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加工結轉問題
(一)知識點積累
1.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加工貿易貨物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本監管方式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1)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企業之間來料、進料深加工貨物結轉;
(2)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企業轉自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加工的貨物。
出口加工區結轉至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企業的貨物,海關按照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的管理規定辦理手續,結轉產品屬於進口許可證件管理的,企業應當提供相應的許可證件。一般情況下,深加工結轉不需要提供商檢通關單。具體以主管海關審核確認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加工貿易保稅貨物跨關區深加工結轉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09號)有關規定,加工貿易企業開展深加工結轉的,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先向各自主管海關申報結轉計劃,申報結轉計劃時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加工貿易手冊等相關資料。企業深加工結轉計劃經雙方主管海關備案後,可以按實際辦理收發貨及報關手續。
2。深加工結轉出口退稅問題:如果是轉出企業,是不享受出口退稅的。只有實際將成品出口離境的那家企業才享受出口退稅。
3.深加工結轉次數的要求:海關對深加工結轉的次數沒有相關要求,但是必須符合海關總署令第109號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深加工結轉的專用章尺寸和規格的要求:要求是:長方形的,4×1CM,內容是「深加工結轉專用章。」之後到海關進行備案印模。報關時需用到。
5.深加工結轉和余料結轉後不能辦理退運手續,退運到境內或退運到境外都不可以。
6.結轉報關手續:根據海關規定,深加工結轉轉出(入)企業應當在每批實際發(收)貨後的90日內分別在轉出(入)地辦結該批貨物的報關手續。企業超過規定時限申請辦理結轉報關手續的,海關會依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深加工結轉所需單證及流程:轉出企業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提交轉出地海關進行審核備案;轉出地海關留存《申請表》第一聯,其餘三聯退轉出企業交轉入企業;轉入企業填寫《申請表》相關內容交轉入地海關進行審核備案;轉入地海關留存第二聯,第三聯,第四聯交轉入、轉出企業辦理結轉收發貨登記及報關手續。
(二)常見固定回答模式
1.轉入企業可否進行深加工結轉申請?
答:轉入企業辦理深加工結轉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轉入企業之前在商務部門辦理過這種商品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並且辦理過加工貿易手冊備案,可直接向轉入企業的主管海關提出深加工結轉的申請計劃。
(2)如轉入企業沒有在商務部門領取《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並且也沒有向海關辦理過加工貿易手冊備案的,需先向商務部門申請加工貿易業務審批,領取《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然後海關根據企業提供的商務部門的批文進行審核無誤後,企業可以辦理手冊備案。轉入企業可向所在地的主管海關申請深加工結轉計劃。
2.我司與乙客戶進行深加工保稅貨物結轉,乙現有已報關完畢的3000KG庫存貨物想退給我司,請問如何操作?
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深加工結轉手續辦理完畢後,其保稅料件是受轉入地海關監管的。轉入企業可以將保稅料件出口到保稅物流中心,轉出企業按一般貿易方式徵稅進口。
(2)轉入企業可以將保稅料件出口到保稅物流中心後,由第三方企業重新申請辦理加工貿易手冊保稅進口。根據法律規定,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沒有退運或者退換的貿易方式。
3.在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37號中:「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進口商品目錄的,凡用於深加工結轉轉入,或從具有保稅加工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經實質性加工後進入區外的商品,不按加工貿易禁止類進口商品管理,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出口商品目錄的,凡用於深加工結轉轉出,或進入具有保稅加工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加工生產的商品,不按加工貿易禁止類出口商品管理,前述商品未經實質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我司的理解是:區外加工貿易企業可以與出口加工區內企業辦理結轉業務,不知道是否正確?我司為加工貿易聯網監管企業,現出口成品有禁止類商品編號7212200000,目前都是與區外客戶辦理深加工結轉出口,如果出口到出口加工區內的企業是否可行?商品編號7212200000,商品名稱是:[深]電鍍鋅鐵板。
答:對於加工貿易禁止類進口、出口商品,深加工結轉或從具有保稅加工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出轉入不受限制。
4.油墨和天拿水可以深加工結轉嗎?
答:只要符合深加工結轉的要求,對商品並無特殊限制
5.請問電子深加工結轉申請單的有效期是多久?電子收發貨單的有效期是多久? \如果申請單過期是否可以辦理延期?
答:《申請表》從轉入地海關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能超過對應轉出、轉入《手冊》的有效期,逾期不能收發貨和退貨,聯網監管企業《申請表》與帳冊有效期一致;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每批實際發貨及收貨後24小時內錄入申報《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或《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退貨單》電子數據。對實行電子帳冊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以及與其發生結轉業務的企業,應在72小時內申報《收發貨單》及《退貨單》;因技術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限內申報《收發貨單》及《退貨單》的,經主管海關批准,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限,但最長不超過7天。24小時、72小時或7天內在同一《申請表》項下發生的多次收、發貨可累加成一次錄入申報。
6.我司是一家皮革加工企業,現與深圳一家企業做深加工結轉,我司與對方企業編碼一致都為4107121090。我司備案規格描述為壓花粒面,對方備案為粒面剖層,整張,請問是否影響正常報關?
