露天;不要放在高溫的火旁;不要置於易跌的險處。這瓶汽水要變壞是有因有緣的:遇到了高溫儲存便會變壞;放得日子久了品質會變壞;長期被陽光照射也會變壞。這瓶汽水的毀滅也是有因有緣的:或被人摔破;或被人喝掉;或被人遺棄在垃圾堆中。汽水是有因有緣生、有因有緣滅的,所以是因緣法。人也是個因緣法:必須由父母所生;有正常健全的身、心;有足夠的空氣、飲食;有衣服保暖蔽體;無有疾病侵害;不遇到嚴重意外等無數大大小小的條件配合才能生存在世上。人要死亡也是有因有緣的:只要缺了上述任何一個條件,或老病、或意外等,人便會死亡消滅。因此,人要生存,是一件極為艱難的事,必須要無數有利條件同時出現才可生;人要死亡,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須有任何一個壞因素出現,便足死亡。所以人是有因有緣生、有因有緣滅的因緣法。因緣法都是無常生滅的,是以又名生滅法。
然而,這宇宙的一切法,是否清一色地全部都是因緣法呢?例如:虛空不是因緣法。無論經過了鄉長的日子、經歷了多大的變動,虛空依然還是原來的虛空,毫不改變。不是因緣法之法,我們稱它做「無為法」。無為法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永恆不變的。除了虛空之外,還有真常之理、普遍性原理、因果定律等也是無為法。幾何學上的畢氏定理說:「凡直角三角形,其斜邊之平方等於其餘二邊之平方和。」這個定理,恆久而真,是無為法。「凡人會死」這句話雖然大家都不願意相信是事實,但畢竟還是常真,所以也是無為法。
在物理學上,一個物體的質量乘以它的運動速度名為該物體的動量。動量是方向性的。把動量相加時必須按照向量加法的原則去加。有一條動量守恆定律說:「在一個孤立的體系內,所有的物體總和是個常數。」也即是說該體系的總動量是個恆常不變的量。這不變的總動量是個無為法。在這體系內,各別動量可視作由總動量化生出來的分動量。總動量是個不生不滅、不增不減、如如不動、無有分別的無為法,而其他化生的各別分動量則是變化萬端、生生滅滅、增增減減的因緣法。我們稱總動量是分動量的本體,分動量是本體所起的用。本體是永恆不變的無為法,起用是無常生滅的因緣法。無常的用不會包容著不變的體;不變的體也不會含藏著生滅的用。生滅之用即使消減了,它的本體還是如如不動,沒有改變。(這個概念非常重要,是理解阿含經的鑰匙,筆者將會寫若干篇文討論阿含經義。)本體無性,不露其為動量之形跡,而其起用則能顯現動量之特徵,所以本體不是從直接測量觀察所得,而是由各別起用推算出來的。一體系內的一份子不可能直接測得總動量,體外雖然可以測量總動量,但因此而使體系不再是孤立體,其總動量受干擾變成更大的體系的分動量了。
動量不是我們五官所能覺知的。若非物理學,我們不知有動量。在我們而言,它是個抽象的量,此抽象的存在,卻還有更抽象的本體。可是,在物理學的立場看,這些都不是抽象物,而是實實在在的可測量的存在。
在物理學上,還有其他的守恆定律,例如質能守恆律,或有些是未被發現的守恆律。這些守恆律,顯示了宇宙恆量的存在。這些恆量,表徵了宇宙萬有的本體。
虛空、真理、本體三類無為法各有其不同的作用:虛空含容因緣法;真理軌範因緣法;本體化生因緣法。
宇宙間的一切法,可以簡單地分類表列如下:
原始佛教的根本精神是科學精神:重視實踐、實證。世尊從修行、覺悟而至說法,其程序與科學家的研究、證明乃至教授學生的程序如出一轍,完全一致的。
