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封護國明著天妃詔--媽祖為世界三大宗教信仰之一

晉封護國明著天妃詔來源:中華媽祖網 http://www.hebdj.com/view.asp?nid=439 制曰:惟昔有國,祀為大事。自有虞望秩而下,海岳之祀,日致崇極。朕恭承天休,奄有四海,粵若稽古,咸秩熬文。惟爾有神,保護海道,舟師漕速,恃神為命,威靈赫濯,應驗昭彰。

元·世祖敕撰

制曰:惟昔有國,祀為大事。自有虞望秩而下,海岳之祀,日致崇極。朕恭承天休,奄有四海,粵若稽古,咸秩熬文。惟爾有神,保護海道,舟師漕速,恃神為命,威靈赫濯,應驗昭彰。自混一以來,未遑封爵,有司奏請,禮亦宜之。今遣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都元帥兼福建道市舶提舉蒲師文,冊爾為「護國明著天妃」。嗚呼!捍患御災,功載祀典。輔相之功甚大,追崇之禮宜優,爾其服茲新命,以孚佑我黎民,陰相我國家,則神之享祀有榮,永世無極矣!

(載《天妃顯聖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

校記:《元史·世祖紀》:「至元十五年八月,制封泉州神女號護國明著靈惠協正善慶顯濟天妃。」而此文卻稱「自混一以來,未遑封爵」。封此,學者有兩種不同看法:一種認為元至元十五年(1278)之封是剛降元的宋泉州市舶提舉蒲壽庚為收買漢人之心,臨時奏准宣布的封號,故其「護國明著」之後和「天妃」之前的中間八字,完全沿襲宋朝的封號; 迨元至元十八年(1281)南宋徹底減亡後,新任福建市舶提據的蒲壽庚之子蒲師文才正式以「有司」名義奏請敕封,把前朝的封號統統革掉。另一種則認為元至元十五年之封的記載是《元史》之誤。依據元人宋渤和程端學所記,都說十八年是首封;《續文獻通考》亦謂十五年之封是「史書沿誤」。

http://www.chinamazu.cn/mzdg/wxsl/mzda20120828/7322.html

歷代皇帝對媽祖的勅封樂此不彼,開始時,由宋徽宗皇帝對座落於莆田涵江白塘的聖墩祖廟勅賜廟額曰:「順濟」。而後,宋代各朝皇帝對媽祖本人的勅封由「夫人」直至封到「妃」。進入元代後,元世祖忽必烈為了大量從東南沿海水運糧食至京師,遂以媽祖助漕運有功,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一下子把媽祖由「妃」的神格提升為「天妃」的神格。進入清代後,清王朝攻克台灣後,為了加強對台灣的統治,便把媽祖加封為「天后」,即把媽祖由「天妃」的神格提升為「天后」的神格。這對媽祖文化的傳播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能促使媽祖神格提升,無疑是傳播媽祖文化的大功臣。因此,也引起了一些人為某地域利益而故意歪曲提請媽祖加封的歷史真相。最近有人在網上發布博客言論,稱首次促使媽祖加封「天妃」、「天后」封號的均為泉州人,稱「媽祖在莆田只是為媽祖(神)提供一個"原型人』,而真正媽祖文化的產生地則非莆田,而是泉州。」並認為「最早的天妃封號是泉州人向元朝皇帝請封來的,後來泉州人施琅又向皇帝請敕封天后稱號。」

  「天妃」、「天后」封號的首次褒封,到底是由誰請封的?筆者認為有必要就「天妃」、「天后」封號的由來作一番考證:

  一、媽祖首次「天妃」封號的由來

  媽祖被封為「天妃」,據《天妃顯聖錄》載:「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以庇護漕運封"護國明著天妃』。」

