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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南朝「四聲八病」及對唐格律的影響

論南朝「四聲八病」及對唐格律的影響 2016-10-28 07:48閱讀:19

X(圖片來自網路,感謝原作者)論南朝「四聲八病」及對唐格律的影響昆 侖一、引言格律詩(指五七言絕句和律詩,以下同)起源、發展、興盛於唐代。在接近三百年的歷史長河河中湧現出詩人二千八百七十三人,詩歌四萬九千四百零三首,(見《全唐詩》),奠定了我國格律詩的基礎,成為格律詩的寶庫,以致有人說唐詩是我國格律詩的頂峰,其後無詩。當然,這種說法有些誇張。但是,唐格律詩對以後詩詞的發展起了深遠的影響,是不爭的事實。直到今天,格律詩依舊深受我國百姓大眾喜愛,學習者層出不窮,上至耄耋老人,夏至青少。格律詩有嚴格的格律要求,除自身嚴謹的格律外,後人又增加了很多禁忌,觀點不一致,令初學者莫衷一是。現在,爭議比較多的觀點就是「撞韻」和「擠韻」說。有人說,這一觀點最早來自於南朝時代沈約的「四聲八病」說。因此我們有必要追根朔源,理清線索,分析一下合理與不合理的條款約束,以便我們更好地繼承、學習、發展格律詩。二、 詩歌韻律專著的起源與發展概述應該說,我國的詩歌發展從《詩經》到《離騷》,以至後來很長時間內還處於自然發展階段。關於評論詩歌理論的文章很少見。直到南朝齊梁時期才出現專門文學作品評論學者。代表是劉勰和他的《文心雕龍》。全書共10卷,50篇。但是沒有詩歌專論。於是,與此同時,出現了《四聲切韻》。《四聲切韻》是南朝齊永明年間,周顒(yóng)著所,這部書是關於詩歌創作音律首部著作,論述了古法七音三十六母,首次提出了平上去入四聲理論,給詩歌漢字「四聲調」奠定了基礎。同時,出現了另一位學者,沈約(441~513年),南朝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史學家、文學家,博通群籍,擅長詩文。並撰《四聲譜》,將四聲的區辨同傳統的詩賦音韻知識相結合,規定了一套五言詩創作時應避免的聲律上的毛病,這就是後人所記之「八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鈕、正鈕等八種聲病。直到隋朝出現了第二部論述詩歌韻律的書籍《切韻》。這部著作由陸法言著。書成於隋文帝仁壽元年(601)。共5卷,收1.15萬字。分193韻:平聲54韻,上聲51韻,去聲56韻,入聲32韻。應該說《切韻》是一部專論詩歌的韻書。中國自古地域廣闊,各地語言文字經秦始皇文字書寫統一後,文雖「同文」,但各地方言發音各異,南北不通,沒有我們今天全國統一發音標準的漢語拼音和普通話。因此,學者推論《切韻》中的韻音起碼是折衷了南北的音系(所謂南北音系主要應指同出於洛陽舊音一系的金陵、洛下兩支當時的官音。而非今日的南北漢語方言)。《切韻》唐代初年被定為官韻。《切韻》原書已失傳,其所反映的語音系統因《廣韻》等增訂本而得以完整地流傳下來。現存最完整的增訂本有兩個,一為唐寫本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一為北宋陳彭年等編的《大宋重修廣韻》。法國巴黎國家圖書館藏有敦煌唐寫本切韻殘卷三種,是目前所存最古的、與陸法言編撰《切韻》最相近的版本。到了清代才出現了《平水韻》和《詞林正韻》兩部韻書,來統一和折衷全國各地方言標準,供詩詞愛好者使用。當然,今天普通話和漢語拼音在我國通用了60多年,又出現了《新韻》。今天寫格律詩詞的人可以任選舊韻(平水韻和詞林正韻)或《新韻》。回顧歷史,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到了唐代詩歌創作音律已經有了理論依據,整個唐代詩歌創作音律都是以經過進一步完善的《切韻》為基礎發展完善起來的。唐代的格律詩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發展完善,形成定譜,流傳至今。三、「四聲八病」說解析與唐格律比較如上所述,「四聲八病」是針對永明體五言詩歌創作而制定的規則。(一)「四聲韻」奠定了漢語語音四聲調的基礎《四聲切韻》中的四聲,指平、上、去、入四聲,對於現在人來說,其調值已無從查考,只能通過韻譜來估略。根據元和韻譜和玉鑰匙歌訣中的說法,推斷出:平聲可能是一個平調,上聲是一個升調,去聲是一個降調,入聲是一個促調。我們今天現代漢語的「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聲調定格就是在這一基礎上發展而來。