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互助養老模式初探
摘要:所謂新型互助養老,說白了其實就是一種以老人為主體的集體生活模式。通過自己尋找,在同城或同鄉當中,像報名參加興趣班一樣,把自己興趣愛好相同的人組織在一起,大家湊錢,選出幾個代表作為管理者,由政府相關部門派人進行監督,並且提供政策允許的資助。我們以前所說得任何一種養老模式,往往是由政府或某些機構設置各種條條框框,老人無論是自己花錢還是國家資助,都必須按照別人制定的規矩來,自己雖然也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往往屬於被管理者,有時受到一些不公平待遇或者需要些的服務時往往身不由己。而新型互助養老則不同,這種模式雖然也離不開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但「老闆」不是別人,是他們自己,而管理者則是他們聘請過來的經紀人,如果經紀人做得不好,他們有權將其解僱,這樣一來,養老機構的服務自然就比較容易做到相對完善。
關鍵詞:新型互助 自己作主 興趣相投 政府引導 老有所樂
引言
老年性社會,關於養老的話題一向受到重視。
各級政府為了保證老年朋友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做了大量的工作,許多社會學家和民政工作者們為此更是盡心儘力。養老問題,關乎千家萬戶,關乎社會穩定。
我們如果把老年人的未來當成一個問題去解決時,在千頭萬緒當中,總有一些讓我們遺憾的事情無法避免。但是,如果我們換一種思路,讓我們站在老人的角度,不是把養老作為他們平安度過余年的唯一手段,而是選擇一種恰當並且可行的生活方式,讓他們覺得老之將至並非是一件痛苦的事,讓他們像普通人一樣開開心心地學習、工作和娛樂,既不岐視他們,也不必過份地將他們視為弱勢群體,不要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坐吃等死的無用之人,也不要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年輕人的累贅,讓所有的老年群體都能感受「但得夕陽無限好,何須惆悵近黃昏」的人生意境,1隻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新形勢下「中國夢」的真諦。
一、正確面對老齡化問題
社會老齡化已經是一個世界性的話題,但在中國,這個問題則顯得尤其嚴重。——從某種程度上說,社會老齡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因為經濟條件好,人的壽命就會得到平均提高,這樣,老年人的比例自然就會逐年上升。按照國際通行的標準,一個國家或地區的60歲以上的人口佔總人口的10%以上,或者65歲以上的人口佔總人口的7%以上,這個國家或地區就進入的了老年性社會。
美國早在上世紀40年代就已經進入了老年人社會,而日本則在60年代開始進入老年性社會。有人說,老年性社會沒有了人口紅利,經濟發展會出現停滯,這種觀點其實非常片面。眾所周知,四十年代的美國和六十年代的日本,正是他們經濟騰飛的黃金時期。
上海從1994年開始進入老年性社會,從1994到2004這10年,上海年平均GDP超過了10%,是社會經濟發展速度最快的10年。
江西的整體經濟比上海要落後10年甚至更多,而江西進入老年性社會則在2005年。到目前為止,江西省60周歲以上老年人610.92萬,佔總人口13.45%。截止2014年底,全國老年人口數是2.1242億人,佔總人口的比例15.5%,江西省的人口老齡化程度要低於全國的平均水平,這與江西整體經濟在全國排名相吻合。我們的這種人口結構,相對於日本65歲以上的老人佔總人口的20%以上的現狀,從表面上應該還不算嚴重。但如果將江西的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拿出來比一下,問題就出來了。2014年,江西省生產總值(GDP)達到15708.6億,全省人均GDP為34737.09元,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雖然我們人均GDP接近5000美元,比日本60年代人均GDP1000美元要高不少,但考慮到物價水平,現在5000美元肯定比不上60年代的1000美元。
因此,我們仍然可以得出以下結論,江西省屬於「未富先老」的地區,養老對政府而言,不是一個輕鬆的課題。
除此之外,江西省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另一個特點就是,農村老齡化比城鎮老齡化的比例要高出近2個百分點,這與全國的老齡化結構恰恰相反。大家知道,目前江西農村人口的就業方式主要以進城打工為主,而這些打工一族則主要是青壯年人口,也就是說,目前留在農村的人口除了少數留守兒童(很多兒童也隨父母進城),大多數則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一部分人群的養老問題可能比城市居民更加嚴重。