  元世祖加封媽祖為「天妃」的原因,據《天妃顯聖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載:「朕恭承天庥,奄有四海,……唯有爾神,保護海道,舟師漕運,恃神為命,咸靈顯赫,應驗昭彰。」言下之意,就是忽必烈自從當上皇帝以來,得媽祖神靈庇佑,從江南至京師的漕運舟師才賴以安。並根據「有司」奏摺,委派蒲師文前往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有人僅根據忽必烈詔書中出現蒲師文名字,便認為是蒲師文奏請忽必烈加封媽祖。其實,這是對忽必烈昭書的誤讀。查忽必烈在元至元十八年(1281)《晉封護國明著天妃詔》中所稱的:「有司奏請,禮亦宜之」、「今遣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都元帥兼福建道市舶提舉蒲師文冊爾為:「護國明著天妃」。蒲師文為宋泉州市舶司長官蒲壽庚之子,在蒲壽庚降元後,由其子承襲泉州市舶司提舉職。忽必烈的詔書,只是交待了「有司奏請」加封媽祖的事,他也認為應當加封。在這裡,「有司」是指官吏,古代設官分職,政事各有專司,故稱「有司」。忽必烈在詔誥中所稱的「有司」。應是指專司漕運的官員因漕運得到媽祖庇佑,才向皇帝奏請加封媽祖,而蒲師文當時只是「市舶提舉」所謂市舶提舉,只是專司對外貿易管理、法令、徵稅的官員。所以,「市舶提舉」不是漕運官,不可能負有直接從事管理漕運職能。也就不可能存在莆師文管理漕運因得媽祖庇佑而奏請加封媽祖。蒲師文被忽必烈委派前往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只是代忽必烈宣讀加封媽祖為「天妃」的詔書而已。決不能把此事解讀為系蒲師文向忽必烈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妃」。同時,關於蒲師文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妃」的說法,並非只是有人在網上談及,近讀《媽祖文獻史料匯篇·檔案卷·晉封明著護國天妃》中也提到:「新任福建市舶提舉的蒲壽庚之子蒲師文才正式以"有司』名義奏請加封。」筆者認為,蒲師文奏請加封之說沒有證據。在這裡,「有司」、「蒲師文」應是兩個不同的主體,如果「有司」與「蒲師文」系同一人,忽必烈的詔書中即先應提到系蒲師文以媽祖護漕運有功,奏請忽必烈加封媽祖,然後派蒲師文前往加封媽祖為「天妃」。所以,媽祖被忽必烈加封為「天妃」系泉州人奏請尚乏必要的證據加以支持,僅是某些人臆想而已,不足為據。

  二、媽祖「天后」首次封號的由來。

  關於媽祖從「天妃」神格晉陞為「天后」神格。目前,從現存的史料看,有三說,一說媽祖被請康熙皇帝於二十三年(1684)加封為「天后」,系施琅因媽祖陰助平台有功,施琅攻復台灣後,回來奏請康熙皇帝加封媽祖為天后。一說為清乾隆二年(1737),因延協目兵黃忠等由台灣回廈,台灣守備陳元美等領餉回台,中途遇風、禱媽祖庇佑才得以平安。由允祹奏請加封天后。一說為媽祖護冊封使全魁、周煌有功,全魁、周煌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后」。

  上列三種關於媽祖首次被皇帝由「天妃」加封為「天后」的說法,到底是那種說法更符合歷史真實?應該還是讓史實來說話:

  (一)媽祖由施琅請封「天后」封號系以訛傳訛的結果。

  在清代康熙時期,媽祖第一次得到康熙的敕封,是在清康熙十九年(1684),據《天妃顯聖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載,康熙皇帝這次敕封媽祖的原因系因萬正色克服廈門得媽祖神助,奏請康熙皇帝加封,康熙皇帝只是沿襲明永樂皇帝對媽祖的封號,封媽祖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至於康熙皇帝為什麼首次對媽祖的封號沿襲明朝永樂皇帝對媽祖的封號?這可能跟當時清王朝尚未統一中國,南明朝廷仍在東南沿海、台灣一帶開展反清復明活動,康熙加封媽祖時,故意沿襲明代原有封號。目的是為了籠絡漢族人民的人心,以利於清統治者的鞏固和統一。此後,康熙皇帝分別於二十三年,五十九年頒詔諭祭天妃,著地方官對媽祖進行春秋兩祭,編入《紀典》,卻從未加封媽祖為「天后」,其依據為:

