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摘】安士全書白話解2 - 民間勸善書 - 狗狗佳緣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卷下
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發明)父子之倫,重於手足。兄弟鬩(XI)牆,已成凶德;父子乖異,更滅天倫。假令他人於此,以利己之故,使我父子參商,骨肉嫌隙。哀哀父母,顧似續而感傷;濟濟兒孫,對庭除而負疚。於心何忍?於理何安?所以古來聖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使家家菽水承歡,戶戶高堂具慶,而後吾事親之心方慰,而後吾教子之心念方安;不然,彼此反觀,其為不孝不慈也大矣!
(發明)父子之間的關係,比自己的手足還重要。兄弟吵架,已經是不祥之兆;父子有隙,更喪天良。假使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父子成仇,骨肉相間。於心何忍?天理何在?自古以來,聖賢立身之道,都是尊敬自己的長輩,然後推廣到尊敬別人的長輩;愛護自己的後代,然後推廣到愛護別人的後代;一定要使家家歡樂,喜氣盈庭,然後孝親的心才得安慰,然後教子的心才得安慰;否則,彼此成仇,就是不孝不慈啊!
不睦之故,亦有多端。非因語言斗構,即因財帛交關;非為前後父母,有偏憎偏愛之私;即為嫡庶弟兄,起為厚為薄之見。要其歸之於利,則一而已。所謂小者,非必錙銖之謂也。縱使家舍田園,較諸父子不睦,則亦小矣!若以文害辭,恐違帝君垂訓之意。
不和睦的緣故,有多方面的原因。不是出言不遜,就是與錢財有關;不是因為前後父母有偏憎偏愛的私心,就是因為對待兄弟之間有厚薄之分。歸結到一點,就是為了個人私利。這個「小」字,說起來卻是一件大事。即使全部家舍田園,與父子關係不和睦比起來,也是很小的;如果沒有看重這個意思,恐怕就違背帝君的原意了。
下附征事(一條)
誘子傾家《丹桂籍》
富人有徐池者,與徐八居址相近,見其房屋壯麗,百計圖之。八初無售意,池乃設計,誘其子以賭博,遂至廢家,卒賣其屋於池。徐八大恨,於是父子不睦,憤悶而死。未幾,池之三子五孫,皆得重病。夢其祖曰:「禍將至矣!汝憶前日得屋之故乎?此徐八為祟也,彼將訟汝冥司矣。」池懼,禱於邑神。方入廟時,見一丐者,作驚駭狀。或問故,乃私告曰:「昨夜偶卧殿上,見有人手執訴詞,訟徐池以誘子蕩產者,不意徐池適來祭禱,是以異耳。」池聞而益懼,不逾年,而池病不起,死亡殆盡。
有一個富人叫做徐池,與徐八住址接近,他看見徐的房屋壯觀漂亮,想盡千方百計要居為己有。當初徐八並沒有賣房的打算,徐池就設法引誘他的兒子去賭博,徐八因此破家,最後只好把房子賣給了徐池。徐八大怒,於是父子不和,憤悶而死。沒有多久,徐池的三個兒子五個孫子,都得了重病。徐池夢見他的祖先對他說:「大禍就要來臨了!你還記得不久以前得屋的事情嗎?現在徐八已經開始報復了,他就要到地府告你的狀了。」徐池很恐懼,向邑神祈禱。正要進廟時,看見一個乞丐,顯出很震驚的樣子。有人問他是什麼緣故,他偷偷地說:「昨夜偶然睡在殿里,看見有人手拿狀詞,控訴徐八引誘兒子傾家蕩產,沒有想到今天就碰上徐池來祭祀,所以感到非常的奇怪。」徐池一聽到,心中更加害怕,不到一年,徐池就卧病不起,眼睜睜地等著死亡。
(按)以覬覦房屋之故,遂至設謀陷害,壞人子弟,離人骨肉,必使其傾家蕩產而後已,其心可謂險矣!昔江右趙尚書,與省元常某為鄰。常有美園,趙因設計求之,常乃為詩一律,並書券送之,曰:「乾坤到處是吾亭,機械從來未必真;覆雨翻雲成底事,清風明月冷看人;蘭亭禊事今非晉,洞口桃花也笑秦;園是主人身是客,問君還有幾年春?」趙得詩,歸券弗受,較之徐池,可謂早知覺悟,轉禍為福矣。
(按)因為貪圖房屋的緣故,以至於想法陷害,壞人子弟,離人骨肉,一定要使別人傾家蕩產才罷休,這樣的心真是陰險啊!從前江右趙尚書,與省元常某為鄰居。常有漂亮的庭院,趙因此就想法謀取,常就寫了一首詩送給他,詩上說:「天下到處是我亭,外物從來未必真;翻雲覆雨成往事,明月清風冷看人;蘭亭美好今非晉,洞口桃花也笑秦;園是主人身是客,問君還有幾年春?」趙得詩後,就打消了原來的想法,比起徐池來,可以說是提前覺悟,轉禍為福了。
勿倚權勢而辱善良
(發明)權勢所在,烜炫(XUAN)赫固易,衰敗亦易。當其烜赫之時,則侍候者盈門,趨附者如市。偶發一言,無不奉命。及至衰敗之候,則親附者皆去,受恩者如仇。剖心相示,置若罔聞。同此一人,而炎涼異態,自古皆然。故知自己有權勢,尚不可恃,況倚人之權勢?況倚人之權勢而辱善良乎?夫以善良而辱之,罪也;且復倚人之權勢而辱之,罪之罪也。
(發明)有權有勢,當然可以顯赫一時,但衰敗也很容易。當他顯赫的時候,侍候、巴結的人就擠滿了門庭。偶然講一句話,就當成聖旨。等到衰敗的時候,這些人就紛紛離去,受恩的人反而變成了仇人。真心相告,就好象沒有聽見一樣。同樣一個人,為什麼前後變化如此之大呢?世態炎涼,自古以來都是這樣啊!所以自己有權勢,都不要作依靠,何況依靠別人的權勢?更依靠別人的權勢去侮辱善良呢?侮辱善良的人,是罪過啊!如果倚仗權勢去侮辱善良,更是罪上加罪了。
貴有貴之權勢,富有富之權勢,官有官之權勢,吏有吏之權勢。權勢不同,而倚之者則同。可以倚之,即可以辱之矣。善者,反於惡之謂;良者,別於賤之稱。善與良,皆處無可辱之地,皆存不屑辱之心。此而必以權勢辱之,視乎凌辱庸流之輩者,又有異矣。
貴有貴的權勢,富有富的權勢,官有官的權勢,吏有吏的權勢。權勢不同,但依勢的心情相同。可以依賴權勢,就可以侮辱別人了。善是惡的反義詞,良是賤的反義詞。善與良,都是不能侮辱的,都要存不能侮辱的心。如果一定要倚仗權勢而侮辱善良,那麼,它的罪過比侮辱普通人又完全不同了。
下附征事(三條)
希旨①誣良《冥祥記》
梁曲阿人宏某,家貲巨富,往湘州販木,經營數年,始購得巨木數筏,皆長五十餘丈,世所罕有。時武帝欲為文皇帝陵上建寺,欲購名材。而宏氏之木,適運至南津。南津尉孟少卿,希朝廷旨,妄思擢用。乃搜取宏氏所齎衣服財物,誣為劫取。又雲,造作過制,非商賈所宜。遂沒其木筏為官,處以重典。宏某臨刑之日,命妻子多具黃紙筆墨於棺中,又書少卿姓名數十,吞之。方過一月,少卿忽見宏某來索命。初猶捍避,以後但言乞恩,嘔血而死。凡諸獄官,及主書舍人,預此獄事者,幾月之內,相繼夭亡。皇基寺營建方訖,隨遭天火,柱木之埋在地下者,皆化成灰,無有留余。
梁曲阿人宏某,家財萬貫,到湘州販賣木材,經營幾年後,買得巨木數排,都長達五十多丈,世所罕見。當時武帝想要在文皇帝的陵墓上建寺,要購買名貴木材。宏某的木材,正在這時,運到南津。南津尉孟少卿,為了迎合皇上的旨意,妄圖佔有。就搜取宏某的衣服財物,誣衊他是搶劫得來的。又說他的木排超過了規定,不是商人所能容許的。把全部木筏沒收,處以死刑。宏某臨刑那一天,叫妻子在棺材裡面多放黃紙和筆墨,又寫了少卿等名字幾十個,吞下肚子。死後才過一個月,少卿忽然看見宏某來討命。開頭還能強力迴避,以後口裡就只能講開恩,吐血而死。其他與本案有關的官員,幾個月以內,相繼死亡。皇基寺建造剛剛完工,就遇上一場大火,大柱木頭埋在地下,全部化為灰燼,沒有一點留下。
註:①希旨,迎合在上者的意旨。
(按)甚矣!末劫之福德漸減,貨物漸低也。自梁至今,不過千餘年耳,此時求深山中二十餘丈之木,已不可得,況五十餘丈乎?總是人愈貧,則財木之遭斧斤也愈急,矧(SHEN)又加以地方之漸薄乎?隋唐以前,稻禾之穗,皆長盈尺。而菜果之甘美,花卉之香艷者,漸漸今不如昔。嗟乎!此種事理,措大有所不知,即或告之,又有誰信之?
