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及其治理探討
學術不端行為的主要表現
學術不端,有的也稱學術越軌,是指一些學者在從事學術研究過程中表現出的違反科學道德、破壞學術規範的行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在2007年發布的《科技工作者科技道德規範(試行)》對學術不端行為作了明確界定: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的各種造假、抄襲、剽竊和其他違背科學共同體慣例的行為;並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表現作了具體概括。教育部在2009年頒發的《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也列舉了學術不端行為的多種表現。具體來說,學術不端行為主要有以下類型:一是篡改他人著作權,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二是一項成果多處投稿和發表;三是偽造或篡改實驗數據,在項目申請、成果申報、求職和提職申請中做虛假的陳述,提供虛假獲獎證書、論文發表證明、文獻引用證明等;四是採用不正當手段干擾和妨礙他人研究活動,如故意毀壞或扣押他人研究活動中必需的儀器、資料、財物等,故意拖延對他人項目或成果的審查,或設置障礙;五是參加與自己專業無關的評審及審稿工作,在各類項目評審、機構評估、出版物或研究報告審閱、評獎時,作出不公正的結論;六是以學術團體、專家名義參與商業廣告宣傳等。
上述學術不端行為不僅表現在少數一般學者身上,甚至某些「著名」學者也未能倖免。「知名學者」抄襲剽竊、弄虛作假,其影響更為惡劣,危害更甚。
學術不端行為的成因
學術不端行為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也有學術界自身的原因。從社會大環境來看,我國社會目前正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唯利是圖、急功近利、弄虛作假、坑蒙拐騙等消極因素不斷衝擊著學術界這一神聖殿堂,學界一些意志薄弱者難免受其影響。從學術界自身來看,學術管理制度不完善、學術評價機制不科學、學術規範教育不到位等,是學術不端行為蔓延的深層原因。
第一,學術管理制度不完善。學術不端行為的不斷發生並呈蔓延之勢,與我們的學術管理制度建設落後有著密切關係。長期以來,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認定上,或者缺乏統一的認定標準,或者標準過於寬鬆和模糊;在監控方面,監察制度缺位,難以有效、及時地識別、發現學術不端行為,一些違規者的披露主要靠「偶然」發現;在懲處方面,由於缺乏有效的懲罰制度特別是懲罰法規,違規者得不到相應的處罰和制裁。學術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還表現在缺乏統一的監控和處罰機構。某些當事人單位由於擔心影響本單位的聲譽,往往遮遮掩掩,或不了了之。這種姑息縱容致使違規者得不到及時處罰,從而更加劇了學術不端行為的泛濫。
第二,學術評價機制不科學。目前,在我國學術評價機制中存在不少弊端。如在學術成果評價、職稱晉陞、評先評模、年度考核過程中,存在著重數量、輕質量,重短期、輕長期的傾向。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著評價標準單一、評價活動過多過濫、評價急功近利等弊端。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學者們的研究走「短平快」的路子,致使學術研究「快餐化」、「泡沫化」、「短期化」,製造大量學術垃圾,同時也誘發了脫離實際的浮躁學風與不端行為。
第三,學術規範教育不到位。在國外,教育科研部門一般都特別重視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如美國國家科學委員會提供的研究報告《科學研究中的誠信——營造促進負責行為的環境》指出:「促進誠信研究環境是教育、教育、教育——道德行為青睞於有準備的頭腦。」而在我國,長期以來,忽視對學生進行學術研究素養方面的培訓和學術研究道德的培養,常常偏重於對科學知識的傳授,缺乏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和科學道德的教育,這種情況在一些教育管理條例中也有反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作了明確規定,但對學術道德卻未提具體要求;《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也缺少對學生有關學術規範、學風建設方面的內容。這種現狀的直接後果就是導致大學生、研究生,乃至科研工作者缺乏對科學精神、科學規範、科研道德的了解,致使一部分人學術道德素質低下,有意或無意地違背道德底線,違反學術規範,導致各種學術不端行為。
整治學術不端行為的基本措施
愈演愈烈的學術不端行為帶有很大的危害性。由於學術不端行為的影響,造成學術研究的低水平重複和缺乏原創性的研究成果,致使有限的學術資源大量浪費;學術不端行為導致科學精神的缺失,扼殺了學術發展有賴於實事求是、勇於創新的機制;同時,學術不端行為踐踏了公平競爭規則,扼殺了學術公信力,動搖了人們對真善美的追求,敗壞了社會風氣。因此,我們必須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危害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要採取有力措施,多管齊下,綜合治理,遏制學術不端行為蔓延的勢頭,徹底清除學術不端現象,還學術研究領域一片凈土。
第一,加強學術規範及法律制度建設。維護學術誠信,抵制學術不端,關鍵是要完善學術規範及加強有關法規制度建設。要加大力度制訂既符合學術發展規律,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學術研究基本規範,使每一個從事學術研究的人做到有章可循。針對過去有關科研誠信和學術規範建設薄弱的情況,近幾年有關部門加大了學術規範的制度建設,這對於完善學術規範及法規制度建設,促使廣大科研工作者加強學術自律、維護學術尊嚴、抵制學術不端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也應當看到,現有的規範特別是有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尤其是有關懲處的內容過於籠統,可操作性不強,違規者承擔的刑事責任範圍過窄,其後果是直接導致懲罰過輕,打擊不力,難以起到震懾作用。因此,我們應當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第二,完善學術評價機制。現有的適合於工廠量化管理模式管理學術的方式,其弊端很多。我們知道,學術成果的取得需要長期的學術積累和研究,需要一定的周期。而量化管理的缺陷是重數量,輕質量;重文章的表面效果,輕文章的長遠效益;重文章的刊物級別,輕文章的內在分量。這種不科學的評價標準引導學者只追求論文的數量,不注重論文的質量,導致大量學術垃圾的產生。因此,我們應當改變這種考核標準,重建學術評價體系:應當取消把論文發表數量與職稱評定、項目申請、學位通過、先進評選、年度考核、學位點申請等掛鉤的做法,把數量與質量結合起來,注重學術成果的影響力,完善學術評價機制,為科研人員創造一個寬鬆的學術環境,使其潛心從事學術研究。
第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學術誠信和學術道德教育。要把加強學風建設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加強學習教育。我國高等學校是培養人才和從事學術研究與創新的重要陣地,因此,高校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對大學生科學精神、學術倫理、學術紀律、學術規範的培養和教育:利用多種方式和途徑,在學生中大力倡導淡泊名利、甘於清貧、樂於奉獻、潛心研究的精神,反對心浮氣躁、急功近利、弄虛作假、沽名釣譽的不良風氣;老師要教育學生加強自身修養,堅守學術道德,自覺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維護學術生命。
(作者單位:湖北省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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