  1、禪濟布、景考祥是施琅請封媽祖為天后的始作俑者。

  在康熙朝,根本不存在康熙加封媽祖為天后的史實,也就不存在有人提出施琅奏請康熙皇帝加封媽祖為天后的說法,至於後來為什麼會出現是施琅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奏請康熙加封媽祖為天后?其始作俑者是禪濟布、景考祥、禪濟布〈禪濟布,(滿州鑲藍旗人。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景考祥〈河南汲縣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進士〉。於雍正三年(1705)九月初九日在《為請天后祠匾額事奏摺》中提到:「臣等聞前靖海將軍施琅征服台灣之時,舟師戰於澎湖,隱隱有神兵助陣,是日海神天妃廟中見神像皆有汗下。大旱既集島中,乏甜水,眾以為慮,臣施琅禱於天妃廟,移時泉水溢也,足供數萬人飲。」又稱:「舟師聯帆直入,遂向台灣。經臣施琅恭疏具題,聖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原籍興化莆田湄洲,勒有敕文以記功德,隨後又加封天后。」

  禪、景為天后在疏中所稱的施琅在康熙二十三年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后,僅是以:「臣聞施琅征服台灣之時。」可見禪、景並不是根據什麼真憑實據證明施琅於康熙二十三年請封媽祖為天后,而只是「聽說」。而從他們兩人的奏文內容看,確實他們對施琅克複台灣的情形沒有了解,據施琅自己在向康熙皇帝的奏文中稱他是在攻克台、澎之前,駐軍在莆田平海澳,因缺水得媽祖神助,而禪、景兩人則稱施琅是在彭湖缺水得神助。施琅所稱的媽祖助陣是指平海天后宮媽祖的神跡應驗,而禪、景兩人則稱在澎湖得媽祖助陣。可見禪、景兩人對施琅克服台、澎得媽祖神助的時間、地點及請封的過程並不了解。只是僅憑「聽到」的「新聞」作為奏疏的內容。這樣,禪、景兩人所稱康熙加封媽祖為「天后」就不足為據。

  2、賴都的奏摺系沿襲禪、景的說法。

  禪、景兩人關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由施琅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后」的說法,後來被雍正朝禮部尚書賴都等人沿襲,賴都於雍正四年(1726)四月初六日在《為天后效靈請御書匾額事題本》中沿襲禪、景兩人的說法:「前靖海將軍施琅征服台灣之時禱於天妃,湧泉供飲,……,舟師直入台灣鹿耳門,遂定台灣,經臣施琅具奏恭疏具題,聖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於原籍莆田縣湄洲,敕文以記功德,隨又加封天后。」

  3、郝玉麟的奏摺系沿襲賴都舊說。

  此後,郝玉麟〈郝玉麟,(?——1745),漢軍正白旗人,清康熙聞饒騎校累擢總兵,雍正初升雲南提督。歷經廣東、閩浙總督,乾隆間擢吏部尚書〉在雍正十一年(1733)元月二十七日在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中稱:「又靖海候施琅進征台灣……,師次平海澳時,方憂旱,井澤為枯,因禱於神,泉源驟涌……,敕建神祠於原籍莆田縣湄洲地方,並頒敕文以紀功德,隨又加封天后。」

  4、三泰的奏摺仍系沿襲禪、景、賴、郝等舊說。

  三泰〈三泰,(?——1758),本屬漢軍正白旗,後入滿州正藍旗。雍正時任禮部尚書〉在《為閩省南台天后祠頒匾致祭事題本》奏摺中亦稱:「又靖海將軍施琅進征台灣復相王師功成底立,敕封神祠於原籍莆田縣湄洲地方,並頒敕文以記功德,隨又加封天后。」