多麼快啊!末劫眾生福德減少,貨物變得低劣。從梁朝到今天,只不過千多年罷了,但今天到深山老林中去尋找二十多丈的樹木已經不可能了,何況五十多丈長的呢?總是人越窮,木材遭受砍伐就越厲害,何況地方的不良風氣正一天天增重呢?隋唐以前,稻禾的穗,都長達一尺多。菜果的甘美,花卉的香艷,也漸漸今不如昔了。唉!這樣的事理,竟然許多人不知道,即使講出來,又還有多少人能相信呢?
補充:今天從科學的角度來看,人們已經深深地感到地球的環境一天不如一天。生態嚴重失去平衡,已經引起了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的憂慮。器物世界是我們的依報,如果我們賴以生存的依報變壞了,那麼人類將走向何處呢?佛法說,依報隨著正報轉。正報即是我們的身心,外物世界從我們的心識而來,心凈則土凈,這是不變的真理。所以要改變我們的環境,就先要改變人心,使人心向善,這才是我們的唯一出路。
仆犬證贓《彙纂功過格》
柳勝,字平之,卯金鄉人也,濫膺仕籍,武斷鄉曲,性貪惡,苟可得財,雖親戚弗顧。適有殷述慶,蒞茲土,兩人同惡相濟,得鏹(QIANG)①中分。遭其毒者,無不哭訴於神。未半載,柳勝暴死,死時七竅流血。不數日,述慶亦以惡疾暴亡,入斂偶遲,遍體蟲出。勝一老僕,忽與一家犬,同日斃。越一宿,老僕蹶然坐起,告妻子曰:「吾適至冥間,見王者坐殿上,吏卒傳命甚嚴。階下押二人至,即主人與殷某也,榜拷笞掠,不忍聞見。又敕吏取一薄至,即記吾為主人領錢之數,而黑犬則又常隨我出以領錢者也,故並勾吾與犬以為證。俄而,殿上呼曰:『柳勝、殷述慶,押入地獄,不以赦原!』特放我還陽者,蓋欲籍我以宣示世人耳。」
柳勝,字平之,卯金鄉人,濫用權威,橫行鄉里,本性貪婪、兇惡,只要能得到錢財,連親戚的情面也不會顧惜。恰好又遇上殷述慶這個貪官,到這個地方來管理,他們臭味相投,狼狽為奸,一得錢財,就互相瓜分。受他們毒害的人,無不向神哭訴。不到半年,柳勝暴死,死時七竅流血。沒有幾天,殷述慶也得惡疾暴亡,收埋稍遲,全身出蟲。柳勝的一個老僕和一條家犬,忽然同天死亡。過了一個晚上,老僕人忽然坐起來,對他的妻子說:「我剛才到陰間,看見閻王坐在殿上,官吏們非常嚴肅地傳播命令。台階下押來兩個人,就是主人和殷述慶,嚴刑拷打,不忍目睹。又命吏取來一本薄子,上面記載了我替主人領錢的數目,因為黑狗經常隨我出去領錢,所以連它一起勾來以作見證。不久,殿上喊道:『柳勝、殷述慶,押入地獄,不準放還!』特意把我放回來,是因為借我為鑒,警告世人不要作惡啊!」
註:①鏹,指成串的錢,白鏹就是銀子。
殷令當權,已是播惡於眾,況復加以助紂為虐者乎?泥犁之報,固難免矣!
殷令當權,已經作惡累累,況且又助紂為虐①呢?下地獄的報應,自然就難以免除了。
註:①紂是商朝的暴君,助紂為虐,就是幫助壞人幹壞事。《史記》「留侯世家」:「今始入秦,即安其樂,此所謂助紂為虐。」
因辱致斃(談公濟述)
崑山角直鎮,邱孟華,其甥為鄒壽,家庭不睦,孟華曰:「不如以官法從事,或可辱之。」遂囑其子聖時,以名帖送當事,受杖公庭。壽與聖時為表兄弟,見其用官勢以辱之,大恨,遂發狂疾,後復縊死。越三年,聖時得疾,百葯不效,忽鄒壽附於身,備述前事,且言欲以刀刺聖時。親戚視其脅下,果若有傷,因慰之曰:「汝今已死,不可復生,盍若以懺力度汝。」鬼曰:「事已發東嶽,余亦無可奈何,即日審矣,必同汝去也。」不逾日而卒。
崑山角直鎮邱孟華的外甥叫做鄒壽,與家庭不和,邱孟華說:「不如以官法從事,痛打污辱一番。」就囑咐自己的兒子聖時,送了一幅名帖給官府,把鄒壽押到公庭痛打了一頓。鄒壽和聖時是表兄弟,看見聖時用官勢來侮辱自己,很恨他,引起瘋顛,後來就弔死了。過了三年,聖時得病,什麼葯也治不好,忽然鄒壽附到身上,詳細地講述前面的遭遇,並且說要用刀刺聖時。親戚看聖時的腋下,果然有刀傷痕迹,就安慰鄒壽說:「你已經死了,不能復生,何不靠我們念經拜懺超度你?」鬼說:「事情已經上告東嶽神,我也沒有辦法了,馬上就要審判了,兩人必須一起去。」不到一天時間,聖時就死了。
(按)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也,余復以此事,訪諸其親友,與談姓之言同。
(按)這是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又向他們的親友詳細考證這件事,與談公所說的相同。
勿恃富豪而欺窮困
(發明)富豪窮困,各有因緣。雖其所以致此者,皆由宿生自己之故。然就現在境遇,則苦樂天淵矣!人處富豪之地,宜常存忠厚之心,危懼之想,兢兢自持,每事哀憐窮困,方增自己之福。若因其可欺,從而屈抑之,驅使之,凌辱之,或以巧計籠絡之,或以重息盤折之,則此中不可問矣。況貲財田產,反覆去來,今日荒煙曼草,即當年之舞榭歌樓,安在富豪之不轉為窮困乎?則何如早存厚道之為愈乎?
(發明)富豪窮困,各有因緣。雖然這種不同現象,是自己前世造成的。但就現在來說,苦樂相差天遠啊!人在富貴的時候,應該常常存有忠厚的心,居安思危的心,戰戰兢兢、小心謹慎的心,經常憐憫救濟窮困,才會增加自己今後的福報。如果因為貧弱可欺,就趁機壓迫他,指揮他,侮辱他,以巧計籠絡他,以重息盤剝他,那麼後果就不堪設想了。何況財產都是身外之物,忽得忽失,今天的荒草野地,就是當年的舞榭歌台,富貴怎麼不會轉為窮困呢?為什麼不早存厚道的想法,使自己有一條後路呢?
富豪之人,本欲長據富豪之境,惜乎反種窮困之因。其患只在不知因果,忘卻本來耳。《譬喻經》云:「智者思惟財物,不可久保。譬如失火之家,智者明知火勢,火未至時,急出財物,舍雖燒盡,財寶全在,更修屋宅,廣開利業。智人植福,勤修布施,亦復如此。愚惑之人,但知惜念,匆匆營救,不量火勢,蕩然滅盡。屋既不救,財復喪失。慳吝之人,亦復如是。」乃知不欺窮困,正所以善保其富豪也。
富貴的人,本來想要永遠富貴,可惜反種窮困的因。主要問題就是他不明白因果,忘記自己的富貴是怎麼來的了。《譬喻經》說:「有智慧的人,他會想到財物不可能長久保存。好象失火的人家,有智慧的人就會估計到火勢太大,在火還沒有燒開來的時候,就趕緊先把財物救出去,屋子雖然燒盡了,財寶卻保全了,重造新屋,就能再幹事業了。有智慧的人培植長遠的福業,也是這樣。愚蠢的人,因為心裡太吝嗇,匆匆救火,妄想保全,不能估計火勢,使全部家產都燒盡。房屋沒有得救,財物也喪失了。那些慳吝的人,也是這樣。」從這裡就可悟出,不去欺負貧困,正是保持長久富貴的良策。
補充:在世界上,因富貴而種禍因,不是太多了嗎?富貴正因為善業而來,忘記了自己的前因,一旦富貴,就慳吝不舍,甚至欺負壓榨貧困,原以為這樣做,就會財產更多,保持長久的富貴,而事實恰恰相反。這些人實際上因富貴又變成了貧窮的人,是佛陀所說的可憐憫者。要有付出,才有收穫。妄想沒有一點損失,實際上是大損失。正象那愚蠢的救火人,妄想全部保全,反而全部喪失。我們的福德,就好象銀行里的存款,取出來就沒有了,如果放出去,就會生出很多的利息,不但本金能保全,而且一翻再翻。那些富貴的人,為什麼不這樣想一想呢?坐吃山空,應該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啊!
