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的魅力
我參加過地面和網路團體六年,與齊亞玲老師協同帶領團體一年,可以說是與團體結下了深厚的不解之緣。在多年的團體浸泡中,我感受到團體的無窮魅力,積累了豐富的心得,今天想和大家一起來談談團體,說說團體。
我感覺團體是一種體驗式的學習。團體之所以吸引人,關鍵就在於它走心,可以充分體驗人生百味。特別是在長久的浸泡其中,激烈的碰撞、抱持、共情,甚至生氣、悲傷、憤怒……都會成為彼此心中的動人風景,即便你離開團體很長時間,團體的餘震和影響力仍在,影響著你當下的生活。
尤其是當前網路發達,生活節奏加快,每個人的生活彷彿是在開火車,無法停下來去梳理自己曾經走過的路,所以我們更需要這樣一個團體,去看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這是人性的需要,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總趨勢是需求越來越旺盛。
有一種在小組常見的現象,就是每當小組跨越一個很長的時間段才能開啟——比如假期,就有組員相當渴望或者焦急地期待團體聚會;有些人在聚會結束後胸潮澎湃,甚至當晚無法安然入眠;在團體即將要結束時,很多組員提前感受到離別,心裡有很多不舍......許多人給我反饋團體活動後,整個星期都在想像中和團體進行著對話,而且這種同其他成員交往的深刻體驗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我知道許多組員在結束團體聚會幾個月甚至是幾年後,還會經常想起和夢見團體成員。
在團體前期,團體常常發生的一種現象,有些組員感覺在小組裡沒意思,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好像不在同一個頻率上,有些組員甚至公開宣稱對團體沒興趣或遊離於團體之外。但是在團體里多年浸泡的經驗告訴我,如果這個組員願意在團體呆長一點兒時間,給予他足夠的抱持、安全感,他的另一面必然會浮現出來,那就是他一定也是在深深關心著團體,關注著組員對他的一舉一動的反饋,有一顆著急甚至迫切的心,想融入團體,想鏈接場中的每一個組員。
所以,團體真的有無窮的魅力啊!
我自己專職做心理諮詢有十餘年了,獨自創立個人諮詢室有四年了。我感受到個體諮詢和團體諮詢的很大不同。
我在未進入團體之前,總覺得個體諮詢效果肯定遠遠大於團體諮詢,但是真的進入團體常年浸泡之後,從個人的真實體驗出發,我漸漸扭轉了這個偏見。
團體諮詢與個體諮詢,有一些共同點:
首先,它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促進心理健康,促進個人發展,完善自己人格,提升生活品質。
治療原則也很類似,都是促成當事人自我覺察,自我反省,進一步化省察為動力,投入生活進行重複性矯正。
個體諮詢的一些技術,在團體里也是可以拿來使用的。另外對設置的要求也都是要保密,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在設定的框架里進行。
但是個體諮詢和團體諮詢也有不同的地方:
對來訪者來說,影響的途徑不同。個別諮詢是一對一的,相對來說關係單純、對象簡單,可以很有深度,但缺乏廣度;而團體諮詢既有深度,又有廣度:可以在同一空間同一時間聽到不同的人不同的反饋。
對諮詢師來說,承擔的角色不同。因為對於個體諮詢來說,不管諮詢師多麼平等對待來訪者,他都會置諮詢師在一個很高的位置上,總是嘗試著從諮詢師這兒得到一些教導、幫助,其實很難做到真正的平等,還是有權力上的分配差異的;而在團體逐漸深入進行的過程中,組員就會發現每個人在團體中既是助人者又是受助者,所以組員之間的關係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的。而團體帶領者的角色,相對來說,就更複雜了。
在處理問題內容上,個別諮詢一般處理的是相對來說比較難啟口的、緊急的、比較深入的事件;而團體諮詢最好的就是處理人際關係:團體在有限的時間裡、有限的空間里呈現出多種關係,讓我們從多個角度去審視自己日常生活中的關係模式,覺察它,並去修復和完善它。
個體諮詢和團體諮詢發揮效能的機制也不同。團體諮詢發揮作用有它的獨特性。在《團體心理治療理論與實踐》中,歐文·亞隆說的11個主要療效因子中,「希望重塑、普遍性、人際學習、凝聚力」等,在個體諮詢里是無法體現的。
團體要在三個層次工作,不但要對個體做工作,還要對關係做工作,更要對整個團體來做工作。這比個別諮詢難多了,所以帶團體之前一定積累有關個體諮詢的豐富經驗,才能再去帶團體。
從體驗的角度來看個體諮詢和團體諮詢,比如說,在一對一的個人諮詢中,作為一個諮詢師很容易塑造一個安全氛圍,而在一個團體里,如果是十位組員,作為一個團體帶領者要化解十位組員散發出來的負性能量,就必須具備10倍的接納力。
在一對一諮詢中,不論是諮詢師和咨客都可以選擇自己匹配的,而在團體帶領者無法讓十個人都成為自己的適合人選,每一個進入小組的組員,也無法讓其他的組員成為自己完全接納的部分,這就是團體的複雜性,同時也是團體治療的優越之處,優於個體治療的部分。很多時候團體治療比個體治療有很多優勢,比如團體的複雜性、資源性。一個團體,就是讓你同時擁有很多面角度不同的鏡子,可以映射出你不同時刻不同的心理狀態。只要你真誠的融入,用你的真心去照,一定可以照到你最美的地方、最陰暗的的地方、最尷尬的角落......