答:企業申請辦理深加工結轉業務時,海關按規定對結轉雙方的商品編號、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等內容進行審核,確定為同一商品的,才能辦理結轉。
7.我司以生產加工牛皮革為主,跟客戶主要以深加工結轉,在結轉過程中,頭層牛皮革的編碼基本一致都用4107121090,但是二層牛皮革編碼差異很大,現在因為轉出方與轉入方兩個海關對於編碼的認定不同,導致雙方企業之間無法深加工結轉,我司應如何處理?轉出海關與轉入方海關之間是否可以直接聯繫,討論研究並就編碼問題達成一致?對於整張、非整張的概念認定也有差別,同是牛二層革有的地方認為二層牛皮革即使去掉頭排,也是按照整張歸類,有的地方認為一張牛皮去掉頭排以後就不算是整張皮,對於這種同一事物牛二層革不同概念的理解,我司如何處理?
答:如結轉雙方手冊項下的商品確系同一商品,商品編碼如果不完全一致但前4位相同,可以辦理結轉手續。
8.深加工結轉的客戶端,企業如何避免因供應商沒有及時作關封,導致未報備卻收貨的現象?
答:開展深加工結轉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根據總署109號令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備案、收發貨及退貨登記等事宜。
9.我司是外貿公司,加工單位是另一家加工廠,手冊的料件是從別家手冊上結轉過來的,成品備案的是直接出口,現在我司想再與另外一家工廠做一本手冊,此手冊的料件想從我司現有的手冊上結轉過來,再做一下深加工後出口。請問可以這樣操作么?如果這樣操作,外貿公司和兩個加工廠發票分別應該怎麼開?如何申報退稅?
答:加工貿易貨物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
10.轉入方在申報期限內報關完了,轉出方應自轉入方申報完畢之日起10天內報關,但因轉出方自身問題(手冊倒掛,事前也沒通知)沒按規定期限申報,那麼轉入方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是否會造成影響(轉入方需要核銷,而轉出方暫不能報關)?
答:轉出、轉入企業實際收發貨後,應按以下規定辦理結轉報關手續:
(1)轉出、轉入企業應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轉出、轉入企業可根據《申請表》電子數據逐批或者多批次合併辦理報關手續。每批結轉貨物實際收貨後,轉入企業應當在40日內辦理該批貨物的申報手續。
(2)轉入企業可通過電子口岸查詢收貨情況,按《申請表》電子數據向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進口報關手續,並在結轉進口報關單申報後及時將報關情況通知轉出企業。
(3)轉出企業自轉入企業申報結轉進口之日起10日內,通過電子口岸查詢發貨情況,按《申請表》電子數據向轉出地海關辦理結轉出口報關手續。
根據以上規定,轉出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轉入方也存在不及時溝通責任。具體處理辦法請諮詢主管海關。
11。來料加工企業是否可以與進料加工企業辦理深加工結轉業務?
答:可以,具體手續可諮詢主管海關。
12。我司是100%出口型進料加工企業,但有些訂單,需要深加工結轉轉出至另一關區的企業進行加工,因對方管理不善送貨三個月了還未幫我司進行轉廠報關,我司報關員經過多次跟催後對方工廠表示原結轉申請表上的對應手冊沒有數量已為我司轉廠報關了,但說要等做新合同再補做關封,請問我司可以採取怎樣的有效方法促使對方能按海關規定按時進行轉廠報關手續呢?
答:根據海關規定,深加工結轉轉出(入)企業應當在每批實際發(收)貨後的90日內分別在轉出(入)地辦結該批貨物的報關手續。企業超過規定時限申請辦理結轉報關手續的,海關會依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請你司將海關的規定告知對方,並催促其儘快辦理報關手續。另外你司也可按雙方簽訂合同追究對方責任。
13.請問結轉收發貨單有期限嗎?要求多少天內報關?紙質關封的有效期多久?