下附征事(兩條)
不欺窮困《感應篇注證》
麻城縣一縉紳,積貲千金,將贖二十年前所賣之產。子方十二歲,知之,問父:「得吾之產者共幾家?」父曰:「約二十餘家。」又問:「彼家得業後,所費幾何?」父復以中席雜費告之,子乃徐言曰:「如是贖來,彼家吃虧甚矣,縱使贖歸,必傷陰德。且吾有銀,何患無田?必欲爭取二十餘家養命之產也!況小家之置產也難,吾家之得田也易。縱使彼家,即以原銀置田,畝數只存一半。矧(SHEN)銀錢到手,易於花費乎?」父默然良久,乃云:「吾兒所言甚是有理,但墓旁之田一十八畝,定當取贖,以供祭掃,余則不必矣。」子曰:「審如是,當以時價平賣,不必向之言取贖。」父亦從之。由是鄉人感激,常在猛將小祠中禱祝。後其子十八歲,即聯捷,以部司擢嚴州守。一日騎馬過橋,馬躍渡河,忽見空中猛將手扶,端坐橋旁,方悟向來鄉人禱祝所感。後享年至八旬有餘。
麻城縣一個官員,積累了千金資產,準備贖回二十年前所賣的田產。他的兒子才十二歲,知道後,就問父親:「得到我家的田產的人共有幾家?」父親說:「大約二十多家。」他又問:「賣出田產後,得了多少錢?」父親把其他額外的數目告訴了兒子,兒子聽後對父親說:「這樣說來,贖回田產,別人就吃大虧了,真要贖回,一定會損傷陰德。我家有銀錢,還用擔心沒有田嗎?一定要去爭回那二十多家的養命田嗎!小家得到一點家業很艱難,我家要買田卻很容易。即使他們用我們贖回的錢去買田,就要減少一半畝數了。何況銀錢到手,花費就快啊!」父親沉默了很久,說:「我兒說的很有道理,但墓旁的一十八畝田,必須贖回,方便祭掃,其他的就沒有必要了。」兒子說:「要這樣做的話,就應當以現在的價格買回,不要向人家說要贖回。」父親依從了他的話。因此鄉人很感激,常常在猛將小祠中祈禱他們得福。後來兒子長到十八歲,考試連連告捷,以部司提升為嚴州守。有一天騎馬過河,馬跳起渡河時,忽然看見猛將,這才明白自己仕途順利,是因為鄉人祈禱的感應。後來享壽八十多歲。
(按)按契贖田,其理甚正,似亦無損於人,乃以如此弱齡,而能推見至隱乃爾,宜其神人交敬,福壽兼隆也。
(按)按照契約贖回田產,道理很正,似乎也不損傷人,竟沒有想到一個孩子,小小年級就會專替別人著想,看出其中破綻,這樣的兒子怎麼不讓神人互相敬重呢?增福增壽,理所應當。
補充:曾國藩的外甥,近代著名的佛教大居士聶雲台說:「若是真心利人,全不顧己,不留一錢的人,子孫一定發達。」他在所著《保富法》中說:
「我家與中興各大家族,或湘或淮,多數為通家瓜葛,故各家興衰情形,略有所知。至安徽文武各大家,前時富厚,遠勝湘軍諸人,今都凋零,不堪回首;前後不過幾十年,傳下才到第三代,已都如浮雲散盡。然當時不肯發財,不為子孫積錢的幾家,子孫卻都優秀。最顯明的,系曾文正公,位最高,權最重,在位二十年,死時只有銀二萬兩,除鄉間老屋(系弟經營,並未去住,筆者注)外,省中未造一第宅,未買田一畝。手創兩淮鹽票,定價最廉,利息甚厚(票價二百兩,後來售至二萬兩,每年利息三四千兩,當時家有鹽票一紙,即稱富家);公特諭曾氏一家,不準承領;公逝後多年,後人無一鹽票。若當時化些字型大小、花名,領一、二百張,極其容易;而且是照章領票,表面並不違法;然而借著政權、地位、取巧營私,小人認為無礙,君子之所不為。此事當時家母(曾紀芬)聞知甚詳,外間少有知者。《中庸》說的『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惟人之所不見乎。』(這叫做表裡如一,即是誠意;如無此根本,一切政治的路,都行不通)公對僚屬宣誓:『不取軍中一錢寄家!』數十年如一日,與三國時諸葛公同一風格。因此,當時將領僚屬,多數廉潔,民間無形中受益不小。所以躬行廉潔,即是暗中為民造福;如自己要錢,則將領官吏,人人都想發財,人民就會受害不小。」
動人惻隱《功過格》
衡湘梅公,初為固安令。一日有內監,饋公豚蹄,乞為追負。公烹蹄,召內監飲。並呼負債者至前,訶之,其人訴以貧。公叱曰:「貴人債,敢以貧辭乎?今日必償,少遲,死杖下矣!」負者泣而去,內監意似惻然,公復呼來頻蹙曰:「吾固知汝貧,然則無可奈何!亟賣爾妻與子,持錢來。但吾為民父母,何忍使汝骨肉驟離,姑寬一日,歸與妻子訣別,此生不得相見矣。」負者不覺大慟,公泣,內監亦泣,辭不願償,遂毀其券。後公至侍郎,功名特顯。
衡湘梅公,曾經作固安令。有一天,一個內監①贈送他一隻豚蹄,請求追回欠債。梅公烹煮了豚蹄,喊內監一同飲酒。又把欠債人召來,斥責他為什麼不還債,他訴說太貧窮。梅公說:「欠貴人的債,敢用貧窮來推辭嗎?今天一定要還,再遲疑的話,就要死在板子下了!」欠債人哭著向外走去,內監見狀露出了同情的樣子,梅公馬上又把欠債人喊回來,皺著眉頭說:「我本來知道你很貧窮,現在也沒有辦法!只能要你快點賣了妻子兒女,拿錢來。但我身為百姓的父母官,怎麼能忍心使你家骨肉馬上分離,暫且寬限一天,讓你回去與妻子、兒女告別,從此以後就不能再見面了。」欠債人痛哭流涕,梅公也忍不住哭泣,內監也哭了起來,不想再討債,就當場毀了債券。後來梅公陞官做到侍郎,名聲顯貴。
註:①宦官。
(按)既不徇內監之囑託,復不傷內監之情面,使一片貪暴之心,潛移默化者。其機止在動其不忍之良耳!
(按)既沒有聽從內監的囑託,又不傷內監的情面,使一片貪暴的心,不知不覺地轉變了。梅公的動機就是要引發人的惻隱之心啊!
善人則親近之,助德行於身心;惡人則遠避之,杜災殃於眉捷。
(發明)善人惡人,分明吉凶二路。言乎氣味,判若熏蕕;言乎品類,勢同梟鳳。故曰:「近朱則赤,近墨則黑。」自然之理也。善人所修者德行,親之近之,便有熏陶漸染之功;惡人所釀者災殃,遠之避之,自無朋比牽連之禍。自天子以至庶人,未有不以親賢遠奸,為第一要務。良由觀感贊助之力,默移人之性情者居多耳。
善人惡人,分出吉凶兩條道路。用氣味來比喻,善人就好象熏草的香味,惡人就好象蕕草的臭味;用品種來比喻,善人就好象是美麗的鳳凰,惡人就好象是兇殘的梟鳥。所以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是很自然的道理。善人修德行善,親近他們,就會受到他們的好的熏陶,走向解脫的道路;惡人行惡釀災,遠避他們,就不會有禍害的牽連,走向墮落的道路。從天子以至百姓,沒有不把親賢遠奸作為頭等大事的。因為不同的環境就有不同的影響,很多人因此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善人非必時時行善,然動靜云為,較只惡自遠矣;惡人非必事事為惡,然語默作止,較之善自遠矣。且如吾欲作一善事,濟一貧人,放一生命,善人見之,必多方贊成,以為此舉必不容已;惡人見之,必無數阻抑,以為此事極其迂闊。言之者既已諄諄,聽之者能無躍躍?吾知隨之轉移者多矣!