接下來再和大家聊聊團體的矯正性情感體驗是怎樣進行的。
弗蘭茲·亞歷山大在描述精神分析的治療機制時介紹過「矯正性情感體驗」的概念,他說治療的基本原則是:在來訪者同意的情形下,使來訪者暴露於他過去不能處理的情感經歷中,然後幫助來訪者經歷矯正性情感體驗,這種體驗可以修復來訪者既往經歷中的創傷性影響。
亞歷山大堅持認為,單有理智上的領悟是不夠的,還必須包括情感體驗和系統的現實檢驗。
在每個人的內心世界,都有一個人際關係的內在表象,當與外界互動交流時,由於是在這個內在關係的表象基礎上發生移情,就會出來一個扭曲的情緒體驗,會以這種扭曲的情緒體驗和團體中的其他人發生互動。
開始他體驗到的只不過是過去行為和情感的再次翻版,反覆地重複而已。但是一旦這個場給他安全感,讓這扭曲的部分——無論是行為還是附著在行為上的情感體驗都暢通地流出來,他會逐漸地意識到當下發生的不適合、不恰當之處。例如,不斷指向外界的不滿或攻擊、敏感的探測,就會有所回收,直到回收到自己身上,開始探索它對自己的影響,帶給自己的困難和糾纏,它的來源以及它的發生對於自己的意義。
所以質的變化不是發生在行為的改變上,也不是發生在通透徹底的解釋中,甚至不是內省的過程中,更精細到位表達的是發生在此時此刻他所處於的當下這個場帶給他的真實體驗中,是這種省察中的體驗真正打破了他的原有的固化思維狀態。更深刻地說,是這種體驗帶給他的衝擊,摧垮了他的舊思維體系,讓其發生一個戲劇性的變化。這也會激發他表達更多以前舊體系壓抑、堵塞下的情感,回憶很多有關的體驗,其實也是從舊模式到新模式的一個梳理過程,是告別過去舊模式的一個過程,從而會引發一個不同於過去的行為。他開始大膽、自由地對外開放,直到產生新的不同體驗。
在團體中,為矯正性情感體驗的產生提供了很多機會,它不同於一對一的諮詢那種孤立的咨訪關係,而是多元、多方向的,體驗是多角度的、多層面的,這更能給組員以強烈的衝擊力、震撼力和真實感。
在團體中,團體本身就包含各樣的關係。如有的組員會無意識把帶領者放到「父母」、「權威」的位置上,不切實際的賦予帶領者全知全能感,過度依賴帶領者;有的組員卻會特別反抗處於小孩子一樣被控制的位置上,時刻處於警戒狀態;有些組員則為了尋求帶領者的關注,暗暗與其他組員展開手足之爭,盡顯英雄爭鬥本色。另外,因為性別差異、成員社會階層的差異以及教育程度和價值觀的衝突等等,都會在團體里還原組員的本來面目,林林總總的眾生相,盡顯在團體之中。
這些都是團體初始階段原始情感被喚起的交鋒。在團體里衝突是常見的,越是強烈表達不滿意或憤怒情緒有關的事件,對組員來說越是刻骨銘心,越是一筆財富。經歷過暴風驟雨般的沖刷,組員會體驗到從內心壓抑中解脫出來的自由感,並更有能力深入探索自己的人際關係,發現以前不了解的自我部分,嘗試用新的方式與他人接觸,並且努力保持與團體溝通。
所以僅僅有表面呈現是遠遠不夠的,團體必須要深入下去,直到轉化為真正的矯正性情感體驗。
要實現「矯正性情感體驗」,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首先,團體成員必須體驗到團體具有足夠的安全性和支持性,這樣才能使他們公開表達情緒。一個組員開始進入小組時,往往是在不停的試探,探測涉入小組的深淺,是否可信,是否安全......逐漸地才開始為自己尋找合適的落腳點,發展團體內的關係,尋找自己在團體內的滿足感和舒適感,之後才可以打開自己,順暢表達。
再次,團體必須具有充足的投入和真誠的回應,這樣才能出現有效的現實檢驗。在團體里,團體「場」的安全度,場內組員的支持,可以促使組員冒險行為發生。當組員間發生衝突時,在團體歷程中,這是一個好的契機,這種衝突會讓他們的意識到彼此在團體的重要性。其他組員一致性確認和不同的感受體驗。會在一定程度上讓衝突中的組員有一個新的認識,意識到某種人際互動或人際行為是不恰當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團體活動的深入,組員那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會得到正強化,在微妙的團體人際互動中,這個深刻的變化就悄悄地發生著。
團體成員自發地真誠地體驗到一個組員的體驗,這個組員也同頻感受到大家一致的這種體驗,這個反省和自我反省迴路才可以打通並可以通暢運轉起來。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下:團體中組員角色錯位會引起什麼影響?