答: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每批實際發貨及收貨後24小時內錄入申報《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以下簡稱《收發貨單》)或《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退貨單電子數據》。對實行電子帳冊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以及與其發生結轉業務的企業,應在72小時內申報《收發貨單》及《退貨單》。因技術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限內申報《收發貨單》及《退貨單》的,經主管海關批准,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限,但最長不超過7天。24小時、72小時或7天內在同一《申請表》項下發生的多次收、發貨可累加成一次錄入申報。企業應核實各《申請表》的收發貨情況,確保收發貨累計數量不超過對應《手冊》的可報關數量。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轉出、轉入企業可以根據《申請表》電子數據逐批或者多批次合併辦理報關手續。每批結轉貨物實際收貨後,轉入企業應當在40日內辦理該批貨物的申報手續。轉出企業自轉入企業申報結轉進口之日起10日內,通過電子口岸查詢發貨情況,按《申請表》電子數據向轉出地海關辦理結轉出口報關手續。
14.在QP系統轉入(出)申請表做完後,有沒有規定在多少工作日內必須做收發貨單?做完收發貨單在多少個工作日內須報關?進口方報完關,出口方必須在多少工作日內報關?
答: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轉出企業通過電子口岸錄入《申請表》電子數據後向海關申報,並將《申請表》電子口岸統一編號通知轉入企業,轉入企業通過電子口岸錄入相應《申請表》電子數據後向海關申報。轉出地海關審核通過後,轉入地海關審核《申請表》,雙方主管海關審核通過後,轉入、轉出企業即可辦理結轉收發貨登記及報關手續。《申請表》從轉入地海關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能超過對應轉出、轉入《手冊》的有效期,逾期不能收發貨和退貨;聯網監管企業《申請表》與帳冊有效期一致;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每批實際發貨及收貨後24小時內錄入申報《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或《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退貨單》電子數據。對實行電子帳冊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以及與其發生結轉業務的企業,應在72小時內申報《收發貨單》及《退貨單》;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轉出、轉入企業可以根據《申請表》電子數據逐批或者多批次合併辦理報關手續。每批結轉貨物實際收貨後,轉入企業應當在40日內辦理該批貨物的申報手續轉出企業自轉入企業申報結轉進口之日起10日內,通過電子口岸查詢發貨情況,按《申請表》電子數據向轉出地海關辦理結轉出口報關手續。
15.我司是進料加工企業,因生產需要,我司將與東莞一家供應商以深加工結轉方式交貨,但雙方的商品編碼只有前四位相同,可以辦理深加工結轉手續嗎?
答:結轉雙方的商品編號應該一致。如結轉雙方的商品編號只有前四位相同,經主管海關審核為同一商品的,可以辦理深加工結轉。
16.我司為AA企業,現與同關區的廠商做深加工結轉,請問深加工結轉申請表是否一定要在送貨前審批,或是不用海關審批呢?有沒有具體公告說明?AA企業亨受如何優惠政策?
答:需在送貨前辦好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審批手續。AA類企業享受便利通關政策可諮詢所在地主管海關企業管理處。
17.我司為日本獨資AA類企業,產品100%出口,現有很多配套企業為我司提供零部件,配套企業因是間接出口,都與我司進行深加工結轉,以前,報關前進行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審批都是紙制審批表,現在海關要求電子數據(通過電子口岸網)備案審批,請問同一關區是否需審批表審批?因我司採購零部件數量品種太多,如電子數據備案,收發貨需輸入數據量太多,可否有更好的方法?
答:轉入、轉出企業應向各自主管海關申報結轉備案,經雙方主管海關備案後,可以辦理實際收發貨及報關手續,同一關區也需要備案;申請表中備案的電子數據應以《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中電子底賬的數據為準。
18.我司是轉出方,對方轉入,我司與對方備案的商品編碼以及計量單位完全一致,商品名稱有些差異,我司備案的名稱為LED驅動器(電源供應器),對方備案的名稱為電源供應器。請問雙方可以開展轉廠業務嗎?
答:根據現行有關規定,深加工結轉雙方商品編碼一致、但商品名稱有差異的,如經主管海關審核確定為同一商品,可予辦理深加工結轉手續。具體請諮詢所在地主管海關。
19.出口加工區結轉至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企業的貨物監管,如產品的監管條件是A/B,通過深加工結轉的方式進出口,報關時是否需要提供商檢的通關單?先將成品通過手冊出口到物流園、保稅區到特殊監管區域,然後再由國內企業以進口方式通關,這種情況下報關,是否需要提供商檢通關單?
答:出口加工區結轉至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企業的貨物,海關按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的管理規定辦理手續,結轉產品屬於進口許可證件管理的,企業應當提供相應的許可證件。一般情況下,深加工結轉不需要提供商檢通關單。具體以主管海關現場海關審核確認為準。
20.我司為來料加工廠,客戶指定供應商與我司進行深加工結轉,請問我司下訂單給客戶,客戶再下單給指定的供應商,我司與指定的供應商進行深加工結轉,這樣是否可以?
答: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轉出、轉入企業之間不應存在中間環節,否則不符合結轉定義。
21.請問深加工結轉有備案清單嗎?