由於年齡結構問題,人口老齡化現象所產生的問題比較複雜,古今中外都不存在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模式。從現有的養老模式來看,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家庭養老仍然是中國養老的主要模式,這是幾千年來中國社會意識形態的根本體現,短期內無法改變。這種格局,成為了中國老齡化對社會整體壓力的一種緩衝,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如果家中開始出現兩代老人,即60歲以上的老人上面還有80歲以上的長輩,問題就可能更複雜,但無論如何,只要我們用心,辦法總比困難多。
二、贍養與善養
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對老年人就特別尊重,老年人無論在社會還是在家庭都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一點,世界各國都無法與之相比。據說日本在接受中國古代文明之前,家中的老人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往往要被後代送到山上自生自滅。2
中國有文字記載的尊老習俗與制度始於《禮記》,據《禮記?曲禮上》記載:「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大概意思是,人到了60歲,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使人幹活;70歲身體各項機能進一步衰退,應該交代家事,把該安排的都安排好;80歲、90歲,已是耄耋老人。從夏、商、周以來,各朝各代所制定的禮法都充分體現了對老年人的照顧。即便是春秋戰國時期,禮樂崩壞,但尊敬老人的傳統依然是諸侯各國不可動搖的行為準則。《管子?入國》就提到過,政府掌病的人要定期看望老人,對老人的身體要定期進行檢查:有公職者,70歲以上3天一問;80歲以上2天一問;90歲以上每天問一次;對民間老人,則每5天問一次。
漢朝是中國古代養老制度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時候官府就推出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制度,特別是對「家庭養老」,有著極嚴的規定和要求,對父母、祖父母等長輩不敬不養,在漢朝系重罪。為保證家庭養老的落實,漢律規定,不贍養老人者或被「棄市」。此外,朝廷每年還會直接給民間老人(庶老)發放食物。如漢文帝劉恆即位當年就下詔:8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賜帛二匹,絮三斤。
我們在一些古裝戲裡,經常會看到一些老人手持等身長的手杖,這個東西在漢朝可是老人身份的象徵。開始是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才可以擁有,這是皇帝親自授予的,叫做「鳩杖」或「王杖」,後來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也可以得到。與之相配套的是《王杖詔令冊》:規定了70歲以上老人應該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其中有一項規定,70歲以上老人即使觸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訴。這可能是中國最早的「老年人保護法」。
唐朝的尊老養老則更上一層樓。唐朝不僅繼承了漢代給老人「賜杖」、「免稅」等諸多做法。《唐大詔令集》記載,「八十以上各賜米二石,綿帛五段;百歲以上各賜米四石,綿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齒。」我們知道。八十歲以上的人,肯定自己吃不完用不了這麼多,多數還是被其家人享用。其目的就是鼓勵有老人的家庭應該善待老人,讓天下人充分認識到,家有一老,其實是有一寶的道理。
其實,中國很早就有「養老院」,南北朝時期,梁武帝蕭衍曾於公元521年在都城建康創辦了「孤獨園」。到了唐朝,這樣的養老機構就基本上固定下來了。武則天時代雖然喜歡用酷吏,但對老年人還是相當重視,她在位時,就倡導開設了主收貧、病、孤、疾者的「悲田養病院」。到了宋代, 「養老院」 制度就基本完善。北宋初年即開設名為「福田院」的養老機構,後來又開設了「居養院」,南宋則叫「養濟院」等。雖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質的養老院。入院老人的年齡,也放寬到了50歲以上。同時,民間養老院也普遍興起。明、清兩朝的養老院仍如南宋一樣,稱為「養濟院」,朝廷繼續發展官辦、民辦等各種形式的社會養老機構。
說完了古代,我們再來看看國外。