  清乾隆年間林清標在編撰《敕封天后志》一書時,在《歷朝褒封》中,提到「二十三年琉球冊使水道危險荷神護佑,復命奏請春秋祀典文,將軍施琅以澎湖得捷,默叨神助,奏請加封。敕封:「護國庇民,昭靈顯應,仁慈天后。」(林清標《敕封天后志》第13頁)。

  禪濟布、景考祥、賴都、郝玉麟、三泰等人在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中,提到的施琅在克服台灣時得媽祖陰助,為媽祖請封天后,似乎言之鑿鑿,但上列諸人的說法,都缺乏必要的史實依據加以支持。

  (二)康熙皇帝從未加封媽祖為「天后」。

  關於施琅克服台澎神跡應驗,得媽祖神助的史實,系施琅〈施琅,(1621-1696)。號琢公,福建晉江人。原為鄭成功部將,降請後領福建水師提督,內大臣,康熙二十二年平台,封靖海候〉於康熙二十一年(1683)師次莆田平海澳,因平海乾旱缺水,施琅求媽祖賜水應驗,後在平台中,又得媽祖神助。故施琅於康熙二十三年(1685)八月二十四日奏請加封媽祖稱:「康熙二十一年十一月師次平海澳,離湄洲水道二十里許,有天妃廟,經遷界圮毀,廟左一井,距海數武,踩止丈余,蕪穢不治,井水已不能供百日,今際此愆陽,又何能資大師所需?臣遣人陶竣,泉具大涌,自二十一年(1683)十一月至次年三月,晝攻汲用不盡,供四萬眾裕如也」。同時,施琅在奏摺中還提到:「臣擬於班敘功之日,一起題請加封。近接邸報,汪楫以聖德神庥等事具題請封,因先以其靈詳陳,伏乞皇上敕封,並議加封。」(《天妃顯聖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

  在施琅向康熙皇帝請封后,康熙皇帝批示由「該部奏議」。即由禮部提出是否加封媽祖的方案,禮部在接到康熙的旨意後,向康熙提議:「遣官獻香帛,讀文致祭。祭文由翰林院撰擬,香帛由太常寺備辦,臣部派出司官一員前往致祭。」康熙二十三年(1684)八月二十四日康熙對禮部的議案批示:「依議。」就是按禮部的議案執行,其間並無康熙皇帝應施琅之請加封媽祖為天后之事。

  查施琅在奏摺中提到的汪楫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出使琉球冊封得媽祖神助請封事,是指汪楫[(1626-1689),字汝舟,號悔齋,安徽休寧人,清康熙十八年(1679)薦應「博學鴻儒」試,列一等,授翰林檢討,二十三年(1684)充任冊封琉球正使]在《為聖德與神庥交映謹陳海道往還情形仰祈慈鑒奏摺》中提到的:「臣等一介小儒,遭逢聖主,特允推遣使赴海外。……於二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諭祭海神天妃於怡山院。……風濤振撼,浪與天齊,掀波無已,人皆顛覆,臣等當萬死一生之際,……共籲天妃,……如獲其濟,當為神乞春秋祀典。」汪楫、林麟昌在得神助平安返回後,便向康熙皇帝「議舉春秋二祭」。在汪楫奏請對媽祖春秋二祭後,康熙皇帝批示:「該部擬奏」。就是命禮部寫出報告由康熙批准。禮部於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在給康熙的報告中稱:「今檢討汪等奏請海神天妃春秋祀典之處,應無庸議,可也。」康熙在禮部的報告中批示:「依議。」就是同意對媽祖頒詔春秋兩祭(汪楫《冊封琉球》)轉引自《媽祖文獻史料彙編·檔案卷第19頁

