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典範 >> 古代女子飾物
【頭飾】舊時,成年女子挽髻,戴有各種頭飾。一是笄,如骨笄、銀笄或金笄。古時女子15歲成年時舉行笄禮,俗稱「上頭」,盤發為髻,以笄橫貫固之。笄的首端或兩端鏤以花鳥裝飾紋樣,並配以小垂鏈。二是簪。就質料而言,有骨簪、角簪、象牙簪、銅簪、銀簪、金簪等。發簪是用來插髻使頭髮不散亂的飾品,後來經過改進,綴上珠寶花飾,裝飾作用更加突出。三是釵。是一種由兩股簪子合成,別在髮髻上的首飾。有金釵、銀釵,常配備成對,首端一綴鳳,一綴凰,稱為鳳釵;還有釵首鑲嵌珍珠的珠釵,鑲嵌玉石的玉釵。
此外,髮飾還有耳挖、髮夾、發梳、扣花、扣鏈等。民國以來,去髻剪髮,飾品一般只用髮夾,夾上飾以金花。簪花圍泉州城四郊,包括晉江、南安、惠安農村部分婦女,保留「簪花圍」習俗。把含苞或初放的花朵(含笑、玉蘭或小朵鮮花),用麻絲線穿掇繞成環,圍繞在髮髻周邊,多至三、四環,色彩相同。還簪插玉簪、銀梳、金絲練和「佛仔線」,雙鬢腳又簪掛大朵鮮花,把滿頭青絲裝飾得明艷照人。據傳是宋元時代阿拉伯人風俗延續下來的。
【耳飾】一般由金、銀製成。耳環:環狀的耳飾,末端開口,可伸可縮;帶墜耳環一般在墜上嵌以珍珠、玉石、翡翠、寶石之類。耳鉤:狀如倒置的問號,俗稱「丁香」。耳栓:狀如圓頭螺絲釘,用螺母旋定。清至民國,女童從小穿耳,栓以紅線頭,至十一二歲才戴耳
栓或耳環。建國後,女童不興穿耳孔,婦女不愛戴耳環,耳飾一度斂跡。20世紀80年代以來,年輕女子重興耳飾熱,且花樣品種不斷翻新。
【足飾】有足圈、足鏈,多為少女少婦使用。至於嬰幼兒的手飾(手圈、手鏈)、足飾(足圈、足鏈),一般為銀製品,旁系小銀鈴,活動時叮噹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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