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父母可申請二胎
07-08
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父母可申請二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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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372992的網民諮詢:我有一4歲女孩,有先心病,已做手術,有三級醫院的診斷證明,可否申請二胎指標,辦理准生證的手續是什麼?我們是非農業戶口。 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回復:《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25周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30周歲。應在妊娠(懷孕)前持以下申辦材料,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二孩生育證》。 申辦材料: 1、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書; 2、夫婦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3、結婚證原件(再婚者須持離婚證); 4、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證明; 5、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6、具有《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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