以日本為例,自從日本派出「遣唐史」之後,不僅帶去了先進的中華文化,而且還把我國一些優良的尊老養老傳統也一併吸收,日本自奈良時代(公元710年)以後,老年人的地位便有了極大的提高,棄老習俗已很少出現。明治維新後,日本政治制度完全西化,經濟發展更是突飛猛進,特別是二戰之後,在美國的幫助下,日本迅速成為發達國家,與此同時,日本國的人口老齡化也開始出現,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顯示,2012年,日本女性的平均壽命是87歲,居世界第一。日本男性的平均壽命是80歲,居世界第八。男女合計的日本人口平均壽命為84歲,位居世界第一。
有資料顯示,目前每5個日本人當中,就有一個年齡超過了65歲,日本的老人化程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其65歲以上的比例人群,更是我們江西的3倍以上。
但日本是世界上養老問題解決得最好的國家之一。當我們把人口老化當作不利因素之時,日本卻在這方面看到了商機。圍繞龐大的老年人口,日本社會逐漸形成了與之相應的醫療看護、養老居住、老年旅遊等產業。日本政府已將其中部分產業定為日本經濟未來的增長點,並希望通過搶佔先機,將相關產業建設為日本的優勢項目,參與未來國際競爭。
在日本,政府、企業和非盈利組織均可建設養老設施。政府主要提供基本福利範圍內的養老設施,而企業和非盈利組織則根據老年人不同群體、不同需求建設相應的商業或公益性養老設施。日本國民平均壽命位居發達國家前列,60至70多歲的老年人普遍身體狀況較好,因此,中產階層以上的老人主要是在自己家中養老,需要時則聘請上門看護服務。但是,也有大批中低收入階層人士居住於相對生活成本較低的養老院。
1963年,日本頒布了《老人福祉法》。此後,日本政府將養老設施分為多種類型,包括短期居住型、長期居住型、療養型、健康恢復型等,養老設施社會化建設和運營的過程,同時帶動了一大批類似「老人用品專賣」、「老年餐飲專營」、「老人之家管理諮詢」、「養老服務人員培訓」等企業發展,形成了以養老設施為核心的「養老院經濟」產業鏈,其發展的勢頭十分穩定。
不過,日本目前也已經出現一些類似於我們現碰到的問題,日本目前65歲的老年人已有2600多萬,而養老護理人員卻嚴重不足,目前全國只有120萬名護理人員,每20個老人不到一個專業護理員。由此可見,即便像日本這樣養老做得最好的國家,也同樣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而我們江西,無論是從養老經驗還是經濟實力,都有無法與日本「同日而語」,所以,關鍵是找出符合自己特色的養老之路。
三、九江瑞昌民間自助養老模式啟示錄
2014年5月,省人民政府《關於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指出:近年來,我省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但總體還處於起步階段,養老床位僅17萬張,其中民辦養老機構床位僅2萬餘張,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站點不足2000個,存在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結構不合理、質量不高、社會力量參與不充分、扶持政策不健全等問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緊迫任務,有利於保障老年人權益,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有利於拉動內需、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養老問題千頭萬緒,不是發一、二個文件就能夠解決的。在目前政府投入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既少花錢,又能夠有效地解決一些迫在眉睫的事情,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要做好養老事業,首先要清楚老人們最需要的是什麼。雖然不同的文化層次、不同的社會環境下的老人們的需求有很大的差異,但基本的共性就是:老人都害怕孤獨,老人們都留戀熟悉的環境。很多案例也告訴我們,一些被子女孝敬的老人離開家鄉,跟孩子在城裡享福,結果福沒有享到,身體和精神狀況卻每況愈下,有的甚至過早地離開了人世。
這也就是很多農村老人不願意跟孩子進城住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如果老倆口都還健在,彼此之間有個照料,情況還好一些,難就難在那些孤寡老人。2013年7月,一則看似很平常的新聞報道卻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這篇報道說的是九江瑞昌市橫港鎮山裡雷村,9位留守老人自願住在一起,互幫互助安享晚年的故事——
9位老人大家庭的組成,得益於兩位同村村民的發起和資助。今年81歲的雷在富老人是一位退休幹部,觸動他發起組成和資助這個大家庭的,是去年發生在村裡的一件事。當時,村裡的一位老人去世了,由於子女都在外,老人去世兩天後才被發現。「現在年輕人都在外打工,或者搬到城裡住了,留在村裡的多是老人,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辦?於是我就想到把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召集到一起住,這樣相互之間有個照應。」雷在富說。他的提議立即得到村裡老人們的響應,大家一致認為這是一個好辦法。
