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靈桂:南海問題中十個不容改變的基本事實
2016年7月6日,前國務委員戴秉國先生在美國的智庫對話會上說,「近一段時間來,本來一向比較平靜的南海變得不平靜了,南海熱起來了,甚至到了很不尋常的地步。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真相究竟如何?我注意到,大多數關於南海問題的報道和評論僅從特定角度截取一個靜態片段。未能展示南海問題的全貌。我想,研究一個國際熱點問題,需要實事求是,充分考慮有關國際背景、釐清來龍去脈,並關注有關當事方往來互動,這樣才能看到全貌,弄清是非,得出正確結論」。戴秉國先生說這段話時,正值國際仲裁法庭就南海問題公布仲裁結果前夕。對仲裁結果,中國政府已經公布了「四不」原則,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將一以貫之地應對,同時仲裁結果不可能也無法改變如下一些基本事實。
第一個基本事實:國際社會對中國主權的普遍認可。
中國和許多西方國家史料都可以佐證,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經營南海諸島,中國政府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管轄。《開羅宣言》規定,「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且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1946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派軍艦巡視南沙群島主要島礁,鳴炮立碑,重申主權,並駐軍太平島;1947年,民國政府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用十一段線標註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域範圍。對此,美國政府予以認可,並在美國出版的地圖和書籍中予以確認,1961年版的《哥倫比亞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辭典》、1963年版的《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71年版的《世界各國區劃百科全書》等,都承認中國在南海諸島的主權。1952年,美國主導日本和台灣當局簽署的《日台條約》中規定,「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依據與要求。」再次標誌著台灣當局代表中國接收了南海諸島。戴秉國先生在美國的演講中說,「中國有關行動當時得到了美國麥克阿瑟將軍的支持。中國軍政人員正是乘坐美國提供的軍艦分赴西沙和南沙群島舉行接收儀式的。其後,美國又多次就在南沙部分島礁進行大地測量之事向中國台灣當局提出申請」。
第二個基本事實:中國政府對南海的主權主張始終沒有改變且一以貫之。
新中國成立後,多通過政府聲明、公告和頒布國內法律、出版官方地圖等各種方式,宣示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在這個過程中,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以及在相關海域的海洋權益的政策與主張都是一貫的,在出版的各種文獻中,都採用了中華民國政府的畫法,用斷續線將南海諸島劃在中國疆域之內。1953年,中國政府去掉了北部灣內的兩條斷續線,自此十一段線變為九段線之後,九段線沿用至今。在冷戰中前期,沒有國家質疑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也沒有國家對南海斷續線提出質疑。戴秉國先生日前在美國的對話會上進一步明確說,「有充分理由可以說,南海問題上,中國完全是受害者。長期來南海本來無事,風平浪靜。只是上世紀70年代以後,菲律賓、越南等國陸續非法武力侵佔中國南沙群島共42個島礁,才產生了南沙群島部分島礁領土爭議問題。幾十年來,菲、越在非法侵佔的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上大興土木、部署武備,不斷在海上採取挑釁行動。菲越非法侵佔及其所作所為,為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所禁止,應當受到普遍譴責。全世界可以看到,在南海問題上,中國絕不是加害者、肇事者,而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根據國際法,中國完全享有自保權和自衛權,也有能力收復上述島礁。但從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角度出發,中國長期以來一直保持高度克制,尋求通過談判和平解決。近年來中國採取的一些行動,只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針對個別國家侵權行動升級的最低限度的回應」。