在科學研究方面,科學家面對著一種待研究的對象,首先深入觀察,多方面收集資料,加以整理,成為對該現象的初步描述。然後設計實驗以探討該現象的變化規則,因果關係,不變的恆量等。再把實驗的結果整理成為一套完整的理論。釋迦牟尼佛在未成正覺之前,面對人生的苦惱,他首先深入觀察這些苦的現象,經過細心的觀察、思維分析之後,明白了苦的現象是因緣法的必然結果。因為世間是因緣法的世間,人是色、受、想、行、識五煩因緣法的組合。因緣法是無常、生滅、不永恆、不可得的,所以使執取的人帶來痛苦。這些由因和緣所決定的東西,不受我所支配、控制,所以它們非但不是我,甚至也不是屬於我的東西。這個道理,佛稱之為苦聖諦。簡而言之,苦聖諦是由直接觀察因緣法的現象而得的結論,是對因緣法現象的描述。人如果明白了自己所追求的東西是虛幻不實在的,便可減輕很多不必要的苦惱。為了更徹底地解決苦的問題,這位悉達多太子繼續努力修行,結果得到大澈大悟因緣法背後的理和體。這部份悟得的內容便是集聖諦和滅聖諦。在集聖諦里,佛悟得苦因緣法生滅的因由。因緣法雖然無常生滅,可是佛發現了它的生滅是有因有緣、依因果原則而生滅的。眾生輪迴的原因,簡而言之,就是無明所蓋,愛結所系。無明和愛是輪迴的兩大因素。無明即是愚痴、無知。無明掩蓋了眼睛,看不見自己應走的路向;而貪愛是一根無形的繩子,把眾生系縛在所愛的東西上,使他永遠圍繞著這枝無形的柱旋轉不休,不得自由。每個眾生都在劃圈子,把自己困在裡面。這圈子就是每個人的世間,所以每個人有不同的世間。更詳細地說,眾生依十二因緣法則而輪迴。此十二種苦因緣法:無明、行、識、名色、六人、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不斷地重覆出現,互為因果,相輔相成,連環掛鉤,循環不息,一般人都以為輪迴是指人死後的再生投胎,(其實,輪迴的真正意義是繞圈子。)再生投胎固然是輪迴,但輪迴不一定須要再生投胎。只要有無明和貪愛,則分分秒秒都在繞圈子,都是在輪迴。也有人把十二因緣法解作三世二重因果,而謂無明、行是過去世的因,識、名色、六人、觸、受是現世所受的果,愛、取、有是現世所作的因,生、老、病、死是未來世所受的果。用這樣的方式解釋十二因緣是有不妥當的,因為十二因緣法是個普遍性原理,目的在解釋十二種苦因緣法之間的關係,這些關係,沒有時間的限制,不包括時間的序列,不論時間之短長,由一剎那頃,以至一世、三世、無量劫數,它們之間的關係還是維持不變,「此法常住、法住法界」這個永恆的道理、永遠留在因緣法之中。若解作三世二重因果,則是把時間規定了,是把特例取代了普遍原理,失去了原慧。
很多人講因緣法強調了無常、無我。似乎無常是因緣法的唯一特點。無常固然是因緣法的大特點,可是不應該忽略了因緣法的另一大特點:因果律。世尊在阿含經里不斷重複地說著有因有緣生法,有因有緣滅法的話。有些外道講無因無緣的無因果論而被世尊所駁斥。有因有緣眾生輪迴,有因有緣眾生睨輪迴,也有因有緣能令生活在世間少煩惱、多快樂。人除非脫離了因緣法,否則便應該重視因果律。對於因緣法,吾人應採取中道的態度:苦聖諦解釋了因緣法的無常,虛幻不實,所以吾人不應執著其為實有;集聖諦解釋了因緣法有因果律,因果律是真實不虛的,吾人不應把它看作無。能對因緣法不執於有、無,是名中道。善的行為,有善的後果,惡的行為有惡的後果。所以吾人生活在世間,除了不執著於法之外,更應多行善、不作惡、行慈悲道,肯定會帶來歡樂多、煩惱少的人生。
在滅聖諦方面,世尊親證了不生不滅的本體,肯定了本體的存在,此生命的本體,名為如來。一佛又名如來,生命本體也稱如來,又名佛聖,如來的狀態名為滅界,或稱涅槃。這個如來,是人人都可以親證的,所以在阿含經里,世尊鼓勵他的弟子應要自知、自證。由於如來是個如如不動的本體,用思維考慮,或用語言文字都不能把捉得到的,只有靠體證才能認識它,吾人的思維分別、語言文字都是由認識因緣法的差別相而建立起來的施設,不能與如來本體相應,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只有「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自證境界。