善人並一定時時行善,但動靜行為,離惡就很遠了;惡人並不一定事事為惡,但語默舉止,離善就很遠了。例如我要做一件好事,救濟一個窮人,釋放一個生命,善人看見,一定從各個方面表示贊成,認為這一舉措不能停止;惡人看見,一定從各個方面設置障礙,認為這件事情非常迂腐。說話的人既然懇切,聽話的人怎能不動心?我看見很多人因此就轉移了。
孟母教子,必欲三遷,惡其習也。聖人尚爾,何況庸人?豈惟人類,即異類亦然。昔華氏國有一白象,能滅怨敵,人若犯罪,彼國令象踏死。其後象廄,為火所燒,移象近寺。象聞比丘誦《法句經》,至「為善生天,為惡入淵」之句,象忽悚立,若有覺悟。後付罪人,但以鼻嗅舌舐,不忍踏殺。王知其故,移象至屠肆之處,象見屠殺,噁心復熾。然則見聞所系,顧不重哉?
孟母教子,三次轉移住房,怕孟子沾染了惡習。聖人都是這樣,何況普通人?不僅人類是這樣,其他動物也是這樣。從前華氏國有一隻白象,能夠消滅怨敵,如果人犯了罪,這個國家就用象踏死。後來象的住所被大火燒毀,把象轉移到了接近一個寺廟的地方。象聽比丘念誦《法句經》,聽到「為善生天,為惡入淵」的句子,忽然感到恐懼,站著不動,好象有所覺悟。後來把罪人拉近,象只用鼻嗅舌添,不忍踏殺。國王知道了緣故後,就把象移到屠宰處,象每天看見屠殺,噁心就又恢復了。因此,周圍的影響,我們能不重視嗎?
見善人,不獨自己當親近,即教其子弟亦得親近;豈惟教其子弟親近,凡系一切親戚知交,可以與之一談者,皆當教其親近。見惡人,不獨自己當遠避,即教其子弟亦當遠避;又豈惟教其子弟遠避,凡系一切親戚知交,苟能進以忠言,皆當教其遠避。何則?善惡兩途,不容並立。人若不近君子,必近小人。由善入惡甚易,改惡從善甚難。每見里巷小民,群居終日,言不及義。有以酗酒撒潑,而致破家身亡者;有以好勇鬥狠,而致破家亡身者;更有溺於賭博,耽於聲色,而致破家亡身者。此中招災釀禍,舉目皆是。原其弊,始於二三知己,一時高興,轉相效學,而然初不料其禍之遂至於此也。假令以親近匪類之心,親近善類;以結交匪類之財,結交善類;則其進德修業,轉禍為福,正未有艾!夫何計不出此?乃以父母妻子甚愛之身家,不思慎於保守,徒供匪類之喪敗,良可痛惜!則與其悔之於後,不若慎之於始也。
看見善人,不僅僅自己應當親近,還應教育子弟也要親近;不僅僅應教育子弟要親近,凡是一切親戚朋友,只要能夠與自己談得上話的人,都應當教育他們親近。看見惡人,不僅僅自己應當遠避,還應教育子弟也要遠避;不僅僅應教育子弟要遠避,凡是一切親戚朋友,只要能夠向他們進以忠言的人,都應當教育他們遠避。為什麼呢?善與惡是兩條不同的道路,它們之間是水火不相容的。人如果不接近君子,就會接近小人。從善入惡很容易,改惡從善卻很難。常常看見村落城鎮聚居在一起的人,無所事事,從來不談及有道義的事。有的人酗酒撒潑,以致家破人亡;有的人好勇鬥狠,以致家破人亡;更多的人陷入賭博,沉迷聲色,以致家破人亡。因此招來災害,釀成大禍,到處都是。追究這些弊病的根源,開始是兩、三個知己,一時高興,互相模仿學習,當初也沒有預料到會引出這麼樣的大禍。假使用親近土匪的心,親近好人;用結交土匪的錢財,結交好人;那麼人就會進德修業,轉禍為福,今後的好處真是無窮無盡啊!為什麼不這樣去做呢?父母妻子都很愛惜的身家,為什麼不去好好保護呢?反而成為土匪的幫凶,搞得家破人亡,一敗途地,實在太可惜了啊!與其到最後才後悔,為什麼不在開頭就慎重防備呢?
下附征事(三條)
執贄十往(見本傳)
宋馬伸,字時中,弱冠登弟。崇寧中,禁元佑學術,其黨為諸路學使,專糾其事,程門宿學老儒,皆懼而解散。時伸自吏部,求官西京法曹,銳然往依。先生恐其累彼也,卻之。伸執贄十往,禮益恭,且曰:「使伸得聞道,即死何憾?況未必死乎!」自此出入三年,凡公暇,雖風雨必赴。同僚或以非語之中之,公悍然不顧,多所進益。
宋朝馬伸,字時中,小小年級就考取了。崇寧年中,禁止元佑學術的傳播,一些黨派擔任各路學使,專門查禁這件事,程氏①門中一些博學的老儒,都害怕而解散了。當時馬伸從吏部到西京②擔任法曹③,毅然前往老儒處依附請教。老先生恐怕拖累他,就拒絕他來。馬公備好禮物,前後拜訪十次,一次比一次恭敬,並且說:「只要能夠聽到大道,即使死了也沒有遺憾,何況並不一定會死啊!」從此出入三年,只要馬公有一點空餘時間,就風雨無阻。同事們有的說他的閑話,馬公堅決不退心,因此在道德修養上,得到了很大幫助。
註:①即指二程。程顥(hao)(1032─1085)北宋河南人,理學的奠基人,明道學案的代表。他早年奉父命,從周敦頤問學,受其熏陶,立志於孔、孟之道,泛覽諸家,出入釋老,「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形成了為人師表與治學的獨特風格。中期宋學教育,多是師友後進相聚,自由討論,奉程顥為師的人用「春風和氣」四個字稱讚他。他在洛陽與邵雍、張載等人往複論學,又與他的弟弟程頤長期在洛陽講學,故他們 的學說被稱為「洛學」,二程成為洛學的兩大宗師。程顥從自身的實際生活體驗出發去尋覓人生的真諦,他的學說對後來的陸王心學影響很大。程頤稱為伊川先生,為人嚴毅剛直,擔任哲宗侍講,議論褒貶,無所顧忌,因觸怒權貴而遭貶逐。對學生要求嚴格。有一次,他瞑目靜坐,恰值楊時、游酢(zuo)往見,侍立良久,辭出時,門外雪深逾尺。這就是「程門立雪」的典故。
②指洛陽。
③司法官署名。唐宋之制在府稱法曹參軍事,在州稱法曹司法參軍事,在縣稱司法。掌管刑法獄訟事。也稱法官為法曹。
(按)是時群議惶惑,同人懼其及禍,伸遂欲棄官往投。人皆聞而壯之,以為有志於學,其為德業之助何如!