  施琅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八月二十二日給康熙加封媽祖的奏摺,是否得到康熙皇帝的批准?從目前現存的清代媽祖檔案資料中,並無康熙皇帝應施琅之請加封媽祖為「天后」的原始記載。反之,在蔣維錟、周金錟編輯的《清代媽祖檔案資料彙編·康熙起居注》中及康熙皇帝應施琅之請命撰的《諭祭天妃文》中卻反證施琅奏請加封媽祖的事未得到康熙皇帝批准。在清內閣於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所記的《康熙起居經》中稱:「康熙二十三年(1684)甲子八月二十二日卯早,福建水師提督施琅請封天妃之神,禮部議不準行但令致祭。上曰:此神顯有默佑之處,著遣官致祭,此本著還該部另議。」(蔣維錟、周金錟《清代媽祖檔案史料彙編》)。

  在施琅奏請加封不被康熙皇帝批准後,康熙只是頒發了《諭祭天妃文》(《天妃顯聖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敕文對媽祖神助施琅克服台、澎及汪楫、林麟昌冊封琉球中途遇風得媽祖神助予以褒揚。康熙皇帝的敕文的頒發時間,應在二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之後,敕文只是以「天妃」稱之,並無「天后」之稱,可見康熙皇帝的確沒有應施琅之請加封媽祖為「天后」。至此,在雍正朝,禪濟布、景考祥、賴都、郝玉麟,三泰等人聲稱由施琅奏請康熙加封媽祖為天后就失去康熙間關於施琅請封媽祖的原始證據印證。《康熙起居注》是由內閣大臣記錄康熙日常言行的原始記錄,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康熙起居注》對施琅請封媽祖的原始記錄,只能說明施琅在征服台、澎後,確有向康熙請求加封媽祖的史實,但施琅的請求卻沒有得到康熙皇帝的批准。康熙皇帝只是同意派官前往湄洲致祭並宣讀他敕撰的祭文。至於林麟昌於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編修的《勅封天后志》中提到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因施琅克服台、澎,汪楫、林麟昌出使冊封琉球得媽祖神助加封媽祖為「仁慈天后」就失去康熙間的詔誥的證明。汪楫出使琉球冊封遇險得媽祖神助,汪楫、林麟昌只是奏請康熙批准對媽祖春秋兩祭,並無加封之請。施琅在克服台、澎的過程中多次得媽祖神助,雖有加封媽祖之請,但未得到康熙皇帝的批准。故林麟昌《敕封天后志》中引汪楫、施琅的奏摺,不僅不能證明康熙皇帝確有加封媽祖為「仁慈天后」,反而證明康熙只是批准對媽祖進行春秋兩祭及對媽祖行祭禮。   

(三)康熙沒有應施琅之請加封媽祖,這我們可以從與禪濟布同一時期的其它朝廷命官的奏摺中得到印證。

  1、海寶、徐葆光於康熙五十七年奏摺中只是稱媽祖為「天妃」,並無「天后」之稱。

  康熙五十七年[(1718)六月初一日,海寶〈(海寶,滿州鑲白旗人,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進士)〉、徐葆光〈徐光葆,(1671—1740),字亮直,江蘇長州人,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進士〉在《為春秋祀典疏》奏摺中,以受康熙皇帝派遣冊封琉球中途遇險得媽祖神助,請求皇上把媽祖編入春秋祀典。(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卷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八月初三日,禮部《為海寶、徐葆光奏請春秋祀典疏題本》中稱:「查康熙十九年臣部議得將天妃封后"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今天妃默佑封舟種種靈異,應令該地方官春秋致祭,編入祀典。」康熙皇帝於本月初六日在禮部的題本中批複:「依議。」即同意海寶、徐葆光把天妃編入春秋祀典的奏請。(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卷一)。

  從海寶、徐葆光的奏摺中,我們可知,至康熙五十五年(1720),媽祖仍稱:「天妃」,並無天后之稱。可見禪濟布等人關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應施琅之請加封媽祖為天后只是禪濟布等人的道聽途說,並非實據。否則,禮部就不可能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時仍稱媽祖為「天妃」。

