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劉賀墓應該如何命名:「海昏侯墓」還是「昌邑王冢」?

2015年秋,在歷經5年的發掘後,江西南昌新建縣海昏侯墓一經消息披露,很快即以保存基本完好、陵園清晰、遺物珍貴而引起各界關注。其墓主也在2016年3月因「劉賀」玉印的發現而被宣布為先是昌邑王、後為漢皇帝、再為海昏侯的漢武帝之孫劉賀。

刻有「劉賀」二字的玉印憑藉曾經為帝而最後為海昏侯的經歷,劉賀的記載要遠多於大多漢代列侯。據文獻記載,劉賀之父劉髆是漢武帝最寵愛的李夫人所生,天漢四年(前97年)被武帝立為昌邑王,在雄才大略的漢武帝的六子中,劉髆年齡最小。在漢昭帝去世後,因其「亡嗣」而需要擇子為帝。在經過一番抉擇後,當時已為昌邑王的劉賀就幸運地登上帝位。雖然劉賀的生年史書未載,但從相關記述推斷,他大體出生於征和二年(前91年)左右,即位時在19歲左右。不過悲劇的是,劉賀即位僅27天後即被「群臣」所廢。而其被廢的原因,不同的文獻近似的記載為淫亂,只有《漢書·五行志》認為劉賀失國是因其「狂亂失道」、「狂亂無道,縛戮諫者夏侯勝等」。劉賀被廢,臣下言「請徙王賀漢中房陵縣」,被太后所止,「詔歸賀昌邑,賜湯沐邑二千戶」。在被褫奪爵位後,劉賀沒有回到之前的昌邑王,僅在昌邑以「二千戶」「湯沐邑」生活。而繼之即位的漢宣帝一直警惕地監視著劉賀,直到確定「賀不足忌」後才在元康三年(前62)「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侯,食邑四千戶」,不過規定劉賀「不宜得奉宗廟朝聘之禮」,使劉賀不僅不能回京朝覲天子,更不能拜祭宗廟,成為一個不完整的列侯。到豫章就國的劉賀,一直生活在宣帝的監控之下。幾年後在從揚州刺史那裡得知「賀與故太守卒史孫萬世交通」後,宣帝馬上「制曰:削戶三千」,使劉賀僅余千戶食邑。很快,神爵三年(前59年)劉賀去世,豫章太守廖建議海昏侯除國,朝中「皆以為不宜為立嗣,國除」。劉賀死後如何埋葬,這在漢史文獻中沒有明確記載,但在略晚的文獻卻有隱約記述。如《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載,公元260年在「高貴鄉公卒」後,「皇太后令曰:……昔漢昌邑王以罪廢為庶人,此兒亦宜以民禮葬之」,與此相同的記述尚見《晉書·帝紀》及後世轉引。這裡「亦宜以民禮葬之」的「亦宜」表明,在劉賀去世310年後的曹魏時期,社會上層還流傳著劉賀以庶人「民禮」埋葬的記憶———這與海昏侯劉賀墓的巨大差異甚值深思。而隨著位於南昌新建區大塘坪鄉觀西村墎墩的海昏侯劉賀墓的發掘,這座墓究竟該如何稱呼也就成為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比方說,在媒體的報道及相關介紹中,就出現了「南昌西漢大墓」與「南昌海昏侯墓」等不同的稱謂。海昏侯劉賀墓應該如何命名?一般而言,在一座墓葬發掘之後,如果這座墓原來沒有流傳下來的確定的名稱,那發掘者就可據其所在的小地名對其命名,如「大雲山漢墓」、「雙乳山漢墓」、「長沙象鼻嘴一號漢墓」等等;也可以根據墓葬的時代及墓主的身份對墓葬定名,如「西漢中山王墓」、「南越文王墓」、「西漢長沙王后漁陽墓」等等。但若一座墓葬原來已有過去所遺留的名字,那問題就會複雜一些。如經發掘證實其原名有誤,那麼發掘者可以重新命名,也可以在原名已成地名的情況下,對該墓的舊有名稱不改而遵稱不變。目前大家了解最多的,也是最著名的在發掘後沒有改名的墓葬,是現在用來與海昏侯劉賀墓作比較的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在發掘前,這座墓被傳為是五代馬王之墓,故名為馬王堆(1950年代夏鼐先生已指出其為漢墓),在1970年代初經發掘確定其時代為西漢、墓主為軑侯而與馬王無關後,當地一直還是以馬王堆漢墓來為名。但無論如何,過去一直都極少見到如「南昌西漢大墓」等以省會「南昌」的大地名來命名的先例———這違背了考古學以小地名命名以儘可能排除重名的學術傳統。那它叫「海昏侯墓」是否合適?我覺得亦有不妥。首先,劉賀墓在文獻和方誌中其實一直有明確的記載和名稱———昌邑王冢。如《太平御覽》卷549「禮儀部」引《異苑》謂「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昌邑王冢」。