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有三大區別
中國社會科學報訊(記者王春燕)3月15—16日,新改革時期中國社會學的傳承與創新學術研討會在天津召開,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培林、南開大學校長龔克及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出席會議。
李培林作了題為「社會學當前應該加強研究的幾個問題」的主題演講,就創新社會治理研究、城鄉一體化研究、橄欖型分配格局研究、社會組織的研究、勞動關係的研究等五個方面問題發表了看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寫進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我國第一次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社會治理的核心議題,李培林認為就是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正像經濟改革的核心議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實際上是要處理好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之間的關係,就是要弄清楚,哪些社會事務需要政府、市場和社會各自分擔,哪些需要政府、市場和社會共同承擔。他說,要更好地調動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政府該交給社會就交給社會,就像當年我們說該交給市場要交給市場。交給市場,市場要求有一個競爭規則,交給社會,社會要有一個運行秩序。
李培林表示,「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雖只有一字之差,但還是有很大區別。「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覆蓋的範圍不同,「社會管理」在實踐中往往被理解為無所不包,涵蓋的領域過於寬泛,在實踐中不容易把握、很難界定;「社會治理」則聚焦於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等。二是「社會治理」相比於「社會管理」,更突出地強調「鼓勵和支持各方面的參與」,強調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管控。三是「社會治理」更加強調製度建設,特別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社會治理體系可以說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研究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可能出現的衝突與合作方式。
會議由南開大學、北京中國高校校友海外聯誼會主辦。國內社會學界各個領域的學者回顧了中國社會學的恢復重建及發展歷程,分析當前改革開放給社會學提出的新挑戰和新任務,研究社會學在新時期理論創新的新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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