  2、藍廷珍於雍正四年奏疏中亦稱媽祖為「天妃」,並無「天后」之稱。

  雍正四年(1726)正月十七日,藍廷珍〈藍廷珍,(1663-1729),字別璞,原任南澳總兵,康熙六十年(1721)調佐都提督與施世驃平台灣朱一暴動。詔以台灣總兵藍廷珍兼任福建水師提督。〉在《題為神功顯著仰懇睿鑒特加恩褒事疏》奏摺中稱媽祖「二十二年佑相前靖海將軍奏捷澎、台,……,俱聖祖仁皇帝覽奏敕封,欽差致祭,特隆祀典」。並稱:「天妃靈神,實水師之司命,仍請恩加敕部詳議追封先代,聖德彌彰而神功愈顯。」《天妃顯聖錄·歷代褒封致祭詔誥》。

  從藍廷珍的奏摺,進一步證明,媽祖助施琅克服台灣後,雖然施琅有奏請康熙加封,但康熙只是命撰敕文,差官往湄洲致祭。致雍正四年(1726),藍廷珍在上雍正皇帝的奏疏中,仍稱媽祖為:「天妃靈神」,並無稱媽祖為「天后」,說明至雍正四年(1726),媽祖仍稱為「天妃」,並無天后之封。如存在天后之封,藍廷珍在給皇上的奏摺中,不可能對媽祖不稱天后只稱天妃。   

3、郝玉麟的奏摺系沿襲賴都舊說。

  此後,郝玉麟〈郝玉麟,(?——1745),漢軍正白旗人,清康熙聞饒騎校累擢總兵,雍正初升雲南提督。歷經廣東、閩浙總督,乾隆間擢吏部尚書〉在雍正十一年(1733)元月二十七日在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中稱:「又靖海候施琅進征台灣……,師次平海澳時,方憂旱,井澤為枯,因禱於神,泉源驟涌……,敕建神祠於原籍莆田縣湄洲地方,並頒敕文以紀功德,隨又加封天后。」

  4、三泰的奏摺仍系沿襲禪、景、賴、郝等舊說。

  三泰〈三泰,(?——1758),本屬漢軍正白旗,後入滿州正藍旗。雍正時任禮部尚書〉在《為閩省南台天后祠頒匾致祭事題本》奏摺中亦稱:「又靖海將軍施琅進征台灣復相王師功成底立,敕封神祠於原籍莆田縣湄洲地方,並頒敕文以記功德,隨又加封天后。」

  清乾隆年間林清標在編撰《敕封天后志》一書時,在《歷朝褒封》中,提到「二十三年琉球冊使水道危險荷神護佑,復命奏請春秋禮典文,將軍施琅以澎湖得捷,默叨神助,奏請加封。敕封:「護國庇民,昭靈顯應,仁慈天后。」(林請標《敕封天后志》第13頁)。

  禪濟布、景考祥、賴都、郝玉麟、三泰等人在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中,提到的施琅在克服台灣時得媽祖陰助,為媽祖請封天后,似乎言之鑿鑿,但上列諸人的說法,都缺乏必要的史實依據加以支持。

  (四)媽祖首次「天后」封號系允珣請封,由乾隆皇帝於乾隆二年(1737)加封。

  關於媽祖首次被皇帝加封為「天后,據允珣〈允祹,(1685-1763),康熙第十二子,累封為履親王,官至內務府總管。〉在乾隆二年潤九月《為明例加封天后事題本》中,允祹以郝玉麟疏稱台灣守將黃忠由台灣返廈門,台灣守備陳元美領餉回台,在洋遇險得媽祖神助,請求加封媽祖為「天后。」(蔣維錟、周金錟《清代媽祖檔案史料彙編》),乾隆皇帝批准了允祹的奏摺,同意加封媽祖為天后。