當時議論紛紛,擾亂人心,朋友們都擔心他會惹出大禍,馬伸就準備棄官前往投奔。人們聽到他這樣做,很受鼓舞,認為只有立志不斷學習,才能在道德進程中有所前進。
補充:善知識必然與眾不同,他們出污泥而不染,自然有別於俗人。正因為這樣,親近善知識也就要有一番勇氣了。馬公力排眾議,親近善知識,實為我輩楷模。一人帶頭,眾人從之,轉變社會風氣也就指日可待了。
遇惡不校(婁東人述)
太倉詞林王憲尹,諱吉武。康熙壬子秋,甫登賢書,夜從遠道歸,將近里門,忽有酗酒無賴,遇之於道,執而問曰:「爾是何人?」持刀欲斫之。王斂容曰:「吾是王某,即新科中式者!」其人曰:「吾正欲殺新科王某耳。」犯之益力,賴鄰里狂奔扶救,得脫。歸至家,不與家中言其事。明日,無賴酒醒,惶恐懼罪,以為必聞之官,將置於法。急同鄰里數人,踵門請罪先生。閉戶卻之,以為昨夜並無其事。此輩不知所出,惘然而退。
太倉詞林王憲尹,名吉武。康熙壬子秋天,金榜題名,夜裡從遠路回來,將近村門,忽然遇到一個酒醉顛子,抓住他問道:「你是什麼人?」拿起刀來就要殺他。王嚴肅地說:「我是王某,就是新科考取的人!」這個人說:「我正要殺新科王某。」更加瘋狂地向他撲來,幸虧鄰里人飛奔救護,才得逃脫。回家後,不與家人說這件事。第二天,酒醉者醒來,回憶起昨夜的事,非常驚慌恐懼,認為事情一定會報告官府,繩之以法。急忙同鄰里數人,登門請罪。先生關閉大門,不予接見,好象昨天晚上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這些人不知道是什麼意思,迷惑不解地退回去了。
(按)有德者必能有容,以其涵養之粹也;有福者始能有忍,以其度量之宏也。夫以少年得意之人,猝遇暴逆於暮夜欲歸之際,不惟不與之校,並不露於家庭之內,是非特見惡人而遠避,且並忘遠避之見矣。
(按)有道德的人一定能夠寬容,因為他的涵養很深;有福氣的人一定能夠忍耐,因為他的度量很大。一個少年得志的人,在晚上就要回來的時候,忽然遇到暴徒的攻擊,不僅不與他計較,還不使家人得知,這不僅僅是見惡人就遠避的事了,已經是進入以平等心待人的很高境界了。
黨惡殺身(崑山共知)
崑山甫里鎮馬繼,自恃拳棒,結拜兄弟數人,日事杯酒。鄰近有賈人,家本饒裕,二子誤入其黨。一日,馬見客人鍾聰,在鎮收錢數百千,欲劫之,邀其黨同行,二子不知其故。舟過蓮花墩,尾客船,數人從後鉤住,盡劫其錢。鍾客登岸號呼近岸鄉民,四起逐之。適遇捕盜船到,協力擒拿,無一免者。馬繼等先後死獄中,止存陳貴、顧祖、朱二,於康熙十一年七月梟斬半山橋上。賈人二子,有口難辯,竟限大辟。
崑山甫里鎮馬繼,憑藉自己的拳棒功夫,結拜兄弟,組成團伙,每天喝酒鬧事。鄰近有一個商人,家裡本來比較寬裕,兩個兒子交友不慎,誤入團伙。有一天,馬看見客人鍾聰,在鎮上收了很多錢,計劃搶劫,邀集同夥一同進行,兩個兒子不知道是幹什麼事,也去了。乘船過了蓮花墩,追上了客船,幾個人從後面把船鉤住,搶劫錢財。鍾聰上岸大喊抓賊,靠岸的鄉民,從四面八方跑過來,追趕搶劫犯。這個時候正碰上捕盜船到,齊心協力,把這一團伙全部抓住,沒有一人漏網。馬繼等人先後死於獄中,只存下陳貴、顧祖、朱二,在康熙十一年七月取斬於半山橋上。商人的兩個兒子,雖然不知道是去搶劫,但加入了團伙,有口難辯,也被取斬。
(按)又有一人,受人所贈之衣,不知其為盜也,後失衣者,執以聞官,竟斃於獄。然則見惡者,可不凜然知懼乎!
(按)又有一個人,接受了別人送的衣服,不知道這衣服是盜來的,後來因為被失衣的人抓住報告給官府,竟然死在獄中。如此看來,遇見惡人,怎麼能不提高警惕呢!
常須隱惡揚善
(發明)奸人早作夜思,不遺餘力者,惡之實。而其消沮閉藏,惟恐人知之者,惡之名。惡而不隱,勢必轉相傳播,無地自容。先哲有云:「聞人有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而聞口,不可得而言。」大哉!仁人君子之論也。彼輕薄庸流往往喜聞人過,慣以傳述之詞,據為確實之論,甚至粉飾增添,喪人名節,其有不顯遭人禍,陰受天誅者幾希矣!
(發明)奸惡的人提前考慮作惡,千方百計,不遺餘力,這是作惡的事實。但他銷毀證據、隱藏贓物,生怕別人知道,這是指作惡的名聲。名聲不能隱蔽,就會互相輾轉傳播,使人無地自容。先哲說:「聽說那有過錯的人的名字,就好象聽到了父母的名字,可以從別人口裡得知,自己再不能說出去。」說得多好啊!真是仁人君子的高論。那些輕薄平庸的人往往喜歡聽聞別人的過錯,習慣把互相謠傳的話,作為確實的結論,甚至還要添油加醋,敗壞別人的名聲。這樣的人不遇到橫禍,不遭天譴,是很稀少的。
惡之在細行者,固當隱;惡之在大節者,尤當隱。惡之在男子者,固宜隱;惡之在婦女者,尤宜隱。惡之在自身者,固不容不隱;惡之在祖先者,尤不容不隱。總是惡名愈大,則吾隱之功愈大。其無志隱惡者,皆其無福隱惡者也。
表現在小的方面的惡行,當然不應當使人知道;表現在大的方面的惡行,尤其不應當使人知道。男子作了惡,當然不應當使人知道;女人作了惡,尤其不應當使人知道。自己作了惡,當然不願使人知道;祖先作了惡,尤其注意不要使人知道。總之,惡的名聲越大,我隱藏的功德也越大。那些沒有志向隱惡的人,都是沒有福報隱惡的人。
孔子論益者之樂,必曰:「樂道人之善。」道之雲者,即揚之謂也。善言善行,人之所難。苟有一德,人即傳播,則善者益進於善,此即與人為善之意也。是故善在聖賢,可以鼓勵風俗;善在鄉黨,可以式化頑愚。其機全在揄揚讚歎,不沒人善之心而已。
孔子論善知識的快樂,一定說:「喜歡講別人的好處。」所謂講就是讚揚和宣傳。說好話,做好事,是人難以做到的。如果一個人有一處優點,大家就加以宣傳,那麼好人就更加會上進,這就是與人為善的意思。因此聖人講善,可以轉變社會風氣;百姓講善,可以感化愚頑惡人。關鍵的地方就是讚歎宣傳人的長處,不隱沒人的善心罷了。
「善」字所該甚廣,當兼言行大小,遠近聞見而言;「揚」字所該亦廣,兼筆舌勸化,自作教他而言。
「善」字的意思包括很多,應當不論大小、遠近,都要使大家知道;「揚」字的意思也包括很多,應當兼用書面和口頭的方式,自己做了,還要教別人做。
下附征事(三條)
宿世口業《發覺凈心經》
佛在祇洹說法,有六十初發心菩薩,共到佛所,五體投地,悲淚如雨,各問宿世業緣。佛言:「汝於拘留孫佛時(賢劫千佛中第一尊佛),出家學道,道心減滅。其時有信心檀越,供養二法師,極其欽敬。汝於是時,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說法師過,令彼漸生輕慢,斷其善根。以是因緣,墮於四種地獄中,若干萬歲,後得為人,五百世中,生盲無目,愚痴無智,常為人之所鄙賤。汝等將來命終後,於五百歲正法滅時,尚當生於惡國惡人之處,為下賤之人,被他誹謗,迷失本心。過是五百歲,然後滅盡一切業障,得生於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時彼如來,方授汝菩提之記。」
佛在祇洹說法,有六十個初發心菩薩,一起來見佛,五體投地,悲淚如雨,求問自己前世的事情。佛說:「你們在拘留孫佛時,出家學道,道心漸漸消失。當時有一個很虔誠的施主,供養兩位法師,極其欽敬。你們在這個時候,生起嫉妒心,對施主說法師的壞話,使他漸漸輕視怠慢法師,斷送了他的善根。因此,你們死後墮落在四種地獄裡面,若干萬年後,才又為人,五百世中,都是瞎子,愚痴無智,常常被人輕視侮辱。你們將來在五百年正法滅時,還會投生到惡國惡人的地方,成為下賤的人,被別人誹謗,迷失本心。過了這五百年後,就滅盡了一切業障,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這個時候,阿彌陀佛才給你們授記成佛。」
(按)毀謗三寶,撥無因果,與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等,同為第一等重罪。以其斷人善根,障人慧眼也。世俗見人,齋供僧尼,未有不發阻礙之言。蓋有二故:一則資性刻薄,以譏評訕笑為才幹故;一則昧於三世,不知三寶為大福田故。
(按)誹謗三寶,說無因果報應,與殺父母、殺阿羅漢的罪等同,是最大的罪過。因為斷送了人的善根,消滅了人的慧命。世俗看見有人齋供僧尼,沒有不說阻礙的話的。有龍個緣故:一是本性刻薄,以譏笑評論為才幹;二是不知有三世,不知三寶是大福田。
口業餘報《雜寶藏經》
罽 (ji)賓國有一羅漢,名為離越,山中坐禪。有人失牛,尋蹤而至。時值離越煮草染衣,其衣自然變作牛皮,染汁自然變作牛血,所煮草自然變作牛肉,所持缽盂,變作牛頭。牛主遂送官禁獄。在獄十二年,恆為獄監飼馬除糞。業緣將盡,離越弟子,遙見其師在 賓獄中,即來告王。王令獄中有僧,聽出。離越聞之,鬚髮自落,踴身虛空,作十八變。王大慚謝。離越自言:「我於往昔,亦曾失牛,誣謗羅漢,一日一夜,故墮三途,受苦無量。餘殃未盡,今得羅漢,猶被誣謗。」
罽賓國有一個羅漢,名叫離越,在山中坐禪。有人丟失了牛,尋到山中來了。當時正碰上離越煮草染衣,他的衣服自然變成牛皮,染汁自然變成牛血,煮的草自然變成牛肉,手裡的缽盂變成牛頭。失牛人就抓住他送官,關進了監獄。在獄中十二年,一直為獄監飼馬除糞。業緣將盡時,離越的弟子在遠處看見師父在罽賓監獄中,即來報告國王。國王命令獄中僧人出來,離越一聽,頭髮自然落下,飛身空中,作十八種神變。國王看見,心中慚愧,再三道歉。離越說:「我在過去,也曾經因丟失過牛,誣陷誹謗羅漢,一天一夜,就墮落三途,受了無量的苦。因為業障未盡,所以今天雖然已經修成羅漢,但還要被人誣陷誹謗。」
(按)羅漢已斷後有,猶不免有餘報者,以其尚有怨對在也。然須知羅漢所受業果,與世人所受業果,固是懸絕。譬之諸天共器,食判精粗,三獸同河,渡分深淺,未可以一概論也!