隨後,其中一位老人的侄子雷在棟主動找到老人們,熱心地提出將自己的房子免費讓給老人們住,房間里的電視、炊具等傢具,也一併給老人們免費使用。有了房子,雷在富老人個人又捐出了7000多元,把房子進行了修繕,為老人們添置了生活用品。2012年11月,9位老人搬到了一起,開始了大家庭的生活,每個月伙食費等支出都有專人記賬,算好賬後大家平攤,相互之間從來沒有鬧過不愉快。3
該報道出來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很多人覺得,這種自助式養老模式,特別適合那些經濟發展比較落後的地區。然而我們回過頭來認真想一下,九江瑞昌民間自助養老模式也並沒有什麼特別高深的門道,像這樣的現象,全省各地農村都常見,為什麼唯獨這裡能做並且做得很好呢?這裡面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有一個好的牽頭人,雷在富雖然家在農村,但他原來是一個鄉鎮幹部,有文化而且又有一定的組織能力,二是恰好一棟符合大家居住的空房子且可以免費讓這些老人居住。如果把這兩個因素去掉,即便其他8位老人都有這樣的打算,他們也不可能將設想變為現實。
也就是說,如果其他地方如果想模仿他們這種方式,就必須首先具備前面指出的兩個先決條件。
如何能讓更多的農村地區實現這種民間自助養老模式呢?這就需要各級政府部門的引導和支持。在沒有帶頭人的情況下,政府(主要是縣鄉村民政部門)可以出面牽這個頭,這個問題應該不難解決,其次就是房子的問題。現在農村空置的房子其實很多,如果沒有,隨便找一塊空地,鄉鎮或縣裡面就可以批,建一棟200平方米的兩層樓的房子,總價不會超過20萬,這比建一個正規的養老院要少得多,如果是現成的舊房,價格就更低。
根據這樣一種思路,城市自助性養老也可以建立起來,而且方式方法比農村更加靈活。很多城市的新建小區的公建房,其實是小區居民的集體財產,有些做了物業管理用房,也有一些仍被開發商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擅自出租給第三方,對於這樣一些公建用房,民政部門應該在上級政府的幫助下,通過從房管部門登記資料入手,把這些房子直接劃給做小型老年公寓。(以後新建小區如果將老年公寓作為開發商配套設施之一的話就更好操作)
城市居民養老,除了生活不能自理的進入正規養老院之外,其它老年朋友如果能夠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比如說有的喜歡京戲,有的喜歡釣魚,有的喜歡旅遊等等,可以相互邀請在一起,組織在一起集中養老,其晚年要比單獨居家養老幸福得多。我們以前所說得任何一種養老模式,往往是由政府或某些機構設置各種條條框框,老人無論是自己花錢還是國家資助,都必須按照別人制定的規矩來,自己雖然也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往往屬於被管理者,有時受到一些不公平待遇或者需要某種特殊的服務往往身不由己,而新型互助養老則不同,這種模式雖然也離不開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但「老闆」不是別人,是他們自己,而管理者則是他們聘請過來的經紀人,如果經紀人做得不好,他們有權將其解僱,這樣一來,養老機構的服務自然就比較容易做到相對完善。過去要在一個城市找到很多相同興趣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現在進入了互聯網時代,這就不是一個問題。
而政府相關部門在這裡只要起到一個監督與指導者的作用即可。
所以我們提出以下意見和設想:
(1)、城鄉互助式養老的單個規模不應太大,像瑞昌橫港山裡雷村這種9-10人最為適宜。
(2)、農村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單位,城市則以街道、社區為單位,條件允許的都應該鼓勵、引導他們自己去做,不是搞試點,而是全面放開。民政機構實行登記制而不是許可制。政府在這方面的作用要以服務為主。
(3)、將基層醫療機構與城鄉互助式養老單位掛鉤,實行專人服務,並與全民醫保體系相結合,超出醫保範圍的家政護理等費用,由政府實行購買補助。
營建自助養老院的經費來源渠道有很多,政府民政專款拿一點,各級財政補一點,社會各界包括一些企業贊助一點,老人們自己也拿一點。如果民政部門牽頭,各大小媒體湊湊熱鬧宣傳一下,應該算是一種多、快、好、省的養老模式,特別適合咱們江西這種欠發達的地方,可以說是花少錢辦大事。
總之,我們必須牢記,新形勢下的養老問題,不是簡單的救助救濟,而是如何讓老年人快快樂樂地享受人生。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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