五陰等因緣法只是法的相狀的呈現,是虛妄不實的,只有法的理和體才是生命的實在。世尊澈悟了因緣法之後,想把這些真理傳給一切眾生,並教導眾生怎樣去實證這個真如(包括法的理和體)。
佛要教授學生,首先編他的教材。佛編教材的方式很類似於科學家編教材法。科學家教學生時,首先對某現象作有系統的描述、介紹,然後講述現象背後的理論部份,包括定理和現象的本質等等,最後是要學生做實驗證明理論的正確性。
佛所編的教材分為四部份: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減道跡聖諦,令學生依次修習,不可顛倒先後次序。
在苦聖諦里,佛著令學生深入觀察五陰等苦因緣法的生滅現象,必須「如實正觀」,即是切切實實地、客觀地、根據事實正確地去觀察因緣法。觀察的結果是因緣法的無常、苦、空、非我。這部份是對因緣法的現象的初步認識。
在集聖諦里,佛對學生解釋了因緣法的理論部份,即因緣法的生減原理。
在減聖諦里,佛對學生講述如來本體的存在性,可證性,並鼓勵學生親自去證此本體。
在道聖諦里,佛施設了一些實踐修行的方法,著學生依法實行,便可證得真如。這些方法可以總結為八項,稱為八正道。(一)由聞佛說法之後,深入思維分析,以至徹底明白,吸收成為自己的知見,是為正見。(二)正志(正思維),(三)正語,(四)正業。以上三項是以正見為指導,使意業、口業和身業納於正軌、去惡行善,務令三業清凈。(五)正方便(正精進)是要使三業非但不許行錯、並且更要精勤努力,令行為的質素不斷向善的方向提高,凈化愈來愈澈底,人格愈來愈圓滿。為什麼要這樣辛勤地凈化身心呢?譬如我們拿顯微鏡看微生物,如果鏡頭有一點塵埃、一漏油漬,便不能看見鏡下的微物,必須把鏡頭抹得乾淨,才能清楚得見。我們如果身心充滿塵埃,如何得證真如?(六)正命:不因為謀求生活而干不正當的職業。不正當的職業可使三業不凈,影響修行。(七)正念:以正見觀照身、受、心、法四方面的因緣生滅,由此而空我執、法執,不空對因緣法的執著不可能證真如。這是修觀法。(八)正定:修行坐禪,從初禪、二禪、三禪乃至四禪。這是修止法。止、觀配合而修,自然能證真如。
四聖諦是佛為度眾生而編的教材,學時應依次序而修習。有些人講原始佛教時只提無常、苦、空、無我。事實上這只是停留在苦聖諦的階段,未及其餘各諦。又有人謂佛覺悟的是因緣法的無常、苦、空、無我,這也是不正確的。因為因緣法的無常、苦、空、無我的現象,是直接觀察因緣法可得,非關悟而後知,道理本來很平常,但佛以前卻無人提及,人總是不願意平心靜氣地及客觀地承認這個無常的事實。至於佛所悟的是什麼?就是因緣法背後的理和體,即是集聖諦與滅聖諦的內容。現簡單地總括四聖諦與因緣法的關係如下:
苦聖諦:對因緣法的法相的描述。 集聖諦:對因緣法的法理的討論。 減聖諦:述因緣法的本體的存在及可證。 道聖諦:拖設實踐的方法以證理和體。
因緣法的現象是虛妄不實的,只有法理和法體才是宇宙萬物的真實。科學家與佛教徒可說是同路人,他們抱著相同的目標,都是致力於尋求宇宙之常數,萬法之定則。從森羅萬象的變化中尋找那不變的常。所以佛法與科學,是有互相參照的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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