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辦公室2015年目標考核實施辦法 (試行)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辦公室2015年目標考核實施辦法 (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開發區辦公室日常管理,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公室工作效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公正評價辦公室幹部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客觀反映幹部職工工作業績,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乾壞不一樣,激勵辦公室幹部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切實推進辦公室各項工作。
二、考核原則
考核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獎勤罰懶、重獎輕罰、以人為本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辦公室全體幹部職工
四、組織領導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蘭華麗副組長:猶和興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五、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德(10分)
德指政治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由民主測評和組織評價組成,滿分 10 分。如有違反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等現象的 10 分全部扣除。
(二)能(10分)
能,代表辦公室或開發區參加縣或開發區組織的各種演講、徵文、書畫攝影、舞蹈等比賽、活動的加 5 分,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另加 5、3、2 分;州級的加 10 分,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另加 10、 5、3 分;省級的加20 分,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另加 20、 10、5 分;國家級的加 50 分,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另加 30、 20、10 分。
(三)勤(20分)
1、出滿勤者,得 20 分。滿勤指按國家及開發區規定抵頂年休假後的出勤。 (以下在滿勤得 20 分基礎上加減分,不設上限, 扣完為止)
2、遲到 1 次,扣 0.5 分;曠工 0.5 個工作日扣 5 分。 (遲於上班時間 30 分鐘以內視為遲到,遲於上班時間 30 分鐘以外視為曠工)
3、代簽考勤 1 次雙方當事人分別扣 1 分。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值班人員不在崗扣 5 分,因不在崗造成工作延誤或失誤 1 次 扣 10 分。 4、職工依法享受法定假期,婚假、產假的具體休假期限依照開發區規定執行。事假超規定 1 天扣 1 分,事假月累計超規定5 天以上每超 1 天扣 10 分。病假超規定 1 天扣 0.5 分,病假月累計超規定 10 天以上每超 1 天扣 10 分。長期請病假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發生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的,由辦公室班子會議研究,酌情處理。
5、參加義務植樹、打掃衛生等集體公益活動 1 次加 3 分, 無故不參加,缺 1 次扣 10 分。重要會議、重要活動未按要求統一著裝 1 次扣 5 分。
(四)績(50分)
1、政務。
⑴起草黨工委會、主任辦公會、節慶會、民主生活會、政務專項工作會等重大會議。黨工委、管委會領導講話 1 篇次加 20 分;整理黨工委、管委會會議紀要(決定事項)1 篇次加 10 分; 組織開發區及辦公室各類會議並形成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加 5 分;起草撰寫領導理論文章、調研報告等 1 篇次加 15 分;起草各類彙報材料 1 篇次加 10 分;起草修改各類報告、請示、通知、轉發文件等公文 1 篇次加 5 分;起草黨工委、管委會總結 1 篇次加 20 分;起草辦公室及各科室工作總結、各類活動方案、辦法、典型材料、申報材料 1 篇次加 5 分;起草開發區各類制度1 篇次加 5 分;起草各類會議主持詞、祝酒詞加 5 分;及時匯總各類文字材料每月加 5 分。未按規定時間和 工作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扣 5 分, 造成重大失誤或影響的扣 10 分;文字材料出現常識性錯誤 1 次扣 1-5 分。