答:深加工結轉前應先做好加工貿易手冊備案,手冊備案有《合同備案情況表》。具體請向外匯管理局確認。
22.A關區一個企業一本手冊、B關區一個企業一本手冊,申請表已經製作、收發貨單已經發和收、部分收發貨單也已經進行了報關,還有一部分收發貨單沒有報關,A關區企業將此本手冊已經核銷,請問B關區的這個企業收發貨單是否還用報關(因為如果需要報關,出口企業已經無法報關,他們已經將手冊核銷)?已經報關的收發貨單出口完成就可以核銷嗎?B關區的這個企業的收發貨單數量能否退到A關區另一本手冊上,另一本手冊與此本手冊進行申請表製作,那麼B關區企業應怎樣處理?
答:該問題涉及深加工結轉雙方企業手續規範性問題,還需要具體明確雙方申請表中的數量、實際結轉數量、實際報關數量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23.我司是加工貿易來料加工企業,因同一廠做料件轉廠,關封數量為100000千克,因操作人員不熟相關信息,在轉廠時和對方只轉了50000千克,少于海關規定的關封數量2/3的配額,剩下的50000千克配額無法自動取消,請問應怎麼取消剩下的配額數?
答:按照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深加工結轉申請表結轉商品及結轉申請數量均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填報後提交主管海關審批,審批通過後,由轉入、轉出雙方企業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結轉報關手續。按照法規,企業須如實申報結轉報關數據。企業結轉申請表申請數量未使用完畢的,可由企業向主管海關申請作廢對應申請表的方式返還配額。
24.請問「余料不得滾動結轉」是什麼意思呢?「二次結轉」又怎麼理解?怎樣才算「二次結轉」呢?
答:余料不得滾動結轉是指某一加工貿易手冊項下剩餘料件因故未完成加工出口,採用余料結轉的方式,結轉到第二本加工手冊;第二本加工貿易手冊結轉進口的上述料件不得再次結轉到第三本加工貿易手冊。二次結轉與滾動結轉含義相同。
25.我司屬B類企業,若只開展深加工結轉業務的商品,如我司欲轉出的黃銅棒屬於加工貿易限制出口類商品,備案時是否還要繳交台賬保證金?若其中有涉及到出口許可證的,是否可免於提交?
答:根據加貿函〔2009〕2號,深加工結轉方式轉出的限制類商品,備案時應免予徵收相應的台賬保證金;出口許可證問題應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25號第五條辦理,即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屬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發證機構憑出口配額、《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及出口合同(正本複印件)核發出口許可證。
26.我司是來料加工企業,由於我司未收到轉入方傳真報關單,轉入方也多次傳真,但一直未收到,後與轉入報關員協商,晚點再聯繫,結果忘了此事,一個月後發現,此轉入方的報關數據我一直未做到對碰手續,給漏了,請問我司可以直接做補報對碰手續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加工貿易保稅貨物跨關區深加工結轉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09號)規定:轉出(入)企業每批實際發(收)貨後,應當在90日內辦結該批貨物的報關手續;轉出企業自接到轉入企業通知之日起10日內,憑《申請表》、《登記表》等單證向轉出地海關辦理結轉出口報關手續;企業超過規定時限申請辦理結轉報關手續的,海關依法規定處理後,可以補辦有關手續。
27.我司是貿易公司,以來料加工結轉模式委託一家紙箱廠加工紙箱,結轉給另一家鞋廠,請問紙箱廠與鞋廠在國內辦理報關手續時,報關單上的單價是填寫紙箱廠的單價(即我司的買入價)還是我司賣給鞋廠的單價?
答:深加工結轉報關時價格應填報企業實際成交價格。
28.限制類料件的品名前面備案多一個[深]的話,表示該項料件只可以轉廠嗎?可不可以國內購買?
答:[深]指「深加工結轉」,即俗稱的轉廠。該項料件也可以國內購買,但前提是向所在地主管海關備案部門申報。
29.請問在兩家公司轉廠時,雙方的備案單價及實際成交價是否需要符合三者之間差異不能太大這一條件?比如某一物料我司備案單價是12美金,對方廠商備案單價是83美金,而實際成交價格是170美金,這種情況可以轉廠嗎?物料受到海外進口以及量產等問題價格差異較大!
答:由於合同備案價格屬計劃性價格,深加工結轉價格與合同備案價格可以不一致,如果單價差距過大,建議還是變更手冊為好,但結轉雙方價格必須相同。
30.深加工結轉時,在合同備案環節,商品品名是一樣的,但在規格表述時有些不一致,此種情況是否影響深加工結轉的審批?
答:根據目前的規定,在深加工結轉時,應保持企業的備案是一致的,但你司這種情況,要事先準備對方企業的備案資料、手冊的單損耗表等資料,以證明是同一種商品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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