羅漢已經不受後來之身,但還不免有餘報,是因為他還有怨敵存在。不過必須知道羅漢所受的業果,與普通人所受的業果是完全不同的。譬如天人同一處吃飯,飲食卻有精粗之分,三隻野獸渡河,水的深淺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啊!
綺語花報(沈永思說)
宜興潘書升,諱宗洛,康熙甲子年秋,夢至關帝殿,適在散卷,唱首名人到,隨即踢下,第二名,乃即己也,唱第三名、第五名俱不到。又見壁上掛一黃榜,榜首之名,乃為楫二字,獨不見其姓。俄而赤面者,提其首所戴盔,加於潘首。覺而訝之。及榜發,潘果得元。因遍訪名為楫者,既而知為婁縣之傅鹿野。特往拜之,而傅素有文譽,主司果擬第一,首二場文,評閱甚佳,因失第三場卷,遂至擯棄。蓋傅之為人,有口才,生平最多綺語,好揚人短,故得斯報。揭曉後,主司甚愛其文,特請會面。自後傅怏怏抱恨,不逾時,而以鼓脹暴亡。
宜興潘書升,諱宗洛,康熙甲子年秋,夢見到關帝殿,正在髮捲,喊第一個人到,馬上就把他踢下去,第二名就是自己,第三名、第五名都不到。又看見牆壁上掛了一張黃榜,榜首的名字是楫,看不見姓。不久,一個紅面人,提起所戴頭盔,放到潘的頭上。潘醒來後,感到很驚訝。等到發榜,潘果然得第一名。潘又到處訪問叫「楫」的人,不久就訪知是婁縣的傅鹿野。特意前往拜訪,得知傅平素很有文名,主考官果然把他定為第一名,開頭兩場考試的文章,評價很高,因為丟失了第三場卷,所以就排除了名額。原來傅有口才,平生說了很多綺語,喜歡議論別人的短處,所以得到這個報應。考試揭曉後,主考官很愛他的文章,特意喊他見面。以後傅就怏怏不樂,非常苦悶,沒過多久,就因腹脹暴亡。
(按)文人口業、綺語獨多,他人刺心之事,彼偏能以談笑出之,在我之口頭愈快,則在彼之抱恨愈深。每見慧業文人,往往貧窮徹骨,潦倒不堪,甚至反不如負販小民,得以稍安其衣食,豈必盡屬生前之故乎?苟能立心仁厚,常以隱惡揚善為懷,則口四惡業,不欺寡而自寡矣。
(按)文人口業、綺語最多,別人刺心的事,他偏偏能在談笑風生中說出來,在我的口頭越是順口,在別人心裡抱恨愈深。常常看見一些聰明的文人,往往貧困潦倒,甚至還不如那小生意的人,能夠滿足衣食之需,到這樣的處境,難道是全是前世的緣故嗎?如果能夠心地仁厚,常以隱惡揚善為懷,那麼口中所犯四種惡業①,,不去制止而自然制止了。
註:①身、口、意共有十種惡業,身三、口四、意三,身三即是殺生、偷盜、邪淫(夫妻之外的男女關係),口四是妄語(假話)、兩舌(挑撥離間的話)、惡口(粗惡話)、綺語(雜穢話,語含淫意),意三是貪慾、嗔恚、邪見(否定因果等)。
補充:俗話說:「禍從口出。」很不注意的一句話,釀成一場大禍,出乎自己的意料以外。可見,說話不可不慎重。但是經常看見許多無事的人,聚在一起就總是議論別人的長短,所犯口業無量無邊,今後所受的苦報也將無量無邊,請警惕自己不要落進了拔舌地獄。不講話,辦實事,不是更好嗎?滔滔不絕,口若懸河,必然要犯口業,滿足一時快意,埋下了後世禍根。
不可口是心非
(發明)口司出納,食進於口,所以養其身,言發於口,所以養其心。心口相符,是非乃當。不然,則詐偽叵測,純以機械用事,未邀有口之功,先蒙有口之過。負於口者實多矣。
(發明)口管出和進,飲食從口裡進去,所以滋養身體,言語從口裡出來,所以滋養心理。心口相符,才能真誠。否則的話,爾虞我詐,居心叵測,互相欺騙,用盡心計,無口功,卻也已有口過。算計別人,算來算去最後算了自己。如此看來,吃口的虧的人不是太多了嗎?
口不能思,而心能思,口常受役於心。故出偽言者,口也;使之出偽言以欺人者,心也。人於接物之時,不能表裡如一,其過不在口,而仍在心。但使心地如青天白日,則口頭自不至覆雨翻雲。君子但當反求其本而已矣。
口不能思,但心能思,口常常受心的指揮。所以說假話,出自於口;但使它說假話來欺騙人的是心。人在待人接物時,不能表裡如一,問題不出自於口,仍舊是心在作怪。假使心地象青天白日一樣清凈,那麼口頭就不會覆雲翻雨。君子應當反省自己,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
下附征事(兩條)
咒詛酷報《賢愚因緣經》
佛世有微妙比丘尼,得阿羅漢果,與諸尼眾,自說往昔所造善惡果報。曾於過去為長者妻,其家巨富,自無子息,妒妾生男,私自殺之,其妾怨詈,乃自誓曰:「我若果殺爾子,使我夫為為蛇螫,所生兒子,水漂狼啖,自食子肉,身現生埋,父母居家,失火而死。」自此沒後,墮於地獄,受苦無量。地獄罪畢,為梵志女。懷孕彌月,同夫至父母家。中路欲產,宿於樹下。忽有毒蛇,螫殺其夫,婦哭之悶。俟天初曉,手攜大兒,復抱小兒,涕泣進路。適阻大河,無舟可渡,乃留大兒於此岸,先抱小者置於彼岸,復入水中來迎大兒。兒見母來,赴水抱母,遂為漂去。還取小兒,狼來嚙去,血肉淋漓。不覺肝腸寸斷。路逢一人,是其父母相識,告以所苦,且問父母平安否。曰:「近日失火,一門盡死矣。」後復適人,娠身欲產,夫飲酒回,正在分娩,無人啟戶,夫破門入,擒婦毒毆,隨煮小兒,逼令婦食。婦畏夫故,強吞一口,痛入心肝。因棄夫逃,止波羅奈國,息一樹下,有新喪妻者,遂為夫婦。經於數日,夫忽命終。時彼國法,若其生時,夫婦相愛,夫死必為殉葬,遂復生埋。適有群賊,旋來開冢,因而得出。婦自念言:「宿有何罪?數日之間,連遭奇禍!」聞釋迦如來,在祇洹中,即往佛所,求哀出家。由於過去施辟支佛食,發願修行,故於今世值佛,得成羅漢。