  乾隆皇帝應允祹之請封,加封媽祖為天后,據清代嘉慶重修《大清會典事例》:「乾隆二年加封天后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天后」。說明,媽祖至乾隆二年(1738)間才由允祹奏請加封天后,之前,媽祖只是「天妃」的神格。至於允祹在奏摺中稱:「嗣又奉旨加封天后。」好象使人感覺康熙於二十三年(1684)有加封媽祖為「天后」之舉。其實,這只是允祹誤信郝玉麟的道聽途說,導致其誤引郝玉麟的舊說,他自己並未嚴加考證郝玉麟的說法是否有依據。因為依清朝加封媽祖慣例,康熙在十九年(1754)加封媽祖時,只是沿襲明代舊封號。致乾隆二年(1737)時,才追加「福佑群生」封號,並加封媽祖為「天后。」在此後對媽祖的加封中,都是以四字為例,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加封媽祖時,用「誠感咸浮」四字。至於允祹轉引郝玉麟奏摺中所稱的「奉旨加封天后」之「旨」在何方?加封了什麼樣的四字封號?由於康熙對媽祖沒有確切加封的事實,故《敕封天后志》中才有康熙二十二年(1757)加封「仁慈」天后之說。加封的封號只有二字,顯然不符合清代加封媽祖的慣例。所以,媽祖天后封號的加封,首封是在乾隆二年(1737),而非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奏請加封人是乾隆的胞弟,滿州人允祹,而不是泉州人施琅。加封的原因是台灣守將黃忠、陳元美因往還台灣海峽遇險得媽祖神助,而非因施琅克服台灣得媽祖神助。

  (五)乾隆二十二年(1757)加封媽祖「誠感咸浮天后」,系對乾隆二年(1737)加封天后的進一步加封。

  關於媽祖被加封為「天后」,有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由全魁〈全魁,(?—1791),滿州鑲白旗清乾隆十六年(1751)進士。官翰林院侍講〉、周煌〈周煌,(?—1784),字景恆,號海山,四川涪州人,清乾隆二年(1737)進士。為上書房總師傅,終佐都御史,著有《琉球國志》。〉奏請乾隆皇帝加封的原始記載。

  查周煌《琉球國志略·卷七》記載。乾隆二十二年(1757)周煌與翰林院侍講全魁受乾隆之命冊封琉球國王,於六月十四日中途遇風,舟身振撼,嘔吐者無數,便向媽祖許願:「神若默佑生靈,當為神乞加封號」。至當年六月二十四日,颶風大作,10碇索皆斷,致龍骨中斷,底穿入水,又雪雨大作,周煌等人以為無生還希望,再次向媽祖呼救,頃刻見:「忽神火見於桅頂,又海面燈光浮來,若煙霧籠罩狀,……須臾,舟稍向岸,賴一礁石透入舟腹,得不沉溺。」周煌等遇海難不死,回來後便向乾隆皇帝請求:「敕部議加封號。」乾隆皇帝便命禮部議奏。乾隆二十二年(1757)六月十八日,內閣以加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億普濟、福佑群生天后」題請乾隆皇帝批准,乾隆皇帝在內閣的呈文上批用:「誠感咸孚。」

  禮部以「福佑群生」四字加封天后,說明在乾隆二年(1738)乾隆並未以「福佑群生」加封媽祖,持天后封號系乾隆二十二年(1757)首封的人認為,如果在乾隆二年(1738)乾隆便以「福佑群生」加封媽祖,乾隆二十二年(1757)禮部就不可能再用「福佑群生」奏請乾隆加封媽祖。其實持這一說法的人,是不了解清朝的敕封慣例,如在康熙十九年,康熙就依照明代舊制加封媽祖為「弘仁普濟天妃」。同時,乾隆皇帝在接到禮部議報後,認為對媽祖的加封應增加四字,故用「誠感咸浮」四字加封天后,說明乾隆於二十二年(1757)加封媽祖,是在乾隆二年(1738)用「福佑群生」加封媽祖為天后的基礎上,用「誠感咸浮」四字對媽祖的進一步加封。乾隆的這次對媽祖的加封不是對媽祖的首次加封,而是在乾隆二年(1738)以「福佑群生天后」加封媽祖的基礎上,再次以「誠感咸浮天后」四字加封媽祖。

