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菩薩說瑜伽師地論俄藏奧登堡敦煌文獻:

尺寸:25.5 X 680 cm

水墨紙本捲軸

俄羅斯科學院東方文獻研究所收藏

《瑜伽師地論》(梵文:Yogācāra-bhūmi-ā stra),系印度佛教論書。又稱《瑜伽論》、《十七地論》,為印度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及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亦是玄奘西行取經法之最大原因。瑜伽師地,意即瑜伽師修行所要經歷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為彌勒菩薩口述,無著記錄。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漢傳佛教以此經為彌勒所造慈氏五經之一,藏傳佛教傳統上認定此論的作者為無著。

瑜伽是印度教中的修行方法之一,佛教沿用此名,作為禪定或止觀的代名詞。所謂瑜伽行,就是修行種種禪定觀行,其中最常用者,為小乘部派所修之數息觀與不凈觀。至於瑜伽師者,亦即自作修行乃至講述傳授瑜伽諸法之師。修習種種觀行的佛教僧侶,被尊稱為瑜伽師或觀行師,這些瑜伽行者,即是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前身。瑜伽師地,即意指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本論約於公元前300年左右出現在古印度,相傳乃無著菩薩夜升兜率天彌勒內院,聽聞彌勒菩薩說法,返回人間後,再為大眾演說,並成紀錄。

《瑜伽師地論》

全書中心內容是論釋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性質及其所依客觀對象是人們根本心識——阿賴耶識所假現的現象;禪觀漸次發展過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禪觀的各種果位。以分析名相有無開始,最後加以排斥,從而使人悟入中道。全書分五部分:①本地分(1~50卷)。將瑜伽禪觀境界或階段分為十七地,即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②攝決擇分(50~80卷)。論述十七地的深隱要義;③攝釋分(81~82卷)。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儀則。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④攝異門分(83~84卷)。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和差別;⑤攝事分(85~100卷)。釋十七地有關三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眾多要義。初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五分中以本地分為重點,後四分主要是解釋其中的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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