佛在世時有一個不可思議的比丘尼,修成阿羅漢果,與其他比丘尼在一起,講述自己過去所造善惡果報。她曾經作長者的妻子,家裡富足,自己不生兒子,就嫉妒小妾生了男兒,私自偷偷把他殺了,小妾怨恨痛罵,她就對小妾賭咒發誓說:「如果真的是我殺了你的兒子,那麼我的丈夫就要被蛇咬死,我生的兒子就要被大水漂走被惡狼吞食,我會吃自己兒子的肉,我的身體會被活埋,父母全家被大火燒死。」從此死後,就墮落地獄,受了無窮的苦。地獄的罪受完以後,作了婆羅門的女兒。出嫁後懷孕滿月,同丈夫回父母家。在路中就要生產了,露宿樹下。忽然出現毒蛇咬死了她的丈夫,女人哭得死去活來。等天一亮,就一手牽著大兒子,一手抱著小兒子,邊哭邊走。走到前面,出現一條大河,沒有船渡河,就把大兒子留在這邊,把小兒子先抱過去放在對岸,再回過來接大兒子。大兒子看見母親來了,就走進水中去抱母親,被一陣大水沖走。回過頭來再去抱小兒子,小兒子被狼吃了,血肉淋漓。女人頓時肝腸寸斷。路上遇到一個人,與父母很熟,就把自己的痛苦告訴他,並且問父母是否平安。那人說:「前些天失火,一家都燒死了。」後來女人又嫁了人,懷孕正要生產時,丈夫酒醉回家,因為女人正在分娩,沒有人開門,丈夫破門而入,抓住女人一頓痛打,然後就把小兒子煮了,逼迫女人吃下。女人害怕丈夫,強迫自己吃了一口,痛入心肝。因此就拋棄丈夫逃跑,停在波羅奈國,在一顆樹下休息,遇到一個剛剛死了妻子的人,就結為夫婦。過了幾天後,丈夫忽然死了。當時這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在生時,夫婦相愛,丈夫死後就一定要殉葬,於是女人就被活埋。有一群盜賊,來挖墳盜財,女人就出來了。女人心裡想道:「我前世有什麼罪?幾天之間,就遭遇這樣的奇禍!」聽說釋迦牟尼佛在祇洹說法,就去見佛,哀求出家。由於過去布施了一位辟支佛的飲食,發願修行,所以今世就能遇見佛,修成羅漢。
(按)慘哉!數日之間,連遭如此奇禍也。快哉!遇佛出家,竟成羅漢也。一則以口是心非,咒詛求直之故;一則以施食發願,欲求出世之故。故曰:「禍福無不自己求者。」
(按)多麼悲慘啊!幾天之間,接連遭遇如此奇禍。多麼快速啊!遇佛出家,一下子便成了羅漢。一則口是心非,賭咒發誓,造下惡因;一則布施發願,希望出世,種下善因。所以說:「禍與福無不是自己招來的。」
一目准誓《宋鑒》
宋欽宗北狩時,既成和議,顯仁皇后將還,帝挽手泣曰:「吾若南歸,得為太乙宮使,足矣,他無望也。」後誓曰:「吾歸後不來迎汝者,當瞽吾目。」比至,高宗殊無迎復意,後憮然,不敢力言,不久失明。廣募醫療,莫之能治。後有道士入宮,將金針一撥,左目頓明。後喜,請更治其右。道士曰:「後以一目視,一目准誓可也。」後竦然起謝,道士竟去。
宋欽宗被金兵俘虜,達成了和議,顯仁皇后將要回去,欽宗挽著她的手哭道:「我如果能夠回去,做一個太乙宮使就心滿意足了,並沒有其他什麼奢望。」皇后發誓說:「我回去後如果不來迎接您的話,我就要變成瞎子。」等到她回去後,高宗很不願意迎回欽宗,皇后很失望,但又不敢多說,不久就雙目失明。到處尋訪名醫治療,沒有哪個能治好。後來有一個道士進宮,用金針一撥,左眼頓時復明。皇后很歡喜,請他再治療右眼。道士說:「皇后用一目看視,用一目報應誓言。」她一聽,非常震驚,起來道謝,道士竟突然就走了。
註:宋欽宗(趙桓),是北宋末代皇帝,從宋太祖趙匡胤建隆元年,一直到欽宗靖康二年止,建都汴京(河南開封),史稱北宋。宋高宋趙構南渡,建都臨安(浙江杭州),史稱南宋。北宋末年,受到北方少數民族的侵略,宋統治者一味投降,苟且偷安,使金兵大軍南下,連宋欽宗也成了俘虜。繼承者宋高宗也同樣不思進取,只能退居南方,偏安一隅。
(按)輕諾者,必遭人怨;輕誓者,必受天誅。顯仁後之不得踐言,非負約也,迫於勢耳。向使痛哭流涕於高宗之前,上意必不可強,後亦可無負厥心矣。不能出此,而第准之以一目,何嘗不原其情而罪之乎?
(按)輕易許諾,往往容易招來怨恨;輕易發誓,往往容易受到天罰。顯仁皇后不能履行諾言,並不是她負約,是形勢所迫罷了。假使當初她能夠在高宗面前痛哭流涕,雖然皇上的意思不能勉強,但皇后卻沒有負心的責任了。不能如此,所以就瞎了一隻眼睛,這怎麼不是按情節輕重而受的懲罰呢?如果完全沒有履行諾言,就一定雙目失明,不可救藥了。
剪礙道之荊榛,除當途之瓦石
(發明)荊榛礙道,必觸人衣,剪之則利於行走;瓦石當途,必傷人足,除之則便於步趨。於此留神,則一舉足而不忘利濟可知。況以明眸之人,而當白晝,其剪除之功猶小;若暮夜昏黑,或兩目失明,則剪除之功猶大。甚勿以其善小而不為也。
(發明)荊棘草木擋道,一定會損傷人身和衣服,剪除就有利於行走;瓦片石塊擋道,一定會撞傷人的腳,清除就能方便步行。在這些地方留神,那麼一舉手投足都不忘利益別人了。如果路上走的是眼睛明亮的人,又是在白天,那麼剪除的功勞還算小;如果晚上昏黑,路上走的又是雙目失明的人,那麼剪除的功勞可就大了。千萬不要以為善小就不願去做啊!
由剪除之心推之,則豪強當道,姦宄(gui)弄權,公門有把持官府之吏,村落有武斷鄉曲之人,必當排擊斥逐,不遺餘力可知。由剪除之事廣之,則田間有礙路之深草,岸上有拂纖之小樹,水濱有未爛之木椿,河邊有壞舟之大石,港內有捕魚障蟹之籪簾,必宜多方設法,盡除其害可知。
由剪除的心進一步推廣,那麼對那些橫行一方的豪強,玩弄權術的壞人,大權獨攬的官吏,武斷鄉里的惡霸,一定會不遺餘力地排斥驅逐。由剪除的事進一步推廣,那麼對那些擋路的田間深草,岸上拉縴的小樹,水濱未爛的木樁,河邊撞船的大石,港口捕魚的工具,一定會千方百計地剷除消滅。
荊榛瓦石,皆是眼前障礙,不能順利之物。良由世人心多障礙,不能予人以順利。以故生此濁世中,所見每多如此。余讀《起世因本經》,見金輪王出世時,海中自然現出寶階,能周行四大天下。輪王滅後七日,寶階遂隱。此輪王之福力使然也!又見《大悲經》云:如來行路時,能令大地高處自下,下處自高。一切叢林、坑坎、瓦石、臭穢,自然掃除。一切香花樹林,傾則向佛。如來過後,輒復如舊。可見一切境界,皆由心造。今人生於荊榛瓦石中,惟恐人受荊榛瓦石之害,而能代為剪除,直是種凈佛國土之因,豈特人天福報乎!
荊棘、草木、瓦片、石塊,都是眼前障礙,阻礙人順利走路的東西。它產生的根源是因為世人心多障礙,不能給以順利。所以,生長在這個污濁的世界中,常常見到這種現象。我讀《起世因本經》,裡面說到金輪王出世時,海中自然出現七寶台階,能走遍四大天下。輪王去世後七天,寶階就消失了。這是輪王的福力所形成的啊!又見《大悲經》說:如來走路時,能叫大地高處降低,低處升高。一切叢林、坑坎、瓦石、臭穢,自然掃除。一切香花樹林,頃刻向佛而來。如來過後,一切如舊。可見一切境界,都是自己的心造的。今天我們生活在荊棘瓦石之中,生怕別人被荊棘瓦石損傷,就是種佛國凈土的因,難道僅僅是人天福報嗎?