  根據上列史料,足證媽祖首次被封為天后,系滿州人允祹因郝玉麟等奏請台灣守將黃忠、陳元美往返台灣,中途遇海難獲媽祖救助。說明媽祖被乾隆皇帝加封為「天后」,非某些人所稱的系泉州人施琅奏請,而是由滿州人允祹於乾隆二年(1738)奏請。

  所以,媽祖文化的傳播,不能僅歸功於某地或某人的個人之功。在長達千年的媽祖信仰傳播史上,媽祖文化的傳播,她是在歷代皇帝的提倡下,由宋、元、明、清的士大夫、商人、軍人、海員等眾多的主體共同參與了對媽祖文化的傳播,才使今天的媽祖文化蔚為大觀。 (朱金明)

媽祖的道教封號是什麼?根據史料,宋、元、明、清幾個朝代都對媽祖多次褒封,封號從「夫人」、「天妃」、「天后」到「天上聖母」,並列入國家祀典。參考有關資料擇列如下:  1、宋代14次:  宋高宗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封靈惠夫人。  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封靈惠昭應夫人。  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封靈惠昭應崇福夫人。  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年),封靈惠昭應崇福善利夫人。  宋

光宗紹熙三年(1192年),封靈惠妃。  宋寧宗慶元四年(1198年),封靈惠助順妃。  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年),封靈惠助順顯衛妃。  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封靈惠助順顯衛英烈妃。  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封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妃。  宋理宗寶祜二年(1254年),封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協正妃。  宋理宗寶祜三年(1255年),封靈惠助順嘉應慈濟妃。  宋理宗寶祜四年(1256年),封靈惠協正嘉應慈濟妃,封靈惠協正嘉應善慶妃。  宋理宗景定三年(1262年),封靈惠顯濟嘉應善慶妃。  2、元代5次:  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封護國明著天妃。  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封護國顯佑明著天妃。  元成祖宗大德三年(1299年),封護國輔聖庇民顯佑明著天妃。  元仁宗延祜元年(1314年),封護國輔聖庇民顯佑廣濟明著天妃。  元文宗天曆二年(1329年),封護國輔聖庇民顯佑廣濟靈感助順福惠徽烈明著天妃。  3、明代2次:  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封「昭孝純正孚濟感應聖妃」。  明成祖永樂七年(1409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  4、清代15次:  康熙十九年(1680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上聖母」。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仁慈天后」。  乾隆二年(1737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天后」。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天后」。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天后」。  嘉慶五年(1800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天后」。  道光六年(1826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安瀾利運天后」。  道光十九年(1839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安瀾利運澤覃海宇天后」。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安瀾利運澤覃海宇恬波宣惠天后」。  咸豐二年(1852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安瀾利運澤覃海宇恬波宣惠導流衍慶天后」。  咸豐三年(1853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佑安瀾利運澤」。  媽祖又稱天妃、天后、天上聖母。系道教女神之一。媽祖的奉祀起於北宋。北宋宣和五年 (1123年),賜廟額曰順濟。南宋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封靈惠夫人。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再進爵為天妃。明清時期又多次加封共達36次,封號累疊竟達64字之多。《正統道藏》所收《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中稱:媽祖為斗中妙行玉女所化,受太上老君之命降生人間救民疾苦。明代由皇帝欽定媽祖為道教神,許多媽祖廟歸入道觀,由道士住持。

參考資料: http://www.hycfw.com/hywh/mz/2009/01/29/20823.html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l5COKtSME-njtrHnjPJkyt6uhbecd_KtUZOvpCaevwXwlK8wDgY-MIPzPh0fKRX

媽祖姓林,名,又稱默娘,出生於宋太祖建隆元年(或曰五代末年[3])福建路莆田縣湄洲島東螺村(宋太宗年間曾改為興化軍),一出生則不哭不鬧,因而取名為,小名默娘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A%BD%E7%A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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