⑵組織籌辦黨工委會議、管委會主任會議 1 次加 10 分;組織籌辦各類調研考察彙報會議 1 次加 3 分;組織籌辦視頻會議 1 次加 3 分;為對口服務領導呈送文件、報刊雜誌每月加 5 分;隨同管委會領導開展調研工作等每次加 10 分。會議組織不到位,違反會議紀律,出現失誤1次扣5分。組織籌辦競爭性談判會議 1 次加 10 分; 競爭性談判會議組織、會場布置失誤 1 次扣 2 分。
⑶編報《開發區政務信息》、法制、信訪、應急等各類信息 1 期 (條)加 2 分;編髮《每周動態》1 期加 4 分;編髮《開發區大事記》 1 期加 5 分;編髮《領導參閱》1 期加 5 分;被縣信息部門頭版頭條採用 1 篇次加 10 分,其他位置 1 篇次加 5 分;編輯《督查專報》1 期加 5 分,編輯《督查情況反映》1 期加 5 分;在縣、州、省級新聞媒體、刊物上發表新聞信息、理論文章等稿件作品 1 篇次分別加 5 分、10 分、20 分。上述各類公文編輯出現常識性錯誤 1 次扣 5 分。
⑷收轉公文 1 件次加 0.5 分;審簽公文1件次加0.5分;分發報紙雜誌每月加 5 分;印信管理每月加 3 分;檔案整理及管理每月加 5 分;圖片庫充實管理每月加 3 分; 考核統計每月加 5 分。公文運轉延誤 1 件扣 3 分,因文件延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1 次扣 5 分,報紙雜誌分發不及時 1 次扣 0.5 分,圖片庫未充實扣 3 分,考核管理、印信管理、檔案管理出現失誤(遺失)1 次件扣 5 分。 ⑸印刷裝訂公文 30 份以上 1 次加 3 分, 30份以下 1 次加 1.5 分;印刷裝訂彙報、交流等材料 30 份以上 1 次加 3 分,30 份以下 1 次加 1.5 分; 印刷裝訂接待服務冊 1 批次加 2 分; 列印桌 (餐) 簽 5 人以下加 1 分,5-10 人加 1.5 分,10 人以上加 2 分。印刷裝訂出現 1 次錯誤扣 1-3 分,未及時維護和排除各類文印設備故障扣3 分,造成工作延誤扣 10 分。
⑹接待登記來信來訪 1 件次加 5 分;化解開發區級(含縣級)、州級、省級信訪案件分別加 10、15、20 分;完成信訪月報表 1 次加 5 分。接待來信來訪不及時,方式方法不當,導致矛盾激化,扣 10 分。
⑺視頻會議設備安全無事故每月加 10 分;維修電腦故障1次加 5 分;辦公室日常考勤管理每月加 10 分。因設備故障影響視頻會議召開 1 次扣 10 分,考勤管理出現差錯 1 次扣 2 分。
2、後勤保障。
⑴承擔接待禮品及其它物品保管並保證盤點匯總及時準確每月加 10 分,出現重大失職、失誤導致禮品及物品損壞、(遺)失 1 件次扣 5 分; 完成票務訂購工作每次加 2 分, 延誤 1 次扣 3 分;接待用品設計方案被採納 1 次加 5 分;及時準確匯總上報接待費用每月加 10 分,延誤 1 天扣 2 分;節約公務接待費用嚴格控制支出加 10 分,發現浪費 1 次扣 5 分;申購和物品驗收及時準確每月加 10 分,不及時 1 次扣 2 分。食堂管理有序且大部分職工反映較好每月加5分;每天公布食堂用料採購清單,每月按時公布收支情況,做到自負盈虧,收支平衡每月加10分;未按食堂管理規定執行的每月扣5分。
⑵公務接待一批次加 3 分,承擔接待解說一次加 5 分,制定接待座序圖 1 次加 2 分;出現失誤 1 次扣 3 分,未及時向領導彙報反饋接待工作情況扣 2 分; 完成客情統計資料匯總及月統計分析每月加 5 分,未完成及保管不妥扣 5 分;解說材料更新及時 1次加 5 分,不及時扣 3 分。
⑶駕駛員公務出差滿 1000 公里安全無事故加 10 分; 按時報銷差旅費及其他費用加 5 分(限出差結束之日一星期之內) ,如無特殊原因不及時報銷的不予報銷並每次扣 10 分,如差旅費包乾的不執行此條。當月安全無事故加 20 分,出現違章、超速、輕微刮蹭 1 次扣 10 分。按要求送取縣、州及開發區相關文件、材料 1 次加 5 分。每次出車前或收車後未及時告知車隊負責人 1 次扣 5 分。 (出差和歸隊不在第一時間告知車隊負責人的不予登記加分) 。
3、財務。承擔財務會計(出納)工作,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每月加10 分;核報加班費等報表每月加 5 分;按時編製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加 5 分;按時編製財務報表每月加 5 分;按時編製報送撥款計劃表每月加 5 分;嚴格使用網銀、支票每月加 5 分;完成清欠付款 1 次加 5 分;審核各類財務報銷票據 1 次加 1 分;及時到開戶銀行取回對賬單、付款憑證等 1 次加 1 分;嚴格績效工資管理,完成績效考核工資核發工作每月加 10 分。以上工作未按時完成或出現差錯 1 次扣 5 分; 賬務管理不符合要求出現 1 處扣 5 分,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扣 10 分。
4、大型會議事務。組織承辦州級以上會議 1 次加 10 分,縣級以上會議 1 次加 5 分,開發區大型綜合會議 1 次加 3 分;會議安排出現 1 次失誤扣 5 分。 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次加 3 分;妥善處理公租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1 次加 3 分。