第三個基本事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盡善盡美。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本身就是國際社會妥協的結果。該《公約》在保護髮展中國家權益、倡導和平解決海洋爭議等方面,有著積極的進步意義。但是,《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標準、島嶼與岩礁制度、歷史性權利、專屬經濟區的軍事活動等重要內容,事實上存在著相當的模糊性、妥協性,在一些重大原則問題上存在著明顯缺陷。特別是,由於《公約》的妥協性,條文對客觀存在的「歷史性水域」、「歷史性所有權」、「歷史性權利」等並沒有明確界定。這種缺陷和條文漏洞,為某些國家留下了想像空間。
第四個基本事實:歷史上美國並不反對中國的軍事維權。
198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4次會議通過《全球海平面聯測計劃》,委託中國在南沙建設海洋聯合觀測點,而越南一直蓄意阻擾。為了在南沙順利完成建設觀測站的任務,1988年1月,中國海軍552編隊抵達南沙群島附近,為即將開始的觀測站建設排查安全隱患。而越南此時正試圖抓緊搶佔永暑礁、赤瓜礁等無人島礁。在永暑礁被中國力量逼退後,越南武裝船隻又指向赤瓜礁。3月14日,越軍率先向中方人員開槍,雙方武裝力量隨即在赤瓜礁上交火,中方傷1人,艦艇無損,擊沉越南海軍艦艇2艘、重傷1艘,俘虜越軍9人,越軍死傷約300人。中方隨後進駐永暑礁、華陽礁、東門礁、南薰礁、渚碧礁、赤瓜礁等6個南沙島礁。對此,美國等西方國家並沒有表示過反對或抗議。1988年3月發生中越赤瓜礁衝突後,美國國務院遠東事務助理國務卿戈斯頓·西古爾(GastonJ.Sigur)表示,美國不對該爭議表態,不支持任何一方。直至冷戰結束,美國對南沙問題採取置身事外的政策,沒有對菲律賓和越南的領土要求表達任何支持。戴秉國先生最近表示,「事實說明,南沙群島回歸中國,是戰後國際秩序和相關領土安排的一部分。戰後相當長時間內,美方一直承認並實際上尊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作為戰後國際秩序的一部分,還受《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護。坦率地講,美方現在說在有關領土問題上不持立場實際上是一種倒退,是對自己曾經參與構建的戰後國際秩序的否定」。
第五個基本事實:南海本來是和平之海、友誼之海。
冷戰結束後,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得到了快速發展,1992年,中國成為東盟的磋商夥伴。在這個過程中,中國政府並沒有迴避南沙群島的主權問題,事實上該問題也是中國和東南亞國家之間討論最為密集的議題之一。中國政府始終堅持對南沙群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主張,同時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在亞洲金融危機中,中國負責任的態度贏得了東盟國家的廣泛讚譽,雙方關係迅速走近,1997年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首次東盟-中國領導人(10+1)非正式會議,雙方確立建設「面向21世紀的睦鄰互信夥伴關係」。儘管當時圍繞南海問題的爭議並沒有得到完全解決,但是南海作為和平之海、友誼之海的基本局面得到了各國的共同維護。2002年,中國與東盟達成《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宣言》),並於同年11月4日在第八屆東盟峰會期間共同簽署。《宣言》確認了促進南海地區和平、友好與和諧環境的共同主張,簽署各方均同意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朝最終達成制定南海行為準則的目標而努力。
第六個基本事實:是美國加緊熱炒南海問題。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之後,美國開始加大了對南海地區的關注力度,但並未改變不選邊的立場。1995年6月16日,美國國務院負責國際安全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約瑟夫·奈(JosephNye)公開表示,如果南沙群島發生妨礙海上航行自由的軍事行動,美國準備進行軍事護航。這可能是美國高級官員第一次公開證實美國介入南海衝突的肇始。1996年7月9日,美國國務院發表《海洋界限:中國的直線基線主張》,並於8月21日照會中方,對我採用直線基線法提出批評,指出中國在南海的某些行為與國際法不符,中國應該用「低潮線」原則而非直線基線法去劃定沿海、海南島和西沙群島的領土主張。美方的照會標誌著美國的南海政策正式轉變,南海和平之海、友誼之海開始掀起波瀾。
第七個基本事實:有些國家背信棄義。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簽署後,中國與東盟國家立即啟動了推動《宣言》落實的進程,並將其視為鞏固和發展雙方合作關係的重要內容。2004年11月,中國與東盟簽署《落實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的行動計劃(2005—2010)》,決定定期舉行高官會,以評估和指導《宣言》的落實,並成立工作組,起草落實《宣言》的指導原則。在《宣言》簽署後將近10年的時間裡,中國忠實地遵循了其原則和精神,未採取使爭議擴大化的行動,並且積極推動海上和平合作和共同開發。但是,越、馬、菲等東盟國家不僅未能全面和認真地落實《宣言》,反而不斷對其所佔據的島礁改建和擴建,加強行政管理,加緊油氣資源開採,不時抓扣中國漁民等,旨在固化非法侵佔所得,並且將島礁領土爭議向海洋權益爭議方向擴大,致使《宣言》沒有得到全面落實。