唐格律詩採用了這一韻律理論:把平聲歸納為「平聲」韻,把上聲、去聲和入聲(現代漢語無入聲)歸納為仄聲韻。四聲韻不僅為格律詩的格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為後來的漢語語音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功勞在漢語語音發展歷史上不可磨滅。(二)「八病說」的前「四說」的科學性及其對唐格律詩的影響八病:指作五言詩時,在運用四聲方面應該避免的詩病。先研究前「四病」:1. 平頭五言詩的第一、二字不能與第六、七字(下句第一、二字)聲調相同。不然就犯了平頭的毛病。如:芳時淑氣清,提壺台上傾。芳時、提壺同是平音字,這就是平頭。換句話說,每聯兩詩句前兩個字平仄不能一樣,上句開頭平平,下句開頭也平平,無平仄起伏。如果一樣了就叫平頭。唐格律詩嚴格遵守這一規則,每聯中的前兩個字必須平仄交錯,即,平平對仄仄,仄仄對平平。2.上尾五言詩的第五字(出句最後一字)與第十字(對句最後一字)不能聲調相同。不然就犯了上尾的毛病。如樂府中: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草、柳都是上聲,犯了上尾的毛病。如古詩: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樓齊不同韻而同音是。換言之,每兩個詩句結尾的字不能出現仄仄或平平,應該平仄交錯。如果說,「平頭」是研究詩句的開頭韻律,「上尾」則是研究詩句的結尾韻律。「上尾」說的提出是科學的,格律詩除了平起平收格式的首聯兩句都以平平同韻腳收外,其餘的都錯開了。這是對《八病》的遵循,同時也發展了詩歌韻律。3.蜂腰顧名思義是兩頭大,中間小。這句話的意思指五言詩一句內,第二字與第四字的聲調平仄不能相同;每句第二字與第五字不能同是濁音聲母而第三字是清音聲母,即兩個仄聲字夾一平聲字,現在被叫作「孤平」,不然就犯了蜂腰的毛病。如,《飲馬長城窟》一詩: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第二字「從」和第四字「方」都是平聲字,平仄沒有錯開。第二句第二個字「我」和第四個字「鯉」又都是濁音字(仄聲字),中間的「雙」則是清音(平聲字,類似我們現在說的孤平),讀起來兩頭重,中間輕,這就是犯了蜂腰的毛病。這一理論奠定了格律詩「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聲調交錯的基礎這在格律詩中得到了嚴格執行。我們都知道「二四六分明」,即格律詩每句第二字、第四字和第六字必須平仄交錯;每句第二字與第五字不能同4. 鶴膝五字句若首尾皆清音,中一字獨濁,則兩頭細中間粗矣。如傅玄詩「徽音冠青雲」,以清夾濁者是。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徽音」是平平,「青雲」也是平平,而中間的「冠」字是仄聲。即出現了「平平仄平平」句式,在五字詩句中就叫作「鶴膝」。這在唐格律詩譜中無論五言還是七言都迴避了,不存在這一現象。今天,我們應該看到,「平頭」、「上尾」「蜂腰」和「鶴膝」四條理論是專門討論研究詩歌句子平仄規律的,是科學的,為唐格律詩句的抑揚頓挫音樂美的音律奠定了科學的基礎。唐格律詩句正是科學地繼承發展這些理論觀點,才創作出格律詩句的格律。(三)「八病說」後「四說」的過及唐格律詩對其的揚棄現在,我們繼續研究後「四說」:5. 大韻指五言詩兩句之內不能有與韻腳同一韻部的字。如:漢《樂府》: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壚。胡與壚同韻部,則是犯了大韻的毛病。又如阮詩微風照羅袂,明月耀清輝,微輝同韻者亦是。這一說就是我們現代人講的「擠韻」。看起來我們的老祖宗寫《樂府》時就「大韻」或「擠韻」了,而唐代的詩人沒有接受沈約的觀點,依舊按照《樂府》的樣式去寫。所以翻開唐格律詩所謂「大韻」或「擠韻」現象到處都是,不足為奇。可笑的是,今天有人評價格律詩,仍舊大談「擠韻」。可見缺乏知識了。6. 小韻五言詩兩句各句之間不能有同屬一個韻部的字。如:古樹老連石,急泉清露沙。樹與露,連與泉同韻部,則是犯了小韻的毛病。又如:薄帷鑒明月,清風吹我襟,明、清同韻者亦是。這一要求讀者都能讀懂。意思是說,一首詩歌中,除韻腳外的韻母,其他字的韻母也不能出現相同的。這一論述不符合詩歌創作實際。所以,唐格律詩也沒有接受。我們今天也沒人願意接受。7. 旁紐五言詩上下兩句的句首,不能有相同韻母(聲調相同)的字出現,如長梁同韻,長字上聲為丈,上句首用丈字,下句首用梁字。例如:丈夫且安坐,梁塵將欲起者是。這一觀點近似於「大韻」和「小韻」,缺乏合理性,所以唐格律詩也沒採用。