5、採購、車輛保險等工作。⑴完成單一來源採購工作 1 次加 5 分; 單獨完成詢價採購 1 次加 5 分; 完成車輛採購 1 次加 3 分;編寫競爭性談判文件 1 次加 10 分; 化解投訴、 質疑來訪 1 次加 5 分; 及時組織採購驗收 1 次加 5 分; 布置競爭性談判會場 1 次加 2 分;在網站上發布採購信息、中標信息每 1 條加 0.5 分;審核供應商資質 1 次加 2 分;制定採購方案,細化採購項目 1 次加 10 分;製作簽訂政府採購合同及《驗收報告》1 次加 3 分;完善供應商庫和專家庫每月加 5 分;整理歸檔採購文件 1 次加 2 分;與供應商對賬 1 次加 1 分;異地採購、 詢價、考察 1 次加 5 分;競爭性談判採購節約率達 15%以上 1 項加 20 分。未能按時詢價 1 次扣 5 分;未按時組織採購驗收 1 次扣 5 分;未按程序採購 1 次扣 5 分。 ⑵車輛定點保險無服務態度投訴問題每月加 5 分; 車輛投保業務辦理零延誤每月加 5 分;解決投保辦理及事故糾紛 1 次加 10 分;與保險公司核對投保車輛信息每月加 5 分;完成採購項目統計月報表加 5 分;完成上報季報表 1 次加 5 分,年報表加 10 分;及時規範收發傳遞採購文件和按要求歸檔採購文件 每月加 5 分;完成季度協議供貨採購工作 1 次加 5 分。採購工作發生投訴或出現失誤 1 次扣 5 分,造成重大影響的扣 10 分。
6、其他事項。
⑴科室負責人管理不出現重大失誤每月加 20分;分管領導分管科室管理不出現重大失誤每月加 30 分;參加 視頻會議或其他部門組織會議 1 次加 5 分;簽發、批轉文件 1 件加 0.5 分;把關審簽相關文件材料按「績」政務部分第 1-3 條規定 一半計分。
⑵開展各類宣傳活動 1 次加 5 分; 承擔考核統計工作每月加 10 分;承擔並按要求完成電子政務、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應急、檔案等日常工作每月加 5 分。未按規定時間和工作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扣 5 分,出現失誤 1 次扣 10 分。
⑶參加開發區、辦公室集中學習培訓 1 次加 2 分;組織集體學習每月加 5 分;集體學習時準備講義或進行授課的加 10 分; 無故不參加 1 次扣 3 分。
⑷起草支部年度 (半年)工作計劃、各類活動方案、總結 1 篇次加 5 分;報送各類活動階段小結、進展彙報、匯總報表 1 篇 次加 3 分;組織支部會議及各類活動 1 次加 3 分,參加支部活動1 次加 1 分;按時報送支部各類活動信息 1 條加 2 分;編輯完成宣傳專版 1 次加 5 分;按時完成黨費收繳1次加 3 分;完成新黨員組織檔案1人套加 5 分;填報黨員信息年報、活動報表1次加 5 分。
⑸承擔其他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量,比照量化工作酌情加分。
⑹未列事項,比照上述規定按相近類別給予相應加分或扣分,科室之間可以按照考核標準互相參照。
(五)廉 (10分)
執行黨和國家清正廉潔的有關規定,加強自身廉政建設,遵紀守法,克己奉公。無違紀違規現象,每月加 10 分;受到廉潔自律表彰獎勵,國家級加 50 分,省級加 30 分,州級加 20 分,縣級或開發區級加 10 分。
六、相關要求
1、工作時間之外確需加班的,辦公室通知後工作人員應無條件接受,加班由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當月加班 2 次可享受當月全額加班工資,加班 2 次以上每多 1 次加 10 分。當月未加班的扣15 分。加班工資核定情況與考核結果一併公示,由財務室一併兌現核發。
2、當月累計曠工超 2 個工作日不得享受當月績效和加班工資。
3、當月請事假超規定累計 5 天以上,或病假超規定累計 10 天以上,不得享受當月績效和加班工資。 4、考核統計中出現弄虛作假,統計當事人不得享受當月績效工資。因科室負責人或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監管不力造成統計不實的,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不得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不得享受全年績效和加班工資。
6、由於打架鬥毆或參與黃、賭、毒等違反綜治規定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不得享受全年績效和加班工資。
七、考核結果使用
1、考核結果實行每月一通報,由各科室負責考核記錄匯總 工作,於次月 5 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經辦公室 班子會議研究後在單位內部公示 1 天, 公示期間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公示期滿無異議,即為當月考核最終得分,累計得分即為年終考核得分。
2、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每月根據得分情況實施獎懲,月得分在 100 分-85 分之間的,不獎不罰;月得分高於 100 分的給予獎勵;月得分在 84-70 分之間的按分數多少扣發績效工 資;月得分低於 70 分的不得享受當月績效和加班工資。績效工資兌現於次月 10 日前報財務室核發。全年考核結果排在前三名的,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獎勵,並作年終評先選優的主要依據。
3、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結果連續兩年處於末位的,建議人事部門調整崗位。
4、本辦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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