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三字經》的「父之過」

《三字經》的「父之過」

2009-08-21 10:41:16|分類: 經文幼學 |字型大小訂閱

從上古時代母系社會以後,漸漸發展成以男性佔主導地位的封建社會以來,無論在社會上,家庭內始終處於權威的男性。必然地成了一切權利的主宰,因此教育子女自然而然地最高權威這就必然是一家之主——父親了。

因此在《三字經》里就認定生養孩子的管教責任也就一定是由父親負責的,然而今天的社會裡,從四九年毛澤東他老人家說出了:婦女能佔半邊天開始,至今家庭教養子女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就歸於婦女也就是母親了。有些做父親的往往就會或袖手旁觀,或扮演白臉的角色成了調解人員了。

昨晚有一位朋友在評論中發表了他的頗有代表性的說法。他說:既然養不教那就別養了。這話聽來有些調侃,但是也不無道理。有他一定的代表性。事實上現在幾乎所有家庭在管教子女中存在兩個極端。或刻意求全,或溺愛有加。

有的當母親的始終堅持自己的孩子必須多才多藝,什麼都要叫他們去學,於是社會上的形形色色的培訓班,興趣班就應運而生。弄得孩子無所適從。最後啥也學不好,結果還耽誤了學業。

有的母親則因為自己童年時代吃過很多苦,生怕自己的孩子受苦。於是在生活上就百依百順。造成了孩子好吃懶做的惡劣習慣。等到發覺了就已經為時過遲了。有的父母親由於自己工作忙碌,及隨意地把子女丟給祖輩。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了。

更加嚴重的問題還在後面呢。當今國家規定了獨生子女政策,於是每家的孩子就無形中成了無價之寶。在他們身後,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而父親母親反而得靠邊站,再加上三姑六婆,叔叔舅舅一大堆。似乎人人都有發言權,七嘴八舌地讓孩子都不知道聽誰的好。

因此《三字經》里的「父之過」的這個父字,成了一大堆孩子們身後的一應人等的代名詞。這種不正常的社會以及家庭情況到底應該有誰來負責任啊?沒聽說過一個孩子有起碼六個家長嗎?


推薦閱讀:

《三字經》解讀之十八
《三字經》圖文解
《蒙書講義》(上)——《三字經》(8)
佛教《三字經》略解之佛教緣起篇
現代人仍需《三字經》:不會做人 就不會做事

TAG:《三字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