組員參加團體的初衷目的,就是想在小組裡通過多面鏡子,自我覺察,自我成長。但是,潛意識中角色上的混亂妨礙了組員的自我探索。
一種情況是站在不同於團體成員的角色來呈現自己,有可能是自己舊模式的重複性再現。
比如說,某個組員真誠表達自己的觀點或者曾經發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情,這在當下非常能觸動團體中的大部分人的情緒,是普遍性存在的、大家共有的,都在翹首期待探討的,比如對孤獨的恐懼。於是整個團體會以這個團體組員的表達為引子,與自己內心的情緒產生關聯、共鳴,大家會各抒己見,彼此支持、鼓勵,情感和理性會交織在一起,整個團體處於一個相當和諧、溫暖的氛圍當中。
但是這時往往突然間會有一個組員跳出來,以不同於團體里任何一個人的身份或行為,扭變當下整個場的氛圍,團體中的溫暖和支持的氛圍頃刻間就會消失了,整個團體另一個層面的東西涌動起來了:有時候整體氛圍讓人特別壓抑、堵塞,甚至瀰漫著無以言表的不舒服,有的組員會感覺如坐針氈,有的組員會感覺非常憤怒,有的組員會感覺到像是一盆冷水澆下來,心裡拔涼拔涼的……這個組員的說話可能就擱在那個地方了,整個團體僵持不下,場面特別混亂或尷尬。
當團體這樣呈現的時候,是非常有意義的。帶領者可以適時讓大家暫停在這兒,做個「歷程回顧」和「歷程闡釋」,來檢視一下這個互動過程,因為這背後的一些東西,往往會大大推進整個團體向深處走。
其實這個組員在發表意見、表達觀點的時候,是把他的位置置於眾人之上,基本上是處於一種袖手旁觀的狀態,是在這個團體的圈子之外的,是站在觀察者的角度去看場中所發生的一切,而其他的成員還都沉浸於一種溫暖和安撫的氣氛中。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原來的場,他可能會成為整個團體的替罪羊——替罪羊的感覺會讓他更加孤立於小組之外,但是從他個人來說,不在乎他說了什麼,有意義的是他沒有說的那一部分,才是他最深層的一個心理動力所在。
我們可以去看一看:他為何選擇當下和這個場不同的一面,甚至批判的一面,而不是溫暖、樂於支持的那一面來發表自己的意見?
一種可能是:可能對他來說,溫和的、充滿情感地與他人鏈接很難,他本身的人際關係模式就充滿攻擊性,隨時處於警戒狀態的,只不過借這個團體有力地呈現出來而已。其實在他的內心,特別渴望能和大家一樣彼此之間有親密交融,能得到大家的溫暖和支持,真正融入團體,真正成為團體中的一員。
作為帶領者和團體組員都可以嘗試引導他,幫助他呈現最深層的心理動力和內心真正的需求,才是促使他發生改變的契機,才會打斷他在生活里不斷重複的舊有人際交往模式,更好地在這個安全的實驗場中演習,並最大可能延展到生活中去,提升人際關係的質量。
還有一種可能:他覺得自己比其他組員有更多的閱歷,更高的水平,可以看到更多的視野,想成為這個團體的領頭羊,所以自動跳出這個圈,不由自主地站到帶領者的角色上去,引導著大家替帶領者做點什麼,讓別人感受到他與眾不同,能得到大家的關注和認可。
還有一種可能是:因為某種原因,比如說在團體中受傷害,還未化解的組員想化解創傷,或想換一個視角,他就站在如何帶領小組的角度去參與團體,而把自己組員的角色轉變成帶領者的角色。
但是二者的視角是絕不同的:做為團體中的一員,更多是要向內看;做為帶領者,更多是向外看。二者的方向基本上是完全相反,他就得不停轉換在這兩個角色之間,阻礙了成長。
因為從整個團體的位置來看,不論是自戀地認為自己水平或閱歷高,還是組員本身的角色受阻站到帶領者位置,他始終站在組外或小組門口,很難融入小組的現場去呈現真實的自己,而其他組員則有被窺視、被利用、被實驗等感覺,因此他和其他組員也無法建立深層的情感連接,所以也無法得到團體的抱持,白白失去了和自己內心連接的大好機會。
因此在團體中,若想要真正成長,不論是什麼原因,什麼心理動力,每個組員必須回到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上,目的明確,角色定準,才會有所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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