正德《南康府志》卷7「建昌縣」下有「昌邑王墓」,言其「在縣西六十里,漢昭帝封賀為昌邑王,卒葬於此」。萬曆《新修南昌府志》卷22有「昌邑王墓」,言「昌邑故城有大墓一所,小墳二百許。志雲,豫章有百姥冢,葬昌邑王妾處」。嘉慶《大清一統志》卷317也有「昌邑王墓」,「在建昌縣北六十里昌邑城內,有大小二冢」。從這些記載看,起碼從《異苑》成書的南北朝時開始,或至少從傳方誌較多的明代開始,劉賀墓的名稱已固定為「昌邑王墓」並成為地名。劉賀原為昌邑王,之後皇太后在劉賀被廢后也將「故王家財物皆與賀」———現墓葬發掘中「昌邑」為名的器物應與此有關,而文獻中不僅張敞在向宣帝彙報劉賀的情況時以「故昌邑王」稱之,宣帝詔書也謂「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侯」,從這些情況看,雖然劉賀從天子被廢后已不是昌邑王,但當時人還是以昌邑王稱之———最多稱其為「故昌邑王」。因此南北朝以來將劉賀墓名為「昌邑王墓」的名稱應該無誤。其次,齊永明五年(487年)沈約奉詔撰《宋書》,在其自序中講「漢有曰戎,字威卿者,光武封為海昏侯,辭不受,避地徙居會稽烏程縣」,說的是東漢光武帝時曾封沈約之祖沈戎為海昏侯,但其不就而避地烏程。但沈戎雖未就海昏侯,而其墓卻一直以「海昏侯墓」為稱,如宋樂史《太平寰宇記》卷94「江南東道」、宋談鑰《(嘉泰)吳興志》卷4、明李賢《明一統志》卷40、清穆彰阿《(嘉慶)大清一統志》 卷289等等,均載烏程縣「金鵝山」上有海昏侯墓。因此,我們雖然知道這座墓並不是真正的海昏侯之墓,但「海昏侯墓」這樣的稱謂事實上用以指稱浙江的沈戎墓已千載,那南昌若再以「海昏侯墓」來命名,難免有重名之虞。第三,劉賀雖封海昏侯,但歷代方誌中的海昏侯所居之城的名字卻為「昌邑城」。如宋樂史《太平寰宇記》卷106「江南西道四」、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26、明陳霖《(正德)南康府志》卷7、明李賢《明一統志》卷49和52、明陸應陽《廣輿記》卷12、清謝旻《(雍正)江西通志》卷38等等,均大同小異地謂「昌邑城,《豫章記》 漢昌邑王賀既廢之後,宣帝封為海昏侯,東就國築城於此」。直至今日,在墎墩漢墓附近尚有「昌邑鄉」的地名存在,這就說明劉賀海昏侯國的侯國城的名稱應為「昌邑」。第四,若從前引方誌看,其所言的「昌邑王冢」位於「昌邑城」一帶、主墓外還有小墓若干———至少有大小兩座墓的特徵,恰與目前在南昌市新建區海昏侯墓勘探發掘的情況完全一致。因此將這座墓稱為「昌邑王冢」或「昌邑王墓」,就不存在與文獻、歷史的違背———似乎可以作為這座墓名的第一選擇。當然,如果認為劉賀在豫章時是海昏侯而非昌邑王,將其名為「昌邑王冢」或「昌邑王墓」存在一些在今人看來名不副實現象,那我想可以按謝旻《(雍正)江西通志》卷110「海昏侯劉賀墓,在建昌縣西北六十里昌邑城,內有大墳一所,小墳二百許,舊稱百姥冢」的記載,將此墓稱之為「海昏侯劉賀墓」。這不僅於史有徵,而且也與發掘相合,可能不會有太多的異議。需要指出的是,在海昏侯劉賀去世後,雖被除國,但後漢天子還是為了表示宗族和睦而紹封其後,重新設置海昏侯國。直接名這座墓葬為「海昏侯墓」而不添加墓主名稱的話,就會與其他代海昏侯墓出現衝突。因此,要是不名此墓為「昌邑王墓」而名「海昏侯墓」,那添加墓主的名字,稱「海昏侯劉賀墓」,可能會更加清晰一些。當然,也應指出的是,與考古發現海昏侯劉賀墓基本未被盜掘的情況不同,在《太平御覽》卷549「禮儀部」引《異苑》中謂,「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昌邑王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這是昌邑王墓被盜的確切記載。在這則文獻中,「豫章」的地名提示此「昌邑王冢」應非遠在山東的昌邑王劉髆之墓,就是說,它應是與位於古豫章今江西境內的海昏侯劉賀墓有關。但這條文獻約略,「胡家奴」所「開」的「昌邑王冢」究竟是不是劉賀墓,有待更多的資料才能加以判斷。(文章原題《「海昏侯墓」命名商榷》,原刊於3月18日《文匯學人》,經授權,澎湃新聞轉載,現標題與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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