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15個稅目、三種徵稅方式

知識點:稅目——15個稅目(經常出選擇題)

煙,酒,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車,摩托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電池、塗料

最近幾年變化:

(1)取消酒精、汽車輪胎消費稅;

(2)將電池、塗料納入消費稅徵稅範圍;

(3)將化妝品稅目更名為高檔化妝品,取消對普通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徵收消費稅。

(一)煙

1.包括捲煙、雪茄煙和煙絲三個子目

2.捲煙的分類

類別

標準

稅率

甲類捲煙

每標準條(200支)不含增值稅調撥價格≥70元

56%+0.003元/支

乙類捲煙

每標準條不含增值稅調撥價格<70元

36%+0.003元/支

提示:相當於0.6元/條;150元/箱。

3.捲煙批發環節加征複合稅——2015年5月10日

(1)稅率:11%+0.005元/支(相當於250元/箱);

(2)納稅人應將捲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併徵收消費稅;

(3)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捲煙於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捲煙不繳納消費稅;

(4)捲煙批發企業的機構所在地,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5)批發企業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雙環節納稅的特點)。

(二)酒

1.包括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

2.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酒精消費稅;

3.對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徵收消費稅;果啤屬於啤酒,按啤酒徵收消費稅;

4.啤酒的分類

甲類啤酒稅額:250元/噸

每噸不含增值稅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

乙類啤酒稅額:220元/噸

每噸不含增值稅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

包裝物押金不包括重複使用的塑料周轉箱的押金

5.配製酒的稅務處理

(1)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具有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國食健字或衛食健字文號並且酒精度≤38度的配製酒

按「其他酒」10%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2)以發酵酒為酒基,酒精度≤20度的配製酒

(3)其他配製酒

按「白酒」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6.葡萄酒按「其他酒」征消費稅。

(三)高檔化妝品——2016年10月1日起

包括: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和成套化妝品——生產(進口)環節不含增值稅銷售(完稅)價格≥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

不包括:普通化妝品、舞台、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裝油、油彩。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出國人員免稅商店銷售的金銀首飾徵收消費稅。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體育上用的發令紙、鞭炮藥引線。

(六)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7個子目。航空煤油暫緩徵收。

1.汽油統一按照無鉛汽油稅率徵收消費稅;

2.橡膠填充油、溶劑油原料屬於溶劑油徵收範圍;

3.潤滑油包括礦物性潤滑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

4.潤滑脂應當徵收消費稅,變壓器油、導熱類油等絕緣油類產品不徵收消費稅。

(七)小汽車

包括: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要求:含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23座。

不包括:

(1)電動汽車;

(2)車身長度≥7米、並且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車;

(3)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

每輛不含增值稅零售價格≥130萬元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在零售環節、進口自用環節加征10%的消費稅。

生產、委託加工、進口環節+零售環節、進口自用10%

(八)摩托車

包括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兩種。

最大設計車速不超過50千米/小時,發動機氣缸總工作容量不超過50毫升的三輪摩托車不徵收消費稅;

自2014年12月1日起,氣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車不徵收消費稅——氣缸容量250毫升的摩托車徵收消費稅。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杆及高爾夫球包(袋)等。高爾夫球杆的桿頭、桿身和握把屬於本稅目的徵收範圍。

(十)高檔手錶

每隻不含增值稅銷售價格≥10000元。

(十一)遊艇

8米≤長度≤90米

(十二)木製一次性筷子

含未經打磨、倒角的木製一次性筷子。

(十三)實木地板:以木材為原料。

包括各類規格的實木地板、實木指接地板、實木複合地板及用於裝飾牆壁、天棚的側端面為榫、槽的實木裝飾板。未經塗飾的素板也屬於本稅目徵稅範圍。

(十四)電池

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徵收消費稅。

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徵消費稅;

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徵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徵收消費稅。

(十五)塗料

自2015年2月1日起對塗料徵收消費稅;

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徵消費稅。

【例題1·單選題】(2010年)下列各項中,屬於消費稅徵收範圍的是( )。

A.電動汽車   B.卡丁車

C.高爾夫車   D.小轎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電動汽車、卡丁車、高爾夫車不屬於消費稅的徵稅範圍。

【例題2·單選題】(2016年)企業生產銷售的下列產品中,屬於消費稅徵稅範圍的是( )。

A.電動汽車

B.體育用鞭炮藥引線

C.銷售價格為9000元的手錶

D.鉛蓄電池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電動汽車、體育用鞭炮藥引線和價格低於10000元的手錶不屬於消費稅徵稅範圍。

【例題3·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同時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是( )。

A.批發環節銷售的捲煙

B.零售環節銷售的金基合金首飾

C.生產環節銷售的普通化妝品

D.進口環節取得外國政府捐贈的小汽車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選項C徵收增值稅不徵收消費稅;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屬於增值稅免稅項目,因此選項D免徵增值稅。

知識點:稅率——兩種稅率形式,三種徵稅方式

消費品

形式

啤酒、黃酒、成品油

定額稅率

捲煙(包括批發環節)、白酒

複合徵稅

其他應稅消費品

比例稅率

1.煙

情形

稅率

甲類捲煙

生產環節(含進口)的稅率:56%+0.003元/支

乙類捲煙

生產環節(含進口)的稅率:36%+0.003元/支

捲煙批發環節

複合稅:11%+0.005元/支

備註:納稅人之間銷售的捲煙不繳納消費稅。批發企業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雪茄煙

生產環節(含進口)的稅率:36%

煙絲

30%

2.啤酒

類型

稅率

甲類啤酒、娛樂業和飲食業自製的

250元/噸

乙類啤酒

220元/噸 n

【例題·多選題】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消費稅的消費品有( )。

A.啤酒

B.黃酒

C.白酒

D.捲煙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捲煙和白酒實行複合計征消費稅。啤酒和黃酒實行定額稅率徵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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