8. 正紐五言詩兩句結尾不能用聲母、韻母相同的四聲各字。例如,梁簡文帝詩:輕霞落暮錦,流火散秋金。錦與金聲母韻母相同,只調不同,這就是正紐的毛病。這就是我們今天講的「撞韻」。這一要求是「大韻」、「小韻」和「旁紐」的翻版,只是要求在句末。唐人寫格律詩根本沒採納,所以,翻開唐格律詩,所謂「正紐」或「撞韻」現象隨處可見。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到,後四說「大韻」就是五言詩句中不能出現與韻腳韻母相同的的字。「小韻」就是句中出現不與韻腳雲母相同的字也不行。「旁鈕」就是五言詩上下句句首也不能出現不與韻腳相同的同韻母字。「正鈕」就是五言詩上下句句尾不能出現韻母相同的字。總之一句話,韻母相同的字不能出現在五言詩句的任何地方。顯然,這寫觀點的提出,違背了漢語語言聲韻的特點,會導致無法寫詩,沒有實用性,缺乏科學性,所以唐人創作格律詩時沒有接受這些觀點。我們今天回頭賞析唐人格律詩,會經常發現即使著名的詩人在同一首律絕中也會經常出現用兩個同韻母字的現象,甚至三個字,或更多;無論在句首,句中,句末,也無論上下句,或同一個句子。如李白、杜甫、韓愈等。如果你根據沈約「詩病」說他們的詩有「詩病」,就缺乏歷史知識啦。四、唐格律詩基本格律簡介唐格律詩分五言七言絕句和五言七言律詩。七言律絕是在五言律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各自有自己的格律,在百度網上都可以查到,這裡不贅述,僅僅提供五言和七言律絕的四個基本類型,供讀者與《四聲八病》比較。(一)五律平仄五言的平仄,只有四個類型,而這四個類型可以構成兩聯。即:仄仄平平仄,(仄起仄收類型)平平仄仄平;(平起平收類型)平平平仄仄,(平起仄收類型)仄仄仄平平。(仄起平收類型)由這兩聯的錯綜變化,可以構成五律的四種平仄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格式,其餘兩種不過是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2. 七律平仄七律是五律的擴展,擴展的辦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一個兩字的頭。仄上加平,平上加仄。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個類型,這四個類型也可以構成兩聯,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起仄收類型)仄仄平平仄仄平;(仄起平收類型)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類型)平平仄仄仄平平。(平起平收類型)由這兩聯的平仄錯綜變化,可以換成七律的四種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格式,其餘兩種不過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如果仔細分析,《四聲八病》中的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四種平仄格律病,在律絕的八個基本類型中都迴避了。創作時嚴格遵守格律是不會出現格律病的。至於大韻、小韻、旁鈕、正鈕所謂的四種詩病,已經被唐格律詩揚棄,有心的讀者可以閱讀唐代格律詩考查驗證。五、結束語我國文學評論家說:南朝永明體的出現,標誌著我國古代詩歌從原始自然藝術的產物——「古體」詩,開始走向人為藝術的「近體詩」。永明體,也就成為近體詩形成的前奏,成為人為藝術發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但是,「四聲八病」有限觀點過於苛刻,缺乏科學依據,所以後人沒有接受。唐格律詩繼承了其合理的內核,擺脫了其不合理的束縛,同時由五言律絕發展到七言律絕。不僅如此,而且在律詩中額聯和頸聯融入漢語對仗的修辭手法,從而使格律詩成為我國古典文學中的一朵靚麗奇葩,永遠芬芳。現在,我們創作格律詩應該嚴格遵守格律,不應提出格律以外的要求。不應重新用「四聲八病」說不合理的條款來檢驗格律詩。如果硬抱著「四聲八病」說不合理的條款來檢驗和要求格律詩,顯然是理論和行為的倒退,把格律詩重新束縛起來,回到南朝永明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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