下附征事(兩條)
拔荊得金《陰騭文注證》
臨川民周士元,入山採茶,被荊棘鉤衣,向前跌踣,木刺入肉,流血不止。因念同伴諸人,俱由此路,恐亦被傷,乃忍痛坐地,用力拔去荊條。根下閃爍有光。視之,乃黃金一錠。持歸作本販賣,三年之後,遂成富室。
臨川百姓周士元,入山採茶,被荊棘鉤住衣服,向前跌倒,木頭刺入皮膚,流血不止。因為想到同伴幾個人都要經過這條路,恐怕他們被傷,就忍痛坐在地上,用力拔去荊條。發現根下閃爍有光,仔細一看,原來一塊黃金。拿回去作買賣本錢,三年以後,就成了富裕人家。
(按)世間盡有毒草惡木,力能傷人害物者,若遇見此,但當披去,不可栽培。
(按)世間許多的傷人害物的毒草樹木,只要一遇見,就應當砍去,不能栽培。
夢人贈桂(同前)
元周德,家貧好善,遇途間穢滑之物,及磚瓦石片,有礙行路者,必掃除之。見跛眇之人,必扶掖之。種種善事,力行不倦。後夢老人,折桂花一枝,贈之,曰:「賜汝貴子,以酬汝勞。」後果生子,弱冠登第。
元周德,家貧好善,路上只要一遇到污穢滑人的東西、磚瓦石片,以及阻礙人走路的一切障礙物,就一定要清除。看見跛子、瞎子,一定去攙扶他們。各種各樣的好事,做了很多,持之以恆。後來夢見一個老人,折下一枝桂花,送給他,說:「賜給你一個貴子,以報答你的善行。」後來果然生了一個兒子,年紀輕輕,就科舉成功。
(按)不受瓦石之累,不知拔去之功。猶記康熙四十七年,蘇郡大水,饑民載道。有人販糙粞一船,行至長洲沙河口,不知水中有大石,順風揚帆觸之,其舟立破。粞沉河底,舟人俱入水中。時已隆冬,凍餒幾斃。至第二日,方雇小舟,撈出水粞,僅存其半,而販粞兩人,皆破家矣。乃知撈出河底礙舟之石,其功尤大。
(按)不受瓦石的痛苦,就不知拔去的功勞。還記得康熙四十七年,蘇郡發大水,饑民載道。有人販來一船糙米,行到長洲沙河口,不知水中有大石,順風揚帆一撞,船立即就破了。糙米沉入水底,船上的人都掉進了水中。當時正是寒冬,掉進水裡的人幾乎凍死。到第二天,才雇了一隻小船,撈出水中的糙米,僅僅撈出一半,販米的兩個人,都傾家蕩產了。於是我們才知道撈出河底的大石頭,功勞特別大。
修數百年崎嶇之路
(發明)名之曰路,必有無數人往來;路而崎嶇,必有無數人不便於往來。一日不修,則一日不便於往來;數百年不修,則數百年不便往來。若今日能修,則自此以後,數千百年,日日便無數人往來;就無數人中,於大風大雨,便其往來;於重擔行李,便其往來;於暮夜昏黑,便其往來。隱然免無數老弱之驚惶,隱然省無數瞽人之跌扑。厥功顧不巨耶?
(發明)名字叫做路,一定有無數人往來;道路崎嶇不平,一定有無數人不便於往來。一天不修,就一天不便於往來;幾百年不修,就幾百年不便於往來。如果今天能修,那麼從此以後,數千百年,天天方便無數人往來;無數人在大風大雨中方便往來,無數人挑著重擔行李方便往來,無數人在傍晚黑夜中方便往來。不知不覺中免除了無數老弱病殘的驚惶,不知不覺中免除了無數盲人的跌扑。這樣的功德難道不大嗎?
崎嶇之路,本就陸道而言,若推廣其說,則川源之淤塞,溪澗之迂迴,一應阻礙舟楫之處,即崎嶇之路也。其法在於因利乘便,設法疏通,使後人永享其惠,亦即修數百年崎嶇之路矣。
崎嶇的道路,本來是就陸道來說的,如果進一步推廣,那麼河川源流的淤塞,溪流的迂迴,一切阻礙行船划槳的地方,都是崎嶇的路。改變的辦法就是因利乘便,設法疏通,使後人永遠享受恩惠,這也是修數百年崎嶇的路了。
下附征事(兩條)
七十里塘《崑山縣誌》
崑山至和塘,自縣治以西,達於婁門,凡七十里,通連湖盪,皆積水泥塗,無陸地可行,甚為民患。由晉唐以來,不果修築。宋皇佑中,有人建議繪圖以獻,亦不果行。至和二年,主簿邱與權,始陳五利,力請興作。既而知縣錢公紀,復言之。乃率役興工,始克成塘,遂以年號為名。開通河港,凡五十有二,以泄橫衝之水。上設橋樑,以便行人來往。至今猶受其惠。
崑山至和塘,從本縣範圍內向西,到達婁門,七十里路與湖泊相連,到處是積水泥沙,沒有陸路可行,成為百姓的大患。從晉唐以來,修築都沒有結果。宋皇佑年中,有人建議繪圖進呈上級,也沒有結果。至和二年,主簿邱與權,開始陳述修築的五種利益,努力倡議動工。接著知縣錢公紀,再次提議。於是就帶領民工開始工作,修成至和塘,以當年年號取名。開通了五十二處河港,排除了橫衝的大水。河上建造了橋樑,以方便行人來往。到今天人們還在享受其中的好處。
(按)所謂五利者,一曰便舟楫,二曰闢田野,三曰復租賦,四曰止盜賊,五曰禁奸商也。夫以如是之大役,由於邑尉之創始,卒貽後世無窮之利。然則留心民瘼者,豈必專籍爵位之崇高哉?
(按)所謂五種利益的內容,就是一便於駛船划槳,二便於開闢田野,三能夠恢復租稅,四能夠防止盜賊,五能夠禁止奸商。這樣大的工程,竟然在邑尉手裡創始,給後世留下了無窮的利益。如此看來,關心民生疾苦,難道一定就要當大官嗎?
熔錫灌閘《清河家乘》
崑山張虛江,諱憲臣,嘉靖間,為浙江寧紹台道。方赴任,例送調和,及下馬飯銀,虛江概卻之,居官一塵不染。嘗曰:「吾只飲浙江一勺水,庶吾子孫亦得宦此。」後其孫泰符,諱魯唯者,果為紹興知府。時府城五六十里外,有星宿閘,為一府水旱所關,乃朱買臣所築。其地瀕海,有二十八洞,延袤三四里,水勢最急,修補甚難。一錢太守修後,日就坍毀。屢築屢壞,民甚苦之。張公相度形勢,以為築石非可永久,乃熔鉛錫以灌之,其橋石與閘鑄成一塊,約費巨萬,至今屹然不動。紹民乃以神祠之。厥後泰符亦升,寧紹台道,繼為方伯①,累遷至七省總漕。仕宦總不離浙,人以為虛江清正之報。
崑山張虛江,諱憲臣,嘉靖年間,為浙江寧紹台道。剛上任時,一切禮品和紅包,虛江一概拒收,為官一塵不染。他曾經說:「我只喝浙江一勺水,或許能留後福,使子孫也在浙江為官。」以後他的孫子泰符,諱魯唯,果然做了紹興知府。當時府城五六十里外,有一個星宿閘,關係到一府的水旱,是朱買臣建築起來的。這個地方瀕臨大海,有二十八洞,綿延三四里,水勢最急,修補很難。一錢太守修後,一天就崩潰了。屢築屢壞,百姓為此很痛苦。張公認真查看,全面衡量了當時的形勢,認為用石頭建築不能持久,就熔化鉛錫來灌鑄,把橋石和閘鑄成一塊,花費巨萬資金,至今屹立不動。紹地人民把張公作為神來祭祀。建成後泰符上升,成為一方大官,一直升到七省總漕。為官總不離浙江,人們認為是虛江清正廉潔的報應。
註:①本指一方諸侯之長,後來泛稱地方長官為方伯。
(按)虛江先生之父,南麓,因其先世出方孝儒門下,避罪於長洲之唐浦,子孫業農,每以讀書為諱。一日出外,見路傍遺一囊,挈之甚重,約有三四百金,不敢啟視。停舟岸下三日,見一人倉皇尋至,詢其的實而反之。於是暮年生虛江,其母管夫人,懷孕十六月而生。幼時過目成誦,冠弱即登嘉靖會魁。子孫科第不絕。
(按)虛江先生的父親南麓,因為他的先輩出於方孝儒①門下,就到長洲唐浦避難,子孫從農,對外不敢講讀書的事。一天出外,看見路旁有人丟失了一個袋子,提起來很重,裡面裝了三四百金,不敢啟開觀看。停船上岸等了三天,看見一個人慌慌張張地一路尋找東西來了,張問清他的確切真實情況後,就把袋子歸還了他。因此在晚年就生下了虛江,母親管夫人懷孕十六個月才生。虛江年幼讀書過目就能背誦,年級輕輕在嘉靖會試中名登榜首。子孫都很昌盛。
註:①方孝儒(1357─1402)明朝浙江寧海人,字希直,又字希古。宋濂弟子。洪武時,為漢中教授,蜀獻王聘為世子師,叫他的書室為正學,人稱正學先生。建文時,任侍講學士。燕王朱棣(di)起兵,當時朝廷詔檄多出其手。燕兵入京師(南京),棣命孝儒起草即位詔,孝儒不從,被殺。宗族親友連坐死者,凡十族,達八百四十七人。著有《遜志齋集》。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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