第八個基本事實:美國重返亞太政策激化了南海問題。
2011年,奧巴馬政府為「平衡中國不斷增長的實力」,開始加大對亞太多邊機制發展實施更加直接的影響,並開始重設安全規則和貿易標準。2011年10月,時任美國國務卿希拉里發表了《美國的太平洋世紀》,並在隨後的公開演講中表示,「未來的政治將決定於亞洲」,「美國將置身於行動的中心」,「今後10年美國外交方略的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將是把大幅增加的投入———在外交、經濟、戰略和其他方面———鎖定於亞太地區」。之後,作為美國重返亞太的兩大支柱:軍事介入、經濟規則陸續推出。在經濟方面,美國把TPP作為抓手;在軍事方面,把南海問題當做美國主導亞太的標誌。戴秉國先生在智庫對話會上一針見血地指出,南海問題的激化「實際上這背後隱藏著不良政治圖謀,即有人有意挑事,刻意激化矛盾,慫恿對抗,唯恐南海不亂」。
第九個事實: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單方挑起的無禮行為。
南海爭議有關各方一直在通過談判協商來探索爭議的和平解決,這也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明確規定,各方有著成熟有效的機制,「南海行為準則」磋商也不斷取得務實進展。在此背景下,菲律賓居然獨出心裁,跳出來搞所謂南海仲裁案。這完全是菲律賓強加給中國的,它建立在菲律賓一系列違法行為和非法訴求基礎之上。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外交部照會中國大使館稱,菲方依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就中菲有關南海的爭議遞交仲裁通知,提起強制仲裁程序。2013年2月19日,中國政府退回了菲律賓政府的照會及所附仲裁通知,並鄭重聲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其後,菲方不顧中方一再反對,執意推進仲裁程序。菲律賓提請仲裁時聲稱,同中國之間的協商和談判已陷入僵局。事實上菲方自黃岩島事件以來一直拒絕與中方進行任何有意義的對話,也沒有與東盟其他國家溝通協商。菲律賓繼續一意孤行,2014年3月,菲方正式嚮應菲律賓單方面請求設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簡稱「仲裁庭」)提交了4000多頁的訴狀。對此,中國政府於同年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強調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超出了《公約》的管轄範圍;菲無權單方面提起強制仲裁;中國已於200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做出了排除性聲明;中國自主選擇爭議解決方式的權利應得到充分尊重,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第十個事實:菲律賓用謊言欺騙世界。
在菲律賓提交的材料中,摻雜了許多謊言;仲裁庭也罔顧事實,推波助瀾。如,在菲律賓提交的文件中認為,「太平島只是岩礁」,而仲裁庭據此對有關島礁的法律地位提出了質疑。對此,2016年3月23日,台灣當局邀請10家國際媒體登上太平島,參觀島上淡水、民房等設施,現場說明太平島「足以維持人類正常生活,是標準意義上的島嶼」。台學術機構還向南海仲裁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列舉多種歷史資料和科學報告等,證明太平島系「自然形成的島嶼」,屬於《公約》規定的「島嶼」而非「岩礁」。這一個例子足以說明,菲律賓編造謊言的拙劣行徑,同時也證明了仲裁庭罔顧事實的無法無天之舉。難怪戴秉國先生在中美智庫對話會上憤怒地指出:「仲裁庭沒有管轄權,其自行擴權、越權審理並做出裁決,這違背了《公約》,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不參與、不接受這樣的仲裁,不承認所謂的裁決,既是依據國際法維護自身權利,也是維護《公約》的完整性和權威性。我們希望美方對此秉持客觀公允的態度。不要站在《公約》外指責維護《公約》的中國。聽說仲裁結果很快就會出來了,出來就出來吧,沒什麼了不起,不過是一張廢紙!」同時,戴秉國先生也嚴正指出,「當務之急是仲裁庭停止審理菲律賓的仲裁案,如強行推出非法仲裁結果,任何人、任何國家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執行非法仲裁結果,更不得強壓中國執行裁決。尤其是要嚴格約束菲律賓不得採取任何挑釁活動,否則中方決不會坐視不管」。此話擲地有聲,應該引起有關國家的重視。正如戴秉國先生所講,「現在,南海的溫度已經很高了,已有人在叫喊什麼『今夜開戰』了,如果任由溫度上升,可能發生意外,甚至把整個南海搞亂,進而把亞洲搞亂!那樣,南海周邊地區國家遭殃,亞洲國家遭殃,美國也會遭殃。決不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個地方絕不能變成西亞北非那個樣子。誰放縱事態發展,釀成大禍,誰就必須承擔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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